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章喝高了
还不如现代一张银行卡,一个手机,走遍天下都不怕没钱花。
“狡辩。”小金条爬到床底下:“我要向白离告发你。”
“一边去。”
她一挥手,小金条被她扫了出去,撞到桌子上:“哎哟……”
莫炎从床底下出来,她拍了拍手挥去身上的灰尘:“敢告发我,就别想我养你。”
“算你狠。”小金条摸过来游到她身上,懒得跟她再吵了。
“嘿嘿,我带你出去吃大餐。”
“好哇好哇,我要吃烤鸭。”
“瞧你这德行,没出息。”
老娘能拿你七寸,看你还能翻出我的手掌心?
小金条很没骨气的瞅她一眼,心里却是气得直骂娘。
恨不得一口吞了她,自从遇到她,他才知道又爱又恨是个什么东西?
在金城的这些天,她吃遍了最好的酒楼,也尝过酒楼的招牌菜,琢磨着等白离回来露一手。
那白花花的银子可是长了眼睛的朝她来,喝了二两酒,便手舞足蹈的唱起来:
我一路看过千山和万水。
我的脚踏遍天南和地北。
日晒或是风吹,我都无所谓。
路边那朵蔷薇,鲜红的纯粹。
关掉了手机管他谁是谁。
不要去理会事事非非。
天亮走到天黑,从不觉疲惫……
小金条很喜欢听她唱歌,特别是新鲜的歌。
这首歌很活泼,而且看她满面潮红,一脸的兴奋的模样,他特别享受此时。
但她不知道后面跟着两个大汉,一脸便秘的样子看着前面蹦跳跳的人,嘴里还唱着好听的歌。
“大哥,动手吗?”
“等一下,你不觉得这歌好听吗?”
“好听。”
的确好听,而且还是他们没听过的,比起他们大漠的歌好听多了。
最近他们俩人一直徘徊在聚春楼,听到好几首不同的歌曲。
“嗷……”
天空中盘旋着一只老鹰,两人看到了同时点头。
他们上前夹住那蹦跳的人儿就往另一个地方跑去,动作其快。
“喂,你们谁呀?”莫炎使劲的摇摇头,这才看到自己被两个大汉挟持了。
“别乱动,我们不会伤害你的。”
“哦!”
喜极而悲。
说得就是莫炎这种,前一刻还沉浸在满天飞来的银子中。
而后一刻,她被绑架了,但是,她已经醉了。
“炎炎,快醒醒啊!”小金条怎么叫都叫不醒她。
他张口咬她,吸了几口血,她居然只是皱了一下眉头。
败家娘们,你这心得有多大,这样也能睡得着。
这几天,天气转冷,她经常会偷偷的喝一口。
平时酒量,本就不怎么的,今天贪杯居然喝大了。
“主人。”两人恭恭敬敬的行礼。
“你们俩都干什么了?居然连个人都带不到?”
“主人,我们打探到这个人是聚春楼的二当家,似乎有点背景,所以……”
“聚春楼?”萨力木狠狠地瞪着他们:“无论背景如何,今晚必须弄走。”
“是。”
萨力木进房,闻到好大一股酒味,他走到床边,看到床上的人,双腿夹着被子,口水流了出来。
他伸手从莫炎脖子上掏出井字木牌,看了一下,又放下,点了点头转身出去了。
小金条看着他的宽大的背影,身体抖了一下,他们是冲着井字牌来的?
还有白离手上也有这么一个井字牌,这究竟代表了什么?
难道莫炎跟白离是同父异母的兄妹?或是亲人?
如果不是,那他们为什么现在不拿走这块井字牌啊?
白雪等了一个晚上也不见莫炎回来,便派人出去寻找,哪里还找得到人?
她赶紧把慕少华叫来,这才从行人口中得知,昨天下午,天快黑的时候,有两个异族人架走了莫炎。
“少华,最近有异族人来聚春楼,难道他们是冲着莫炎来的?”
“应该不会吧!”
慕少华一脸严肃的说道:“按理,这金城离塞外是最近的一座城池,有异族人进进出出,也说得过去,再说了,莫炎是孤儿,跟那些异族人扯不上关系啊?”
“也是。”
异族人来聚春楼玩,也不是什么稀奇的事,但他们为什么要架走莫炎?
白雪焦急的搓了搓手:“白离大概还有一日进城,要是让他知道莫炎失踪了,会很着急的。”
“你先别急,或许我派出去的人会带来好消息的。”慕少华虽然心急,但他也没办法。
虽然这金城是他的地盘,但莫炎毕竟是在他手里弄丢的,要是白离回来了,他都不知道怎么交待。
他哪能不懂白离的心思,只是莫炎太过顽皮,虽然从未妇妆露过面,整天穿着男装,但性子却野得狠,今天居然跑出去喝酒?
“这样吧!”
慕少华有些坐不住了,他起身说道:“你在聚春楼等我消息,如果我没回来,你就告诉白离,是我没有保护好莫炎,我一定会把她找回来还给他的。”
“少华……”白雪看着那匆匆离去的背影,心里犹如千万只蚂蚁在爬。
都怪她,这些天忙着排练新歌,忽视了莫炎,但也奇怪,她平时看似大大咧咧的,但也绝不会招惹坏人。
不对,来者也不是什么坏人,而是异族人,那他们为什么要绑架莫炎?
百思不得其解,但聚春楼的生意还是要做,只有等慕少华的消息了。
莫炎一觉睡醒了,耳边传来马蹄声,感觉自己的身体在摇晃。
“炎炎,你可醒了?”
小金条从后面游到她脖子上面:“你睡得比猪还沉,怎么叫都叫不醒,真是气死我了。”
“哦!”她伸了个懒腰,才发现自己躺在马车里面:“这是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