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挫折

  没容我高兴多久,我的手指忽然疼起来,就是上次在兜率宫被太上老君耍阴谋折断的那两根。明明之前我在无界山换羽时,手指已经好了的。那么久都没有疼了,现在突然又疼起来,不用说,肯定是外面那个坏老头搞的鬼!
  我气死了,骂他老变态,小鸡肚肠。
  坏老头就呵呵一笑,非常阴险地说:“我上次就说过,只要你不踏进兜率宫的地界,就不会疼。奈何你偏要作死,主动跑来不说,还打我门人,毁我丹炉!不给你点颜色瞧瞧,你就真以为老神仙都是吃素的了!”
  什么鬼嘛!明明是你自己修仙练道要吃素,又不是我逼的,这也能怨到我头上来?哼!真能牵强附会!摆明了小学语文没学好嘛!真该请我老师傅来,手把手地从头教你!
  坏老头问我:“你服不服?出不出来?”
  我立刻凶巴巴地嚷:“不服!我不出去!”
  坏老头就又阴阴一笑,声音很冷地说:“不出来,你可别后悔!”
  我不后悔,但是没忍住打了个寒战——这老家伙太阴险了,我可是在他三昧真火的炼丹炉里啊!还又是烤,又是蒸,又是煮的!人类的烹饪手法都快被我实践了个遍,不死也已经滚烫到极点,竟然……竟然还能被他一句话顶出寒战来,你们说他话里有几多寒意?这种威胁人的手段,简直下作!不要脸!
  更不要脸的是,我寒战刚打完,心口就开始疼。我想起之前怼东山君的话,明明我中的是断指咒,受伤部位也规规矩矩在手指头上,为什么要连累心口一块疼?
  老家伙,我对着炉子外面喊,你这是连坐!只有凡间最残暴无道的暴君才用这种手段害人,枉你是这么老的老老神仙,手底下那么多小朋友看着,竟然无良到要用这么残忍的手段,对付我一个活泼可爱、天真善良、年仅六百多岁的小妖怪,你还有没有心啊?修仙修仙,你是不是把良心都给修掉了?可恶!我一定要让我爹吃了你这个坏老头!
  啊啊啊,好疼啊!
  老贼君怕我老骂,影响到他门人的忠心,就更发坏加重了施在我身上的断指咒。我真是太可怜了,好不容易熬过令妖界闻风丧胆的三昧真火,却转头折在这小小的、名不见经传的断指咒上,好委屈啊!好想哭!好疼!
  是真的好疼!我感觉我心脏上被勒了好多绳,绳上长满倒刺。随着我一呼一吸,心脏跳动,那绳跟着收紧,倒刺就在我心脏上剌来剌去,简直要命!我虽然看不到,但却清清楚楚感觉得到每一根倒刺剌过时的割裂感!不用说,我的心脏现在一定千疮百孔,四千分五万裂,血肉模糊,要多惨有多惨……
  爹,娘,疼死宝宝了,快来救命啊!
  我要死了!疼死了!迫不得已在锅里打滚,翻来覆去,连龙鳞大大的温泉鼻涕水都救不了我。六合塔急得上蹿下跳,也救不了我。我好难过,简直想投降,可一想到我投降后太上老君的可恶嘴脸,就无论如何也说出投降的话来。
  可是,我娘都教过了,打得过才打,打不过得跑。我眼下明明打不过,还硬挺着受罪,真给我娘知道了,一定不觉得我可怜,而觉得我傻,打不过还耗着,可不就是给人欺负自己的机会吗?
  我很犹豫,因为我爹也说过,出门在外,脑子要放灵光,但是也不能一味耍小聪明,该刚的时候还是得挺住;不然一次两次,人家就知道你不行,又不敢打,逮着机会就会照死了打你。我不知道现在是该硬刚的时候,还是已经过了那个阶段,被人逮着机会照死了打了。
  但是,现在这种情况,就算我真投降,也免不了被太上老君揍。那老头是天上天下一等一的小心眼,我敢打赌他那里没有善待俘虏那一条。反正我们妖界没有。我就算投降,一时半会儿也跑不出去,落在他手里,还不是一样挨揍。顶多是换个法嘛!
  想明白这一点,我决定疼死都不投降。反正疼嘛,就是一种幻觉,你把它想成一种修行,疼完之后功力就突飞猛进,或者给你一座金山银山,是不是就能熬过去了?
  我咬牙挺啊,觉得自己就像教科书里的英雄人物。真的,这回再回去,我非得让我老师傅把我在太上老君兜率宫的遭遇写进教科书,激励我们万妖山的后生晚辈,好好向我学习,经得住三昧真火,熬得过断指咒,什么艰难险阻都不怕!
  呜呜呜,爹爹,真的好疼啊!
  娘啊,你家天纵奇才被人欺负啦!
  姑姑,你不老厉害了吗,快点显灵救救我呀!
  还有老仙儿姑父,你那个在眉心点一点就能睡着的法术,到底是什么呀?快来再点我呀!快来啊,再晚点我就疼死了!
  我疼得七荤八素、迷迷糊糊、神志不清,不知道自己都在喊些什么乱七八糟、丢人丢到姥姥家的话。只记得,我疼到眼前发黑,舌头都快咬断的时候,听到了金翅鸟的声音。他喊他师父:“她罪不至死,求求师父,求您放过她吧!”
  按理来说,我都疼成那个鬼样了,外面发生什么,我根本就不可能有精力注意到才对。可是,我对六合塔发誓,我真的听到他的声音了。我想,虽然我疼得六亲不认,但是身体的本能是求生的呀,对于周围可能挽救自己于危难之间的事,一定下意识地在意,所以才会听到金翅鸟的声音。不仅听到,还真真切切知道他求他师父放了我。
  我想,金翅鸟大概真的喜欢我。
  不然,我刚坑完他,又主动上门挑衅,找他师父的麻烦,他脑子坏掉了要为我求情?我妹说,只要喜欢上别人,再聪明的人都会犯傻。因为喜欢本身就是一件很蠢,很不利己的事情,不犯傻降智,身体根本不会接受主人做的那些傻事。所以她说,她只要人家喜欢她,至少也要对方喜欢她多过她喜欢对方,这样才能在恋爱大业中永保不败。
  对她的话,我以前老是不以为然,自从喜欢上黑子,才意识到我这个妹妹,句句都是真知灼见。在恋爱这方面,我跟我妹,真是差着两万三千个我弟。
  我很感激金翅鸟喜欢我。可是,我不得不对他说声抱歉,因为我已经把心交给黑子了。哪怕他不喜欢我,也收不回来了。我没有我妹的本事,能够把自己的感情收发自如。我做不到,我只能发,不能收……
  真对不起,我是个废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