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80章 狂风暴雨

  【量子音乐】的效率很高,在公司高层的全力推动之下,市场部门调动了大量的资源,仅仅只用了三天,就将初版报告提交到罗杰的办公桌上。
  由于只是初版的缘故,报告的内容并不多,只有不到二十页纸,其中大多数还是各种数据,以及计算公式等等。
  对于这些内容,罗杰一概跳过不看,让手下的人验证一下数据和算法没有问题之后,就只看最后的结论。
  毕竟,涉及统计学、概率论等内容的计算过程,对某位数学考试从来没有拿过A+的同学来说,想要看懂实在是有点难。
  咳咳。
  虽然去掉大量的数据和计算过程之后,整个报告书的内容并不多,但罗杰仍然花了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在这份报告上。
  并且,从这份报告中得出一个确定无疑的结论:如果按照自己的思路,大幅度降低发行方的抽成比例,用这种方式来吸引明星们的加入,对于【量子音乐】而言,会出现一个很直接的问题,那就是盈利的不可控性。
  按照唱片业现在的模式,只要旗下有足够知名度的明星,在较高的发行方抽成之下,唱片公司无论如何都是不会亏本的。
  哪怕专辑或者巡演的门票卖得不好,无非也就是赚多赚少的问题,唱片公司肯定不会赔钱。
  ——这也是为什么,好莱坞总是说,唱片业是一个躺着赚钱的行业。
  和每一部大投资的电影都承受着极大亏损风险的好莱坞相比,唱片业无论是利润预期,还是亏损的风险,都让人嫉妒到质壁分离。
  但是,若是将发行方抽成的比例降低呢?
  降低的少了,比如说百分之五,起不到大量吸引明星和新人加入的效果。
  尤其是对于已经成名的明星们来说,这点差价,还不够支付自己的违约金的,根本不可能为此而选择跳槽。
  降低得多了,比如在现有的基础上,降低百分之二十左右的抽成,那么【量子音乐】在推出新的项目时,失败的风险就会大幅度增加。
  原因很简单:抽成比例下降,意味着属于“发行方”的收入大幅度减少,而成本却是不变的。
  在成本不变的情况下,收入大幅度锐减,任何一个对商业常识有基本了解的人,都知道这意味着什么。
  在如何确保新合约对明星有足够吸引力的前提下,仍然保证【量子音乐】有利可图,或者至少从长远来看是有利可图,这其中的平衡很难把握。
  当然,【量子音乐】不会因为难做就放弃,事实上,市场部门已经调动了近乎三分之一的力量,尝试着在具体分成比例上寻找一个合适的平衡点。
  虽然说在公司内部有一股声音,认为这是无用功,但在罗杰的坚持之下,还是先做了再说。
  有用没用,等市场部门取得了足够多的数据,再让精算师计算之后,就会一目了然。
  但从这初步的反馈来看,显然不是一个什么好消息。
  罗杰将这份报告翻来覆去看了无数次,不得不承认,自己想得太简单了些。
  唱片业的产业链格局,自从几十年前确立以来,虽然有过动荡,但却从未有过根本性的扭转。
  这其中,自然不可能仅仅只是因为发行公司的强势。
  事实上,确实有不少新兴的公司做过改变行业格局的尝试,尝试的方向也各有不同,但无一例外,都失败了。
  或许在这些尝试之中,有少数的明星能够跳出“明星阶层”,与发行公司获得真正平等对话的权利,也有一些巨头轰然倒塌。
  但若是将目光放大到整个行业链上来看,发行公司所代表的阶层,对于明星所代表的阶层,用天差地别都不足以形容,两者的话语权根本不在一个位面上。
  当然,明星还不是最惨的。
  在整个唱片业的格局当中,位于食物链最底层的其实是“非明星身份”的词曲作者。
  也就是为那些自己不具备创作能力的明星们提供歌曲的群体。
  就和好莱坞的编剧一样,这些才是位于食物链最底层,处于严重被剥削的程度。
  除非能够做到整个行业最顶尖的程度,将自己的名字转化成一个具备极高商业价值的“商标”,例如汉斯-季默,例如林夕等等。
  除了这极少数人之外,大多数的词曲创作者,甚至会为了生存,以极为低廉的价格将自己创作出的作品版权卖给明星,或者唱片公司。
  而且这一群体,在真正成名之前,也几乎没有任何议价的能力。
  无论是唱片公司还是明星,在面对普通的创作者的时候,收歌的前提是版权买断,如果仅仅只肯给出授权,要自己保留版权?抱歉,这歌再出色我也不要。
  事实上,这种情况在唱片业非常的普遍,一首红极一时的单曲,其词曲版权的卖断价格往往会低得让人难以想象。
  比如说有一首在油土鳖被播放超过十亿次的网红歌曲,那位歌手买断词曲版权的价格仅仅只是一千五百美元,但却靠着这首歌,创造了数以百万美元计的收入。
  在罗杰还没有成名的时候,就曾经迫于生计,以两千美元一首歌的低价卖掉了几首歌的版权,只不过后来发迹之后又找机会高价买了回来。
  不过,罗杰对于词曲创作者阶层地位偏低这一点,倒是没有任何改变它的想法。
  反正,随着所谓的“创作型歌手”这一人设日渐火爆起来,非明星身份的词曲创作者,未来的路只会越来越难走。
  而那些自己就是明星的创作者,也不会遇到这样那样的问题,创作出来的歌曲版权自己用,也就不在乎价值高低了。
  当然,词曲创作者这个职业是不可能会消失的,但这块市场,只会是越来越小。
  这个群体,也只会越来越不受人关注。
  事实上,罗杰想要抬高“明星阶层”在业内的地位,也不是站在“明星”这个身份上做出的决定。
  而是基于【量子娱乐】的老板这个身份,希望通过这样的方式,改变整个唱片业的格局,从而在这一过程中,确立【量子音乐】的垄断地位。
  说白了,罗杰要做的这件事,看上去是对明星阶层有利,当然,事实上对他们来说也确实有很多的好处,无论是直接的还是间接的,短期的还是长远的,若是这一改革顺利执行并推广开来,明星阶层确实能够从中得到巨大的收益。
  但是,若是这一设想成功,获利最大的绝对不是明星阶层,而是【量子音乐】。
  推翻旧的标准,制订新的标准,若是这一计划成功,【量子音乐】就能直接从唱片业巨头,一跃“晋升”至行业标准制定者的层面去。
  从格局上,立刻就和其它唱片公司分出了高下。
  至于说成为行业标准制定者有什么好处……
  看看思科,看看索尼(CD、DVD),还有因特尔,IBM等等。
  无论是任何行业,制定标准的那家公司,垄断或者至少是半垄断的地位,都是不可撼动的。
  当然了,娱乐行业和那些需要技术来为“标准制定”打下基础的高科技产业又有所不同,并不能生搬硬套。
  就算【量子音乐】制定了新的标准并且顺利推广开来,其它唱片公司也完全可以有样学样,根本没有任何专利或者版权可以限制这些竞争对手的“模仿”或者说“抄袭”。
  从这个角度来看,罗杰的计划似乎并没有什么卵用。
  然而,只要在新标准中抢占先机,【量子音乐】就可以获得极大的优势。
  哪怕保守一点估计,至少也可以确保在未来十年里,在市场占有率方面拥有极大的领先优势。
  有了市场占有率,还怕没钱赚?
  某种程度上来说,这和那些互联网产品之间的烧钱大战没有本质上的区别,都是在烧钱抢占市场。
  不同之处在于,【量子音乐】不会直接大笔地砸进去太多的现金,而是通过“减少未来收入”的方式来“烧钱”。
  临近中午的时候,罗杰终于将报告放回桌上,提起笔,写下批复,然后叫来助理。
  “把这个送到卢卡那去,提交高层会议讨论。如果没有问题的话,就直接给下边的部门分派任务。”
  ……
  三月中旬,在大多数时间里,这个时期都是一年当中娱乐业市场比较低迷的时候。
  刚刚结束的颁奖季消耗了公众大量的热情,而距离暑期档又还有一段时间。
  通常而言,这个时期的娱乐业,通常趋于平静,很少有什么重量级作品上线,也很少有什么重大消息发布。
  反而,人们对于各种八卦更加有兴趣。
  新闻集团依然在拼命炒作着环球音乐集团的“黑金”丑闻,洛杉矶法院第一次开庭,环球音乐集团被判败诉,需要向包括蕾哈娜在内的联合诉讼方支付总计高达2.76亿美元的赔偿,并无条件解除唱片合约,归还唱片发行权等等。
  这样的条件,环球当然是无论如何不可能接受的。
  账面上的损失还在其次,关键在于,若是开了这个口子,环球旗下,还有那么多的明星、小歌手等等,若是一个个都闹起来,按照这次的判决标准,足够让环球破产好几次了。
  在提出上诉的同时,道格-莫里斯还私下派人联系了蕾哈娜,提出“庭外和解”的要求。
  甚至于,在谈判的时候,还隐晦地暗示,若是蕾哈娜等人同意和解,环球可以支付更高的代价,但作为交换,蕾哈娜等人必须对此进行保密。
  这样的条件,对于联合诉讼团队中,一些不算太出名的小明星而言,还是很有吸引力的。
  毕竟他们很缺钱,能多拿点钱,哪怕丢一些面子,也是无所谓的事。
  为此,联合诉讼团队第一次出现了内部分歧,情况似乎开始朝着对环球有利的方向发展。
  罗杰第一时间得到了消息,仅仅只考虑了一个下午的时间,就吩咐米兰达-斯特里普代表自己走一趟,为联合诉讼团队带去了一张总价值五千万美元的支票,用以稳定人心。
  联合诉讼团队的人数不少,足足十几个,但五千万美元分下去,平均到每个人身上,也有两三百万美元了。
  蕾哈娜等几个大牌明星或许不在乎,但对那些小明星而言,这也是一笔不菲的收入。
  至于蕾哈娜等人,米兰达-斯特里普也依照罗杰的吩咐,许下了一系列条件,用以稳定军心。
  比如说,对不缺钱的蕾哈娜,米兰达提出的条件就是,在这次起诉结束之后,对方可以以较为优渥的条款加入【量子音乐】。
  而【量子音乐】则会利用这次诉讼,将蕾哈娜包装成一个为整个明星阶层的利益而抗争的“斗士”形象。
  这很符合蕾哈娜的期望。
  虽然说如今的蕾哈娜,说一线都有些勉强,但论收入,却是绝对高于半数以上的一线巨星。
  钱,蕾哈娜根本不缺,早就赚够了,最大的追求反而在名气上的突破。
  【量子音乐】在接连捧出了【AC-130】乐队和泰勒-斯威夫特之后,包装推广的能力已经得以体现,又愿意为蕾哈娜量身打造一套较为讨喜的正面人设,双方立刻一拍即合。
  随后,在蕾哈娜的帮助之下,米兰达-斯特里普又分别和联合诉讼团队的每一个人都单独深谈了一次,最终带着一大摞合同满意地离开。
  第二天,蕾哈娜就作为诉讼团队的代表,在福克斯电视台的独家专访中发表声明,拒绝环球音乐集团“毫无诚意”地和解要求,坚持诉讼到底。
  顺带着,蕾哈娜还将环球提出的条件直接公开了出来,甚至还送上了一份录音作为证据。
  “我可以给你们更多的钱,三亿,四亿,这都没问题。但是,对外,你们必须公开声明,是你们自己放弃了诉讼,环球没有支付哪怕一美元的赔偿。还有,你们必须要承认,用于起诉的那些证据是‘捏造’出来的,虚假的证据!”
  这段录音一出来,再加上福克斯电视台的“解读”,立刻就引爆了环球旗下所有签约明星的怒火。
  一时之间,环球音乐集团突然身处于狂风暴雨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