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1章 英国重金属新浪潮

  “你没法问他,这一切意味着什么。他从来就不曾与你同在,上帝从来不曾与你同在……”
  录音室里,罗杰正在卖力的唱着,耳机中突然传来一声“cut!”,把罗杰吓了一跳。
  转头看过去,视线正好对上录音师带着歉意的表情。
  “凯文,这里是录音室,不是片场!能不能不要用那个好莱坞的玩意?!”
  罗杰没好气地对着麦克风吐槽了一句。
  这个名叫凯文的录音师是迭戈团队的新成员,在十几年前,曾经是一位很有名的录音师,后来转行去好莱坞做了导演。
  凯文在好莱坞打拼了十几年,执导过近十部电影,大多数是几百万美元的小制作,但也有两部对外宣称的成本高达两三千万美元的中等制作,倒也算是混得风生水起。
  只不过,在两年前,这位导演搞砸了一部投资高达两亿美元的超级大制作,然后就再也找不到任何和电影有关的工作,只能无奈回到乐坛,继续当一名收入微薄的录音师。
  ——这个收入微薄,是和导演相比的,事实上,绝大多数专业录音师的收入都要超过普通中产阶级。
  当然,哪怕是金牌录音师,收入也和能够执导好莱坞主流商业电影的导演完全不在一个位面上。
  独立电影圈确实有惨到饭都吃不上的导演,但一旦进入到主流商业电影的圈子,片酬七位数以上是很轻松的事情。
  罗杰曾在一次闲聊中,听凯文抱怨过,以他的履历,哪怕让一部超级大制作扑到马里亚纳海沟去,也不至于彻底被好莱坞各大制片公司拉进黑名单里。
  哪怕是圈外人都知道,在好莱坞高成本的商业电影里,几乎全部都是制片人中心制,导演对一部电影成败的影响甚至还没有主要演员大。
  会造成这个结果,仅仅只因为凯文来自墨西哥。
  如果换成一个纯粹的白人导演,或许不会再得到一线制作的机会,但最起码还能在低成本小制作中拿起导演筒。
  这就是北美,很现实,也很讽刺。
  无论反种族歧视的口号喊得再怎么响,肤色依然能够决定很多东西。
  白人导演连续搞砸三部一线大制作都能继续找到工作,黑人导演最少也会有第二次机会。
  但除了这两者之外的其它有色人种,失败一次就等于彻底告别这个圈子。
  “抱歉,拍电影习惯了。我会尽快调整好状态。”
  凯文挠了挠头,又说道:“罗杰,你刚才那一段,颤音太重了,这样听起来会很奇怪。控制一下你的气息,转音的时候不要刻意带出颤音。”
  说完,凯文按下了播放键,让罗杰听了一遍自己刚才的表现。
  “确实是这样。”
  罗杰点了点头,隔着玻璃,对凯文做了个手势:“重新再来一遍。”
  “你没法问他,这一切意味着什么。他从来就不曾与你同在,上帝从来不曾与你同在……”
  …………
  这首《上帝从未与你同在{godwas}》,是七十年代英国金属复兴时代最伟大的乐队,摩托头{otorhead}的作品。
  这支乐队也叫摩托党,很有黑帮味道的一个名字。
  成员的标志性装束,也是一身黑色皮衣,像极了帮派分子,就差骑上一辆哈雷。
  不过考虑到这支乐队来自英国,大概不会喜欢北美的标志性机车。
  另外,摩托头的主唱和罗杰很像——某种程度上——他是主唱的同时,也兼任乐队的贝斯手。
  不过外表就差得很远了,莱米-凯尔斯密特的外表是出了名的丑。
  如果说右半张脸还算能看的话,另半边就……大概丑到不用做鬼脸就能吓哭小朋友的那种程度。
  不过,虽然人丑,但莱米-凯尔斯密特和他的乐队,在金属乐上的造诣却是有目共睹的。
  摩托头出过的专辑数量不算多{不算live专},尤其是进入到九十年代之后,不是在巡演,就是在去巡演的路上,压根没怎么进过录音室。
  不过,只要说起英国重金属新浪潮运动,摩托头这支乐队是一定绕不开的。
  七十年代末期,英国最为重要的三支重金属乐队,齐柏林飞艇、深紫乐队和黑色安息日,前两者彻底脱离了重金属,分别去玩起了布鲁斯摇滚和另类摇滚。
  而黑色安息日也在邪典的路上一去不回头,再也没有碰过传统的“重金属”。
  再加上当时以性手qiang为代表的朋克浪潮崛起,这几乎让英国的重金属摇滚彻底死亡,因为除了齐柏林飞艇、深紫乐队和黑色安息日之外,没有人扛得起这面大旗。
  不过很快,就有一批新的乐队,接过了前辈手中的旗帜,再一次让英国重金属复兴。
  其中有两支乐队,分别叫做摩托头和铁娘子{}。
  当然,威豹乐队{defleard}也很重要,不过这支乐队后来很快就沉寂了下去,只能算是昙花一现,远远没有摩托头和铁娘子那么坚挺。
  两支乐队最大的不同在于,摩托头更重视巡演,而铁娘子则更喜欢把时间花在录音室里,不断地推出新的专辑。
  ——某种程度上来说,罗杰的乐队更像是后者。
  不过有趣的是,单论专辑总数,摩托头反而比铁娘子出的专辑更多。
  因为他们的live专辑实在是太多了,哪怕一次巡演只出一张live专辑,几十年下来,那数量也会很吓人。
  对于很多人来说,出live专辑是一个相当省事的做法。
  不需要花多少时间,把live现场的片段剪接一下,就能拼凑出一张专辑来。
  这种工作,甚至不需要多么出色的专业能力。
  反正购买live专辑的粉丝对音质也不可能会有太高的要求。
  事实上,几乎所有的乐坛明星都是这么做的。
  虽然live专辑的销量从来都不会高到哪去,只有喜欢收藏的歌迷会买,几十万张就算卖得很好了,但是,反正也没什么成本,少赚总比没有的强。
  就好像乐队前两几年的联合巡演和,两份live专辑虽然没卖出多少,但也给乐队带来了一百多万美元的分红。
  扯远了……
  若是仔细去研究摇滚音乐的发展历史,英国重金属新浪潮,是一个很有意思的时期。
  从七十年代末,到八十年代中期,这短短几年的时间里,出现了许多非常出色的乐队。
  当然,更多的乐队仅仅只是昙花一现,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但在这段时期里冒出头,又经过了时间的考验的,几乎全部都是摇滚乐历史上大名鼎鼎的那一批顶级乐队。
  例如摩托头和铁娘子。
  事实上,还有不少成立更早的乐队,也是在这段时期才真正打响了自己的名声。
  例如犹大圣徒{},彩虹乐队{rabow},虎皮鹦鹉乐队{budgie,不知道翻译的对不对,这个乐队不太熟悉,只听过几首歌}等等。
  齐柏林飞艇、深紫乐队和黑色安息日的“离开”几乎杀死了英国重金属摇滚,但却也真正让那些被压制的看不到未来的乐队们,第一次拥有了被世人所熟知的机会。
  这三支乐队可怕的统治力,即使没有经历过那个年代的人,仅仅只从文献资料上,就能感受得到。
  在整个七十年代里,世界乐坛事实上是被四支乐队所统治。
  齐柏林飞艇、深紫乐队和黑色安息日“垄断”了整个重金属摇滚,而披头士则垄断了其它所有类型。
  直到他们解散的解散、退隐的退隐,流行乐坛才进入了百家争鸣的新时代。
  所以总是有人会说,在七十年代的唱片更好卖,因为当时全世界有一亿名会掏钱买正版唱片的人,货架上只有十支乐队或者歌手的唱片可供选择。
  到了二十一世纪,全世界有十亿人会为一张cd掏出美元或者其它什么纸币,但选择范围却增加到了一千个。
  市场大了十倍,竞争者则多了一百倍。
  顺带一提,在《滚石》杂志的这段评论中,七十年代的十个歌手或乐队是指猫王、小理查德、披头士、滚石乐队、深紫、黑色安息日、the、大卫-鲍伊、鲍勃-迪伦、以及与猫王同一时代的摇滚天后蒂娜-特纳。
  既然这段评论是出自《滚石》杂志,只罗列摇滚乐队和摇滚歌手,似乎也不是什么值得奇怪的事情。
  至于为什么没有齐柏林飞艇……
  所有出自《滚石》的各类排行榜单中,齐柏林飞艇乐队都会被忽略,或者最起码名次要下调一个大段位。
  就好像在摇滚类吉他手中,吉米-佩吉是不是第一尚且存在争议,但必然是公认的前三。
  而《滚石》将他放在了第十几位。
  众所周知,齐柏林飞艇乐队和《滚石》之间的恩怨,简直可以写出一本篇幅长达千万字的长篇。
  如果翻拍成电视剧,长度肯定会超过《老友记》。
  咳,咳……
  又扯远了……
  回到这首歌本身。
  这首《上帝从未与你同在》,如果早个几十年,罗杰根本不敢拿出来发行。
  二战之后的那个时期,北美的天主教势力,甚至要比欧洲大本营还要强。
  不过现在嘛……
  就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除了南方少数几个保守州以外,在东西两海岸,以及整个北方,天主教的势力一年不如一年。
  哪怕是犹他州这样的绝对保守州,年轻人也不怎么买天主教的账。
  当然,不管怎么说,基督系教派始终是北美第一大宗教信仰,接近八成的成年人都是基督教徒{2001年数据798},这种庞然大物,能不招惹还是不要招惹的好。
  让罗杰敢于把《上帝从未与你同在》这种就差把“干掉天主教”写到歌名里的歌放在《摇滚圣经》系列最重要的一部之中,还是因为许多前辈们已经证实了一点。
  在这个年代,几乎所有的信徒都是口头上的信徒,或许饭前会祈祷,或许周末会去教堂做礼拜,但也就仅此而已了。
  真要让他们为自己的“信仰”做点什么,哪怕仅仅只是捐献五十美元,也没几个人愿意。
  尤其是年青一代,更是压根不把上帝放在眼里,他们只在乎一样东西是不是足够酷、足够有趣,如果答案是“是”,他们就会爱上它。
  若非如此,前世那些动不动就喊着要艹翻上帝的金属之王、麦格戴斯等乐队,也不会活得好好的。
  事实上,在许多年轻人心里,这种行为反而会让他们觉得“哇,这太酷了!”
  这部分人,正是和摇滚乐迷重合度最高的一个群体。
  明星本质上和任何商品都一样,都要找准自己的定位。
  迎合目标受众的喜好,至于非潜在受众,谁会去管他们的想法?
  举个不那么恰当的例子。
  一家牛排餐厅,只需要考虑怎么样把牛排做得好吃。
  因为会来这里的客人,都是喜欢吃这玩意,至少也不会排斥它。
  至于素食主义者的想法……如果不是因为法律不允许,或许绝大多数主打肉食的餐厅都会在门口挂上“素食主义者禁止入内”的标示。
  《所罗门之钥》中的《上帝从未与你同在》也是一样。
  这是写给非基督徒听的音乐。
  如果你是一个虔诚的基督徒,那么它不适合你,或许你该去听听乐队的歌,他们唱的是最纯正的福音摇滚,每一个标点符号都在赞美yehua。
  罗杰胡思乱想着,一个不小心,又给吉姆的乐队想到了一个广告词。
  “那家伙前阵子好像找我邀歌来着。”
  罗杰摸了摸下巴,自言自语道:“要不要把这个广告一起卖给他?”
  反正虔诚的基督徒肯定不会购买《所罗门之钥》,这部分人本来就不是《摇滚圣经》系列的潜在受众。
  而吉姆的乐队,他们的福音摇滚风格,却正好很契合这部分人的口味。
  反正都是朋友,有资源当然是要共享。
  考虑了片刻,罗杰跟凯文打了个招呼,暂时中断了录音,掏出手机,拨通吉姆的电话。
  “嘿,伙计,是我。”
  “歌?当然有,让人找我的经纪人去谈就好了,我想跟你说的是另外一件事。有没有兴趣在宣传上合作一次?”
  “不是《阿瓦隆幻想曲》,是新专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