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章 见证他们的开始与结束
好书推荐:
斗罗之光暗之刃
我在柯学世界当房东
异界烽火录贰烽云再起
我在木叶当忍犬
我真不想兼职神灵
斗罗之黄泉斗罗
大明:躺平的我被太宗窥探了内心
误被男配叼回窝
我的夫人与女帝互换了灵魂
天黑请躲好,怪物来敲门
然后就见小桃子跟见鬼似的大叫:“小姐怎可这般胡闹!”
这状态就不对了。
“这怎么能是胡闹,按照这儿的规矩,你确实也该谈恋爱了。再说了,我只是给你介绍个对象,又不是叫你立刻嫁过去。你这反映,委实过了啊。”
小桃子皱着眉毛,怨幽幽地盯着我:“小姐,奴婢谁也不嫁。奴婢就守着小姐,小姐去哪儿,奴婢便去哪儿。”
那可不行。我可是打算以后逃婚的人!自是不愿意给小桃子惹麻烦,一定得趁我逃婚前给她塞出去。找个好人安顿下来,那样我才能走得安心。
我说:“桃子,那可不好。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可是老祖宗定下来的规矩。你虽是个丫鬟,但我心里当你是好姐姐。自是希望你过得好。这事儿没得商量啊,我也只是给你打个招呼,这不人选我都还没找到呢,也不着急,我嫁人之前给你安顿好就好。”
“小姐越说越离谱了。小姐就是小姐,奴婢就是奴婢,哪来的福分做小姐的姐姐。小姐莫要折煞了奴婢。并且,哪有丫鬟比小姐先嫁人的道理。小姐不必给奴婢相人,奴婢心甘情愿给小姐做一辈子的丫鬟。”
我自是知道这话再议论下去也是徒劳无功。但我心里很清楚的明白,必须在我走前给这丫头安顿好,我才能安心。
小桃子为我拆发宽衣,叫我早些休息,养好精神明日可要万分警惕。给我掖好被角后,她便出去了。
屋内只有角落一盏明灯亮着,这几天几乎都是在睡觉中度过,我这会儿真的是一点儿困意都没有。
记得那时候高中毕业也是这样,高考完后一场大雨一连下了好几天,似乎在为这些芊芊学子洗尘梳心。天一放晴,立刻就有小伙伴约我去爬华山。
我本来并不想去的。但一听我男神也去,立马就屁颠屁颠地也报名了。虽说是有那放弃的心,但却难免还是会为之倾倒。
我男神名唤万物,又大气又高端的名字,我简直是佩服死他爸妈了,这文学修养太高深了,才能给他取上这么顺溜而不凡的名字。
这里不得不提一下,我那个万恶的同桌也在,我心想要是早知道他也去的话,我就不去了。但那时候一听我男神去,立马就应声留了个名额。如今这样,我若逃了,搞得我像是真心虚似的。于是,便硬着头皮装作若无其事了。
那个烦人鬼也是,不过这次还算太平,见我躲躲闪闪的,反而还没找事儿。
艾乐也在,但那时候我跟她并不熟。她一直都是那种大大咧咧不拘小节的女生,我虽也没心没肺,但却不是一个档位。如果说我是老师眼里那种成绩差爱睡觉的人,那艾乐就是那种成绩差爱睡觉还爱旷课的那种人。
很明显,她比我高一个档次。
我们前前后后加下来,一行八人,也算是一个不错的小团体。这次的活动是身为班长的万物组织的,对于一个60多人的班级才召唤来这小八人的成绩,万物并不是太开心。
艾乐挤兑他:“万班长,其实是你组织的时间不对,这会儿好多人都跟爸妈出去了,留下的也就是我们这些平时家长不管的人。”
对此我并不苟同,我们可能还说得过去,但我那死同桌,他爸妈可把他看成了金子,能不管才鬼了!
万物听艾乐这么说,并未生气,只是笑着招呼我们:“无妨。我们坐高铁去,四十来分钟就能到,去了后可以在当地县城转转,晚上七点集合准备爬山……”
那时候一览无余的青春,似乎就在昨日。我记得过去后,万物带我们去了当地服装市场,让艾乐买了条裤子、T恤穿。
艾乐是个很时髦的女生,齐刘海长头发,穿着好看的背心裙,与我们的学生装扮格格不入。
万物说:“上山穿裤子方便。”
她一挑眉,却也没有反驳,便换下来那在那时候的我们眼里,应被归类为奇装异服的裙子。
我那死同桌很煞风景地嘟囔:“真不知道是干嘛来的,穿的那是什么。”
艾乐不像我这般懦弱,立刻就给他瞪了回去:“有本事你大声说。”
只见我那同桌憋红了脸,但还是喊了出来:“本来就是啊,你是来爬山的,还穿个那么短的裙子,浪费大家时间,还不让人说了?”
艾乐一脸鄙夷:“你这种男人,出了社会准被人揍死,学习好有什么用,三观不正,连老婆都讨不到。”
“你……你……”我那同桌愣是你了半天,没你出个所以然来。
艾乐直接一甩长发,拿着腕上的皮筋很随意地扎了个马尾,竟然分外的好看。
只听艾乐直接来了一句:“跟你这种只知道面包能吃的妈宝男有什么可较真儿的?”
这话太毒了。
只可意会不可言传啊。
我竟然可怜起我那同桌来,这男人本就小家子气,这要是再说下去,还不得憋出内伤来?
还好万物出面,安慰了半天我那同桌。别的人也都附和,叫他不要生气,大家出来玩嘛,就要开开心心的,别计较那么多。
艾乐对此并未在意,只是一人走在最前面,那样子格外的潇洒,似乎周遭的一切对她而言都是过眼云烟,我竟然有种很羡慕的感觉。
这种感觉一样出现在了万物的眼里,他看她的眼神似乎有种不一样的情感。那是一种懵懂少年的迷茫,带着一丝喜欢与探究。
很久后我才明白,那时候的艾乐,身上那股脱俗超然的气质,是我们这些个学生眼里另类的存在,有人讨厌,自然有人喜欢。而我的同桌与我的男神,恰恰就是这两种人。
自古华山一条路,这五岳之一的西岳华山,又被灌为“奇险天下第一山”的名号。
而我们也确实体会到了这座山的优秀。
晚上爬山的人特别多,一路上都是沿途说笑的伴侣们。脚下偶尔有坡形路,但还是以一节一节的楼梯为主。
晚上七点便开始爬山,我们一路走的奇慢,万物做过攻略,说是不必赶着,保持体力,后面的路还很长呢。
我们在11点时到达了北峰,大家已是气喘吁吁,有两个小伙伴已经不行了,他们叫我们先行上去,他们歇息会儿随后就来。
万物思考片刻后还是没有同意,说这出门在外的,既然是他组织出来的,必不能有任何闪失,为了安全起见还是一起上路。
那两个小伙伴实在不行了,说什么也不肯再走。说他们在这里候到第一班北峰索道,直接下山,在山下等我们……
而我那同桌,从小被他父母娇生惯养惯了,一样也打了退堂鼓。
万物勉为其难应下了这三个人的要求。
于是剩下我们五人一路继续爬,经过近90度的直角梯,也就是华山的“天梯”,真的被它的魅力与陡峭所征服。还有那通往东峰的必经之路“云梯”,真的处处都有惊喜与震撼。
虽然,我们并没有看见日出。因为那日的天空,出现大片乌云,很明显,这山上的气候,也是极其诡异的。
万物做为我们的领头人,一路上为我们讲解这座山的故事,金庸老先生笔下的华山论剑当初是何等的气魄与豪迈,如今那座石碑也被我们所记下。
我们一起在那里拍照留念,纪念我们曾经一起走过的青春。
也是在那里,万物对艾乐表白:“艾乐,请做我的女朋友吧。”
似乎是早就知道他的心思,艾乐竟只是一笑,便应了下来。
这青春里,无法安置的躁动。让我亲自见证了这场爱情的诞生。
周遭的人一片起哄,而独留我一人,在这座山上,埋葬了我的初恋。
之后,我与艾乐出现在同一所大学的同一个专业。那时候真的就是一种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局面,这是什么样的缘分,才能让我们这样相遇?
之后,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而我,也见证了艾乐与万物的开始与结局。
他们的结束,似乎比开始还要俗套。
仅仅只是因为分隔两地了,久而久之双方的热情之火渐渐被现实所浇灭,甚至都没有一个人提出分手,便这么越行越远,以至于到最后,似乎是自然而然地,各自从各自的生活里淡出了……
我问过艾乐:“你喜欢过万物吗?”
她看我的眼神很奇怪,似乎要将我看穿。然而她只是淡淡一笑:“喜欢过吧。如果觉得他与别人不同也算是一种喜欢的话。”
我竟无以为答,艾乐从来说话都不给人回嘴的余地,就像是一只独行侠,她是我见过最有主见的姑娘。
我记得很久之后,她又回我:“他又何曾喜欢过我?”
也许,他们只是青春年华里,彼此生命中比较耀眼的过客。少年茫茫,总会被人群中最独特的人所吸引,而那或许不是喜欢,只是心中青春的悸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