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5、自古豪侠皆荒唐
客栈中的酒水,都是小镇上购买的水酒,不算特别劣质,也算不得多好,与镇上酒馆中十年百年的佳酿自然是比不了,当然,价格也要低廉许多,行走山路的游侠脚商,长途跋涉之后,能喝上一口酒,已经是心满意足了。
饭菜都是梅姐烧的家常菜,谢东文说比酒馆厨子做的那些珍馐美味要强多了,确实过于夸张,不过吃着很舒心。
子语大抵要在这里住上几日,打听一下匠人谷的消息,目前来看,匠人谷不仅是众多游侠心之神往的地方,同时也是游侠脚下的墓地,不知有多少人在去往匠人谷的途中无功而返,又不知有多少人为此搭上了性命。
谢东文的好言相劝并非是随口说说,在停马台往来的游侠不计其数,可是真正踏足过匠人谷的游侠,凤毛麟角。
梅姐端了一碗醒酒汤,让谢东文给那个酒鬼送去,虽然知道多半又会换来一些牢骚,谢东文还是老老实实的端着汤碗,走到那个酒鬼面前,果然酒鬼毫不领情,尝了一口碗中的汤水,丝毫没有酒味,便嚷嚷着要酒,然后将嘴里的汤喷在小家伙的脸上,倒头又睡过去。
这时候店里的客人也会跟着开一些不痛不痒的玩笑,谢东文一脸吃了屎的感觉,直说那人是养不活的白眼狼,日后再给他酒喝,就是小狗,于是又有调皮的客人说你是小狗,那梅姐是什么,谢东文又是一阵哼哼唧唧,然后便是哄堂大笑。
不知从什么时候起,生活就变成了这样简单的快乐,日子也没有那么乏味,那些脚夫游侠如此,谢东文母子如此,或许那个酒鬼也是如此。
知道子语没有饮酒的嗜好,梅姐特意泡了一壶茶,茶叶还是去年一个脚夫入山时送的毛尖,如今也算是陈茶了,平日放着也没人喝,便一股脑的拿出来,倒是让子语喝的痛快。
客栈中三三五五的进来一群人,有十来个,都是五大三粗的汉子,扯着大嗓门走了进来,应该是路过此地的游侠,往大堂中一站,立时便有些拥挤了,一群人推推嚷嚷的在三张桌子坐下来,先不点菜,只管要酒。
梅姐赶忙上前招呼客人,谢东文来来回回,从后厨抱了三坛子出来,一桌一坛子,三桌子人都是骂骂咧咧的性子,生意做得久了,这种人最是常见,尤其是游侠众多的自由镇,民风彪悍,打个招呼都要拍桌子瞪眼,好在一碗酒下肚,便自顾自的聊起来。
其中一个站在桌前,一身横肉的汉子连着干了三碗酒,大呼痛快,这才伸手在嘴上抹了一下,大咧咧说道:“我和你们说啊,都说那血衣剑客如何如何了得,如何如何心狠手辣,都是个屁,那是没有遇到哥几个,若是让咱们遇上了,准保让他跪在地上叫爷爷。”
“说得好。”另一人接话道:“都是出来混江湖的,哪能像那帮孙子似的,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谁也不是一个脖子长两个脑袋,那血衣剑客还能比咱们多一个屁股不成?”
“哈哈哈哈,我看就是比咱们多一个屁股,所以屁话才那么多,也就是那帮子没本事的游侠信以为真了,咱这次出来,别的不说,先将那血衣剑客碎尸万段,顺便连那些不开眼的家伙一并打了,也好让他们知道,不是谁都能当游侠的。”
一帮子大老爷们儿,混迹江湖,若是不能说上一些不可一世的浑话,又如何有仗剑天涯的豪气,所以客栈酒肆中常常会出现这样胡闹的场景,大家也都习以为常了,不过那些邻桌的脚夫还是下意识的往后缩了缩,也没有了之前的欢声笑语。
明眼人都看得出来,这帮人有些嚣张跋扈,进门时还将身前桌上的客人赶到了另一桌,便知道不是好说话的人,所以大家都很自觉的避让开这些人。
三坛子酒很快见底,饭菜也相继上桌,谢东文只好又跑到后厨,又搬了三坛子酒上来,其中一个壮汉瞧见了,哈哈大笑,“小家伙,你只管将店里的酒都搬上来,省的一会儿还要再跑,累着了你不打紧,耽误了哥几个喝酒,那可是大事,去去去,还愣着做什么,赶紧忙活起来。”
子语偏头看了那帮人一眼,都是寻常武夫,不过一身蛮力也足以在江湖上逞凶了,他低着头继续喝茶,却又是听到一些有趣的事情。
“听说齐鲁镇的那个小孟尝也召集了一些人,已经奔着血衣剑客出现的那个镇子去了,估摸着有一场好戏看了,还别说,前去响应的游侠可是不少,只不过那血衣剑客藏头露尾,到现在也没有动手的意思。”
说起小孟尝公孙列传,另一人很是不屑的撇撇嘴,仰头干了碗中的酒水,呲牙道:“什么齐鲁镇小孟尝,不过是一个沽名钓誉的东西,无非是想从血衣剑客的事情上分一杯羹,大家也都是心知肚明,这种事情做好了便是扬名立万,做不好也能混一个大义凛然的名头,里外不吃亏。”
“我看也是,若非一个个酒囊饭袋,怎会让那个劳什子血衣剑客嚣张这么久,如此也好,等到咱们弟兄几个到了地方,取了那血衣剑客项上人头,看看谁还将那小孟尝放在眼里。”
“痛快,兄弟几个,干干干。”
世间人,世间事,讲究一个畅快淋漓,也讲究一个口无遮拦。
豪情万丈从来不是你做了什么,而是喝了多少马尿,说了多少天不怕地不怕的话,若是能登高长啸,与苍天来一次谩骂,便要让人竖起大拇指说一句,有种。
就像是此时躺在角落里的那个酒鬼,喝得烂醉如泥,倒头就睡,便只能被叫一声窝囊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