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七章 闹别扭
不仅如此,他还三番两次提出林夏儿被陈家公子退婚,和被花媒婆验身的不堪过往,可谓唱完白脸唱红脸,一点选择的余地都不给林夏儿。
对于林长德介绍的男子,杨氏心里还是满意的。
自打林夏儿被人不明不白的侮辱后,她便再也没幻想过林夏儿能从林小麦手中把寇宵抢过来。
如今能找到一个条件不错的夫家已是不容易,于是杨氏连忙帮着林长德一起说服林夏儿。
看到三叔和娘亲全都同意了,林夏儿自然不好拒绝,虽然有寇霄珠玉在前,她压根瞧不上这土坷垃,但还是勉强点了头。
但在林长德离去后,林夏儿就把所有不情愿都摆在了脸上。言语上对方才见得男子数落了个遍,更是那寇宵来做与之对比的对象,更加将那男子说的一无是处。
杨氏起先没当回事,但听着林夏儿越说越来劲,立刻扔了手中的扫帚说:
“你也不看看自己是个什么货色,就来数落人家!”
林夏儿一愣,诧异道:“娘!你干嘛这么说我?”
杨氏顿时语塞了,不知道该如何告诉林夏儿真相。
见她没说话,林夏儿反而来劲儿了,更加凶狠的数落起那个男人来,终于把杨氏逼急了。
只见杨氏把门窗一关,揪住林夏儿的衣服把她拽到床边说:
“你知不知道你现在是一点儿嫌弃别人的资格都没有?你个憨货!”
“娘你说什么呢,哪有你这样当娘嫌弃自家女儿的?”林夏儿委屈道。
杨氏叹了口气,真怕女儿这心态以后惹怒夫家,不得已将林夏儿失去贞洁的真相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她。
跟她想象的一样,林夏儿听了目瞪口呆,不敢相信这个事实,还干巴巴的笑着问:“娘,你在骗我吧?你可不能跟我开这种玩笑!”
见杨氏一脸心疼的看着自己,林夏儿彻底懵了,继而眼泪落下,她简直不敢相信那一夜喝醉后自己竟然经历了如此羞耻的事情。
“娘,我不想活了!”林夏儿哭道。
杨氏连忙小声说:“你小声点,给别人听到你就真没活路了,一切有我呢,这件事你知我知,还有那个害了你的畜生知道。那畜生知道自己干了没天理的事儿,一定会对这件事守口如瓶,所以只要你不说我不说,谁能知道你没了贞操。”
“可如果我真跟今天三叔介绍的男人成了,人家再一请花媒婆给我验身,岂不是全都露馅儿了?”林夏儿哭道。
杨氏捏紧拳头说:“那就想办法不让花媒婆给你验身,我有一个办法。”
说着杨氏凑近林夏儿将自己的计划告诉了她。
林夏儿听得瞠目结舌,不确定道:“这样真的行得通吗?”
“不行也得行,咱们只有这条路可以走了!”杨氏严肃道。
林小麦自从涂了北户给的药,双膝奇迹般的很快就康复了,林小麦仔细研究过那药膏中的成分,发现里面有一种名为伤草的药草。
这类药草十分名贵,寻常百姓家买不起,甚至普通医馆都不会储备这么昂贵的药材。
寇宵的身份之谜再次浮现在林小麦脑海中,她总有一种预感,寇宵绝不是普通的有钱人家,背后必定藏着什么不能告人的秘密。
经历了罚跪风波后,县城里面得到消息的寇宵又往林家安排了两个手下,这两人不仅能护林小麦和周氏的安全,还揽下了周氏在林家不得不做的家务活。
于是西山村出现了一个奇异的就景象,那便是两个五大三粗,气势彪悍的壮汉,竟然出现在了林家的地里劳作,最夸张的是他们还会带着林家人的衣服在河边学其他村妇洗衣服。
这下西山村悍妇们的生活立刻变得多姿多彩,从下地劳作到去河边洗衣服,她们算准了两个男人出门的频率,总是故意制造跟多与他们偶遇的机会。
且私下她们一凑到一块就大肆讨论两个男人,其中不乏一些令人羞耻的话题。
有了北户和两个手下的帮忙,林小麦和周氏终于腾出了大量精力和时间。
这下林小麦终于可以着手准备自己的宏图大计了。
她利用空闲时间把西山村及隔壁几村落全都转了个遍,对这里的地势气候及优势有了初步的概念。
除此之外,林小麦发现北户会时不时的去县城看望寇宵,每次回来都面色不佳,似乎有什么解不开的心事。
终于,林小麦忍不住内心的好奇,向北户提出了疑问。
北户不愿欺骗林小麦,也不愿说的太多,于是只告诉林小麦寇家有些江湖恩怨仍未解决,长久以来他们一直在躲避仇家的追杀。
当初他、大夏和海东身上的伤,以及寇宵中的毒全都是拜那些仇人所赐。
林小麦看出北户不愿将全部真相和盘托出,所以没有继续追问。
但得知寇宵的行踪再次被仇人查到,林小麦心中竟然担忧起来。
算算时间,她跟寇宵是有好些日子没见了,不知道他的身体怎么样了。
北户也觉得是该让主人和少夫人见上一见了,于是亲自带着林小麦来到了县城中。
见到寇宵后,林小麦心下一沉,从他面相上看得出他身体并不好过,体内毒素的蔓延速度虽然因为有药物克制,但还是缓慢往全身扩散着。
而这些日子他的重心全在应付仇人的事情上,根本顾不得派人去寻那三味解毒的药草。
林小麦不愿让自己对寇宵的担忧全都写在脸上,于是故作无所谓的对他说:“你再不解毒,我跟我娘就只能跟你一起死了。”
这听起来也是关心的一种方式,但寇宵听着就是不舒服,沉默片刻轻声道:“你未免太过依赖我,这样不好。”
“没什么好不好,你不想跟我成亲也行,我只希望你能看在我救过你的份上,帮我在林家多撑一阵子,等我在西山村的事业起来了,我们再取消婚约,不会影响你二婚。”林小麦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