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归来仍是少年郎

  十年学一剑,霜刃未曾试。
  今日把示君,谁有不平事。
  书院向来有人心向善与向恶之分,但一致认为可以通过后天教化改变人心,或许在他们眼中看来这些匪人罪不至死,罪大恶极的是那黑袍修士,至多惩戒一番便放任离去。
  齐桃戈不是那儒家圣人,一腔肺腑装不下那么多仁义礼智信,只知既然这些匪人选择为恶,就要做好承担因果的准备。
  云家众人望着血泊中那顶斗笠身影,在阳光的映射下,宛若一尊神诋,心想什么时候剑仙如此不值钱了,一连遇见两个。
  劫后余生的庆幸涌上心头,老人吴韫在少女的搀扶下颤巍起身,此刻连忙对着远处的齐桃戈拜谢感激道:“在下云家吴韫,多谢前辈救命之恩。”
  一旁的少女轻启朱唇,同样作揖答谢:“小女子云雅,谢过前辈。”
  论起容貌,眼前的少女比之离宫的夏沁还要美上几分,齐桃戈略微打量了一眼便移开了视线,轻笑道:“同是济北离乡人,不必如此客气。”
  济北何曾出了如此人物,正待吴韫一番猜测时,见那斗笠身影招了招手,那远处的黑马,聿聿直叫,四脚弹跳的对着后者奔去,仿佛在说主人你可真厉害。
  吴韫见这位前辈欲要离去,于是开口挽留道:“云家向来知恩图报,若是前辈不嫌弃,不如移驾云家做客,家主必有重谢。”
  斗笠身影摆了摆手,反而调侃笑道:“我喜欢那桂花美酒,若是真有谢意,日后去云家客栈买酒,可要给我打上个八折。”
  云雅掩口,噗嗤一笑,这个剑仙前辈可真有意思,分明是拒绝相邀,却又不想拂了主人颜面,于是从袖中拿出一块玉牌扔了过去,轻柔俏皮道:“只等前辈做客,绝不收半文银钱。”
  齐桃戈一手抓住玉牌,只见玉上刻了一个龙飞凤舞的云字,还能闻见少女的芳香,收入囊中,便翻身上马,斗笠微微倾斜。
  云雅明眸善睐,不过眨眼见,却看清了斗笠下那清秀的轮廓。
  少女微微有些失神,眼似秋水横波,望着那骑马远去的身影,盈盈一笑,又宛若星辰。
  吴韫摇了摇头,觉得有些可惜了,这等前辈若是云家能与之交好,定能百年无忧。
  有齐桃戈出手,云家伤亡不大,各自敷上了疮伤药,便要重新整装启程。
  正是此时,一道紫色身影,头戴七彩发饰,此刻正御风匆匆敢来,看到满地血泊如人间炼狱,怔了怔神,当注视到血泊中的云家众人,这才松了一口气。
  少女眼眶微红说道:“云雅姐姐,你没事吧?”
  云家众人看清来人,脸上多了几分欢喜。云灵儿是家主云霄收养的义女,因天赋出众,曾被云霄送去书院求学,后来少女执意回云家帮忙,多多小小的事也都是由她打理。
  云雅摸了摸云灵儿的小脑袋,安慰道:“姐姐没事,幸得一位神秘的剑仙前辈出手相救,一剑将这伙匪徒全部杀光了。”
  云灵儿探出脑袋,有些狐疑,一剑杀百人,这是何等修为?只怕是那些意境的大修士也做不到吧!
  那就是真前辈了,果然夫子保佑,云雅姐姐无事就好。
  一行商队重新出发,济北就在远方。
  齐桃戈路过一条溪流,下马在河边捧水洗了个脸,看着水中倒影的自己,再无早年嫩稚,已经真正是一方少年。
  齐桃戈在溪水中捕了两条鱼,不时烤了起来,虽已辟谷,却习惯了一日三餐,香味弥漫。
  那匹黑马跪在齐桃戈身旁,尾巴直甩个不停,齐桃戈翻了个白眼,以前有先生,现在多了匹死马。
  择日,当马匹停在济北城的康庄大道时,少年望着眼前济北城,只觉气象焕然一新,比起五年前更显繁华,街道上熙熙攘攘,烟火更盛。
  齐桃戈并未急着归家,牵着马匹来到了一家酒馆,要了一壶桂花酒,加了二两干牛肉,坐在了不算干净的桌椅上,却觉得倍感亲切。
  五年来,齐桃戈喝过的酒真不算少,扶梁郡的醉红尘,上云郡的醉生梦死,云溪国的冰肌玉骨,到底还是觉得桂花酒要好喝一些,或许本身差别不大,只是多了一丝家乡的味道。
  一口入喉,齐桃戈砸了砸嘴,如在品味多年前的滋味,半响对着酒馆柜台处说道:“掌柜的你这就有些不厚道了,这桂花酒跟掺了水似的淡,莫非当我是那外乡人一样如此好糊弄。”
  那掌柜脸色难堪,心道自己营生以来,还真没几人能发现这其中玄机,今日是遇见真正的酒鬼了,此刻皮笑肉不笑答应道:“客官说笑了,若是嫌酒不够烈,我这就去拿几壶酿了十年的老酒,保管你喝的尽兴。”
  齐桃戈笑着摇了摇头,说道“算了算了,看你这酒馆满堂清冷,生意难做的份上,就不予你计较,不过还是提醒一句经商如同做人,讲究个实诚。”
  那掌柜讪讪一笑,点了点头。
  结了银钱,齐桃戈牵马往着王府行去。
  这些年头济北王府没什么新鲜事,一如既往,齐灏忙于军政,整日繁忙,依素素刺绣着婴儿的衣装,以此消磨时间,若是眼睛有些花了,就带着陈阿秀去城隍庙烧香拜上一拜,再去卖上几盒陈记胭脂。
  这日依素素在绣刺着一顶婴儿虎头帽,陈阿秀在一旁嗑着瓜子,还仔细观摩着依素素的手法,随即又抬手看了看指尖上的伤口,又气恼摇了摇头,心道自己真是笨死了,一个刺绣都学不会。
  “夫人,这些小孩子的衣装都是给谁织的呀?”
  依素素贤淑一笑,答应道:“给以后的孙儿织的,说起来那孽子一走这么多年,也应该快回来了吧。”
  圣上赐婚之事在济北广为流传,依素素却将此事看的简单,自当是小齐就要成家了,想来不久自己就能抱上重孙。
  说到齐桃戈,陈阿秀嗑瓜子的动作明显慢了一分,又想起了那个喜欢躺在竹椅上,总是使唤自己去给他买酒的小世子。
  依素素见到阿秀失神,开口说道:“阿秀你也长大了,到了该谈婚论嫁的年纪,这些年委屈你了,我琢磨着总不能耽误你一辈子,于是给你找了户人家,对方虽谈不上富贵,可家境还算殷实。”
  陈阿秀连忙摆手,手中的瓜子散落一地,连忙开口说道:“夫人,阿秀不要嫁人,我只想陪着你。”
  依素素只当少女不懂事,便替她决定了下来。
  谁知少女哭着跑出了府邸,此刻坐在了济北府门前,托腮望着远方,眼眶微红,边角还有未干的眼泪,显得委屈至极。
  陈阿秀并不是奢求什么,在她看来,济北府就是自己真正的家,这里有着自己所有的寄托,哪怕一辈子当个下人,自己也不想离在开这里,这样的日子就挺好。
  “我才不要嫁人呢!”
  陈阿秀又哭了起来,认为夫人也不要她了。
  突然有一道熟悉的声音在她耳边响起,却又如多年未曾听问,把记忆拉扯的很远。
  “这是谁家的丫头,哭的跟个花猫似的,嫌不嫌丢人。”
  少女置若罔闻,依旧望着远方出神,直到过了很久,恍若有一道晴天霹雳让少女惊醒过来,不可置信的转头望着那个带着夕阳而归的斗笠身影。
  陈阿秀突然跳了起来,似乎意识到了什么,连忙转身擦拭着眼角的泪水,想把伤心掩藏起来,可再次转身时,泪水还是不争气的掉了下来。
  看着眼前已然高出自己一个头的世子殿下,那已经哭花了的脸上终于多出了一抹笑意。
  少女气鼓鼓的说道:“要你管!”
  齐桃戈摘下斗笠,盖在了少女头上,大笑道:“都这么大的人了,还跟我娘赌气,怎么一点不让人省心?”
  陈阿秀将那顶破烂的斗笠小心翼翼的背在身后,再一看齐桃戈一身狼狈,顿时鼻尖一酸,心想这些年世子殿下在外面肯定没少吃苦。
  一把结过齐桃戈手上的绳索,陈阿秀牵着黑马,开口说道:“我才没生夫人的气呢,只是不想嫁人而已。”
  齐桃戈听闻一笑,还以为这小妮子为何如此伤心,此刻宽慰道:“不嫁就不嫁,我一会找娘替你说道说道。”
  少女顿时心情大好,笑眼簇成一弯月牙,吐了吐翘舌,连忙跟上了齐桃戈的身影,与之并肩入府,眼中还闪过一丝微不可察的狡黠。
  得知齐桃戈远游归来,依素素被掇花针刺破了手指也无知觉,连忙回了房间换了一身衣服,又去了齐灏书房一趟。
  不久,济北府上。依素素一手叉腰,一手拿着齐家的家鞭,胸腔波动起伏,像极了村里的妇人,欲要爆发一场风雨。
  一走便是五年,饶是齐桃戈心性薄凉,也依然心有愧疚,未待依素素发作,连忙上前将依素素拥入怀中。
  原来人生这么美好。
  陈阿秀看着这美好的一幕,再次心想我才不要嫁人呢。
  不对,是不嫁给其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