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四、练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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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朝歌知道长跑之后不能立马休息,马夫子一走,她就拖着双腿,颤抖一双老人腿在小校场慢行,走了一圈儿之后,她才真正停下脚步,半蹲着大喘气。
一方洁白的手帕递到了她面前,林朝歌诧异地看向手的主人——白清行。
还没走?晚膳都要开始了?
“擦擦汗吧。”少年的声音轻而干净,眼眸纯净无害“我观林小郎君的体力好像不大好。”
这是特意在等她?林朝歌愣了愣,她一晃神,待反应过来时,已经接过了帕子,也不好再直接还给对方,她胡乱擦拭了一下额上的汗。
“林小郎君骑射方面好像不大好,方才白某跟马夫子提意有空教导一下你骑射方面,不知……”。
本要立即物归原主的她眼角余光注意到白清行略带探究的笑意,她心中一凛,瞳孔微缩,讪讪地道:“不,不了,不好意思,帕子我不小心弄脏了,洗了再还你,好吗?”
白清行目光从她狐疑目光上飞速移开,他眼中闪过一抹讶然,很快又恢复平静:“好。”
林花多媚,春鸟意多哀。春风复多情,吹我罗裳开。
林朝歌最后还是在三谢绝了白清行的好意,可骑射这一科又不能落下,加之这具身体实在是太弱了,堪比葬花黛玉
委婉谢绝了白清行好意,可又不能落下功课次次如此,取而代之的是王溪枫。
校场上
嫩黄衣衫,衣摆塞入裤腿,马尾高束,额佩一月白色镶红宝石扶额的王溪枫走过去,站在她身后,从她背上取了一根箭,搭在弓上,尾羽卡在箭弦上。
“先来给你讲讲箭的结构,弓和弦就不说了,都是为了射的更远,这个箭的尾羽,是为了保持平衡,若是没有这个,头重脚轻,会抖。”
箭头更不用说了,是为了卡进肉里,不好拔出,这个林朝歌肯定也知道,不讲也罢,他主要的是告诉林朝歌尾羽的作用。
“往常是不是觉得自己明明射中了,偏偏又不中呢?”王溪枫箭头朝上偏了一些,从林朝歌背后,几乎半搂着她示范。
二人姿势暧昧,唇瓣贴得极近,王溪枫呼出的气息正好喷洒在林朝歌侧脸旁,远远望来就像抱在一起密不可分,俩男子光天化日之下,伤风败俗,有辱斯文。
他曾不止一次想过如果林言是个女子就好了,定三媒六聘十里红妆迎娶过门,偏偏他是男的。
春天的天气不稳,说冷便冷,说热便热,热起来要人命,冷起来也要人命,加之学堂矗立与半山腰,这气温更较为低小几度,别处早已春意盎然,这处儿才坎坎冒出几撮花骨朵。
往常冷的话加床被子便是,最可怕的是热,还好现在都有了解决的方法。
林朝歌在他怀里,手被他握住,依旧一声不吭,娇小的身子半陷进去,这姿势林朝歌有压力。
一来林朝歌跟他差不多高,他几乎圈不住,二来这个位置不好使力,看到的东西也有些偏移,眼神止不住有些乱飘。
王溪枫空出一只手按下她的脑袋,“被你挡住了,脑袋低一些。”
林朝歌回头看了他一眼,依言歪着脑袋,不发一言默默给王溪枫让出位置。
王溪枫重新拉弓,瞄准方位,嗖的一声射出。
砰!
那一箭破空而出,成功射中目标,箭羽在红心处晃了晃,稳稳钉在上面。
王溪枫有些得意,摸了把翘鼻,叉腰喜不自禁“怎么样?本少爷厉害吧。”
他自小为了不习武,专心当个纨绔子弟,不知道挨了多少顿板子,挨着挨着就习惯了,慢慢的开始自己主动学习一项。
主要还是要养成习惯,习惯后就不会觉得痛苦,王溪枫天生猴皮,加上爱炫耀,君子六艺中只有箭术最为精通。
起初为了炫耀,后来发现了乐趣,再后来又觉得太简单,渐渐荒废,任何东西只要会都会觉得简单,尤其是熟悉的东西,练个千遍万遍早就烦的不要不要的。
“箭为何要偏上?”林朝歌终于出声,疑问道。
“因为风。”王溪枫掰开他的手指头,叫她感受,“风从对面刮开,我们这里逆风,箭会被风吹的缓一缓,慢下来后走的就不是直线,是一个斜坡,所以要高一些。”
林朝歌虽然不愿承认身体却诚实当然点了点头。
何止是有些道理,事实就是这样,否则王溪枫根本射不中。
“你射箭的时候一定要观察风,风影响你的箭势,最好是顺风射箭,不过有时候天不如人意,所以无论逆风,还是顺风,都要练,多琢磨琢磨就好。”
王溪枫拉着他,稍稍站偏了些,偏到看射靶中的红心有些扭曲为止,那一箭射出,又中了红心。
这么短的距离,王溪枫没有半点压力,他从各个角度都射了一箭,算是给死小子当个参谋,叫他更好的知道什么角度该射什么箭,用什么力度,偏上还是偏下。
箭与其它东西不一样,光是死练是没有用的,最重要的是掌握技巧。
像剑法,夫子怎么练,他们怎么学便是,箭术即便学的一模一样,也有可能射不中。
林朝歌姿势标准,手劲掌握的也不错,偏偏少了几分灵性。
她就是死板,越是这样的越是不好脱出常规,自己琢磨方法。
夫子往日教过她之后,还是射偏,掌握不好技巧,主要是心高气傲(误)导致。
王溪枫也不急,瞧四周有休息的凳子,全部堆在一起,半躺在凳子上看她,时不时指挥一下,有问题说出来,没问题就继续躺着。
林朝歌这一练箭,又练了一个时辰,左手拉不动便换右手,来回左右的换。
她是左撇子,左手比右手灵活,也更稳一些,所以主要都是练右手。
当着外人的面,平素她一直是惯用右手,久而久之大家都快忘了,她是左撇子,左手使的更自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