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四章 卑鄙一手
眼泪缓缓流了下来……雅葛斯,常言道:见面三分情。我妈妈说过什么十几年不见面还能够忠诚如一,她根本不信,她说人只要六七年不见面,恐怕就忘得差不多了。有的夫妻之所以长期不见面也能彼此思念,那他们也一定彼此通信打电话之类联系着呢,完全失去联系,鬼才相信十几年不见面还能彼此深爱着。十几年人的变化是很大的,恐怕再见面都认不出来了,十多年的样子完全不变,只有神话故事里才有。国外有专家调查过人的记忆力,如果没有相片画像雕像之类的纪念品,人类只要七年,就会把另外一个人的长相忘得干干净净!她又说,中国古代有秋胡戏妻的故事,那个秋胡在新婚几天后离开家,几年后回家见路旁采桑女子美貌,便以言语调戏,女子奋力抗拒逃走,回家一看,他调戏的女子居然就是他的妻子!秋胡妻鄙视他的为人,自请求去。这恐怕才是世间上的真实事情。我与雅葛斯这一年多来聚短离长,他初初离去的时候我也曾经刻骨铭心地思念,可是时间一长,我好像习以为常,也不怎么想他了,他会不会也是一样?我们长期不在一起,这份感情还能够如胶似膝吗?还有,我们到现在也没有儿子,没有子嗣来维系我们的关系,转眼我快二十五了,人家说,女人一过二十五,老得就快,不知是不是真的?要是我的容颜衰败,更不可能吸引住雅葛斯了,难道我真的就像历史书中记载的那些宫妃一样会“失宠”?不,这两个字不会落到我的身上来,他是爱我不是宠我,我从来就不是什么宠物!我相信雅葛斯也并没有把我当作宠物!如果他真的把我当作宠物,那他就更不值得我爱,我伤心!退一步说,就算我当真失去他的爱,我也绝对不会像那些女人一样拼命地去争夺那个不爱我的男人甚至寻死觅活!爱情是需要回报的!我从没有想过要为一个不爱我的男人浪费生命!
我会想法离开的,我不相信这个世界上没有真爱我珍惜我的男人!或许我的容颜真的会衰败,但是我的魅力却不会因此而丧失,人家说女人三十才是真正具有魅力的时候,年轻时所有的不过是媚力而已。媚力可以吸引男人一时,魅力却可以吸引男人一世,而魅力不会随着青春的消失而失去!
越想越多,越想越远,夜风吹来,越来越冷,我情不禁地靠在了红雪身上,远处传来野兽凄厉的鸣叫,现在我该怎么办?我是不是该回去?该不会又遇上野兽?要是遇上迪伦人的残兵败将那同样也是很糟糕的,他们杀了我倒是一了百了——雅葛斯,要是我真的死了,你会怎么样?会不会正合你意?——要是抓我去当人质,无论雅葛斯受不受威胁,我都是无法忍受的,还再也见不到女儿了。看来还是应该先回去再说。我不认识路,但愿红雪老马识途,能够认得路。
岂知这匹笨马,和我一样不认得路,只知在闪着光的沙砾地上慢慢行走,走的并不是我恍恍惚惚有点印象的来路。我又气又急,揣了它两脚,它低着头,似乎自知有错,一声不出。转念一想:其实这也怪不得它,它本来就从来没有来过这里,要它当识途老马,要求过高。这可怎么办啊?越来越冷,我全身都伏在红雪身上,尽量能够温暖一下差点被冻僵的身体。
我身边除了一根马鞭子,什么都没有,想要生火既找不到火石,在这平坦的连草都没一根的沙砾地上也找不到柴。我突然想起我的那个打火机,要是有那个宝贝就好了,可是我把它送给了卡伦奇了,这么多年过去了,要是他还活着,算起来已经是个十八岁的少年了,不知道他是死是活?唉,现在我哪还有心情想他还是想想自己吧,再找不到避风的地方,我说不定会被冻死,雅葛斯,你找没有找我啊?东张西望……黑暗中仿佛出现了一些游离不定的幽光,是不是有野兽?红雪突然放开蹄子飞奔起来,我紧紧地抱住了它……
不知过了多久,我正在迷糊之时,隐隐听见有人在呼唤,是在呼唤我的名字,一点火光在黑暗中特别醒目。有人找我来了,是雅葛斯吗?不管是不是,我的恐惧之情战胜了一切,连忙回答:“我在这儿,雅葛斯!”很快,一人手举火把风驰电掣般地赶了过来,借着火把的光芒,我看清楚了,啊,波利科!
他一看到我,露出欢喜无限的神情:“凤仪,我终于找到你了!你冷不冷?快把我的披风裹上!”一边把他的披风解下来扔给我,我连忙用它裹住身体,啊,太温暖了,这披风还带着他的体温……
我说:“雅葛斯呢?”
波利科道:“陛下根本不知道你离开大帐了,他正在和将士们处理赫峰城的事。是孟奇告诉我他看见你骑马离营,到现在没回来,我慌了神,马上出营来找你来了。谢天谢地,终于找到你了。我们马上回去吧!万一遇上迪伦人的残兵败将或者野兽那就糟了。”
我突然想哭:雅葛斯根本不关心我,他连我离开了都不知道!波利科,你对我情深意重,加上这次,你对我已经有三次救命之恩,从前要不是你救我,也许我已经死在闰卡敦手上或者摔死在雪谷中了,我怎么报答你的真情?雅葛斯,你是我的丈夫,应该是我最亲的人,可是你对我的关心比起波利科来差得远了!你根本就没有关心过我,甚至没有试着了解了解我的心,枉我对你一片痴情,全心全意地关爱着你!既然这样,我苦苦地想留在一个对我漠不关心的人身边有何意义,还不如赶快回到女儿身边,至少女儿是全心全意地爱我亲近我的!能够被人爱着,那才是人世间最大的幸福,荣誉啊权力啊,我都不稀罕,可是这偏偏是雅葛斯最看重的!
波利科道:“怎么啦?别发愣了。凤仪,我们还是赶快回去吧!荒野之中不安全的。”
我突然无名火起,叫道:“我不回去!”雅葛斯,你连我走了都不知道,更别说来寻找我了,我还回去干啥!?我拨转马头,催马快行!波利科边叫边追,他临时找来的一匹马哪儿及得上雅葛斯千挑万选的红雪的脚力,很快被我远远地抛下。波利科不死心,一边喊一边吧紧紧地追了上来。
前面有一条河,河边有人!他们点着火把,约摸二三十人,正在河边饮马。借着火光,我清清楚楚地看到他们穿的是迪伦人的服装,糟了,这是迪伦人的援兵探子还是溃兵?无论是什么兵,我手里只有一根马鞭,骑术又不怎么样,完全没有反抗余地,岂不被他们活捉?就算波利科赶上来,他一个人打得过几十个人吗?一个人单挑几十个还能够赢的,是武侠神话故事里常见的题材,可惜我是活在现实的世界上不是活在武侠里。还是趁着他们没有瞧清楚我,快跑吧,反正我的马比他们快!慌不择路,朝山里冲了去。只有山里能够藏住人。
好像他们没有注意到我,也没有人来管我,我很快就跑出了好长一段路。嗯,怎么身后传来打斗的声音呢,不好了,波利科在我后面,岂不是正好撞上?我急忙回头,果然不出所料,那群迪伦士兵正在追打波利科,波利科一边打一边跑,他显然发现情势不利,三十六着,走为上着。
都是我不好,如果不是因为我的任性,我们早就回去了,波利科怎么会陷入危险之中?我要是在这种情况下跑掉,实在是太没义气了,无论如何得救他,可是我手里只有一根马鞭子,怎么救啊?灵机一动,现在风向有利,不如我……我跳下马,用披风包了一包沙子,躲在石头后面。
波利科刚刚跑过,我就冲了过去,将一包沙子在他们中间乱洒。显然这群人猝不及防,没有想到我会来这么卑鄙的一手,个个中招,连马的眼睛都被我抛进了沙子,人人急着要清理出沙子,场面顿时混乱起来,顾不上来追波利科了。波利科叫道:“快走!”我急忙跳上红雪,两人一起向山里奔去!
不好,他们朝我们两人射箭!波利科用长矛拨打着箭枝,迅速地遁进了山林中!我松了一口气!这下子他们不容易找到我们了。
我们躲在山林深处,借着他们手中的火把,可以很清楚地看出他们的行动,那些士兵们衣服并不脏乱,神情也不慌张,是迪伦援兵派来的探子的可能性显然要比是溃兵的可能性大,溃兵跑还来不及,哪有闲情去饮马和追逐我们?他们徘徊在林外,显然,他们不敢轻易进入林中,怕中了我们的埋伏,他们也不敢放火烧林,因为那样一来必然引来雅葛斯的大军,这样一来他们的任务也就不可能完成,反而会打草惊蛇。那群士兵在林外徘徊了一阵,终于退走了。
波利科突然轻轻地哼了一声,我说:“你怎么啦?”
他说:“刚才被箭划破了右手臂。不要紧的。现在我们先回去吧!”
我说:“你受了伤,还是先找个地方替你处理一下伤口再走,要不万一感染了就糟了。处理完了马上就回去。”我可再也不敢使性子了,害了自己倒罢了,连累了波利科就太过份了。处理完他的伤口就立即回去,否则我是有夫之妇,和波利科在外待上一晚,什么闲言碎语都会出来的,雅葛斯一定更生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