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0章 流血事件

  “如果不是我了解他们,只凭这张《迷途之家》专辑做出评价的话,我会说,【Darkness】乐队中有一名糟糕透顶的主唱,三流吉他手、二流其它乐手、一流作曲家,以及像莱蒙托夫(注:沙皇俄国时期著名诗人)那样伟大的顶级诗人。”
  ——《芝加哥太阳报》。
  …………
  《迷途之家》这张专辑的销量依旧低迷,当然,这个“低迷”,是与其它几张《摇滚圣经》系列对比之下给人的印象。
  但与一路走低的销量截然相反的是,无论是专业评论界,还是唱片业内的同行,亦或是某一小撮贴着文艺青年标签的歌迷,都对这张专辑赞不绝口。
  哪怕后者实际上自己也只是偶尔才会听一会,然后就换上一张更加符合大众审美的《月之暗面》或者《所罗门之钥》。
  但无论如何,在某个特定的群体中,《迷途之家》已然成为了高格调的象征。
  如果你不喜欢它,没有人会说什么。
  但若是你在公开场合质疑这张专辑的水准,立刻就会有一大票文艺青年扑上来,告诉你,你的审美有多么的恶俗。
  就连罗杰刻意表现出的公鸭嗓,都被许多文艺青年们作出了各种解读。
  就好像《摇滚教父》的作者,若是写主角吃了一碗红烧肉,那他一定是在水字数。
  而若是鲁迅写到主角吃了一碗红烧肉,那么这碗红烧肉一定是有其深意的,暗示了某某社会现状,揭露了某某毒瘤,振兴了某某民族的民族自尊心……
  总而言之,言而总之,当所有人都在对同一件东西交口称赞的时候,任何人都无法避免受到舆论的影响。
  若是觉得有什么不好,那一定是自己的觉悟不够。
  当然,跟风称赞几句,那也就罢了。
  但若是要让人掏出真金白银来购买专辑,绝大多数人都是不愿意的。
  在这种诡异的局面下,《迷途之家》的销量和口碑,诡异地呈现出极端的两极分化。
  除了早有心理准备的罗杰,所有人对这种情况都是一头雾水。
  看不懂啊!
  事实上,在罗杰来到这个世界之前,鲍勃-迪伦可以说是北美摇滚界最具分量的图腾。
  但在他最为当红的六十到七十年代,鲍勃-迪伦的境遇和《迷途之家》这张专辑没什么两样。
  口碑好得突破天际,若是只看人们对他的评价,商业成绩上,再怎么差,也应该是【皇后】、【黑色安息日】那个级别的。
  但事实上,若是单纯只比拼商业成绩的话,无论是专辑销量还是巡演票房,鲍勃-迪伦甚至还不如当时比较火的二线明星。
  一直到几十年之后,鲍勃-迪伦成为“六零后”硕果仅存的图腾,在人们的怀旧情绪下,鲍勃-迪伦的专辑销量才开始有所起色。
  (注:六零后指的是成名时间,不是出生时间。)
  罗杰选择在这个时间推出《迷途之家》,对于销量,根本没有多少的期待。
  这张专辑唯一的目的,就是打下一个良好的口碑,为乐队博取名气。
  “所以说,你们的下一张专辑,还是这种类型?”
  听了罗杰的解释,劳伦-科汉露出好奇的表情,睫毛一眨一眨的,一双灰色的瞳孔显得非常的迷人。
  “不。”
  罗杰摇了摇头,低下头,手指抚过琴弦,弹出一段动人的旋律。
  沉默了片刻,才继续开口道:“下一张专辑,我的目标是刷新乐队的销量记录。”
  “哇哦!”
  劳伦-科汉的表情十分的夸张,惊讶道:“你们销量纪录最高的专辑是哪张?《月之暗面》?还是《怪胎》?我听人说,好像卖出了两千多万张?”
  “北美的话,是《月之暗面》,两千三百万。”
  罗杰回忆了片刻,又说道:“如果是全球销量,《怪胎》的出货量,截止到七月份,有四千一百万。至于零售端的销量,这个我就不清楚了,三千多万应该是有的。”
  以现在的眼光来看,当初卖断掉《怪胎》的海外发行权,无论是乐队,还是二十世纪娱乐,都是做了一笔亏本的买卖。
  这张专辑,单是在海外市场,就卖出了接近两千万张。
  华纳唱片以一千多万美元的价格拿下三十年的海外发行权,无疑是大赚特赚。
  不过那个时候的乐队,既没有谈判的话语权,也没有对海外市场的监督能力,被狠狠宰上一刀,也是必然的结果。
  这个圈子的食物链等级相当的严密,上层剥削下层,完全是天经地义的事。
  胡思乱想了一会,罗杰回过神来,看了看窗外的阳光,对劳伦-科汉说道:“想不想听听我的新歌?”
  “请开始你的表演。”
  劳伦-科汉从毯子下伸出白嫩的胳膊,对罗杰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粗重的贝斯琴弦,在罗杰手中却是无比的轻巧。
  明明是低音,却弹出了吉他一般的旋律。
  歌曲开头的旋律并不长,仅仅不到十秒,罗杰就轻声开口,边弹边唱道:“Yesterday,All.My.Troubles.Seemed.So.Far.Away
  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
  Noooks.As.Though.They'Re.Here.To.Stay
  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
  Oh,I.Believe.In.Yesterday
  昨日,令人长号不自禁。”
  (注:这段翻译其实不准确,云村这首歌底下评论看到的,觉得挺有意思就拿过来用了,完整版有兴趣的可自行去看。)
  ……
  提到【披头士】乐队,有两首歌是绝对无法绕过去的。
  一首就是罗杰现在正在唱的这首《昨日(Yesterday)》。
  在美国广播音乐协会统计的“20世纪电视台和电台播放量最多的歌曲”中,《昨日》这首歌排在第三位。
  (注:第一第二实在查不到,BMI官网没找到这个榜,其它资料里有两种说法出现的频率比较高,一说是【正义兄弟】组合的《You've.Lost.That.Lovin'.Feelin'》第一,《波西米亚狂想曲》第二。还有一说是《天堂的阶梯》第一,加思-布鲁克斯的《No.Fences》第二。)
  而在另一项记录,20世纪被翻唱次数最多的歌曲中,《昨日》则以超过第二名近一倍的优势,毫无悬念地位列第一。
  这首歌在发行之后,获得了六项格莱美提名,并于1997年入选格莱美名人堂。
  这首歌的背景也很有意思,保罗-麦卡尼特在睡觉的时候梦到了一段旋律,醒来之后将这段旋律记录下来,到处弹给别人听,询问对方是否知道这段旋律的出处。
  在没有找到“原作”,并通过版权查询等方式确认了这段旋律属于自己的“原创”之后,保罗在这段旋律的基础上,做出了完整的曲谱,但一直没有给它填词,而是用某段不知道从哪来的电影台词作为临时歌词。
  一直到几年之后,披头士乐队开始录制《Help!》专辑时,保罗才将这首歌拿了出来,认为它配得上成为专辑中的正式曲目。
  后面的故事就是众所周知的了,《Help!》大获成功,而这首《昨日》,也成了披头士乐队最流行的单曲。
  没有之一。
  《昨日》的旋律,乍听之下略显平庸,没有任何出众之处。
  但多听几次,却是越听,就越能感觉到它的美妙。
  无论是评论界,还是媒体,都有一个共识。
  如果没有这首《昨日》,披头士依然是一支伟大的乐队,但却绝对称不上流行之王。
  可以说,这支乐队在流行乐坛无可动摇,稳稳占据第一的宝座,至少有一半的功劳,是在这首歌上。
  而另一首无法绕过的歌,同样是出自保罗之手,创作于1968年夏天的《嘿,朱利安(Hey,Julian)》。
  这个名字可能很多人没有印象,不过若是说起这首歌的另一个名字,《嘿,朱迪(Hey,Jude)》,想必很多人都听过。
  在那个夏天,披头士乐队的另一位灵魂人物,约翰-列侬与妻子的婚姻到了崩溃的边缘,已经搬出了原本的家,与新女友同居。
  保罗担心约翰的儿子,年仅五岁的朱利安在这件事中受到伤害,于是在车里为朱利安写下了这首歌。
  有趣的是,直到二十年后,朱利安才知道,这首歌是写给自己的。
  这两首歌,都是披头士乐队最具代表性,也最受歌迷喜爱的作品。
  有一个很有趣的数据统计。
  在披头士乐队所有的专辑中,包括不同版本的精选专辑、单曲专辑等等,北美地区总销量大约为1.83亿张。
  若是只计算有《昨日》或者《嘿,朱迪》两者或者任意之一的专辑,这些专辑的总销量高达8700万张。
  (以上两项均为RIAA认证数据,即零售端销量。)
  也就是说,如果没有《昨日》和《嘿,朱迪》这两首歌,披头士乐队所有专辑的总销量,甚至有可能被加思-布鲁克斯、猫王、老鹰乐队,以及齐柏林飞艇乐队反超。
  ——后四者的所有专辑北美地区总销量,在RIAA认证的榜单上,均超过1亿张。
  加上披头士乐队,得到北美唱片业协会认证,在北美地区正版零售端市场,拿到一亿总销量的歌手和乐队,仅仅只有以上这五个。
  咳,扯远了,还是说披头士的事……
  当然,这是一个概念偷换的玩笑,毕竟在这8700万销量中,包含了为数不少的精选专辑、重发专辑等等,这些专辑,可不是仅仅只凭着一首《昨日》或者《嘿,朱迪》来“骗钱”的。
  但从这项数据上,也可以看出《昨日》和《嘿,朱迪》这两首歌,对披头士乐队的“江湖地位”起到了多么巨大的作用。
  以这两首歌,作为《披头士》这张专辑的核心,也可以看出罗杰对于这张专辑的野心。
  为了博口碑,而在《迷途之家》所“损失”的销量,在这张专辑上,要成倍地赚回来。
  …………
  劳伦-科汉在洛杉矶停留的时间不长,在这个年代,一部电影发行之初,剧组的主要成员们都很忙碌,甚至可能比刚刚发布了新专辑的当红歌星还要繁忙,恨不得分身无数,在全球各地同时为电影做宣传。
  送“女伴”离开之后,罗杰几乎足不出户,除了时而跟进一下乐队各项投资的进度之外,专注地修改着《披头士》这张专辑的曲谱。
  一直到十二月中旬,汉克终于带着他的考察团队,返回了北美。
  在召集团队正式讨论之前,罗杰先是和汉克私下见了一面,询问对方这次考察的收获。
  “毛熊国那个鬼地方冷的要死,我差点被冻成冰雕!”
  汉克半是抱怨地开着玩笑,随后拿出一叠资料,说道:“一共有六个备选地点,四个在南美,两个在欧洲。其中我个人认为最好的,还是潘帕斯草原。虽然在那里举办演出,可能会引发激进环保人士的抗议,但其它各方面条件都是最出色的。”
  潘帕斯草原,是阿根廷最为著名的地区。
  罗杰虽然没有去过那里,但从各种渠道的描述上来看,潘帕斯草原的风景和气候应该都是相当宜人,并且平坦、空旷,这对于一场超大规模的演出来说,绝对是件好事。
  没有急着表态,罗杰接过文件,一个个翻看起来。
  汉克所推荐的六个备选演出地点,名气都不算小。
  亚马逊平原,靠近哥伦比亚的一片区域。
  巴西里约热内卢的海滩。
  阿根廷的潘帕斯草原。
  以及安第斯山脉西方的戈壁滩。
  至于东欧的两处,恐怕更是无人不知。
  毛熊国的首都莫斯科,以及二熊的首都基辅。
  简单对比来看,南美洲最大的优势是人口更加密集,人也更穷。
  虽然红色巨人倒下之后,苏系国家一个比一个穷,但毕竟饿死的骆驼比马大,和以贫困而闻名的南美比起来,还是要好那么一点。
  当地人够穷,“免费”这两个字的威力,才能放大到极致。
  毕竟,越是穷人,就越喜欢占些小便宜。
  富人阶层中或许也有无比吝啬的,但大多数不缺钱的人,压根不在乎这点门票钱,反而更加注重观看演出的体验是否足够良好。
  另外,乌克兰目前还处于内战当中,安全问题也让人很头痛。
  但要说优势,也是有的。
  大牌明星的演唱会,往往会对当地的旅游业有所促进,从而刺进当地的经济。
  虽然这只是短期的利好,但对于一分钱都要掰成两瓣花的熊大和熊二政.府来说,也可以解决不少燃眉之急。
  (东欧的几个国家,人不一定穷,但是政.府是真的穷出名了。阿布投资切尔西,很大程度上就是害怕熊大穷疯了抄了他家。)
  为了吸引乐队前往,基辅和莫斯科当局,都愿意尽最大力量,为演出提供全方位的支持。
  甚至于,在这份文件的描述中,熊二还承诺,会派出一支人数不低于三千人的军队,用来维持演出现场的治安。
  “军队?这是疯了吧?”
  罗杰一脸懵逼,脑海中情不自禁地浮现出前世的1991年,莫斯科摇滚音乐节上,歌迷忽然暴乱,与现场维持秩序的军队爆发冲突的流血事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