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李慕云大战黑胡子

  决战是阿龙VS莲环花。
  莲环花娴熟地挽起了袖子:人在江湖飘哇,哪能不挨刀哇
  最终,莲环花技高一筹胜利了,阿龙过把当海盗王瘾的梦想破碎了,其实这个年纪的阿龙也不是说真想当海盗王,年轻人总有叛逆心理嘛。
  就像八零后看了古惑仔,然后九几年的时候卖的最火的服装一定是钉着各种廉价金属凶兽的皮衣。
  皮衣来自于浩南哥的装扮,而这金属凶兽应该出自当年无用武之地的一代村头设计师之手,那个时候就能看出后来非主流的势头,您能说这种流行文化好吗或者不好吗?
  无论审美怎么转变,咱们就当趣味,丰富下生活,毕竟最让人难以忍受的其实是枯燥与乏味,黑胡子也是这么想的。
  由于之前一直在忙业务,黑胡子一直没有思绪去看莲环花这位绝代佳人。
  嗯,姿态端庄,眼睛传神,而且越看越越想看,黑胡子越看越觉得不能不看,金发碧眼的妹纸见多了,这东方美女确实有独道之处,就比如说汗毛没那么旺盛,而且很少有雀斑,看着更加温柔。
  莲环花的心中也悄悄泛起涟漪,这么粗犷有男人味的还是第一次见,他那琥珀色的眼睛好深邃
  李慕云立马就觉察到了不对劲:女人能当海盗王么?
  这个问题还真是个问题,墨菲斯也提出了疑问,大海盗王们议论纷纷,交头接耳。
  黑胡子走到莲环花身旁,手搭在莲环花的肩上:我以海盗王中王的身份,宣布这位优雅的女士成为新的茶国海盗王。
  当黑胡子走近自己时,莲环花起初是抗拒的,那种朗姆酒混合着火药的奇怪味道是很刺鼻的,但是三秒之后,那感觉却令人神魂颠倒,她陷入一种恍惚,就想跌到在黑胡子宽广的胸怀中,由此我们可以判断,这个莲环花年幼时很可能是缺乏父爱的。
  看着眉目传情的二人,李慕云吃醋吃得都快把牙齿咬断了,但毕竟这是人家的场地啊,强龙压不过地头蛇,更何况这群海盗武艺高强,武器精良,而且现在这个形势也是有目共睹,只有隐忍。
  不过李慕云想出了一个办法,于是,学过基础英文的李慕云大声喊出:这个女人是我老婆!
  新的问题来了,海盗王也是王,既然是王,能不能是别人的老婆呢?怎么称呼李慕云呢?难道叫他“王的男人”?
  五名海盗王也很纠结,女海盗王也不是没出过,但确实没见过当了老婆的海盗王。
  黑胡子更大声喊出:不!他是我老婆!
  万万没想到啊,雄壮威武充满着权利荣誉的海盗王大会,竟然演变成了抢老婆大会。
  所以说自古红颜多祸水,不过这基本是体验不到女人香的男人说出来的,正所谓牡丹花下死做鬼也风流,黑胡子这种亡命之徒最喜欢的就是在刀刃上游走。
  作为一名资深的海盗他最享受的就是掠夺的快感,从小到大他只担心一个问题,就是敌人够不够强大?
  五大海盗王此刻十分统一地喊出:决斗!决斗!决斗!
  黑胡子跳上了大酒桌,掏出了黑色大宝刀。
  李慕云也不甘示弱,爬上了大酒桌,然后什么兵器都没有掏出来。
  黑胡子:你的兵器呢!
  李慕云:动手你就知道了!
  黑胡子:那你知不知道上帝是个左撇子。
  李慕云:不知道。
  黑胡子:没事,你很快就会见到他了。
  说时迟那时快,黑胡子一刀已经劈在了李慕云的左肩,惊奇的是,刀砍不进李慕云的肉身!
  为何呢?因为李慕云在岑夫子那学了金钟罩铁布衫,虽然这肉身是毫发无损,但疼痛感是一折不打的,但为何李慕云还是一脸的云淡风轻?
  不怕是可以做到不怕,但不疼吗?很多观众都在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但问题是李慕云还真不疼,但是另一个人已经疼得飞起,这个人就是黑蛇。
  为何如此呢?其实文中早有伏笔埋下,这李慕云也算岑夫子的徒弟,上个一米的酒桌哪需要爬呢?
  我们放慢回看他的动作就可以清晰的发现,在爬的过程中,他偷偷地往自己和黑蛇的身上各贴了一张符文,这些小花招他是以赠画为交换,从盐吃虾那学来的,这一招叫作移花接木之转移疼痛感。
  所以,李慕云十分有底气地喊话:来啊!继续啊!不要停啊!
  杀人不眨眼的黑胡子立刻就满足了他的所有需求。咔咔咔,一套正统的大不列颠斗牛刀法挥舞得风生水起,不亦乐乎。
  被转移疼痛感到身上的黑蛇,表情复杂悲痛到无以复加,不一会,他忠实的二把手小蛇丸就发现了符文,并且机智地摘除了。
  李慕云这下怎么办呢?什么都不办,他就朝莲环花问了一句:你爱我还是他?
  莲环花迟疑了。所以说,来的快的爱情去的也快,来的莫名其妙的爱情那是风一吹就散的。
  面对莲环花的迟疑,李慕云做了一首诗:你的绝情出卖我的爱情赔了我的命,我等了一个世纪却换来狗屁!你的绝情出卖所有爱情让梦一下子清醒
  由于听不懂李慕云的歌词,黑胡子以为他在骂人,于是加大力度一刀砍下。李慕云的移花接木符文被取,又遭遇了爱情毫无征兆的背叛,那么他是否会等死呢?
  唰,只见一道光芒之后,李慕云消失了。
  小芳和莲环花都清楚,李慕云用星光宝盒去了他想去的地方,毕竟他本身就只想作一棵树,是莲环花唤起了他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也是莲环花扑灭了他继续在这玩耍的兴致。
  这也难怪,因为艺术家是生而向往自由的。
  于是乎,莲环花顺理成章地成为了茶国海盗王,但是郑重她拒绝了,拒绝的理由很简单,他想去找李慕云。
  面对这种说风就是雨前一秒不珍惜下一秒又挽回的女人能怎么说呢,只能说个人很欣赏,率性而活!莲花花的迟疑一定有着双方的原因。
  但客观地分析,为何有那么多人,总是等到失去才懂得珍惜呢?难道找存在感比爱情本身更有意义吗?
  没错,我们今天就遭遇这样的局面,你去吃个好吃的主要是为了照相然后分享在社交软件上。
  至于食物好不好吃其实是由点赞的数量决定的,因为点赞才能影响你的心情,这是一件莫名其妙的本末倒置现象!
  当然,我个人时不时也是深陷其中无法自拔的,我想是因为虚荣,或者是因为孤独,我们身处在一个交流几乎零延误的时代,却感到无比孤独,奇怪!
  于是乎,阿龙成为了茶国海盗王,他顺利地过了把瘾。
  征河:少年,你想清楚了吗?
  阿龙:没问题,就是走个过场嘛,还不是为了拯救世界嘛。
  征河郑重地掀起了红披风,从身后拿出了一个盒子,这就是当年金勇留下的海盗王信物。
  阿龙十分有仪式感地打开这个盒子,惊呆了,里面居然是一条咸鱼。
  但是这条咸鱼在黑胡子看来却奉若珍宝。
  黑胡子:好了,现在我们六大海盗王将各自成为海盗王时高举的信物放进这个金盆。
  西国的布朗神色凝重,率先拿出一个小火腿,南国的博格坎普拿出一块豪达奶酪,东国的岛津义弘拿出一个铜锣烧,加勒比的四十大盗拿出了一块巧克力。
  为何海盗王的信物都是各地的美食呢?因为这些美食都是他们当年在赫拉提亚众神食堂吃霸王餐时点的,如果将这些特殊的食物汇聚在一起祷告,就会召唤出恶魔龙,为何赫拉提亚有此设计呢,当初是这么说的。
  赫拉提亚:你们全都会变成半暗黑人,你们将永远失去味觉,从此香喷喷的鸡腿和牛排吃起来如同嚼蜡,酸甜的水果吃起来如同喝蜡,越好吃的食物到了你们的嘴里越像滴蜡……
  当时六大海盗王一听此言是准备动手的,奈何这饭点到了希腊众神都来赫拉提亚的食堂吃饭,于是只好点头如捣蒜。
  赫拉提亚补充道:现在我允许你们各自再带走一个你们点下的食物,如果哪天你们觉得生无可恋了,可以将今天拿走的这个食物汇合起来召唤恶魔龙,它可以终结你们卑贱晦暗的生命,让你们得到解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