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槐大仙居所生人勿近

  “我走了,你好自为之吧。”
  房间中回想着小鹿那掷地有声的话,恨意表达的那么明显。
  摄政王霸衡嘴角微微扯起一个苦笑,可是他忘了,他的脸布满了创伤,容不得做任何表情。撕心裂肺的痛自嘴角面颊传至心底,心中的那抹苦楚也更苦了。
  可是他还有话要说。
  “等等,你怎么想我怎么误会我也没关系,可是你母亲她,真的是个很好的人。我本与她两情相悦,是先皇,拿她整个母族的前程与性命为压,强迫她的。
  你也是一个意外,那天宫中设宴,我喝醉了,才行了逾矩之事,强迫了你母亲。天齐,我”
  对不起,将你带到了这个世界,给了你一个糟糕的人生。
  那些心中的愧疚,摄政王霸衡如鲠在喉,很想说,却又说不出口。高高在上惯了真要让他去低头认个错,简直比剐了全身的衣裳,赤条条立于人前还要让他难受。
  已经走到门口背对着霸衡的小鹿眼皮跳了跳,眯缝着双眼。如果摄政王霸衡看得到小鹿的表情,就一定知道他动怒了。这个小子,可谓是他看着长大的,什么脾性还是知道七八分的。
  “如果我是意外,那么妹妹呢?嗯?又是酒后乱性?你逗谁呢?霸衡,你还以为我是三岁小孩,你给一颗糖就能被糊弄着叫声爹爹?”
  霸衡不顾扯着脸疼,笑得极为开怀:“这不总有情难自已的时候。哈哈!好小子,那么小的事情你都记得呢?不愧是”
  说了一半的话在小鹿喷薄而出的怒火中憋了回去。
  “你别这么看着我,再怎么看,你是我儿子,这是永远也改变不了的事实,你接受也得接受,不接受还是得接受。”
  “想我认你,痴人说梦,你不忠不义。”
  “我不忠不义?白岩的江山都是我打拼下来的,那狗皇帝趁着我出征在外,抢了我的女人。我要真的不忠不义,还有他白家什么事,早给我滚下那龙椅了。不是靠我撑着,其他国家虎视眈眈,白岩哪能屹立不倒?”
  小鹿觉得和霸衡说话都有些上头,他需要一个人冷静冷静。逃也似的离开了这个令他窒息的男人。
  这个暗室就几间房,两人不欢而散的对话,清清楚楚地传到了外间念小娇和叶老耳中。念小娇略带尴尬地咳了几声,此地无银三百两地问了一句:“谈完了?”
  “嗯。”
  为了化解这怪异的氛围,念小娇轻声询问道:“我先带你出去?”
  “嗯。”
  待行至外面,念小娇对着冷冷的,不言不语的小鹿道:“那个,想来随时找我。”
  此话一出,空气中又冷了几分,念小娇恨不得把自己的舌头给咬断了。
  于是她换了一个话题:“听说终槐山最近有不少灵异事件发生,山上留下来的泉水,透着一股子血腥味。此去两日路程,我想去看看,你要不要一起?”
  “终槐山?听说那里住着一个性格古怪的槐大仙,整个山头从无人敢靠近。”
  “嗯,正是。今天晚了,你早些休息吧,我们明日一大早出发去往终槐山。”
  终槐山在白岩国、仓央国和金辽国的交界之处,属于三不管地带,风光迤逦,是一个山好水好的山头。如此钟敏之地,每每有人闯入,最终逃不过一个下场,那就是被人敲昏丢弃在入口,昏迷的人身边,用树枝丫草书一行大字:
  槐大仙居所,生人勿进。
  此去终槐山,不算太远,马车跑快些,两日可到。刃影、小鹿和淳染染都一道相随。南风正在疗伤,古蛮子留下照顾他,自打南风被雷珠不小心重伤,便是古蛮子亲力亲为,小丫头片子都没用一个。他说人是伤在他家的祖传雷珠上,所以得负责到底。
  至于钟雨便留下来辅佐贺不问,处理派中事宜了。万气堂明面上是一个卖武器的地方,实则是苍穹阁秘密居所,所以需要钟雨这样在门派中有些威望的老人,来辅佐贺不问。再加上钟雨和青栀新婚燕尔,成亲是念小娇略微逼迫下才有的,总不至于前面刚让小两口举案齐眉,隔几日又将如胶似漆的二人分隔两地。
  刃影出了万器堂,便重重舒了口气,看得一旁的淳染染捂嘴偷笑。
  “是不是最难消受美人恩哈。”
  “别提了,那娘们,算我怕了她了,简直把万气堂当成自己的家了,上个茅房都能遇上她。”
  “白大美人儿,可是整个白囿城的公子哥们的追逐对象,怎么到了你这里,仿佛比茅坑的石头还臭了。”小鹿明知故问,打趣言道。
  “如此白月光,你喜欢你上啊。”
  小鹿回首看看淳染染,小丫头看着旁处,一双耳朵支愣着明显在偷听,惹得小鹿嘴角眉梢皆是笑意。
  “众人皆喜大白馒头,总得有人喜清爽豆角嘛。”
  “瞎说什么呢,女人又不是一味菜。”念小娇有些听不下去了。
  “这是比喻,比喻懂么?形容你们娇艳欲滴,令人垂涎三尺。”刃影是谁,那是上至六十老母,下至三岁小女孩,都可逗弄得笑口常开。说话,是一门艺术,而刃影练就得炉火纯青。
  “白囿的尸变还没有彻底解决,我们就这么走了,不会有事吗?”小鹿有些担忧地问道。
  “仁亲王白知行不是一直端着仁王的头衔吗,那就给他机会表现。整个白囿也才三万多人,而白知行有五万虎狼之师,你还怕他摆不平?”
  念小娇出发之前,将白囿的局势都想明朗了。白知行有独吞白岩国的野心,除非他放弃整个白岩国,不然不会放任白囿不管,民意胜天。就像水能载舟,亦可覆舟。
  小鹿想了想,自己这个便宜皇叔,实在是好,脾气好,能力强。以前他也和别人一样,觉得这个日日和气的皇叔,好的不像话,就像是书上走出来的文雅书生。现在想来,好像是有一些装,少了些人气儿,你永远不知道他的真实脾气。一个人怎么可能永远心平气和、温文尔雅呢?
  除非,那本就是假象。
  “我的这个皇叔,怕是所图不小啊。不过也总得有这么一个人,担起一个国。相比于白家的其他酒囊饭桶,他也算是一个人物。”
  “忍得了常人之所不能忍,方能成就人上人。”念小娇补充道:“所以,谁在那个位置不重要,重要的是能否造福百姓。你的这个皇叔爱惜羽毛,讲究名声,说不定,真能成就一代贤帝。”
  “至少比霸横强上不止一星半点。”提起霸横,小鹿心中五味陈杂。听念小娇有意无意透露出来的消息,有叶老在照顾他,不用太过挂念。
  他会挂念吗?开玩笑!
  挂念门口的大黄狗,也不会挂念他啊。
  一行人赶了两日路,终于在一个有些阴沉的傍晚到了终槐山。
  听附近的村民介绍,山脚下的村庄,倚仗着槐河过活,是方圆百里唯一的河流了。水的源头,便在这直入云霄的终槐山。
  原本小百姓在山脚生活,槐大仙在终槐山清修,相安无事,井水不犯河水。
  一切的平静被异变打破,人们赖以生存的母亲河槐河,水质有了变化。初时,有人说这河水带着些腥味,就像鱼的味道。有人很想说,也有点像血的味道,但是怕吓到大家,终归是没有说出口。
  后来岂止是味道像血,连颜色也像了。血淋淋的红,就像来自忘川河,还带着地狱的尸腐味。
  这样的水,还有何人敢喝?
  “有人上山查探吗?”念小娇问道。
  “自然是有的,只是上山之人,皆如三十年前的传说那般,被丢了出来,昏倒在终槐山的山脚,身旁还写着一行字。”
  “槐大仙居所,生人勿近?”
  “姑娘说得极是!”
  念小娇她们相互对望,原本以为那只是一个传说,没想到,三十年后竟真的发生了。究竟是有人刻意模仿,还是真有其人?
  四人告别了村民,朝着终槐山的入山之道而去,一路朔溪而上。此时已经入夜,月光下,河水不是红色,而是暗红,看起来如一潭古井,浓重得仿佛能将人吸进去。
  “我们要趁夜进山吗?看起来颇有些诡异,整整一条河,皆是血红之色,这如果真的是人血,得有多少人牺牲,方才有此效果啊。”
  “所以,不可能是人血,哪怕是终槐山脚的所有人填进河中,也不会将槐河染红,这是一潭活水,唯有源源不断的鲜红注入,方才能够数日保持如此鲜红之色,”
  念小娇用手捧起一汪水,凑到鼻尖闻了闻,可这股血腥味如此真实,又作何解释呢?
  难道
  闭眼凝神,自己的控兽之术,竟是穿不透森林中的那片薄雾,想找个帮手也找不到了。
  “这个终槐山,果真有些古怪。”
  在念小娇无形的试探之下,薄雾中仿佛伸出无数小触手,将念小娇的试探尽数落下,没有回荡一丝涟漪。仿佛石沉大海,激起一层浪花,也只是一瞬间的,过后烟消云散,了无痕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