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四十一章 壮志凌云
我心里一惊,雅葛斯太小心眼了吧,这段时间来,他越来越小气了,把我看得紧紧的,象个妒嫉的小男人,当我是他的私产似的,只要我对别的男孩子多说几句话多关心几分他就不高兴,虽然他并没有禁止我跟其它的男孩子接触,可是我总觉得有点不舒服。
是他生病之后更疑心了还是另有别的什么原因?是不是我做错了什么?他病好之后还会让我跟波利科学画吗?我隐隐有些不安。
奇迹这种事情只能发生在或者戏剧中,现实中是不可能发生的。
他们很快地找到了雷格——雷格的尸体!宫中的侍卫把雷格那血肉模糊的尸体抬了过来,医生说,雷格的脊椎被摔成几截,当场死亡,没有救头了。
他们把雷格的脸上的血污洗掉,看见他铁青的面容,紧闭的双眸,不知道怎么的,我眼前竟然泛起了齐格斯死后的面容,顿时悲痛不可抑制,放声大哭!
雅葛斯把我从雷格的尸体边拉着回到房间,抱着我的肩头安慰我,承诺一定会厚葬他,我还是悲难自制,我真的是在哭雷格?为什么悲不自胜?我哭的到底是雷格还是齐格斯或者是雅葛斯的失信亦或其它的什么?我自己都没有弄明白,只在雅葛斯怀里流泪不止。
雅葛斯好象有些不耐烦了,甩开我的手,说:“你知不知道你的哭相很难看?我不喜欢看,我跟你说过多少次了?不要在我面前随便流眼泪,眼泪流多了就不值钱了!”
不好,他真的发火了。我可不能得罪他,要是他真的不喜欢我了那可要了我的命了。我抽抽咽咽地把所有的眼泪都收了回去。他的脸上呈现一付又好气又好笑的神情:“看来呀,女人有时靠哄是不行的,还得吓一吓才有用!好了好了,别哭了,事情已经过去了就让他过去吧。雷格给了你一封信是吗?”
我说:“你都知道了?”
雅葛斯说:“雷格跟我说了,他有一封信交给你,让你转交给他的妹妹伊雯,请你收养伊雯。这件事当然得经过我的同意。”
我说:“你当然同意是不是?”
雅葛斯说:“同意是同意,不过你得小心这个小姑娘。她说不定会把我认作是仇人。”
我说:“不会的,你又没杀雷格,是他自己要自杀的。我会跟伊雯说清楚。”
雅葛斯说:“既然这样,我就派人拿着雷格的这封信去找伊雯吧。把这小姑娘接来和冰奴霜奴一起服侍你。”
我说:“不。冰奴霜奴是我的女奴,伊雯怎么也能够做女奴?她是我的义妹。”
雅葛斯说:“行,我让人象对待公主一样对待她。我派人收敛雷格的尸体,等伊雯来了让她出席她哥哥的葬礼。”
他把我抱在怀里:“我知道你心地善良,可是雷格自己一心求死,谁也没有办法。凤仪,以后我们好好对待伊雯,也算是不辜负他一番苦心了。凤仪,你心里是不是有点喜欢雷格?”
我吓了一跳,雅葛斯怎么会这样问我,他心多了吧,我立即说:“雷格一直对我很有礼貌,我觉得他是个真君子,一向跟他客客气气。谈不上喜欢不喜欢。”
雅葛斯笑着说:“你不用给我解释,我相信你。看样子,是雷格自己想歪了。不过你最可爱的地方就是你的知性,识大体,在大事上知道进退,你的任性都是在些小事上,说穿了就是一句话:你挺懂事!这也正是我喜欢你的地方。陪我吃完午饭,睡个午觉。把一切都忘却吧。离新年只有不到一个月了,今年还是痛痛快快地玩玩才对,明年我们一定不在蒂山过年了。”他神情突转凝重:“也许我们永远都不会再回来了。”
我问:“永远都不回来?怎么可能呢?就算你打败了迪伦人,做了他们的君王,你依然是蒂山的国王,你也可以回来的。”
雅葛斯摇了摇头:“我不会再回来了。蒂山虽然是我的故乡,但留给我太多伤痛的记忆,我不想再去重拾那些记忆。如果我征服了迪伦,我的首都怎能是迪甘这样一个小城?到那时我会把首都定在天堂之城或者其它重要的城市,那个时候事情很多,恐怕没有时机衣锦还乡,如果我失败了,我不知道将要埋骨何方,又怎能再回蒂山?何况蒂山太小了,她只是一个池塘,一片小树林,一块小草地,我想要的却是浩瀚的大海,连绵的森林和一望无际的大草原!”
我拉住他的手说:“雅葛斯,太危险了,不要去做那些尝试。和我在一起,平平安安地过这一生。”
雅葛斯摇头说:“不可能!我从小就有这样的志向,现在终于有了实践的机会,无论是什么我都不会放弃,无论将来会怎样我都不会后悔!你呢?你后悔跟着我了?你想念你的家乡和亲人了,想你的父母和兄弟姐妹了?”
我说:“不,我从不后悔爱上你,做你的妻子是我最大的愿望。我其实也不是很想念我的家人,他们离这儿太远,也许是在另外一个时空里,我想念他们又如何?我还能够和他们见面吗?既然不可能,为什么我不索性想开一点,快活一点?我想我的父母亲人也是喜欢我一生一世能够快活的,要是我郁郁寡欢,与事又有何补?你知道我向来就是个乐天派!我眼前的亲人就只有你,无论我在哪里,我都会跟你在一起的,永远永远跟你在一起。雅葛斯,执子之手,与子携老,是我这辈子最大的心愿!”
雅葛斯微笑说:“凤仪,为了你,我也不会失败!我会给你前所未有的尊荣!”
我说:“只要你平平安安地在我身边,对我来说就是最大的欢愉!”
雅葛斯哈哈一笑,说:“我当然会平安地留在你身边,要打死我,没那么容易!凤仪,明天和我一起去看我练的新军新阵,看看他们的战斗力!我要在湛国上试试我的新军的战斗力如何,哼,这次雷格和兹格滋反叛,湛国人和他们袖里来袖里去,当我不知道?我正愁用什么名义试验我的新军,这次湛国人的行动给了我最大的口实,我就用他们开刀了。对了,凤仪,我还制作了许多新武器,进攻防御的都有,我还想打败北方的游牧民,让他们尝尝我的厉害!不要以为我们农耕海洋民族就一定打不过他们!上来试试我的军阵!”
他一提到武器,我顿时想到我的弩弓,这玩艺对付游牧民是最有效的,我忙说:“我的弩弓,你可以仿制一批。它的射程和杀伤力都是弓箭的好几倍,用它来对付游牧民,最有效了。当年秦军汉军就是用这种武器打败匈奴人的。”
雅葛斯笑着说:“我早找人试过了,我也对你的那种武器兴趣很大。不过有一个最大的技术难题。扳手用铁和铜制造都不行,不是强度不够就是太容易烂。你们的扳手是用什么材料制成的,好象是铁,可是弹性却好得多。”
我说:“对了,我们的扳手是用钢制造的。钢其实说穿了就是优质铁,是在铁里面加炭造出来的。你可以让铁匠们在里面加炭,多试几次就一定能够造出钢来。”
雅葛斯说:“你那个更厉害的武器,叫什么手枪的,能不能让我的工匠试制一批?如果把这种武器配给我的步兵,敌人还没有靠近我,就已经被杀光了。我的军队必将无敌天下。”
我笑着说:“这个恐怕很难,制造手枪所用的钢铁那个技术更复杂,还得有火药,我可不会做火药。对了,火药的主要成份是硫磺和硝石,我发现你们蒂山有的是硫磺矿,不过我没有看见硝石。你可以找优秀的工匠试一试,看能不能够制造出火药来,制造出火药才是制作手枪的第一步。我能够提供的也就只有这些了,我终究不是技术工人。”
雅葛斯点头道:“我找人试一下。还是先制作那个叫弩弓的武器,毕竟那种武器更简单的一些。”
第二天天还没亮,雅葛斯就把我叫醒,让我陪他一起骑马去看他的军队演习。匆匆吃了点儿早点,我兴致勃勃地穿上雅葛斯叫人为我特制的戎装,和他一起骑马向二十里之外的大营驰去,身后跟着几百名近卫骑兵,包括新近特地为我招募二百名女骑兵。她们学会骑术没多久,但已能在大道上纵马如飞,丝毫不输给那些男骑士们。
蒂山的戎装里没有女子的装饰,他们也从来不招女兵,我跟他说过中国的军队里女兵很多,她们可以胜任任何男人可以担任的工作,还能够干些男人干不了的事情。雅葛斯在我的软求硬磨之下,同意招募一批女子从军,担任我的贴身护卫,最后的名额是四百名,在雅葛斯看来,女兵太多了没必要,反正也不能够打仗,有几百名给我撑面子就行了。我心里不服,心想:我会象孙武子那样把几百名女兵练成和男骑兵一样的精兵,给女人争口气,以前中世纪欧洲的“红色处女军”不也打得那些男人们哭爹叫娘尸横遍野吗?不信我就不能够练成一支女精兵,咱们走着瞧。
为了和男骑兵相区别,雅葛斯让人特意设计了女军的戎装,和男骑士的淡红色相比,女骑士的戎装是火红色的,在腰部和头上多了一些装饰品,衬得女骑兵们既漂亮又英武。我穿的就是这种新制的女骑士的戎装,只是头饰和腰饰更加华贵一些,尤其是那个漂亮帽子中间镶的那颗鹌鹑蛋大小的猫儿眼宝石熠熠生光,把我显得那么的英气逼人,啊,这样才象个战士!雅葛斯说我就象是神话中的女战神一样,好看极了。
当然哪,我是军人的后代,我喜欢学武,我的美丽本来就不是那种柔若无骨娇滴滴的那种美丽,记得一个追求我的男同学说,我象希腊神话中的狩猎女神阿耳忒弥斯,我的美丽是三分美丽,带三分英气,三分豪气,三分智慧。雅葛斯一定很欣赏我这种类型的女人,他自己也是这种类型的男人,彼此相似的人容易吸引,这是很自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