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往她最疼的地方踩

  楚狄冷笑,将和自己并肩站在一起的胡莎莎搂在怀中,先是温柔地问她伤得疼不疼,然后又冷漠地对林向晚道,“就像当初你把我母亲推倒,还要诬陷她先动手一样,林向晚,同样的伎俩用的次数多了,就不管用了!我没你想得那么蠢!”
  如一盆冷水,当头浇下。
  林向晚觉得自己从里到外都冷透了。
  当初是她算计了她的母亲,可是那是因为什么,他比谁都清楚,如今……他为了护着这个女人,竟然拿这件事来刺她。
  楚狄……他真是让她大开眼界。
  林向晚觉得这两周发生的事情,就像是有人用一双看不见的大手,将她从天堂拉到地狱,可是就算是在地狱,还分十八层。
  楚狄是打算让她每一层的滋味都尝尽?!
  她抬起头,与楚狄对视,声音微颤,“我说我没做过,就是没做过,你既然不信,那就算了。我今天来,也不是为了和你吵架。”
  她与楚狄相识十年,就算是养一条狗,十年也总养熟了,知道护主了。
  可今天,他却为了另一个女人,揭开她最不愿提的旧伤疤。
  林向晚手撑着地板,有些艰难地站了起来,她穿了件短袖棉麻衬衫,刚刚倒在地上的时候不明显,如今一起来,楚狄自然就看见了她肘上的伤处。
  那可是比叫唤得要死要活的胡莎莎手背上的小红痕,要严重不知道多少倍的伤。
  可林向晚自始至终,一个字也没提。
  楚狄的眸心微缩,他下意识的踏出半步,身后的胡莎莎狠狠地拉住了他,让他再也不能向前移动一毫米。
  楚狄像是被人点中了穴位,上半身还保持着前倾的姿态,而双脚却死死地钉在地板上,他的手已经抬到了半空中,而后又缓缓地,无力地垂了下去。
  林向晚一直低着头,并没有发现楚狄的动作。
  掸了掸膝上的尘埃,她将随身带的文件包递过去,“离婚协议书,签了它,你就自由了。”
  楚狄闻言,全身一颤,过了片刻,他才再次抬起手。
  手指刚刚接触到牛皮纸袋,还没待他抓紧,林向晚已经松开手。
  纸袋重重地落在地上,白色的印满墨字的a4纸,从口袋中散落一地。
  一式两分,几百页的离婚协议书,如早冬的薄雪般,将整个地板铺满。
  林向晚的声音在耳旁响起,“这几天,我一直在想,我们为什么会走到这一步,我想来想去,也想不出一个结果。你是什么样的人,我比谁都清楚。为了这样一个女人,抛弃我,抛弃叶楠,小昊,还有安安,我不信你会做出这么愚蠢的决定。”
  胡莎莎不服,想要争辩,楚狄眼中闪过一抹锐光,她立刻像是被戳破的皮球,泄了气,瘪着嘴愤愤地站在一旁。
  林向晚似的气力不足,说一顿,就要停下来,缓一缓,才能继续说下去。
  “可是,我真是想不明白你为什么这么对我……呵……楚狄,我真的想不明白。”
  眼泪顺着她的眼角淌落,一颗一颗地落在打印纸上,楚狄的目光紧紧地锁在那些晕开的小水渍上,双唇紧抿,面无表情。
  “事到如今,我也不想再想了。不管你有什么理由,你都不需要再和我解释了。我累了。就这样吧。也许我们根本就不应该在一起,这些年……真是,辛苦你了,一直忍耐着繁琐的家庭生活。”
  “从今以后,你想做什么都可以,不会再有我们四个牵扯着你的脚步。”
  “从今以后,我的人生,也请你滚得远远的。”
  “从今以后,我再也不会为你哭,也不会为你担心。”
  “楚先生,虽然做不到解怨释结,更莫相憎。但我仍祝你一别两宽,各生欢喜。”
  “就这样吧,该说的我都说了,没说到的都在协议里,你看过之后,没问题请尽快签字。别拖拖拉拉的,让我看不起你。”
  这既然是他想要的,那她就给他。
  他们之间,从开始到后来,她一直在给予,从一开始给了他她的人,到后来,给了她的心,到最后,她连命都给了他。
  可是她得到了什么?
  这些年,林向晚一直过得兢兢战战,因为楚狄对她太好,她总怕有一天,老天会将他,或者她,收走,不让她再幸福下去。
  如今,老天爷用了另外一种方式,收走了她短暂的幸福。
  原来,偷来的,终有一天要还的。
  *
  林向晚恍恍惚惚地走出楚狄办公室,外面阳光灿烂,正是一天里最热的时候,可她却只觉得冷。
  那种冷意是从骨头深处渗出来的,多炙热的太阳,也无法让她温暖。
  几天没有合过眼,又被太阳这么一晒,林向晚开始觉得腿有些发颤,脚像踩在棉花上,眼前的高楼大厦如一头一头凶猛的怪兽,朝她扑来。
  就在她的身体不由自主的向前倾倒时,有双温柔却坚定的手臂,从身后抱住她。
  “小晚……真可怜呐……”
  四周一片黑暗,林向晚知道自己不在现实之中,却无法醒过来。
  从她有记忆以来,大家都叫她阿晚,向晚,晚晚,只有一个人会叫她小晚。
  那个几乎要在她回忆中褪色消失不见的人。
  “……她的手没什么大问题,伤口已经清理过了,注意别着水就行……她的身体情况不太乐观,看伤疤应该是动过心脏类的大手术,像这样的病人,我们一般都是建议长年卧床休息的,但她应该是个不听话的病人……”相熟的主治医声音和软地与叶海息聊着林向晚的病情。
  叶弥生半眯着狭长的狐狸眼,长长的睫毛掩住了眼中的光芒。
  主治医盯着他看了会儿,在心神摇曳之前,赶忙把眼睛调转到病历上。
  真是妖孽啊,一个大男人,长得这么精致真的好么?
  他刚刚抱着林向晚到医院的时候,整个急救室的小护士都看呆了,无数双眼睛粘在他一个人身上,根本忘了要做什么。
  幸好这妖孽平时很少出现,否则的话医院的死亡率都要提高不少。
  “还需要注意什么?”叶弥生淡淡的问,目光没有离开林向晚。
  他伸出骨节分明,但异常好看的手掌,掌心轻轻地划过林向晚面颊。
  女子如丝绒花瓣般柔嫩的肌肤,让叶弥生轻轻地吐了口气。
  他起身,不顾主治医诧异的目光,在林向晚额上落下极轻但是极郑重有一个吻。
  “小晚,我回来了……虽然来得迟了些……但是……总是回来了。”
  叶弥生虽姓叶,却不是叶家的亲戚,叶家没发迹之前,俩家是住一个村的。叶弥生的爷爷和林向晚的爷爷有些交情,所以叶弥生曾经在少年时借住过叶家。
  大概住了两年时间。
  林向晚那时候十二岁,叶弥生比她大三岁。
  十二岁的女孩子,该懂的差不多都懂了,林向晚看出香姨不喜欢叶弥生,就像不喜欢她一样。
  叶弥生那时候刚从藏在深山老林村里来,身上的穿的衣服破旧不堪,但却十分干净。
  因为是少年还没长开,再加上叶弥生剃了个诡异的光头,倒没在学校引起什么轰动,只是同学给他起了不少外号。
  h市是海边城市,太阳毒辣,叶弥生没经验,体育课上暴晒了一个下午,当天晚上身体红得好似刚出锅的虾子,全身的皮肤摸起来都是烫的。
  他的房间在林向晚隔壁,林向晚听到他微弱的呻/吟声。
  “别藏着,让我看看。”
  被一个比自己小的女孩子,扒光了上半身的衣服,叶弥生觉得有些羞愧,他很后悔,早知道林向晚会听到声音闯进来,他应该用毛巾捂住嘴,就算再难受,也不发出一丝声音的。
  林向晚见过这种晒伤,知道就算不管它,过两天等皮脱了,它自己也会好的。但是脱皮时,那又疼又痒的难受劲,却让人百爪挠心,恨不得拿头撞墙。
  “你等等,别锁门哦。”林向晚说完就跑了,叶弥生一人傻傻地站在房间里,拿着衣服,穿也不是,脱也不是。
  等了没一会儿,林向晚又风风火火的跑回来,手里抓着一只张牙舞爪的植物。
  叶弥生不认识那东西,山里没有,就见林向晚利索地将植物掰成两段,然后递给他。
  “拿这个在身上擦,它的汁水可以让你不那么难受。”
  芦荟是刚从院子里挖出来的,上面还结着露珠,叶弥生怔怔地拿着一片厚实的叶子,看着林向晚在自己身上忙碌。
  芦荟凉凉的汁液平复得不仅仅是叶弥生身上的疼痛。
  来h市前,祖爷曾对他说,叶家跟自家虽然有些交情,但那都是老一辈的事,叶衷肯收留他,已经算是给了天大的面子,让他切记谨言慎行,不要再麻烦叶家。
  人生如朝露,本就是如此,凉薄世间,所能依靠的,不过只有自身。
  这道理叶弥生比谁都清楚,可林向晚却给了他一份从没期待过的温暖。
  “原来童话都是骗人的。根本吻不醒嘛。”叶弥生起身,见林向晚仍是双眼紧闭,忍不住嘀咕了一句。
  也许那是因为你不是王子,而是妖孽呢。主治医心里偷偷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