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初遇

  怪物燃尽,黑暗中的那人不知去向。而桃源村,火光四射,烟熏袅袅,瞬时成了一片火海。
  火势蔓延,一间接连一间的茅草屋成了火舌最好的饲料,发出噼啪的声响。
  红璃的眼中满是狠戾猩红之色,不见火光。
  闭眼静置,半晌,红璃才缓缓抬眸。
  她朝天际望去,远处出现了一团通红,共长天一色。
  难不成这火,烧到了天边?
  她知道是自己放的火,可是,她是怎么放的火,她竟然不记得了。
  那时只觉得体内有股气息在此处乱窜,她一狠心,一用力,这股力量便醍醐灌顶,迸发而出。
  红璃再一次四处张望,想要确认一番,这火,真的是自己放的?
  无意间竟然使用了法术。罪过。
  没心没肺的小狐狸儿终于想起了她那嗝屁的师父,一时花容失色,惊呼:“我师父呢?”
  苏宴见她恢复了正常,方才真是吓得他够呛。
  “嗯,好像被狼叼走了。”
  苏宴叹了口气,没想到,昔日那个互看不顺眼的人就这样见了阎王,他心中竟还有些许不舍。
  千金易得,知己难求。
  这是斗嘴斗出感情来了?
  苏宴心中懊悔,若是早知道月灼如此薄命,方才在他生前应是要给他留些念想才是,不该指责他,让他不能心安理得的死去。
  苏宴转念一想。
  不过,月灼这家伙这么一走,小狐狸儿从此就只能与自己作伴了。
  想想还有点小激动。
  此时他应该悲悯才是,为何心中如此的愉悦?
  他告诫自己,自己可不是那趁人之危之徒,也不是薄情寡义之人。
  只听红璃在耳旁幽幽道,“还不走?要烧成灰烬么?”
  苏宴回眸一望,迟疑道,“这火不灭么?”
  红璃含泪垂首,许久之后,留下一句话。
  “不灭了。”
  怪物覆灭,桃源村燃尽,这疫病,也跟着消亡殆尽罢。想着,她觉得自己还得再去满园村放把火。
  月灼师父曾说过,修行之人,不可杀生。
  可是,有没有想过,如果是那些人先动的手该怎么办呢?
  师父没了,修行之路还有什么意义。就算坠入魔道,那又何妨。
  红璃抬头望着天,含泪苦笑道,“我真想回家啊。”
  苏宴不知所以,眨着那双漆眸,“去哪?我陪你。”
  若是终止了这一切,能不能再回到最初,最初的那个青丘,最初的小萌狐和最温柔宠溺的师父?
  红璃心下一沉,万千思绪坠入湖底,只淡淡道了一句,“再陪我去放把火吧。”
  她始终不明了师父所说的最好的解决办法是什么,但现在自己能做的,也只能一把火烧了这源头。权衡利弊,死的人活不回,那就不能让更多的人死去。
  “好。”
  苏宴想都没想,便应允。
  自从见到她的那一刻,他便决定,她去哪,自己就去哪。不管是何种皮相,只要灵魂不变,至始自终,都是一个人
  锋利的爪子划过古老的虬枝,山林间刚下过一场雨,雨过初霁,一片暖意如注而下。
  潺潺溪水,涓涓细淌。溪面上闪着磷光,映着山石的影子。山石相见,飞瀑挂悬。
  那只狼奔波了一晚上,终于到了自家的门口,顿感舌燥,便叼着猎物一路往溪边而去。
  这是琅琊山的一条清河,叫琅嬛河。
  琅嬛河源远流长,所过之处,有涂山山林茂密,琅琊山石耸立,江城物产富饶。
  一群小鱼争相恐后地将鱼头露出水面,想第一眼看看这朝日的美好光景。谁知,一条鲶鱼从河面上一跃而过,拍打着鱼鳍,一副不可一世的模样。
  那些群聚的小鱼皆白了一眼,便一哄而散,扫兴而去。
  鲶鱼面露得意之色,兴奋地露出鱼头,吐着泡泡。
  朝露欲滴,山林尽翠。嗯,早晨雨后之景,甚是美好。
  狼拖着疲惫的身躯,用爪子连着拍打了水花泼在脸上,解了渴,也醒了神。
  它当初就该在路上把这猎物给解决了,省的它叼了一路累得慌。
  虽然这是个死尸,但好歹也是人肉,吃起来应该比那些野鸡野兔的味道好些罢。
  狼是舍不得吃,路上吃怕其他狼过来抢,若是吃了一半,都想打包带走该如何是好?
  还不如把整个都大包带到家中满满享用,好歹也是没开封过的。
  这样想着,狼的心中有了些许安慰感。
  也不枉自己奔波了一夜一路。
  解了渴,现在该饱餐一顿了。这处,已是琅琊山境内,方圆十里都是自己的地盘,应是没有其他狼会过来抢了罢。
  狼兴奋极了,搓着小肉掌,还没开吃呢,哈喇子就流了一地。
  月灼清隽的脸庞上全是哈喇子,发丝,长睫,全都黏连着。
  大口一张,嘴里的锋利尖牙纵横交错,还透着腐肉的臭味。
  原是上一顿偷了桃源村家养的一只老牛吃,只是肉太老了,塞牙缝,到现在还卡在那儿。
  狼仔细打量着眼前的这具尸体。
  虽然是具尸体,但看着细皮嫩肉的模样,吃起来口感应是不差。
  正要下口,就被迎面而来的一根大木头正中脑门。
  狼嗷嗷直叫,一下便昏了过去。
  一位约莫十七八岁的姑娘,面容清丽美艳。穿着一袭青衣,绸蓝色的布条束起两侧的发丝,打了一个完美的盘扣。肩上垂着的剩余秀发,用花藤绾起,仔细一闻,还有淡淡的沁香。
  双目明媚若清流,插着腰,一副趾高气扬的模样。
  “臭狼!”
  女子连忙跑去,一看,原是个死人。
  不过这死人的眉眼有些好看,青盈看得有些痴了,竟忘了正事儿。
  反正也是个死人,但是死在这大路上,这么占地方,可不太好。
  青盈胡乱丢了手中的木桶,将这死人拖到一处树下。
  嗯,就这儿,埋了罢。
  青盈从小做惯了粗活,家中磨豆腐的活可都是她独自揽下。要知道,她家的石磨磨豆腐,可是累死过一只骡子。
  扛着一个大男人的身体不在话下,这不算什么的。
  青盈的家在江城内西北处的一侧,离西北的城门近,离琅嬛河也近,就是离江城的集市中心较远些。
  琅嬛河水质较好,水里物产丰富,是小鱼小虾们常驻之地。江城的管辖者注重水利建设,便在城内开了条河道,引得这琅嬛河水流经江城,泽被苍生。
  而青盈家是做豆腐生意的,如今有了琅嬛河水做豆腐,那豆腐的味道更是嫩滑如云彩。
  这豆腐的工序虽不复杂,但是想要做出江城这第一美味的豆腐,那可是方方面面都要精益求精了。
  首要的呢,就是这磨豆子所用的水,一定要用最上乘的,那必属琅嬛河上游的水质了。
  出了离她家不远的城门,便是琅嬛河的母河,城内的那条,是琅嬛河的分流,是子河。
  而顺着河流再往上走,便是琅琊山。
  琅琊山地势险峻,怪石遍布,植被又稀少,更令人闻风丧胆的便是,琅琊山群居着那穷凶极恶的狼。
  江城素来都有被狼骚扰的经历,于是,管辖者们便在城南城北的门口加强了防卫,但还时不时有着恶狼前来挑衅,让人猝不及防。
  这么说来,青盈可是江城中的大人物,不仅容貌第一,这气力也是比得上男人。
  曾做了一件轰动了全城上下的事儿。
  “知道么?那青家的丫头赤手空拳打死了一只狼。”
  “不会吧?看起来娇滴滴的美娇娘,也有这身手?那城里的护卫岂不是要丢了饭碗?”
  “卖豆腐的,还会武功?”
  “你们听过——豆腐狐狸么?”
  至此之后,也成了百姓们茶余饭后的谈论话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