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5章 《美国偶像》第一季决赛

  两张专辑的录制进度算不上很快,在专辑还没有录完之前,《美国偶像》第一季,就已经来到了尾声。
  ——和一开始的预期有很大的不同,由于通过海选的选手人数太少,节目的进程比预想得要快得多,才刚刚四月份,就已经到了第一季的决赛。比一开始计划的六月,足足提前了两个月。
  虽然这档节目出自罗杰之手,但由于工作太忙的缘故,罗杰根本顾不上去看。
  反倒是安妮,倒是《美国偶像》的忠实观众,不但一期不落地追完,甚至还经常发投票短信,参与到节目当中去。
  当然,也就仅限于此了。
  如果让安妮在媒体上站出来公开支持某一位选手,那么它的胜率起码也会被拉高五个百分点,对其他人未免有些太不公平。
  决赛播出当天,安妮和胖子聚到了罗杰的家里,一起来看第一季《美国偶像》的最终决赛。
  “就这样吧,让豪斯曼律师明天给我发一份报告,发到我的工作邮箱里。”
  罗杰终于从一大堆的文件中挣脱了出来,将签好的最后一份文件交到蒂娜-林的手中。
  拎着一瓶啤酒,坐到客厅的沙发上,问道:“我错过什么了吗?”
  “还是被淘汰的选手们表演的部分,主角还没上场。”
  安妮盘着腿坐在沙发上,怀里抱着一大盆薯片吃得津津有味,问道:“你最近工作很多吗?发生了什么我不知道的事情?”
  “去年解约的时候,我不是给了华纳和环球一些歌吗?我的分成结算到账了,有些文件要签。”
  在一年之前,罗杰拿出了一批歌曲,去和华纳、环球谈判,得到了一定的支持。
  像U2这种几乎纯粹的流行乐队的歌,罗杰自己不打算唱,版权价值又不低。
  直接卖掉不划算,拿出来做利益交换,无疑是最合适的选择。
  当初为了博取华纳和环球的支持,两家巨头分别拿走了80首和370首歌的版权,涉及U2、共和时代(One.Republic)、翻闹小子(Fall.Out.Boy)、酷玩(Coldpy)等十多支乐队,歌曲质量有好有坏,但基本上这些乐队的歌,除了最具代表性的那几首之外,罗杰手里有的,差不多全部送了出去。
  虽然这些歌交给了对方,但基本的费用还是要收的,这也是圈内的惯例。
  分成比例倒是都不高,最高也没超过百分之五,以罗杰现在在作词、作曲上的“江湖地位”而言,这已经是优惠价了,要知道,罗杰可是连词曲版权一起送出去了,而不仅仅只是授权。
  即使分成比例很低,以当时罗杰拿出的歌曲数量而言,总价值也低不到哪里去。
  两家公司将这些歌放进了版权库中,没有一次性全部拿出来,而是根据需要,时不时拿几首出来,用于培养旗下艺人所用。
  这一笔分成,也仅仅只是第一笔,涉及不到20首歌,金额倒是不大,只有几十万美元。
  不过考虑到这是一笔长期的收入,累积起来,也不会是一个太小的数目。
  再过上几年,等华纳和环球用掉的歌数量多起来了,每年给罗杰提供数百万美元的收入,都不会是一件很困难的事。
  最重要的是,这笔收入完全属于罗杰个人,不需要和乐队分成。
  提到钱,理查森突然开口问道:“咱们的下一笔收入是不是快到账了?”
  现在正是报税季,无论是乐队,还是三人个人,都需要一大笔资金,来应付税务局。
  在这个为了抗税而独立的国度,对于几乎百分之九十九的人来说,北美的主宰不是白宫、五角大楼或者各大财团,而是把持着税收大权的IRS。
  有句开玩笑的话很能说明问题:在北美,你可以欠任何人的钱,都不会有麻烦。但如果你欠了IRS的钱,那你的麻烦就大了。
  “会计师已经在核算账目了,这周之内应该就能到账。”
  罗杰回忆了一下,有些不确定地开口道:“如果我没记错的话,这笔资金大概有三四千万吧,缴税肯定是够了,还能剩下很多。最近乐队没什么要用钱的地方,缴完税剩下的拿出来分了吧。”
  “也好。”
  胖子点了点头:“我最近的房贷压力有点大,正好缺钱。”
  “嘿,伙计们,你们是不是忘了什么事?”
  安妮不知道想到了什么,突然叫了一声。
  看到罗杰和理查森疑惑的目光,安妮无语地拍了一下脑门,提醒道:“咱们的慈善基金很久没有动作了!”
  罗杰:“……”
  胖子:“……”
  两人大眼瞪小眼地对视了半天,罗杰忍不住开口道:“我怎么把这事给忘了?”
  除了一开始高调地捐出了一笔钱之外,罗杰直接就把慈善基金的事扔到了脑后。
  西奥多偶尔到是提过基金会的运作,会计师有时也会送来基金会的账目来让罗杰过目。
  但是每次罗杰都是看过了就忘,压根想不起来自己名下还有个慈善基金。
  至于乐队名下的那个,更是想都想不起来。
  “你们两个……”
  安妮对自己这两个队友简直没脾气:“算了,反正一直都是我在打理的,你们俩掏钱就行了。”
  这话倒是没什么问题。
  事实上,一开始,三人说好了由胖子来负责这事,后来不知道怎么的就被安妮接手了过去。
  当然,主要负责慈善基金会事务的,还是会计师和律师,安妮主要是起到一个监督的作用。
  一直到现在,罗杰压根没怎么关心过。
  只要不闹出什么贪污腐败的丑闻,账目对的上,罗杰甚至希望基金会的这点小事别传到自己耳朵里。
  反正这几个基金会的目的仅仅只是避税,需要的时候,也能拿出来炒作一下,博个好名声。
  至于平时,爱咋咋地。
  北美的富豪们,尤其是明星出身的富豪,没几个是真正热衷于慈善事业的,目的都是避税和扬名。
  对乐队来说,前者还更重要一些。
  “需要多少,你直接跟会计师打招呼就好了。”
  罗杰想了想,又说道:“这事情你全权处理,我就不过问了。”
  “夏天不是有一场巡演吗?”
  安妮提议道:“把巡演和慈善联系起来吧,说出去也好听一点。钱不需要太多,一共拿一千万美元就够了,省下来的税款也不止一千万,我们还是赚的。”
  按照和大卫-劳伦斯的约定,乐队的【大卫-鲍伊Tour】举行的时间,就是在今年的夏天。
  准确的说,是在八月份,一共十场,都是小场,耗费不了什么时间和成本,当然,收入也不会多到哪去。
  巡演的目的主要是维持演出的频率,重点是有还是没有,至于规模,反倒是无关紧要的事。
  按照乐队的规划,下一次大规模巡演,至少也要到2005年,才会开始。
  从那之后,乐队的工作重心,也会从专辑转移到演出上,不会像现在这样,每年出好几张专辑。
  工作重心转移以后,甚至都不一定会每年出专辑,而是将频率降低到每两三年出一张完整专辑,或者每一两年出一张迷你专辑。
  单以推出作品的速度而论,纵观乐坛历史,哪怕不去考虑作品的质量,只计算数量,出专辑速度比乐队更快的歌手和乐队不是没有,但也寥寥无几。
  算上正在筹备当中的《所罗门之钥》和《阿玛拉》,五年的时间里,乐队发行了十三张专辑,能达到这个速度的可不多。
  从某种程度上来说,这也算是打破了乐坛的“记录”。
  罗杰正打算说点什么,电视机上,《美国偶像》的节目已经过半,宣传片、花絮以及嘉宾的演出都已经结束,来到了真正的决赛环节。
  “别说话了!看电视!”
  安妮突然出声,将罗杰要说的话堵了回去。
  罗杰无奈地笑了笑,举起酒瓶,和胖子碰了一下,一边喝着啤酒,一边欣赏着决赛选手的表演。
  由于加入了乐队组,这一世的《美国偶像》和前世自然有了很大的区别,不过整体上,还是朝着流行音乐的方向去靠拢。
  这也是选秀节目必然的趋势,只有流行,才能吸引最多的观众观看。
  无论是摇滚、乡村还是其它什么类型,都只能吸引特定的群体,没有流行音乐的包容性那么强。
  最终争夺冠军的两位选手,分别是一位黑人女歌手,和一支来自哈佛大学的乐队。
  ——学霸光环的加成,无论在世界上任何一个国家,都是很受公众推崇的东西。
  这支乐队的风格偏向于流行朋克,不过流行的成分更重一些。
  有趣的是,他们在录制现场演出的,正是罗杰他们的歌。
  《怪胎》专辑的第一首歌,《Basket.Case》。
  不过就和任何翻唱作品一样,和原唱相比,做出了不小的改动,加重了流行的味道,而减少了朋克摇滚的成分。
  至于那位黑人女歌手,唱的则是拉丁天后佩内洛普-加西亚的一首成名曲,充分展现了自己宽广的音域,纯粹靠唱功和嗓音来碾压其他人。
  如果闭上眼睛,只听歌的话,罗杰也会被这位歌手的声音折服。
  只不过她长得实在是不符合罗杰的审美,如果要投票的话,罗杰肯定不会投给她。
  做明星,尤其是流行明星,外表可是很重要的加分项,甚至很多时候要凌驾于嗓音和唱功之上。
  不说要有多好看,最起码也不能太丑才行。
  “你支持谁?”
  罗杰朝安妮问道。
  罗杰可是很清楚,安妮是《美国偶像》的忠实粉丝,从进入决赛圈开始,每一期都会发出投票短信。
  “当然是【蓝色心情】啊!他们从一开始都是唱我们的歌,算是自己人!”
  安妮一边发着短信,一边回话道。
  【蓝色心情】是那支学霸乐队的名字,四名成员都是外表英俊的小鲜肉,要不是知道安妮的取向,罗杰说不定会以为她是看上了其中的哪一个。
  又或者是全部。
  当然,以北美的审美标准,“小鲜肉”指的也不是太平洋对岸那种雌雄不辨的类型,而是外表俊朗的肌肉猛男。
  很快,安妮把手机丢到一边,对罗杰和胖子伸出手:“你们的手机拿来!”
  很显然,这家伙拿自己的手机投票还不够,还要用罗杰和理查森的手机再投一次。
  罗杰摸了一下口袋,没找到自己的手机,喊了一声,叫蒂娜-林找到手机交给安妮,然后说道:“他们的风格有点……太偏流行了点,感觉不是很适合唱我们的歌。”
  虽然说《Basket.Case》本身就是流行朋克类的歌,但朋克的比重还是要略高于流行那么一丢丢。
  而在【蓝色心情】的手上,这首歌几乎变成了纯粹的流行乐,朋克的味道已经少得快要听不出来了。
  这种演绎风格,听起来倒是没太大的问题,但是对已经熟悉了原唱的罗杰来说,总觉得有些怪怪的。
  “他们买过翻唱授权吗?”
  理查森关注的点永远和别人不一样:“如果他们没交钱,我觉得我们应该发一封律师函。”
  “我查了,节目组付的钱。”
  安妮翻了个白眼:“翻唱授权才多少钱,这点你也要计较?”
  翻唱对于原唱作品是一个很好的宣传,尤其是大牌明星的翻唱。
  因此,乐队对翻唱授权的开价都很低,一首歌只需要数百到数千美元,就可以在任意场合翻唱。
  但若是用于出版,则还需要加入一定比例的分成。
  以乐队的收入来说,哪怕一年被翻唱个几百次,也赚不了多少钱,压根没必要在意。
  “这不是多少钱的问题,免费这个口子不能开。”
  理查森很认真地说道:“如果翻唱授权也免费,会影响到其它版权的价值,版权收入对我们来说很重要!”
  不知道胖子这个结论是哪来的,但版权收入,在乐队现在的收入中所占的比例确实不低。
  自从将版权交给MAD唱片来运作之后,乐队在这方面的收入大幅度上涨,如今每年都能从各种版权授权中获得千万美元级别的收入。
  相较于唱片收入来说,一千万美元确实显得不多,但也没有低到可以忽略的地步。
  而且,随着乐队的名气越来越大、歌曲越来越多,这部分收入必然是持续上涨,而不会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