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一舞名四方.以血诱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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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说百里与归现在成了老祖的徒弟,但还不是娇贵的紧,她是长在扶桑城的人,虽说懈怠了武功,但所遇变故,所经凶险,恐怕比百里与归走的路还多哩。
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公主要去丈山证明自己,这放在任何人面前,都是个天大的笑话,她没丢下百里与归已是仁至义尽。
婢女眼中鄙夷不屑,心里愈发轻傲,索性将身上背着的行李扔给百里与归。
自己乐得清闲,远远的走在前面。
百里与归掀了嘴角,墨黑眸中暗光涌动,周身露出不符年龄的骇人气势。
行李她自然不会去捡,公主至尊,又岂是这些蝼蚁可轻贱的?
百里与归不紧不慢的跟在婢女身后,听着婢女埋怨,又听着她阴阳怪气的声音。
百里与归倒不放在心上,只是,转了转手骨,太久没人敢这样轻视她了。
很好。
今日,终于可以活动活动筋骨。
不过,现在留着这东西,对她还有些用处。
冬日,总是天黑的早。
从日头初升,到日暮夕阳,也不过几个时辰。
她们也不过走了几个时辰的山路,现处在的深山,人迹罕至。
一路都走在前面婢女止了脚步,借着月色望着几十米开外的一处悬崖。
“前面就是嚎月崖,如果公主有福气,自然见得到狼群,不过,其中危险不许需要奴再说了。”
“那本宫若是一战成名,还得,好好谢谢你呢。
说罢,想要什么赏赐。”
水红芙蓉裙随晚风荡漾开来,在朦胧的夜色下,直晃人眼。
草包的身份,到今儿,总算告一段落。
婢子颇为满意的哼了一声,贪婪的看着百里与归那身上好的衣裙,虽说公主娇嫩,她看不起这股矫情劲儿,但吃穿用度无一不是极好的。
这裙儿,她肖想许久了。
若是穿着这一身水红的芙蓉裙,她不知会让多少男儿倾倒,特别是她从小喜欢的表哥,也会高看她一眼的罢。
但身为奴,怎么敢僭越身份,她还想好好活着,适龄嫁于表哥,平平淡淡的过完后半生,于是很快打消了这念头。
但总归,是向往的。
“你喜欢?”
百里与归平易近人的笑着,扯了扯那烦人的裙子,再看了看那婢子身上的短布麻衣,心中顿时有了想法。
“那就给你好咯。”
说罢,百里与归把别在腰间的匕首和涑明剑解下放到一旁,毫不含糊的就开始解衣,脱到一半,露出尚未发育的小身板,见那婢女还愣着,带了些愠怒说道:“怎么?不喜欢?还是嫌这件小了?”
其实百里与归身量虽不足婢女,但比同龄人高挑,也小不了多少。
“不不不,奴怎么敢嫌弃公主的赏赐,只是……怕坏了规矩。”
“怕什么?本宫就是规矩,快些把你衣服脱下来,不然本宫着了凉,你可担待不起。”
婢子心想不愧是公主,将这话说的理所应当,偏偏她受宠若惊,见百里与归放了狠话,她也不再犹豫,利索的脱下身上的麻衣。
百里与归接过衣服套上,将刚刚褪下的裙子扔给婢女,盖了婢女一头。
“谢公主赏赐。”
婢女扯下盖在头上的芙蓉裙,脸上倒无半分不开心,总算是恭恭敬敬的对百里与归说了句话。
百里与归穿上婢女的衣服,大抵是有些不合身,松松垮垮的,但依难掩其贵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