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结尾
看着车窗外飞驰而过的风景,沈星深深感动,在这段远距离的爱情里,她竟见证了城市的进步和发展,这一切也都如林闵生所了解的一样。
上次,林闵生在柳市一共呆了二十多天,以致手头上积压了一大堆工作,他提前对沈星预警:“这个元旦我可能哪也去不了。”
“没关系,我很闲,哪也可以去。”
“哦?”
“我可以去看你。”
“求之不得。”
那天的阳光依然特别耀眼,街道边的樟树也依旧青绿地立在风中,一切亦如往昔般美好,唯独和风中夹杂了一丝冰冷的寒意。毕竟春去秋来,上次来是炎炎夏日,而今已经时至冬日。
但,爱意极其暖,她的“盖世英雄”早已在车站出口处,张着双臂等候多时。
“冷吗?”他把她裹紧自己的大衣温柔地问。
“不冷,D城比柳市暖和多了。”
“仅此而已?”
沈星了然于心:“你的大衣很暖和,是特意为我穿的吗?”
“要不然呢?”他亲了亲她的额头,“想我吗?”
“想。”
“有多想?”
“很想。”
“很想是多想?”
“一日不见如隔三秋。”
也许,是受林闵生影响,沈星现在说这些是脸不红心不跳了,难怪唐然会说她已经是一名合格的将士了。
“果然,近朱者赤近墨者黑。”沈星调侃。
林闵生纠正:“果然,好将领能带出好士兵。不对,是好将领夫人。”
沈星无法反驳,唯有欣然接收,他确实把一个“逃兵”调教成为一名不错的“士兵”。
当晚吃过饭后,沈星一门心思地在看一档选秀节目,这是唐然轰炸似的短信里不断重复的要求,并且要她记得投票。唐然绝对是最合格的女友兼后勤部长。
她偶尔回头看一下身后办公桌前,正在处理一些紧要工作的林闵生,虽然暂时没有交流,但惬意的幸福感仍然环绕整个房间。沈星一直没有告诉他,她最迷恋他认真的样子。
工作认真,做事认真,谈恋爱也认真。
天成乐队上台的时候,沈星不由得从心底发出一声“哇”的感叹。那种感觉很奇妙,曾经出现在她生活中的那群人,并与之有过一段短暂的交流,又一起在台上唱过歌,此刻出现在电视上,在光彩夺目的大型又正式的舞台上,仿若一颗未来新星,是一种亲切感,一种佩服感,多少还有一种荣耀感。
随后,一个大男孩梳着大背头,在舞台中央悠然自得地唱起她最喜欢的那首歌,她顿时心中激动不已。
在帮唱团的那些日子,她对主唱的印象并不深,只知道那个披着半斜长发挡住脸的大男孩是乐队的主唱,后来在医院碰见也只是简短地打了个招呼。何况,她那天哭成那样,更没有心思去打量对方,直到今天在电视上,她才看清楚了他的脸。
是以后能成为明星的脸。
这是沈星对他长相的定义。
“我有些嫉妒。”林闵生上前搂过沈星,轻轻地笑着说。
“你也上过电视,有什么好嫉妒。”
“唱歌不是我的特长。”
沈星眯着眼睛回过神,讪讪的地说:“爱我是你的特长。”
“何止特长,是我的使命。”
他的头朝沈星靠过来,带着让人无法抗拒的气息,在唇与唇相碰时,他再次发出喃喃的低语:“我的使命就是用尽一生来爱你。”
《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