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4
一方面后悔自己从未问过北斗关于他老家的事儿,一方面又庆幸大路松了口,寻找北斗有所方向了。口里反复默念着丽江丽江,不觉间困意袭来,翻身打个哈欠,然后沉沉睡去。
又做梦了。我见着了北斗,就在丽江,一座山清水秀、安静神秘的古城。北斗昂首迈步在大街上,从南往北走,而我正从北面赶来,于是撞上了。
世上所有的相遇,都是久别重逢。我和北斗的相遇,是真真正正的久别重逢。
北斗穿着一身的当地人的奇装异服,头上还戴着个大花帽子,我没认出他来,是他先叫出了我。他叫了三声我的名子我才反应过来,我看着他瞪大双眼一脸惊喜地望着我,我也激动坏了,一下子扑到他怀里,眼泪撒尿一样流出来。
北斗轻声对我说:“七星,以后我们永远也不会分离了……”
“嗯,不管是玉皇大帝还是牛鬼蛇神,谁都不可以把我们分开了……”
我得承认我是一个挺自以为是的人,常把自己幻想成童话故事里美丽忧伤的公主,每天徘徊在高大巍峨的城堡里,焦急地等待一位骑着白马的王子的到来,我希望英俊潇洒的他能娶走可爱善良的我,我们——幸福和快乐是结局。
***
简单地收拾一下行装,我顺利搭上了通往丽江的列车。
走之前我没有通知我最好的姐妹楚楚,我怕她搂不住自己势必大哭一场。当然也没告诉大路,不跟他说他也知道我要干嘛,说了反而画蛇添足显得很多余。
决定告别北京的那一刻,几个平时玩得不错的室友纷纷出言挽留,挽留失败后大家下馆子撮了一顿,亏得没有通知楚楚,她若来了,喜剧得变悲剧,悲剧变惨剧。
饭钱酒钱也都是她们出的,我要付,她们坚决不干,说你这一走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回来,一姐妹当场为我朗诵送别诗:红酥手,黄藤酒,两个黄鹂鸣翠柳;长亭外,古道边,一行白鹭上青天……声情并茂,声泪俱下。我不住安慰她们说会很快的,等办成了那件事情,便会回京,回校,回到咱们这个大家庭里。
其实我比谁都喜欢留在学校里读书,尽管成绩一直不是很拔尖,但我很喜欢让自己知识渊博出口成章,喜欢别人评价我的时候说,周七星这小姐姐,不仅长得漂亮,而且又有内涵,绝对是咱们国家不可多得的一个人才!以后是要成大事的,有大作为的,即便不能为国争光,也能够造福一方,不简单啊不简单。
我承认有时候我是一个极其爱慕虚荣的人。
我有一个粉红色的旅行箱,承载了我一段粉红色的回忆。那时候夏天刚刚过去,我挽着北斗的手臂一块逛夜市,路过一个百货小摊,相中了这款粉红色的拉杆箱,北斗二话没说掏钱买了下来送给我。我感动坏了,抱着他又亲又啃,也不怕路人鄙夷的眼光。
那天北斗把我送回家中,自豪地说:“星儿,以后只要你喜欢,我把全北京粉红色的皮箱都买下来送给你!”我哈哈大笑,说:“哥你太天真了,我不是喜欢粉红色,我只是喜欢箱子上面HelloKitty的贴画!”
北斗:“……”
眼下,皮箱在,HelloKitty在,我也在,只有北斗不在了。我特别喜欢的日本作家村上春树说过一句话,他说,我一直以为人是慢慢变老的,其实不是,人是一瞬间变老的。北斗离开我以后,我就觉得自己老了,不再是过去的那个年轻的自己。
打开皮箱,往里面胡乱塞了几件简单的换洗衣服,以及一些廉价的化装品,还有就是北斗临走前留下的那本封面颜色像大海一样深蓝的日记本。那天楚楚扔掉了,我舍不得,又偷摸给捡回来了。
日记本里,裹夹了几张老照片,有他的独照,也有我们俩的合影。
我就这样貌似悲壮地出发了。
我不需要任何人哪怕是我最好的朋友为我送行,我就是一个人在战斗,我有信心能赢。我最害怕楚楚跟我讲人生哲理、爱情心得,什么不能不爱又不能全爱,什么爱情的世界是广阔无边的,你不能在一棵树上吊死,天涯何处无芳草,不必单恋一枝花……
列车开动,发出轰隆隆的巨大声响,我望着车窗外面飞逝而过的城市和田野,我的心儿似乎也飞动起来了。
这个时候我掏出手机给楚楚发了一条短信,我告诉楚楚,我已经离开北京了,离开□□了,我正在向南方挺进,正在深入敌后,准备打它个落花流水,搅它个地覆天翻,楚楚同志,借你一双慧眼吧,让你看看幸福的花儿满山开放,我们的生活充满阳光!
楚楚很快回复:别贫了,记得照顾好自己。
仅仅十个字,我的胸膛像是靠近了火炉,突然间温暖了好多。我就知道,楚楚还是挺关心我的,我的出走,虽然她不赞成,但这不赞成,也是一种支持。她希望我好,不受伤害,不要重蹈她的覆辙。毕竟她是我的死忠粉嘛。
心事重重地靠在椅背上,头顶的音箱喇叭里传出一首优美又忧伤的歌曲,李夏的《离开北京》,我情不自禁随着旋律哼唱起来。
走着走着天就亮了
喝着喝着酒又醒了
看看来时的路
离过去已几光年
一直从四环到积水潭
实在不知该怎么去拒绝你
如同拒绝这场四月的雨
我拍拍你的肩膀说
“就送到这里吧”
前面的路让我一个人走完
我看见黎明即将来临
广场上人们将红旗慢慢升起
我只好将我的理想收进行囊
乘今晚的列车回远方
亲爱的今天我就要离开北京
让我最后一次最后一次说爱你
亲爱的今天我就要离开北京
让我最后一眼最后一眼再看你
北京……
正陶醉在李夏的歌声里,一个下巴上长了颗黑痣的青年男子向我走来,我看到黑痣上面还冒出了几根黑毛,恶心得要吐,不料那男子却笑迷迷地跟我搭讪,小姐姐贵姓啊,到南方出差还是探亲啊,是去深圳还是东莞呢。
我始终不理他,任他海阔天空般大吹法螺,我不为所动。
这男子就有点心神不定了,抹抹脑门上的汗水,继续跟我套瓷:“美女你倒是说句话呀,我越看你越觉得像我远房的一表妹,我表妹长得可水灵了,追她的人能组成一个师——”
“真的吗,”我这人经不住夸,忍不住问,“一个师得有多少人呀?”
“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男子把自己当成了咸亨酒店的孔乙己,“也就,几百人而已。”这下我笑了,问这和我有关系吗,我又不是你表妹。
“有啊,”男子半蹲下来,靠近我,“你比她还美上百倍,就像天上的小仙女,追你的人肯定更多,估计,估计得有……”伸出左手比划,“……一万人!”
我又笑了,不是为那一万人而笑,而是他一人而笑。因为我觉得这人可能得了精神病,不然就是有着不可告人的目的。事实证明是后者,就在我笑得花枝乱颤的时候,那男子的右手悄悄伸进了我的外衣口袋,亏得我眼疾手快,一把攥住贼人手腕,喝问你要干嘛,要占我便宜吗?
“不敢不敢!误会误会!”
男子见事暴露,立马收手,哀叹着自己点儿背,灰溜溜地走开了。倒弄得我很吃惊,现在的扒手都这么胆小啊,还以为他要目露凶光张牙舞爪跟我大打出手呢!真替他和他的职业由衷地感到悲哀!
不过我也挺为自己悲哀的,原以为人家想劫色,结果人家要劫财。这说明我的“色”尚不如我的“财”的诱惑力大,天可怜见,我兜里就一千来块钱,还是跟楚楚借的!
没等我悲哀完毕,那男子又不老实了,这次贼手伸向了一位中年男人。
我坐了十几个小时的火车,一直不曾离座半步,话说人有三急,我得了一急,起身小解,不幸的是离我的座位最近的那个洗手间已被占用,因此只好另寻他处。一直过了三节车厢,我才算解决了膀胱鼓涨的问题。
正准备回座,不经意地一眼,瞥见那位黑痣扒手用刀片划破了一位男乘客的口袋……
说时迟,那时快,我来不及细想,张口就喊:“抓贼啊,有人偷钱包啦——”同时弯腰从身旁的纸篓里捡起一只可乐瓶子向黑痣扔去。
也是天助我也,可乐瓶子不偏不倚击中了黑痣鼻梁,一时间鼻血喷发长流不止。
不要怪我下手狠,活该黑痣倒霉,我喊抓贼,贼比受害者还惊奇,回头四顾要寻找声音的来源,结果正好迎上我掷出的武器。
黑痣捂着鼻子,用北京话骂了我一句,你丫多管闲事,姥姥!
我没理他,只是在想我的手法怎么这么准,血手人屠的称号不是浪得虚名啊。
黑痣要逃跑,显得很吃力。左右都是好人,他一个坏人要想脱身,难了去了。先是被大家围住不给逃生的机会,后来被乘警铐上手铐带走了,走时扭头瞪了我一眼,那眼神杀气腾腾,像是待到来年山花烂漫时,定要将我生吞活剥了。
我心里一阵发毛,真想上前拦住他给个解释,我不是故意喊出“抓贼”那俩字的,纯粹是下意识,俗话说得好,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黑痣哥哥,您慢些走,我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你好啊,忘了我吧,Pleaseforgetm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