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九章 重义轻财

  初五,蒂山的新年算是过完了,雅葛斯又投入了紧张的工作之中,似乎比从前还要忙了,我一整天都没有见到他的影儿。到了下午,宫里热闹起来,萨宾丽丝和诺威斯都从乡下老家回来了,带回了他们家乡的一些土产,吃腻了那些山珍海味,吃些土产更让我开心。我又听说派去找雷格妹妹伊雯的人已经找到了伊雯,过两天就会把她送到迪甘,更让我高兴的是波利科也回来了,他的父亲已经去世,办完了丧事,他急忙赶回了迪甘城。这些日子来,所有的熟人都回家过年,实在是太清静了。
  跟波利科一块儿回迪甘的是他的嫡母灵灵敷和异母妹妹阿伊娜,有了家人,他再住在宫里的寝室就不大合适了,雅葛斯在宫外赐给了他一幢房子,还赐了几名男女奴隶,以后他除了值班,就可以回家居住。波利科带着嫡母和妹妹进宫谢恩。
  记得波利科口口声声说他的嫡母是臭蜈蚣,我的心里难免有些好奇,很想看看灵灵敷到底长什么样?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不禁有些好笑,她怎么会是臭蜈蚣呢?波利科的嘴也太损了吧。她穿着一件很朴素的蓝衣,如果不是顾到礼节问题,(在王后面前穿丧服是十分失礼的行为)他们一家都应该还在穿孝服。年纪大约四十多岁,五十岁不到,眉清目秀,年轻时绝对是个美女,只是她的眼角堆着皱纹,眉宇间颇有风霜之色,鬓边也有缕缕白发,整个人显得瘦削哀伤憔悴,看来她还没有从丧夫之痛中挣脱出来。她的眼睛里仿佛有着说不出的空虚,眼神是那么地空洞,不知道是因为对前路渺茫还是对命运的叹息,就算波利科愿意奉养她的后半辈子,但是因为她卖了波利科生母的事,两个人永远都有一个结啊。
  我向波利科打听他这次回家的事,波利科告诉我,他父亲已经去世了,临终前立他为嗣子,让他继承了家族的财产,波利科安排了父亲的丧事,把父亲名下的财产给嫡母和妹妹留下了一份,份属他自己名下的财产他分文未取,全部分给了其他的兄弟姊妹和庶母们。想不到波利科竟然象雅葛斯一样如此重义轻财,我顿时对他大为钦佩,称赞他:“想不到你竟然这样视钱财若粪土!”
  波利科说:“这些年来,我独自生活也过得很好,不需要这么多钱。他们要争夺财物就去争吧。我既然继承了父亲嗣子的名份,要不要钱都有家族的责任,何必为钱去跟他们争夺?我也不想为了这些身外之物把兄弟之间的关系处僵。我答应了父亲奉养嫡母终老,照顾妹妹成人,她们应该得到父亲的一份财物,我自己不需要。”
  我说:“假如世界上每个人都象你这么想,或许会少了许多纠纷。”
  波利科淡然道:“可惜世界上大部分人都不会这么想。有的人宁愿天下大乱也不肯后退一步。”他是在影射雅葛斯?这一下我不愿意多谈了,匆匆结束谈话。
  过了几天,雷格的妹妹伊雯也被接到了迪甘宫中,我亲自去安排了她的住所,给她分派了侍女,把她当亲妹妹一般看待。
  伊雯很瘦小,脸色也苍白,看着我给她忙里忙外,她一句话也不说,只低着头拨弄着她的裙带。她心里是不是愿意被我们收养?无论如何,她的哥哥虽非雅葛斯所杀,但都是因为雅葛斯才死的。
  雅葛斯忙着国家大事,我打点着宫里的一切,他几乎不过问。我向他报告了伊雯的事,他只是说你全权处理就行了。他没有再提我跟波利科学画的事,我也不提。闲着没事,我把伊雯、阿伊娜、冰奴霜奴叫来,跟她们谈谈一些女人的话题,老实说,我对这些并不感兴趣,可是老是闲呆着更没有意思,有时候便训练训练冰奴霜奴的琴技,教教阿伊娜和伊雯的武艺,借此消磨时光。伊雯很少说话,不过她很听我的话,只是她和雅葛斯一直未见过面。
  波利科现在不教我画画了,只做我的侍卫长,白天陪在一旁,晚上有时候回家有时候留在宫里住。
  雅葛斯则每天早出晚归,他的节奏总是那么紧,唯一值得开心的是,他对我一如既往的亲热……
  二月下旬,天气早已经转暖了,虽然雪还没有化。雅葛斯说要带我去黑清的首都伊伦嘉城,我早就在宫里闷得慌,能够出去玩儿,那是最好不过的,我着实兴奋了一阵子,立即开始筹备。
  明天就要去伊伦嘉城了,这天晚上,我好容易等到他回来,吃罢饭,他用热汤沐浴,然后躺在床上让我替他按摩,消除一天的疲劳,自从他开始养病起,在睡觉之前我就替他按摩,这几乎已经成了习惯了,今天也不例外。我边替他按摩边问他:“你去会盟吗?为什么一定要选在伊伦嘉城?”
  雅葛斯说:“因为伊伦嘉城是整个赫纳族最大最繁华的城市,交通便利,其它各种条件也最好。我曾经在那里狼狈而逃,现在我要以胜利者的姿态风风光光地去一次。凤仪,你也会很风光的,到时候几万人前呼后拥着你,难道你不风光?”
  我吓了一跳:“你带几万兵马去?用得着这么多人吗?”
  雅葛斯说:“当然用得着,我就是要让那些暗地里对我不满的人看到我的威风不敢反对我!”
  我说:“雅葛斯,这个世界上有很多事仅凭武力是不能够让人心服的。”
  雅葛斯回过头,朝我微微一笑:“我知道,征服土地只是暂时的,征服人心才是永恒的。不过这第一步还是要让他们怕你,只有强者才有资格说仁慈仁爱,弱者的仁慈只会让人觉得懦弱可笑。你以为士兵们个个热血沸腾地想跟我去迪伦是去干什么的?难道真的是复仇和荣誉?不是的,嘴上肯定是这样说,不这样说怎么能够骗住那些为远征不惜提供家里最后一粒米的老百姓,其实士兵们骨子里就是想去抢钱抢女人,不管他们嘴巴上承认不承认。所以啊,我得想办法满足他们的私欲,否则他们才不会跟我干呢!”
  我说:“什么抢钱抢女人,那不是强盗吗?你的军队在别国的土地上干这些坏事,别人会更恨你的。你自己呢,难道你也想去抢钱抢女人?”
  雅葛斯说:“强盗?哼,这个世界上到处都是强盗,我不抢人家人家也会抢我,而且我敢保证他们抢了我之后还能够找出一大堆冠冕堂皇的理由来证明他们抢我完全是正当的,历史是胜利者写的,至于失败者,爱怎么写他就怎么写他。我肯定也是一样,如果我成功,我就是盖世英雄,如果我失败,我就是个土匪头子。我不会让我的军队去胡乱烧杀抢掠的,我会约束他们,只劫掠迪伦人的官库来满足我的士兵,尽量不去打扰百姓,女人嘛,这个世界上有钱就可以买到大多数女人,只要不激起民愤,我宁愿花点钱去给我的士兵买女人。世界上有几个女人花钱买不到?关键你出得起价就行了。一旦我得到了迪伦,那就是我自己的土地,我没有理由不爱惜啊。至于你说我是不是也想抢钱抢女人的问题,我可以告诉你,我不想,因为对我来说没这个必要。我想要的是满足我的荣誉和野心以及与之相当的权力,至于女人,顺带着捎上几个也可以。不过凤仪你放心,我是不会喜欢她们的,女人,无论多高贵多美丽的女人其实都差不多,只有心灵的相融才是我想要得到的。凤仪,我真正放在心坎里的女人永远都只有你一个。你相信我!”他轻轻拉起我的手,把我拉到他的怀里,在我耳边说:“我只爱你一个!”
  雅葛斯的好多说法真让人觉得不可思议,可是不知道为什么,他说的是歪理也罢,谬误也罢,我却不由自主地认同他说的说法,真怪!雅葛斯说只爱我一个,对我来说这已经够了,我向来不是个胸有大志的女人,我只想要做一个普通的女人,有一个爱我并且为我所爱所崇拜的英雄丈夫,生一大群儿女,这一生也亦无憾。雅葛斯不正是我心目中理想的英雄丈夫吗,何况他又对我这么好?
  被这么多人前呼后拥地簇拥着出了迪甘城,初期还真有点儿不习惯,本来雅葛斯要让我坐车,我拒绝了,我要和他一起骑马,雅葛斯说王后最好不要骑马,可是他被我缠得没法,还是同意我和他一块儿骑马出游。
  这条路不知道什么时候完全被整修过了,前几年和齐格斯他们一块儿骑马出去玩的时候路况还很糟糕,可是现在,这些路比起我们中国的高级公路除了没有打沥青外恐怕也差不到哪儿去。道路的土地夯得非常平实,上面铺满了整块平滑的青石,石缝之间结合得非常严,连草都没长一根,道路很宽,在我看来至少有十米左右,够得上四辆马车并驶,道路两旁每隔十米左右就种有一株树,每隔百米左右就有一个花台,种着鲜花。现在已经开了春,树木已经开始发芽,蕴藏着春的生机。
  我们这一次没有走上次逃回蒂山的那条小路,一直走的都是大路,眼前的风光是那样的美,茵茵芳草已经露出她们娇丽的容颜,点染了蒂山的每座高山,各种颜色的野花象彩色的星星一般镶嵌在绿色的锦锻上,山顶上的雪尚未化尽,白云慵懒地依偎在白色的雪山顶上,久久不愿意离去,如梦如幻。离开了蒂山又进入了黑清那一望无际的依兰大草原。
  雅葛斯告诉我说,依兰草原是他们整个赫纳族拥有的最大的草原,也是他们整个民族唯一能够让马儿自由奔驰的地方,蒂山的马只能养在山上,冲击性不如在草原上养的马儿。他要建立强大的骑兵,就一定要得到这片草原,所以黑清早就是他吞灭的目标,他灭了黑清之后已经在这片草原上放养了数万匹骏马,经过挑选之后,他的军队将拥有最好的马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