第十七章 弗格森

  弗格森是一名赫赫有名的职业保镖,任职于美国排名前十的安保公司。也是该公司的王牌之一。本次,他负责保护极重要的一位大人物来此。同行的有他的助手埃里希冯曼施坦因。
  弗格森和埃里希冯曼施坦因原本和自己的雇主坐在拍卖会第三排的左侧,靠近他们的另外两个人是来自美国新泽西州的一位颇有风度的退休的投资人和他的夫人。当异变发生时,弗格森早已用眼神和手势向曼施坦因发出了信号。
  一开始那位投资人的妻子吓得歇斯底里地乱叫,但她丈夫却保持着镇定,沉着地告诉她紧紧跟随着自己。
  当祭祀进行到第二阶段后,他们刚好身边站了几个原本的保安人员和兔子头先生。
  兔子头先生说道:“我这次的任务是取50个不同人肚子里的肠子。你们快过来让我一人从肚子里取一节肠子,运气好的话没准可以多活一会。”
  “让你站过来,动作可得快点。”一名保安用枪指着他们。持枪的匪徒身子移开了一些,可右臂仍伸直着用枪抵住弗格森。这可犯了个大错误,因为有这么一条金科玉律:用武器威胁别人时,切不可让你手中的武器过份挨近对方。
  说时迟,那时快。弗格森猛一转身,一把抓住持枪保安伸直的胳膊使劲地扭,把匪徒胳膊扭到背后,然后用右手掌轻轻一切,便夺过了保安手中的枪。他不慌不忙地把枪抛给曼施坦因,然后又转身用左手继续拧那匪徒的胳膊,拧得那家伙尖声嚎叫,接着便听得保安胳膊折断的声音。与此同时,弗格森的右前臂勾住对方脖颈使劲挤压,差点让那家伙昏死过去。
  这名保安,伸手去掏插在腰带上的枪。弗格森的动作比他快了一步,他左手放开被他折断的胳膊,手指伸入右臂衣袖内。这次工作中他没有带枪,但他无论何时何地都不会完全不带武器。他右臂衣袖内就藏着一把匕首。一眨眼工夫匕首已经到了他的手中,不到半秒钟已从他手中飞到这名保安的咽喉上,入肉竟达6英寸之深。那家伙倒下之前就已魂归九泉。
  这时,他透过眼角的余光发现有一个手持冲锋枪的保安转向他的侧翼,正端起枪向他瞄准。
  “弗格森!”曼施坦因在示警的同时,用手枪对着那个保安连开两枪。那人中弹倒毙,但已扣动扳机的冲锋枪却仍在手中哒哒直响。弗格森提高声音喊道:“大家都住手!我不想多伤人命,你们若不放下武器,我就宰了你们的兔子头先生。”
  随后他朝兔子头先生的脚下开了几枪。
  兔子头先生乖乖的举起了双手。
  剩下的三名保安惊慌失措地犹豫片刻之后终于明白了,如果他们凭着手中的武器顽抗下去,他们自己很快就会全军覆没,他们原以为是像欺侮小孩一样容易的事情若闹出这种结果,那自然非其所愿。因此,他们慢慢地放下了冲锋枪,并举起双手投降。曼施坦因则将手枪在他们之间来回比划着,准备谁有异常动作就向谁开枪。
  弗格森抓住兔子头先生高高竖起的兔子耳朵,将他的脑袋往自己身边一拉,使自己的嘴唇贴近他的耳朵。
  “朋友,假如你想活命的话,”他悄声说道,“最好放弃抵抗,另外帮我把牛排先生和土豆先生也引出来。”
  “回答你之前,请你先回答我一个问题好么?”“你想好遗言了么”
  一瞬间,弗格森浑身的汗毛惊悚的竖立起来,如同怀抱中的是一只可怕的怪兽,正在张开血盆大口。
  下一秒,在他的怀里,血红色火焰猛然迸发出来。血、火四射,带着四下蔓延的巨大邪恶和炙热杀机。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