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回京畿粮仓
为建国仓之充国民之需乃天下之愿,今特此为需建之国仓五,曰:长安,洛,永定,镇北河,荆仓。
中之民仓十二:雒镇,草滩仓,靖北,东镇,南运,西仓,中洛中央仓,未央仓,京畿仓,京拱卫,西滩头,大河仓。
室,侯之粮仓不计其数,大中小共二百七十。臣商之仓少余,共一百二十。
建令之出起,凡共建者必赏一仓,曰小拱米。颁此之诏,乃民,国,天下之所愿,孤微立天下之巔,今令出草,乃国兴民兴之生计。
周王四年草令诏《抚民赈安诏令草拟章》。民镇安定乃国之根本,军之战需,室之所取,宫候王臣之愿定国民生计之根本之所需,孤拟诏令为民之计耳,乃天下,国民之所兴之长治久安之心愿,钦诏草拟书周王姬发四年兴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