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莉莉安

  一切礼节,都是为了文饰那些虚应故事的行动、口是心非的欢迎、出尔反尔的周到而设立的——莎士比亚。
  我叫莉莉安,象征着纯洁。
  我死在一百年前。
  我出生在花街柳巷里,我的母亲是个站街女,她在一张布满了污渍的床上生下了我。天很冷,我被丢在床上没人管,我是怎么活下来的?我不记得。
  她给我取名莉莉安,因为那天和她苟且的男人在迷幻中喊着这个名字,她听见了,顺手就安到了我头上。
  纯洁的,百合花。
  母亲不喜欢我,因为我只会拖累她的生意。每次那些男人看见我之后,都会满脸嫌恶的走开,似乎母亲有了我之后就不再“干净”了,我就像病菌一样污染了我的母亲。
  每天都和不同的男人在床上嬉笑的母亲。
  我唯一能感谢她的,就是她没有丢掉我或杀了我。不过这应该是因为她需要我为她打扫房间,然后等她老了的时候,让我接替她做个站街女。
  如果不是我的病,我大概就是这样的下场吧。
  我是个侏儒症患者。
  天生就像个笑话。
  我在十二岁那年就再也长不高了,母亲嫌恶的看了我很久,在圣诞夜的晚上把我赶出了家门。我一个人漫无目的的走了很久,那天星光很好,家家户户都吃着圣诞大餐。就连最穷的人家也会立起一颗小小的圣诞树,他们每个人都很快乐,脸上洋溢着笑容。
  我学着他们笑,咧着嘴,一路从街头笑到街尾。
  然后缩到小教堂的墙根下。
  因为这是离上帝最近的地方,我透过彩色玻璃朦朦胧胧的看到了圣像。我小声的祈祷着,希望上帝可以看我一眼,就这样过了一整夜。
  然而欢声笑语闭塞了神明的耳朵,他只听得见欢笑,听不见我一遍又一遍的祈祷。
  我的手麻了……
  腿也没了知觉……
  我想起那个被冻死的,卖火柴的小女孩。她在火光中去了天国……她是幸运的,而我不是,我想,生活永远不会是童话里的样子。
  骗小孩子的东西。
  我站起来,迈开颤抖的双腿,带着一身的雪花,忍着阴森刺骨的冷意,跌跌撞撞的往远处走。
  只是走路罢了,我并不知道哪里可以去。
  雪花洒满了前方的路,我看不见它,我找不到它。
  那一天我走过了一条条大街小巷,走过了郊外的小树林。最后我在一条小河沟里找到了好去处——我钻进了下水道出口里。
  我住进了下水道。
  我坐在污泥里,我觉得很暖和。
  虽然下水道很黑,很臭,很脏,但它也很安全,很温暖,很适合我。
  我已经没有什么别的奢望了,我只想活下去。
  多呼吸一口污浊的空气也是活着。
  和耗子抢夺为数不多的食物也是活着。
  我蓬头垢面,不择手段,有一次一个流浪汉冻死在了林子里,我借着夜色把他拖回下水道,我捏了捏他的肉,挺软和的。
  我吃了整整一个冬天。
  所以到了春暖花开的时候,我还活着,借着别人的生命活着。
  我去临近的人家偷了一整套衣服,在漂着鸟尸和垃圾的河沟里洗了澡。
  我把衣服换上,又获得了新生。
  我又回到城镇去了。
  四野的花还没开,但我似乎已经闻到了清香。我脚步轻快的穿过小镇径直走向教堂。我急于去告知唯一的父我还活着。
  为了活下去吃了人大概也没什么不对的,人活着的时候是一个人,死了就是一摊血肉罢了。
  我走进教堂,身边的人都在攀谈。我静静听了一会儿,头一次知道这个小镇叫做奥伦。
  我活了十四年还是十五年,居然一直都不知道自己身处何处。
  我找了个位置,想要坐下来忏悔。
  但我被人推了出去。
  “恶魔的化身!”
  “天啊,这不是那个侏儒吗?”
  “她是被上帝惩罚的……”
  ……
  这样的话不断钻进我的耳朵,避无可避。
  我转身离开了。
  因为他们是被神眷顾的人,而我不是。
  我哪里配和他们说话呢。
  接下来的几年我一直都在流浪,冬天就去住下水道。直到有一天我发现下水道里住进了其他人,我才明白这里的日子结束了。
  我离开了奥伦,去往其他的地方。
  可能是之前的我太不幸了,所以上天给了我意想不到的眷顾。
  我被一个老人发现,送进了收容所。
  他每周都回来看看住在收容所里的人。这里其实不大,设施也很简陋。但对于我这种人来说,已经是天堂了。
  我坐在桌子旁边由衷的祈祷,赞美神灵。
  我又度过了三年。
  在一个万物复苏的春天,我搬出了救济所。
  那个老人死了。
  据说他连一块像样的墓地都没有。我一直以为他是个有钱人,没想到他也不容易。他们说他之前是个小贵族,是宁可饿死也不愿意露穷的人。
  我不知道应该说什么。
  我开始试着去找工作。
  我什么也不会,也不识字,所以没什么地方愿意要我。像我这样的女人一般都会去做和我母亲一样的事情。但我不会,我觉得那是种耻辱,靠着取悦男性的肉体活着。
  我有点怀念在下水道的日子。
  我经常性的连续很多天没有饭吃。翻垃圾桶已经找不到什么了。这里的流浪汉成百上千,个个都像疯狗一样,相互争夺食物。
  大家都只是想活下去罢了。
  我是个侏儒,是个矮子,那就用矮子的方法活着。
  所以在那个人提出那份工作时,我想也没想就应了下来。
  是怪咖秀。
  我终于不是魔鬼了,虽然怪咖也不是很好听,但终究不会被人群完全排斥。
  我开始了在小房间里的新生活。负责的人给我穿上滑稽或夸张的衣服,让我站在一个小房间里,等着客人来看我。
  真的,只是看我。
  他们好奇,窥探,惊愕的目光顺着小窗投进来,落在我的身上。一开始我还有些不习惯,不过时间久了也就好了,我有时还对他们搔首弄姿,眨眼微笑。
  也有人会进来看我,不过要交更多的钱罢了。
  我安于现状,习惯了这样的日子。所以我开始抽烟。烟草可真是好东西,它能使我忘记全部痛苦。
  就好像已经死了。
  进入了永恒的,美好的,天国。
  直到有一天,一个男人来看我。
  他衣冠楚楚,穿着上好的礼服。我对他第一印象很好,就放松了警惕,我没想到,他就是那个打碎我所有幻象的人。
  他想对我做那种事,他以为我是我的母亲。
  我拒绝了,他想强迫我……我开始尖叫,一把刀划开了我的喉咙。
  我死了。
  说来也巧,我死的地方正好是奥伦镇。我巡回表演回到了这,一切的开始也是一切终结的地方。
  我的尸体被男人叫了帮手抬走,在教堂的后面焚烧殆尽。
  我再也走不了了。
  我不甘心。
  ……
  ……
  ……
  直到那个人来找我。
  “你想要复仇吗?”
  “……”
  “那你想去天国吗?”
  我答应了他,成了魔鬼。
  那个教堂,现在是奥伦镇的图书馆。
  几乎没有书提到我的事。
  除了那本《奥伦百年大事件集锦》。
  我在其中被一笔带过。
  ——百合花那片片纯白的花瓣相抱在一起,守护着那清香的花蕊,外在,纯白优雅,内在,清香弥漫。
  “安杰,谢谢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