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五十章 会试 六
贡院大堂之内,阳昆陪着笑脸给林云轩道歉道:“林举子还望勿怪啊,手下人办事不利,让你受了委屈,本官在这里给你陪个不是。”
林云轩不好意思起来,本来想着一定要发泄一下心中的不满情绪的,可是没有想到人家主动给自己认错,俗语说伸手不打笑脸人,自己再怎么不满也不能在发作了啊。况且人家还是堂堂的锦衣卫指挥使,我类个去,这可是全中国这个时候最大的特务头子了吧。就跟美国中情局局长,苏联的的克格勃首脑,英国的军情五处一把手一般的存在啊,得,自己还是见好就收吧。这个爷别说自己得罪不起,就是朱尔文、刘大夏之流的名臣也不敢轻易得罪吧?
“大人太客气了,实在是让学生无感名内啊,大人能给学生洗刷冤屈,已经是感激不尽了,怎么会在怪罪大人呢?”林云轩侃侃而谈道。
“既然误会解除了,那漫天的乌云也就散了,大家都不要在纠结这个事了,今日就让老夫做个见证,以后这事谁都不要再提了。另外给你洗刷冤屈的是皇上,是公主殿下你应该叩谢他们才是啊。呵呵,不过嘛现在你到不用着急,等你真正的金榜题名了之后在感谢皇上他老人家也不迟啊。”李东阳哈哈一笑道。
林云轩有点纳闷,怎么还有公主殿下?她也为自己说好话了,听这老头言外之意似乎她为自己能平反还出了大力了呢?看来以后在见到她的时候要好好的感谢一番呢。
“敢问这位老大人是哪个?”林云轩看着李东阳道。
“老夫李东阳是也。”
啥玩意儿?我靠之,这就是传说中的李东阳啊?历史上的李东阳可是牛的一批啊。据说他是神童,八岁就进入顺天府的府学,天顺六年中举人,两年后中二甲头名的进士,授庶吉士学位,官职好像是翰林院编修;后来又升级为侍讲学士,很是被皇上看好其才学,又充当东宫太子的讲官;弘治八年的时候就当上了礼部侍郎,掌管一部事务,这是多么牛叉的存在啊。后来更是一路高歌猛进,有侍读学士直接进入文渊阁也就是内阁。这可是一步登天啊,参与国之朝政。他立朝五十载,柄国十八年为大明朝可以说是殚精竭虑立下了汗马功劳,弘治中兴有一大半是人家的功劳啊。他死之后被追赠为太师,谥号文正。历数史书上能得文正之号着寥寥无几,他就是其中之一,你就可以想一下他在大明史上有多牛逼了。
林云轩惊呆了,后世史学界对他可是评价极高啊,被后人津津乐道的李东阳就是眼前的这个小老头?这也太让人想象不到了吧。如果有个手机的话跟他照个相啥的,额,想多了。这个时代还没有这等利器。他激动的是无以言表,话都说不出来了。
李东阳也很是好奇,这孩子怎么看到自己如此的神态,看样子对自己很是崇拜呢,不过这崇拜的眼神他很是受用。他呵呵一笑道:“林氏学子可有字?”
“额,学生姓林明云轩字子瞻。”
“哦,子瞻呐,这次虽然是一场误会,可是你也是因祸得福啊。老夫观陛下和公子都似乎对你颇为看好,能简入帝心这是你天大的机缘啊。”
“感谢先生吉言,学生早就听闻先生的大名,没有想到今日能有缘得见真人实乃是三生有幸啊。”
“呵呵,你这孩子倒还很会说话,很是合老夫的脾气,日后有机会的话老夫在与你把酒言欢,现在你的任务是好好的参加考试,赶快休息去吧,养好了精神才能更好的答题才能高中,才能更好的为皇上效力,知道了吗?”
“嗯,学生一定会尽力而为,不辜负先生的尊尊教导。”
李东阳手捻须髯笑呵呵的道:“如此可教也”
翌日清晨,东方的变天微露鱼肚白的时候,一匹快马飞奔而至贡院门前。
这个时候会试总裁程适以及下面所属官员在加上锦衣卫指挥使阳昆早早的等在了贡院门前。焦急之色显露无疑。他们看到飞马而至,知道考题就要到了。果不其然这是先头的传信之人。
大概一刻钟左右,远处一队骑兵呼呼啦啦的开过来了。在前面的是三百校刀手,长把的鬼头刀在手里擎着,闪闪的放着寒光;接着是三百劲弩兵,弩机已经张开了弦上面是三棱透甲锥样式的弩箭;在后面是三百长枪手,手中把着一丈多长的红缨枪;最后面是一队的仪仗兵,队首是一个八人抬的黄陵覆盖的供桌。上面的金漆托盘里放着本次会试的考题,这是弘治皇帝临时出的,之前的考题已经尽数作废。队伍的外围是大概八百名左右的盾牌手,这些人看起来很是精干,左手持盾牌,右手持短刀,一副严阵以待的架势。
好家伙这阵势,这气派简直是让人望而生畏。别说是近前围观了,就是看着这刀枪耀眼的阵仗都能让人退避三舍。
押送试题的是弘治帝的銮仪卫,虽然仪仗没有皇帝出行那么牛叉,但是阵势上却是够唬人的。为首的传旨太监宣读完圣旨,交接了试题后他们返回暂且不说。单说程适他们。
贡院大堂之内,总裁官程适恭敬的三叩首之后双手揭开了覆盖在金漆托盘上覆盖着的黄陵。映入众人眼帘的是一本印着龙形图案的册子,在龙形图案围绕之下的中间空白处写着:“钦命四书经义题”七个大字。阳昆知道这是皇上亲笔所书,他对弘治帝的笔迹太熟悉了。在往下是别的同样款式的册子,可是上面书写的内容不一,这些就是本科会试的考题了。
拜完题的程适双手捧起弘治帝亲手书写的试题册子高声朗读道:“本次会试四书五经题,第一题:“学而时习之”,第二题”随后书吏们在准备好的题板上快速的书写着,然后开始传阅众举子题目。
弘治十六年的会试在紧张的气氛下拉开了帷幕。
林云轩昨日夜里虽然是收到惊吓不轻,可是架不住人家的心里素质好啊,后世从幼儿园开始直到博士,考试无数,可以说是披荆斩棘一路杀出来的。这点心里素质要是没有的话那就太说不过去了。
看着考题,他心里很是激动,不知道为什么好像是老天冥冥之中开眼了似的,这些题目都是朱尔文和范砚农给自己的读书笔记里面有过的。虽然有他们的范文,但是他不甘心做文抄公,又自己做过这些文章。这现在看来简直是如有神助一般啊,他笔不加点写的是好不惬意,这跟背诵默写一般的考题简直是太爽了对他来说。
总而言之,他是快活的不得了,哼,有个好老师就是爽啊。
这么多场考下来,唯一有点让他意外的是五言八韵诗这个题目,五言八韵诗题又称为是“赋得题”关键的一点是必须在题目前面加上“赋得”二字。这场的考题要求是:以物言志。
仅仅四个字的题目,你可别看题目数字少,但是难度大了不止是十几倍啊。你要是要求写景色,写人物,这最起码有个命题啊,可是就让以物言志,这可麻烦了。当然这只是针对一般的举子而言,咱们的大猪脚林云轩还有何难的,守着唐诗宋词这历史上的文学宝库,不是手到擒来吗。
于是一首于谦的《石灰吟》潇潇洒洒的在他的笔下出现了:“千锤万击出深山,烈火焚烧若等闲;粉身碎骨浑不怕,要留清白在人间。”
这首诗的大概意思就是:“石灰只有经过千万次击打才能从深山里面开采出来,它把熊熊烈火的焚烧当做寻常事,及时粉身碎骨都不会害怕,甘愿把一身的清白留在人世间。”这只是从字面理解的意思。
这是一手典型的托物言志诗,把自己比喻成石灰,表达自己为国尽忠的圈圈报国之志,以及不怕牺牲和坚守高洁情操的决心。
读起来朗朗上口,细细品味却又意味深长,更是震撼人心。这首诗虽然是明代英宗时期的名臣于谦所做,但是这个世界上并没有这个人的存在。这点林云轩是查证过的,所以他用的是得心应手毫无顾忌。
林云轩是信心满满的交了卷子,他对自己很有自信,而且对自己的字体也颇为自豪,他的字如果是要流传道后世的话,估计也能拍卖个几千万上亿的。
他融合了众家之所长,在加上后人对前人的笔意的理解现在可以说他已经自成一派都不为过,虽然大家写的同样都是馆阁体,可是他的字里行间透着那么的大气磅礴气势恢宏。说古人写字入木三分,他写的字估计能入目三分半甚至四分。颜筋柳骨兼备那是绝对的大师风范。
好吧,不在自我吹嘘了,他伸着懒腰打着哈欠录完籍之后第一个走出了考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