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八章 美好时光

  可是有一样蒂山每个女孩子都会的手艺我却说什么也学不好,那就是做针线。我平常连扣子都不会订,要我做针线绣花,简直比杀了我还痛苦,这一点手艺我到头来都没有学好。格蕾丝说学不好就学不好,反正也用不上,这句话对我来说成了最正当的理由,从此我完全拒绝学针线活儿。
  格蕾丝经常带我去参加各种聚会,而且都是坐车去,蒂山的女孩子都不骑马,我不禁想起骑马的快乐来,可是要骑马就得找那些男孩子去,我认得的那些男孩子好象全都跟雅葛斯去了军营,上次去托弗斯家我就没见到托弗斯。
  那些认不得的或者只有一面之缘的男孩子我可没兴趣和他们去骑马,再说就我一个女孩子混在一群陌生男孩子中间,会不会让那些人生出什么闲话来,惹上些什么麻烦?在这个陌生的地方,我还是小心点儿好。
  格蕾丝的那些聚会大多是她的朋友们举办的,通常她们都是朝中某位官员的女儿。没有机会见到雅葛斯,我也提不起什么兴趣来,可是我又不能够让格蕾丝难堪,每次赴会都让我不自在。
  我几乎不回托弗斯家,只和格蕾丝住在一起,倒也清静,转眼过了十几天。
  我天天想着雅葛斯,日子真难过。雅葛斯赏给我的衣饰格蕾丝强行让我穿戴起来,至于他赏来的其它东西,那些书我看不懂,宝剑我暂时用不上,也放在了一边,那张琴我顺手丢在了格蕾丝的柜子里,格蕾丝甚至没有看到这琴什么模样,她根本不知道雅葛斯给了我一张琴。那天颁赏的人来的时候,格蕾丝刚好不在。
  白天我有时候玩玩电脑,格蕾丝对我的电脑兴趣很大,总是缠着我教她玩电脑,我只好教她几手,幸好她不认识汉字,否则她要是看到我在电脑上写的那些日记,不是太让我不好意思了吗?
  晚上的时候趁格蕾丝睡着了,我偷偷地打开我的电脑,翻看雅葛斯的照片,我真的很想他。我当然也想我的家,我把家里人的照片也翻出来看,我很可能是回不去了,宇宙的虫洞是不可能老是朝一个时空里开的,就算虫洞再次为我打开也不见得会送我回去,说不定又把我送到另外一个时空那不是更糟?我好容易适应了这里,学会了这里的语言,弄到了这里的合法身份,也交上了朋友,甚至于挣到了钱,出了名,又让我换个地方?那还不如让我留在这里呢!何况这里还有我念念不忘魂里梦里都在挂念的雅葛斯,这个人真是怪怪的,年纪轻轻,年青人喜欢的他好象都不喜欢,不过对我来说,他越这样越有一种神秘的魅力。
  这天,格蕾丝告诉我,渥里斯请她去参加一个宴会,她要我同他一起去。说真的,我很讨厌渥里斯这个人,因为他讨厌雅葛斯。一个讨厌雅葛斯的人说什么也不可能得到我的欣赏。
  格蕾丝说她其实也不想去,可是渥里斯到底也是她的哥哥,而且平常也对她不错,她不能太扫他的面子,而且她其它的哥哥可能也会去,她想我陪她一起去,问我愿意不愿意。我一来想知道渥里斯这么讨厌雅葛斯到底有什么原因,二来我天性好动,要我老呆在房间里我也受不了,说不定见到渥里斯他们就有骑马玩的机会了,那就一同出去玩玩吧,为了能够骑马,我特地穿上了我刚来蒂山时穿的那套衣裤。
  刚刚进入渥里斯的府第,我第一眼看到的居然是渥里斯在骑马,他的另一个兄弟齐格斯在旁边看着。这两个人我在那次欢迎会上都见过,还跟他们说过客套话。齐格斯不是斯瑞德想让他取代雅葛斯太子地位的那位王子吗?怎么他也在,他和渥里斯走得这么近,一鼻孔出气,难道想对雅葛斯不利?
  渥里斯穿着一身白色镶着珠玉的华贵衣服骑在一匹白色的马上正在那条长长的跑马道上飞驰!就人论人说,他可比雅葛斯帅多了,也要高大些,他的皮肤象白玉一样,一看就是养尊处优的那种类型的人,雅葛斯的皮肤要黑得多,大概是在军队里呆多了,依我父亲的说法是雅葛斯的皮肤那是军人的皮肤,渥里斯的皮肤是奶油小生的皮肤。
  渥里斯的马是匹高大的纯白色的马,真是人漂亮马也漂亮,看着好舒服!雅葛斯骑的是一匹叫“红雪”的枣红马,为什么雅葛斯不骑白马?我突然冒出这样一个念头,奇怪,怎么会有这念头,雅葛斯骑什么颜色的马很要紧吗?
  渥里斯看到了我,打马回来,他骑到我的面前来,跳下马,对我说:“凤仪姑娘,你穿这身服装是不是想骑马?”
  哇,渥里斯,你真懂我的心思,你太好了!他一句话,让我对他的不满大打折扣,这人很好嘛。
  他把马缰交给我,齐格斯说:“凤仪姑娘你还是小心一点儿好,这马有些野。”
  我说:“我不怕的。”好久没骑马了,有机会骑这匹好马,散散筋骨,为什么要错过机会?
  我正想上马,从屋里出来了几个人,都是雅葛斯的兄弟们,雅葛斯的胞弟约克斯居然也在其中,他哥哥和渥里斯他们不和,他怎么会混在他们中间?是出于礼貌吗?还是看见雅葛斯有危机,想脚踏两条船?
  格蕾丝说:“我也想骑马。凤仪姐姐,你说过要教我,可不能够失信于人。我们这儿的人最讲信用。”
  我说:“好,我现在就教你。”我打的算盘是:我一个女子混在一群男孩子当中,多半会引来些闲言碎语,如果格蕾丝跟我在一起就不怕别人说了,而且格蕾丝是他们的姐妹,有她在,我和那些男孩子也更方便相处些,反正见不到雅葛斯,跟这些男孩子出去玩玩也不错呀,其实就算见了雅葛斯,难道他会陪我玩吗?一定不会的。
  我把马牵到一边的台阶下,让格蕾丝站到台阶上,这样才好爬上马背,没马蹬子,要上马就得按着马背往上跳,虽然我能够做到这点,格蕾丝却不行。
  齐格斯说:“格蕾丝,你学什么骑马?一个女孩子,学这些东西干什么?”
  格蕾丝说:“你们都会骑马,凤仪姐姐也会。我为什么不能学?”
  渥里斯说:“她爱学就让她学吧。其实女孩子骑在马上也顶好看的。别那么死讲究。”
  齐格斯说:“凤仪和格蕾丝不一样。格蕾丝是公主,公主总得有点公主的气度。蒂山几个女子学骑马的?这实在有些不成体统,再说骑马也很危险,二哥的那匹马也有些野。”
  渥里斯说:“我那匹马野就换一匹好了。反正我赞成格蕾丝学骑马。”
  我说:“格蕾丝自己愿意学习,你干涉别人什么啊。要不这样,咱们来个民主投票。”
  齐格斯说:“民主投票?”
  我说:“是啊。赞成格蕾丝学骑马的举左手,不赞成的举右手。这儿包括我和格蕾丝在内一共十五个人,大家都举手,看看反对和赞成各有多少?赞成的多,格蕾丝就跟我学习骑马,反对的多,格蕾丝就不学。格蕾丝,你自己也算一票。这样行不行啊?”
  雅葛斯的小弟贺利斯说:“好啊好啊,我赞成。大家投票。”
  渥里斯笑道:“好啊,就这样投票。我可是要举左手的。”他先举手了,贺利斯也赶紧举手,约克斯第三个举,他们三个都举了左手。齐格斯好象很生气,他举了右手。大家似乎都觉得这样很好玩,纷纷举手,我当然是举了左手,格蕾斯却不敢举手。
  我数了数,除开格蕾丝没有举手外,另外包括我在内的十四个人居然是七票对七票,我赶快对格蕾丝说:“你快举左手啊,这样八票对七票,我们就赢了。别犹豫啊。”格蕾丝犹犹豫豫地举了左手,我赶快说:“行啦,八票对七票。少数服从多数,现在没有人反对了吧。”
  格蕾丝赢得了学骑马的权力,我本来以为齐格斯输了一定不高兴,可是事实却不是这样,他好象觉得很好玩,居然兴致勃勃地在一旁指点格蕾丝如何控制马儿,对刚才的失败一点儿没放在心上。
  格蕾丝学了一下午的骑马,真正指点她的其实不是我了,而是渥里斯和齐格斯,包括约克斯他们几个了,因为我的骑术其实远不如他们。
  学完了,大家又去跳舞唱歌,我还是不肯跳那交谊舞,我只想跟雅葛斯跳,可是他不在这儿,于是他们又叫我独舞,我是很喜欢歌舞的,于是欣然从命。这次伴奏的居然是渥里斯和齐格斯,他们各给我奏了一段,想不到他们两人的琴也弹得不错。酒宴之间,大家谈论一些有趣的话题,什么珍珠河上有人用奇怪的方法捉了鱼啦,什么海里的潮水卷上来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啦,谁追求谁惹麻烦啦,诸如此类的,但谁也不涉及他们兄弟之间的纠纷和军国大事之类比较严肃的问题。
  渥里斯和齐格斯根本就不讨厌,其实他们还蛮可爱的。至少他们俩不象雅葛斯那么不可捉摸,他们俩对我也好,尤其是那个渥里斯,他简直好得有些殷勤了,无论我说的话有理没理,他基本上都投票赞成,我暗暗好笑。
  啊,这些日子就这么过去了。隔三差五的,渥里斯和齐格斯,有时候也有约克斯,他们都约我出去骑马,我每次都把格蕾丝带上。起先,我们只在城里骑,没多久就“心向高远”,在城里骑没意思了,要骑到城外去,搞些什么探索发现节目,看看珍珠河水到底从哪来的。珍珠河就是那条把迪甘分成两半的河流,也是迪甘城的生命之水,全城人都靠这条河水生活。我们顺着河流骑了半天,天快黑了,只好打道回府。
  没能去珍珠河上游,那么去珍珠河下游也不错。珍珠河有一条支流,叫什么桃花河,桃花河两岸种了很多桃树,直通一个叫星星湖的大湖,星星湖边还有一块红色的象月牙一样的大石头,他们叫它月亮石。可惜现在是秋天,桃花没开,我想要是现在是春天,那时候落英缤纷,岂不象桃花源一样美?不过秋天的风景还是很美的,啊,真有趣,要是雅葛斯能陪我来玩那多好?
  最远的一次,我们去了海边,整整花了一天的时间,格蕾丝说,她以前也去过海边,坐车来回要两三天,骑马快多了,早上去,晚上就回来了。海边的景色真美,海天一色,海风拂面,清爽极了,那些奇形怪状的大石头,有的象人,有的象怪兽,也有的象城墙,各色各样,我和格蕾丝在海边拾了好多贝壳海螺,赤着脚踩在沙滩上,真舒服。
  有时候天气不好,没有能够出城去骑马,就在渥里斯或者齐格斯的府上的马道上骑骑马,或者开个什么音乐舞蹈会。说到舞蹈,无论他们怎么邀请,我都拒绝跳,还是那句话,除了雅葛斯,我不和任何男孩子跳舞!不过唱歌例外,我常常和他们一起唱歌。
  蒂山人把音乐舞蹈骑马射箭击剑辩论吟诗称做七艺,每个贵族男子都要会,雅葛斯的几个弟弟也都受过这些教育。凑巧的是,辩论和吟诗我因为对蒂山语言文字历史文化造诣不深无法加入,射箭又完全没有受过这方面的培训外,其余四项我简直就是四项全能。人人都称赞我的歌唱得好听,当然哪,我向来就有音乐细胞,十岁的时候我的琴已经弹得相当好了,还不止古琴呢,钢琴古筝我也会弹,我还会吹口琴和笛子。从小到大我就有才女之誉,唱唱歌算什么?
  我的骑术虽然不及他们,但在蒂山女子之中,简直就是绝无仅有的活宝。至于剑法嘛,我和他们比是赢多输少,我也不知道我是真的强过他们还是他们在让着我,总之,我对我的剑法一向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