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12章 The Maccabees

  北美东部,一所高中的活动室里,几个年轻人聚在一起。
  鼓、吉他、键盘、贝斯,外加手中卷着一本书充当话筒的主唱,很显然,这是一个由高中生组成的乐队。
  或许是年龄的缘故,主唱的声音很柔和,以摇滚乐的标准而言,可以说是有些娘炮。
  “我空虚的心,心,心,心,心……”
  “在我的心里,心里,心里,心里,心里……”
  “她起了疑心。”
  “X光,X光,X光,X光……”
  歌声有一种魔性洗脑的感觉,让人一听就停不下来,脑海中不断回响着单调而重复的旋律和歌词。
  “住口,威克斯!”
  鼓手第一个忍不下去,将鼓棒砸到主唱的身上,破口大骂道:“这是哪个沙雕写的歌?简直太逊了!拜托,我们的目标可是要成为【Darkness】那样伟大的乐队,能不能有点品位?!”
  【Darkness】乐队,是几个年轻人共同的偶像。
  也正是因为这一共同爱好,才会有了这支乐队的成立。
  吉他手弱弱地插话道:“但是……托马斯,我们只是一个校园乐队,明年毕业以后就要解散了。”
  至于自己写歌的水平,吉他手有意无意地忽略了过去。
  “而且雨果的技术简直太蛇皮了,只会撸三和弦!”主唱将枪口对准了开口帮自己的吉他手。
  “同意!”
  贝斯手附和着主唱的观点。
  “贾维斯,你给我闭嘴!”吉他手立即炸毛,大叫道:“贝斯手没有权利插话!”
  “可是……”
  贝斯手不忿地说道:“【Darkness】的Boss就是弹贝斯的。”
  “喂,你们几个别吵!”
  还是鼓手的嗓门最大,压下了其他人吵闹的声音,大声道:“我觉得我们应该正式成立一支乐队,签约经纪公司和唱片公司,推出专辑!我觉得我们会成为大明星的,就像【Darkness】那样!”
  “可是,学业怎么办?我已经拿到了普林斯顿的offer,如果放弃读大学,我爸爸绝对会打断我的腿。”
  键盘手带着厚厚的眼镜,一副书呆子气十足的模样。
  ——顺带一提,这家伙,是乐队实在找不到键盘手的情况下,从钢琴社团里硬拉过来的。
  “威尔,你给我闭嘴!”
  鼓手托马斯是校足球队的四分卫,身强体壮,性格也十分霸道。
  如果“讲道理”没有效果,这家伙会换一个方式,用拳头说服任何需要说服的人。
  示威性地晃了晃拳头,所有人立即安静了下来。
  托马斯满意地笑了笑,说道:“我们必须成立一支乐队,不是只在高中里玩几年社团的校园乐队,我是说真正的摇滚乐队,进军娱乐圈,成为大明星的那种!”
  “好吧,我们要成为大明星。”
  在拳头的威胁下,吉他手雨果决定乖乖听话,问道:“我们该做什么风格的摇滚?像【Darkness】那样?”
  “我倒是想这么做,但是你们有那个水平吗?看看你写的歌,都是些什么狗屁玩意?”
  托马斯乱骂了一通,才说道:“鉴于雨果的吉他弹得太烂,我决定,我们专精于朋克摇滚。”
  雨果气得脸都白了,但看了看自己的小身板,决定闭上嘴,不跟托马斯这个憨货计较。
  主唱威克斯耸了耸肩,问道:“好吧,朋克摇滚,然后呢?”
  “还能有什么然后?签约经纪公司,签约唱片公司,推出专辑,然后成为大明星。很简单,不是吗?”
  托马斯又摇晃起自己的拳头,似乎是在说,如果你敢反驳,我就打死你。
  键盘手威尔的眼神不太好,明显没看到托马斯充满威胁意味的动作。
  举起手,犹豫着说道:“我想威克斯的意思是,我们要怎么说服经纪公司和唱片公司,让他们决定签下我们?”
  “谢特,如果什么都要我来解决的话,要你们干什么?”
  托马斯硕大的手掌重重地拍在威尔的肩膀上,很“友好”地说道:“我觉得这个问题你一定有办法,对不对?”
  威尔被拍的站都站不稳,脸色惨白,连声道:“我听说有一家叫做【西奥多-杰克逊】的经纪公司这几年开发出很多新人,据说【Darkness】的罗杰就是和他们公司签约的。”
  “很好,就签这家西什么逊。”
  托马斯满意地点了点头,站起身,环视四周,很霸道地问道:“谁还有问题?”
  “那个……”
  威克斯弱弱地举起了手,问道:“既然正式成立乐队,是不是该有个名字?”
  “名字?”
  托马斯一愣,连连点头:“对,你说得对,是要有一个名字。”
  很显然,起名字这种事,有些超出了托马斯的智慧范围,抓耳挠腮地想了半天,也没想出一个可堪一用的名字。
  但把起名权让给别人?
  托马斯可不愿意。
  不过,这点小问题,可难不倒托马斯。
  很快,托马斯眼前一亮,一把抢过主唱手中拿着的书,看到封面上的名字,一声响亮的“卧槽”脱口而出。
  “你TMD信教?竟然随身带本《圣经》?”
  托马斯有些懵逼,突然发现自己对这个相处了一年多的乐队搭档一点都不了解。
  不过,神经大条的托马斯很快就忘记了这件事,指着书籍封面上的书名,说道:“我们的乐队就叫这个,【马加比(The.Maccabees)】。”
  …………
  洛杉矶。
  “签一个新人乐队,给公司那边打个招呼不就行了吗?还非要让我亲自签文件?”
  罗杰对西奥多笑骂了几句,接过资料,翻到乐队成员资料一栏,有些惊讶地抬起头:“这乐队里有三个人是三胞胎兄弟?”
  在这支平均……所有人年龄都仅有17岁的乐队里,有三个名字异常的显眼。
  主音吉他手雨果-怀特。
  副吉他手兼伴唱菲利克斯-怀特。
  键盘手威尔-怀特。
  如果说双胞胎还不算那么罕见的话,三胞胎就非常稀少了。
  而娱乐圈里的三胞胎……
  在自己的记忆中搜索了一阵,罗杰十分确认,自己至少是没有听说过。
  “对,三胞胎。”
  西奥多点点头,毫不避讳自己的想法:“这支乐队的能力一般,但潜力很不错,形象方面很适合往半偶像的方向上靠。而且三胞胎这个噱头很有话题性,要推广起来会轻松很多。”
  “就算是捧不起来的,看在你的面子上,我也要给一份唱片合约的啊。”
  罗杰开了个玩笑,在文件末尾签上自己的名字,又说道:“具体的条款方面,你要跟公司那边去谈,我只能确定公司一定会给他们一份合约。”
  人情是人情,但公司的规矩却是绝对不能乱。
  尤其是涉及到金钱和版权这种直接的利益,必须要在规则的范围内行事。
  虽然说,董事会可以一定程度上越过公司的高层,理论上有随意插手公司运营的权限。
  但这种权限存在的目的,是确保自己的利益,而不是反过来破坏。
  退一步说,即便是有不得不破坏规则的情况出现,也不可能是因为签下一支新人乐队这样的小事。
  “我明白规矩,今天找你,主要是另外一件事。”
  西奥多摆了摆手,连忙解释道:“我了解过公司那边的情况,据说因为人手不足,出唱片的计划已经排到了明年?”
  闻言,罗杰摇了摇头,说道:“这个我倒是不太清楚,你知道的,我很少过问这些具体的细节业务。”
  虽然罗杰会对MAD唱片的经营状况保持关注,但因为时间和精力的缘故,不可能精确地掌握每一个细节。
  最多最多,也就是了解一下大致的状态,比如说哪个重要的签约歌手即将有大型项目要展开,或者是和哪一家公司又有了新的合作之类。
  最多再重点关注一下财务方面的细节,也就仅此而已了,不可能面面俱到。
  像是西奥多所说的这个情况,罗杰确实没有听人提起过。
  “我找你就是为了这件事,【马加比乐队】的前景我很看好,希望能让他们插个队,最好在今年之内就推出第一张EP。”
  西奥多开门见山地提出了自己的要求,停顿了片刻,又说道:“发行合约方面,我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比如说降低一定的分成比例。”
  “看来你很看重这几个年轻人。”
  罗杰忍不住又拿起【马加比乐队】的资料看了几眼,却仍然没看出什么有价值的信息。
  不过一个高中的校园乐队,也并不值得罗杰去关注。
  压下自己的好奇心,罗杰很快就做出了决定,开口道:“公司那边我会打招呼,你明天直接让人去谈就可以了。”
  “谢了。”
  西奥多道谢过后,像是想起了什么,又问道:“我上周给你发的电子邮件,你看了吗?”
  “电子邮件?我大概两三周没看那玩意了,你等一下。”
  罗杰在电脑上操作一阵,打开工作邮箱,找出西奥多发来的邮件,刚看到第一行,就感到一阵头痛:“又是广告代言的意向……你能不能放过我,我真的不想签代言啊!”
  无论是西奥多,还是安妮和胖子的经纪人唐纳德,都不止一次地提出过,乐队应该签下几个代言合约。
  并且,报价,以及产品定位,和乐队本身定位不存在任何冲突的代言,两人也推荐过很多次。
  但仅有胖子一人有这方面的意向,这家伙不愿意放过任何一个赚钱的机会。
  而罗杰和安妮,则是不情不愿,一直在推脱。
  其中,两人还是有些区别的。
  罗杰是觉得代言费用方面,没有达到自己的预期,与其浪费时间去赚那点“小钱”,还不如清闲一点。
  就算只是拍拍平面广告,那也是需要时间的。
  当初和可口可乐签订的那份协议,已经让罗杰后悔了好多次,要不是广告片的次数早已拍完,说不定罗杰都会动起毁约的念头。
  而且以乐队现在的身价,请得起乐队做代言的赞助商,要求绝对不止是平面广告那么简单。
  而安妮,则是纯粹地犯懒,哪怕代言费开到天上去,安妮也只会说一句“No”。
  翻看了一阵,西奥多发来的邮件里,包含了十几份代言邀请。
  这已经是经过初步筛选,去掉了那些报价不合理、产品形象不佳、以及附加要求过多的代言意向。
  留下的这些,都是西奥多认为比较满意的。
  当然,考虑到罗杰和安妮两人的性格,西奥多对此并没有报太大的期望,最好的预期,也不过是能接下其中的一个或者两个。
  “可口可乐,一年1000万美元,签约十年。IBM电脑,一年700万美元,签约六年。野马跑车,一年850万美元,签约七年……”
  随着这几年美元的贬值,以及大环境的影响,整个行业来看,广告代言的费用一直是在不断上升。
  再加上乐队影响力的提升,有意向的赞助商们,开出的价码也越来越高。
  就拿可口可乐来说,开出的报价已经是五年前的十倍之多,而且依然有谈判的空间。
  罗杰一个个读过去,掰着手指算了片刻,抬起头看向西奥多,有气无力地说道:“去掉那些产品类型冲突的,就算全签下来,一年也就五六千万美元,不划算啊!”
  “但是,代言广告,也是提升影响力的方式之一。”
  西奥多劝说了不知道多少次,没有任何效果,但并不气馁,继续劝说着:“比如说可口可乐,想想看,它的广告投放量有多惊人?全球至少一半的人口都会看到可口可乐的广告,这些都是你们的潜在歌迷!”
  账当然不是这么算的,西奥多显然是在偷换概念。
  但不可否认的是,签约几个广告投入巨大的品牌,确实对提升影响力的帮助很大。
  而且,有些代言,本身就是刷格调的途径之一。
  在好莱坞,就有不少明星,在火起来之后,突然陷入接不到合适片约的怪圈,却能够依靠着广告代言,在好几年不拍电影的情况下,依然保持着大牌明星的咖位。
  其中最为著名的一个,就是理查兹-塞隆。
  “但是乐队现在一年赚三四个亿,广告代言那点钱,根本不够看的……”
  罗杰继续为自己找借口,见西奥多还要劝说,连忙道:“好了,我再考虑考虑……”
  (PS:现实里真的有这么一个乐队,不过是英国乐队,另类摇滚/后朋克摇滚类型,非常小众,但是可堪一听,有七八首歌进过UK榜。)
  (PS2:乐队成立过程为虚构,但乐队名字真的是翻《圣经》起的。另外,三个怀特也只是亲兄弟,不是三胞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