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零四章 哲学思想
听了他这段话,我暗地里开心,嘻,这个博蓝王是不是也喜欢上了我?雅葛斯,你要知道,是不是又说我招蜂引蝶?你岂不知我有多么出众,就算不跟你在一起,我也可以另外找到丝毫不输给你的男人。别以为天下好男人就只你一个!那些女人觉得自己的心上人天下无双,那是眼界太小!是啊,喜欢绵羊般小鸟依人女人的男人是骨子里没自信的表现,找一个任何方面都不比这个男人差的女人是自信能干的男人的追求!他说得真对!
看着高大俊美,论外型条件虽然未必比波利科更帅,但绝对强过雅葛斯的博蓝王,心里好生得意,哼,跟博蓝王去草原上玩玩也不错,虽然草原上的生活我可能暂时不习惯,但时间久了也会适应的。我就是要气死你雅葛斯,反正你到现在还拖泥带水,没正式娶我,严格说来,我还算不得是你合法妻子,我要去哪儿,也用不着办“离婚手续”。哪儿知道他接下来说的话就让我大吃一惊,这位草原上来的鹰王把他和我之间的文化差异之大完全显露了。一下子让他变得成了我无法理喻的人,我顿时害怕去草原了。
我随口道:“草原上好玩吗?草原有什么风俗习惯?”
他说:“草原上当然好玩。我要是说草原好,王后未必同意,谁不说自己的家乡好呢!等王后自己亲眼看到就明白草原有多美了。至于草原上的风俗……我在外几年,觉得我自己变了个人,我现在回去,恐怕跟我的族人都有些格格不入了。”
我说:“你跟你的族人格格不入?”
博蓝王道:“是啊。我们是在草原上和森林里生活的,我们的土地无法耕种,只能够靠畜牧业和狩猎为生。女人们挤奶,制作奶酪,男人们放牧和狩猎。我们没有文字,也没有礼仪。我们族人男女之间,更没有你们那么多讲究,只要彼此愿意,就算是在大厅广众之中,也可以坦然地交欢,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这本就是人的本能,既然要做,何必遮遮掩掩?”
我吓了一跳,这简直就是蛮荒时代的风俗,人怎么可以这样不知羞耻?我要是去草原,也会遇见这样的场景吗?真是羞死人了。
博蓝王似乎注意到我的神情变化,笑道:“这也没什么啊。一个女人喜欢上一个男人,渴望成为他的妻子或者一个男人喜欢上一个女人,想要娶她为妻,其实不都是为了这个吗?两个男女相爱,不就是为了终成眷属。可是成了眷属之后又如何?还不是做天下夫妻都做的事,难道又有什么不同吗?奇怪,为什么所有民族的故事里都只讲两个男女为了成亲如何如何历经折磨,却不讲他们成婚之后会怎么样。你不觉得这很好笑,其实这道理很简单,因为故事再编下去就俗了,再也不美好了。男女相爱,不仅是花前月下,更多的是柴米油盐,其中最重要的一件事,在那些伪君子面前更是提都不敢提,就象一提就犯了大罪一般!”
我脸上都热了,这个博蓝王看起来有礼貌,怎么跟我提这些事情,他们草原上的人和我们就是不一样,他在这里做人质,估计也没有见过几个上层女人,不知道女人不愿意听这些虽然是真的,但是总觉得别扭的话。唉,雅葛斯是我的丈夫,可是却从来不放纵,我甚至觉得他比我还要矜持,一个女人遇上这样一个太过克制的丈夫,可能有人觉得幸福有人觉得晦气吧。
我就偏偏最喜欢他,最依恋他,最舍不得他。嗯,爱有时候与欲望真的好象没关系。以前英国女作家维吉尼娅和她的丈夫在这事上终生就不和谐,可是他们却仍然彼此忠诚地恩爱了一生,象他们那样的夫妻,或许才是真正的纯洁的爱情,完全脱离了欲望的纯情。可惜世界上这样的纯情太少了,不知道怎么的,有时候我甚至隐隐有些羡慕,要是雅葛斯也这样,其实也不错,我就不会为了没有子嗣而痛苦了。不知道怎么的,我突然又想起我十五岁时看《查泰莱夫人的情人》这部的事,在姥姥的书房里有这本书,我随手翻了两页,还没有看过名堂呢,姥姥就把书从我手里抢走了,她说:“小女孩儿不适合看这样的书。”我说:“难道这是黄色书不成?您书房里也会有黄色书吗?”
姥姥说:“不是!这是一部伟大的,揭示了所谓爱情的本质是什么的书,甚至可以说它撕下了爱情的遮羞布!年青女孩看了这部书,她们可能会对爱情彻底失望甚至产生恶心的感觉,对那些千百年来所谓为爱情不惜一切代价的故事产生一种可笑可鄙甚至唾弃憎恶的心理。所以还是不看的好,对爱情保持一种神秘感,或许是件好事。凤仪啊,你长大了就明白了。”
后来我几乎把这事给忘了,可是没有想到今天居然在这样的情形之下,听到这个草原上来的几乎保持原始状态的男人坦然地谈论,不由勾起了我的回忆。只听博蓝王又道:“王后,在我们草原上,男人的一生,除了狩猎之外,最大的事业就是战斗,在我的族人之中,都相信一件事,能够流血得到的东西就不必流汗去得到!我故乡那儿,要是我的族人们喜欢了一个女人,就立即去抢她。她有没有结过婚都不重要,只有强者才配有家室子女,我们族中的女人也会坦然地接受抢到她的男人,并且鄙弃她原来的无能丈夫。男人抢不到妻子就打一辈子光棍好了,强者为尊!再自然不过。所以我很尊敬佩服陛下!但是,草原上那套法则,在这儿是不被人接受的。王后觉得我不应该跟你说这些话,不知羞耻是不是?”
我越听越是害怕,确实有这种感觉,这简直就是乱来。这是什么年代的风俗?远古洪荒时代的事了。稍微文明的民族都不会这样,博蓝王的民族还是一个未脱离野蛮时代的民族啊!他们族中的女人被另外一个男人靠暴力从丈夫那儿抢走了,居然还挺高兴,实在是不可思议,天下竟然有这等风俗。我原想气气雅葛斯,要是博蓝王愿意带我去草原,我就跟他去玩些日子回来。可是一听到这些话来我就害怕了,我跟博蓝王去,他会以礼相待吗?多半不会,我是送上门去的肥肉,还想全身而退,别天真了。这样一来,我太对不起雅葛斯了,我虽然不怎么讨厌博蓝王,但从没有想到过别的,真要跟了他,虽然他挺帅,但是我仍然想起来就浑身起鸡皮疙瘩。
博蓝王道:“王后别紧张。我知道孚罗和蒂山迪伦人的礼仪风俗,如果你愿意和我一起去草原上,我会对你以礼相待的,我只是跟你谈论了一些草原上的故俗而已。本来陛下征服了孚罗,赶走了迪伦人,我要走是没有人再能够阻拦了,只是我还想多听听辩论会。父王要我回去了,我打算这次打猎之后就回去。没有想到竟然还会有再见王后的机会,老天待我不薄。”他看着我,欲言又止。
我可不愿意跟他去草原上了,他说得都让我害怕了。我忙说:“我想回寒都。”我怕他不信,又补充了一句:“先去看女儿,等雅葛斯回来。”
博蓝王微笑道:“王后不愿意随我去草原作客?”
我说:“我本来就没有答应啊。”
博蓝王好像突然想起,尴尬地笑了笑,道:“不提这个了。王后,你在辩论会上说过人类为什么说万物只是一种感觉的问题,我听得很有兴致。你能够再跟我说说吗?”
我笑道:“这其实是一种主观的表象。在我们的感官所感觉到的这个由现象构成的世界之外,还有另一个世界,即彼岸世界。它是现象的缔造者,是客观存在的,且是不可知的。打个比方说,人是由古猿进化来的,如果我们追寻自己祖先的脚步,上溯一千代一万代甚至几万代几十万代,总会推到一只古猿上去的。可是我对这位真正的祖先是不了解的,谁知道她长什么样?身上的毛是什么颜色的,她的声音如何?我肯定是不知道的。我唯一能够确定的是,她肯定是存在的。正因为它作用于我们的感官,使我们产生了感觉或者说表象,于是我们便能够肯定她的存在。”
博蓝王道:“人的祖先是古猿?谁说的?祭司们说我们人类都是天神的后代!贵族们是高贵天神的后代,穷人是地神的后代。”
我笑道:“人的祖先是古猿,化石为证。人类是天神的后代,无凭无据。见过化石的人多了,见过神的一个也没有,没有证据我就不相信!我只相信证据和科学,不相信那些虚无飘渺的所谓神的世界。天赋人权,人生而平等,贵族和穷人都是由碳氢氧碳四种元素构成的,生得一样的病,死也一样长蛆,化为尘土。其实不仅仅是人,天下生物无不如此。”
博蓝王看着我,眼神里流露出的是一种既惊讶又佩服又不解的那种神情,似乎难以接受我的说辞。过了一会,他说:“这些思想是谁告诉你的?天上真的没有神?”
我笑道:“你也应该知道那不是我的见解,这是一位伟大的哲学家康德的说辞。我只是引用而已。有一点我倒可以肯定,如果有人能够用事实而不是用嘴巴证明这个世界上真有神,大可把我眼睛挖了。什么我都可以相信,就是不会相信神。”我心想:对哲学这种深层次玩艺,我的货也都是些表层东西,不过跟古人一比,我仍然显得太多知了,毕竟我肚皮里装了一肚子那些伟大哲学家的说辞,我看的书多,且记心向来就好,此时只需从记忆库里提出就行。
博蓝王微笑道:“其实我也不怎么信神,我看陛下骨子里也不信神……康德是谁?”
我说:“一个德国人。身高不足一米五,纯粹的侏儒,没任何女人看得起他,虽然此人聪明过人,脑子特别好使,提出过许多伟大的见解,而且又是一位有名的教授,但是却仍然不得不当了一辈子老处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