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二十四章 兵败如山

  |||->->这样的鬼天气神仙都不会出门,何况是蜀兵?北鞑人都是抱着如此侥幸,憋了数月的酒量,终于得到痛快地释放。直喝到傍晚时分,这才三三两两,走出宴会大帐。
  漫天飞沙之中,他们已经晕晕乎乎,不知自己身在何处,甚至认不得回路。
  有个鞑将满脸麻子,喝的半醉半醒,舌头都伸不利索,看看周边居然还满口怨言:“大汉有令,全体官兵,加强守备,怎么全都缩回帐篷?”
  另一个鞑将满面虬髯,眼睛闭胡子还尖,当即出语反驳:“谁说账外没人?咱们的士兵,谁不对大汉言听计从,不信你看,那是什么?”
  于是,两双醉眼朦胧的眼,奋力观看。果然,前方人影晃动,可是由于黄沙漫天、遮挡视线,影影绰绰,实在看不清,怎么看都像是自己的兵。
  那个“麻子”将军,虽然没了警惕之心,还是走形式地问一问:“弟兄们,今夜口令?”
  万万不料,半晌无声。
  两人怒从心头起恶向胆边生:“这些兵娃,怎敢不停老子话?”踉踉跄跄一路前行,仔细再看,终于发现,来人灰头土脸,个个如同土行孙刚刚结束土遁,看得人触目惊心。
  不仅如此,其中一个土行孙,说的居然是蜀国话:“今晚口令便是:‘剿灭北鞑,送必裂回老家’!”
  闻听这陌生之言,鞑将只觉无极震撼,嘻嘻再看,这些人根本不是自己熟悉的同族,全无北方人的彪悍。
  此时此刻,鞑将终于恍然大悟:“大事不好!他们是蜀军!蜀军从天而降!”
  但是,醒悟的实在太晚,任你是大罗神仙,已经无力回天。
  饥渴中挣扎数月的蜀军,盯着酒足饭饱的鞑军,如同猎户盯着猎物,脸上洋溢无法掩饰的热情和兴奋:“北鞑禽兽!抓住他们,有酒有肉!”
  瞬息之间,无数蜀军蜂拥而上,不费吹灰之力便消灭了倒霉的第一批。
  危急存亡之秋,必裂已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却依然一无所知,带着他的北鞑贵族继续大口喝酒。
  但是,必裂何许人也?多少年南征北战,多少年风吹雨打,都是福大命大造化大,与阿龙一样,堪称打不死的小强,岂能轻易被绞杀?
  他本是防患未然,增派了人马,加强了守卫,可惜不能以身作则,加之天气太差,刮起了漫天遍野的黄沙,士兵们吃不上酒肉,反而吃沙吃了个够,是尔放松了值守。
  蜀军步步挺近,呼呼的风声,再也无法掩盖马蹄声,终于惊动了第二重北鞑哨兵。他们无不惊恐:仅仅一箭之外,铺天盖地的骑兵根本数不清。
  那些骑兵好似乘着飞沙,从天而降,凌空出场。他们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冲入北鞑大营,刀砍剑剁,羽箭飞射,根本不容鞑人反应。
  狂沙之中,北鞑士兵不可置信,无限惊悚,半数以上的人根本没有来得及拿起武器,便成了网中之鱼。其余的士兵,也完全丧失了抵抗能力,除了亡命奔逃,就是亡命奔逃。
  直到此时,必裂才反应过来,他不愧是出色的军事家,危急时刻依然保持足够的冷静,但是挽救这种时局,不要说他是一个人,他便是一个神,已经无能为力。
  必裂在得知消息的第一时间,便组织士兵与蜀军作战,此时的蜀军却是士气高涨、锐不可当。
  蜀军为报国恨家仇,已经在北漠吃尽了苦头,如今好不容易为了找到必裂,经年累月的仇恨终于得以发泄,个个以一当十,勇不可当。
  鞑军阵脚大乱,都成了一盘散沙,如何能够抵挡?
  阿龙更是紧抓战机,令旗一挥,蜀军各就各位,阵型忽聚忽散,把好容易聚集起来的鞑军又冲成数段。
  必裂再是能干,奈何顾东不顾西,根本无力回天。
  垂死挣扎半天,鞑军彻底泄气,全盘崩溃,谁还有心听命大汗?自然一哄而散,兵败如山。
  面对失败,必裂没时间悲哀,更是比谁反应都快。
  他在决定放弃的第一时间,便已当机立断——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三十六计,唯有快逃。
  对于逃跑,必裂可算是个行家,他再也无暇理会自己那十几万部下,只顾得上带上妻子儿女,跨上宝马良驹,看准时机,在一批死士的簇拥之下,奔着东北方向玩命逃窜,只盼发挥老天开眼,助他杀出一条血路。
  于是,鞑军彻底失去主心骨,面对蜀军的刀枪,完全陷入恐慌,根本无力抵抗。
  他们虽然曾经是纵横天下的苍狼,现在却成了任人宰割的羔羊,他们没有想到,他们奋勇拼杀了百年的最终结果,就是和被屠杀者一样面对死亡。
  这样的鞑军,毫无士气,只剩下恐惧,只能放下武器。
  蜀军数月忍饥挨饿,终于取得辉煌的战果,兴奋地分不清喜怒哀乐。
  亡命奔逃的必裂,却是形势危急。突然,他胯下的宝马“
  急溜溜”一声暴叫,跟着就来了个马失前蹄,将主人掀翻在地。
  必裂大惊,抬头一看,拦住他去路的居然是三个顽童。
  一个皮肤黝黑,星眸如漆;一个眼波流转,甘之如饴;一个面庞白皙,颜如冠玉。
  正是笛龙、绿芙和小鱼儿。
  再说青荷,心知三娃人小鬼大,是尔时刻守在身边,不许他们向战场靠近一步。唯恐战事一起,三娃不知天高地厚,以身试险。
  可是三娃初生牛犊不怕虎,他们早已打定主意:“驱除鞑虏,活捉必裂。”
  风沙遮天蔽日,青荷本欲带着三娃找个地方躲避,不料笛龙三兄弟趁她一个不注意,溜到大军之中,逃得无影无踪。
  青荷转眼不见了儿女,急的呼天抢地:“笛龙、绿芙、小鱼儿!”
  三娃久寻必裂不见,小鱼儿献计献言:“此地是贝加尔湖,号称欧亚第一大湖,依我之见,必裂或许水上逃生。”
  笛龙连连摇头:“大哥哥说过,北鞑都是旱鸭子,惧水怕水,根本没有水军,自然不会选择水路。”
  绿芙略一沉吟,口中便道:“大哥哥不是说过,此去数里便是捕鱼儿谷,直通东北,正是必裂逃窜的方向。此谷两侧悬岩峭壁,不仅极是隐蔽,而且地势奇险,形如一线天,最窄处只容一人通行。必裂说不定便从此处逃命,咱们可以去那里碰碰运气。”
  龙、鱼闻言深以为是,三娃立刻达成一致,向着东北捕鱼儿谷全力奔去。
  深处绝地的必裂,眼见三个小娃初生牛犊不怕虎,居然胆敢拦住自己的前路,不禁又气又急,更是全然不放在眼里:“虎落平阳遭犬欺!娃娃!当爷爷会怕你?”
  必裂二话不说,命令手下,火速开杀。
  三娃无知者无畏,更是好汉不吃眼前亏,守住隘口,躲在石后,揽弓如月,箭如雨发。
  此地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一时半刻必裂还真冲过不去。
  必裂君臣无不怒急,更是开弓放箭,全力反击。
  对方利箭如雨,三娃虽是躲在岩石之后,依然抵挡不住,再不敢攻击,只能暂时一避。
  形势本就危急,忽觉寒风骤起,劲风来袭,更觉四面八方无不蓄满令人窒息的寒意。
  三娃正觉惊悚,身后阴风呼啸,狂沙怒号,鬼魅般的暗器接踵而至。那暗器细若游丝,快似电掣,凌厉至极。
  前有箭雨,后有暗器,如此被前后夹击,如何逃得出去?
  笛龙陡然想起被害致死的天枢,一跃而起:“快跑,好阴毒的暗器!”
  危急时刻,笛龙不假思索,引领弟妹火速逃生,可是已经来不及。
  眼见三娃上天无路,入地无门,只有引颈受戮,忽觉暖风骤起,荷香四溢,一把“荷香剑”迅如飘风,疾如飞虹,一招三式,便将数枚诡异的毒针格挡开去。
  笛龙绝境逢生,口中惊呼:“大哥哥,是你!”
  不料话未毕,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又是狂风大起,阴风习习,数枚毒针,破空来袭,快如疾风,无影无形,令人捉摸不定。
  黑暗中,青荷只知寒气充盈,至于毒针何去何从,根本分不清。惊急之下,奋起平生之力,右手一扬,数枚“追风菱针”奔着来针方向破空而出,口中不忘威慑:“金蝎子!你要救驾,我由着你!休伤我儿女!”
  “金蝎子”不料敌人将自己身份猜中,闻言好似一愣。
  但听“叮叮当当”一阵脆响,毒针再次被击落在石壁之上。
  青荷心知肚明:“敌人何方神圣,姓甚名谁,是否‘金蝎子’,我根本一无所知,只是诈上一诈。他不仅神龙见首不见尾,功力更是远远比我深厚,我能侥幸得手,只因攻其不备出其不意。”
  青荷不敢半分迟疑,趁“金蝎子”愣神之功,抢过小鱼儿向背上一丢,一手抓住笛龙,一手抓住绿芙,奋起平生之力,向上奔去。在她心里,杀死一万个必裂,也抵不上救出一个儿女。
  好在“金蝎子”志不在屠龙杀鱼,而在救护必裂,危急关头,口中大声疾呼:“大汗,龙妖攻上来了,快走!”
  果然言未毕,众人再次俯瞰谷底,追赶必裂的蜀军已是铺天盖地。
  贝加尔湖战役终于结束,虽未俘虏必裂本人及其长子、长孙,却彻底歼灭了鞑军主力,俘获北鞑皇室百余人、王公贵族千余人、士兵十余万人、牛羊数十万头,并缴获了大汗印玺。
  卓云第一时间得到完胜的消息,他与堇茶抱在一起,喜极而泣,激动不已:“三十年的努力,终于取得这样的胜利,也算对得起我死去的父君和兄弟。”
  阿龙大获全胜,卓云亲自迎出缘城,当着满朝文武,热泪如注:“天不负我,赐我战神,保我西蜀。”
  那日晚宴,阿龙回来的很晚,青荷深感不安:“阿龙,你不能答应我,功成身退?”
  阿龙热切
  看着爱人:“青荷,我突破艰难险阻,带领十万大军深入不毛之地,不仅仅是为了击溃必裂,而是为了争取和平,让西蜀得以发展前行。如今趁着卓云对我还算信任,只盼能为西蜀尽我绵薄之力。”
  青荷无尽感动:“阿龙如此功绩,已经前无古人后无来者,可这居然不是阿龙的理想。只有看到西蜀繁荣富强,才是他之所望。只盼卓云心胸宽广,再给他数年时光,让他能为西蜀发热发光。”
  想到这里,青荷泪如雨下:“阿龙,你的功劳纵然比天大,卓云对你的信任绝不会超过三年五载。让我们做个约定,五年之后必须离开缘城。”
  阿龙闻言久久默然,青荷只当他已默许。
  必裂败的彻头彻尾,他失去百官,他失去千军,甚至失去亲人,环顾四周,只剩下了长子、长孙,只剩下亲兵百余人。
  但是,他是墓鸩的子孙,永远不会失去野心和雄心:“龙帆!总有一天,我会重整旗鼓,我会东山再起,我会重振北鞑,我会一统华夏!”
  武力往往比仁政更禁得住考验,无数统治者都是这样的世界观。
  正是这个观点,让墓鸩和他的子孙践踏整个世界,足足上百年,他们的帝国横跨亚欧,他们的名字响彻全球。
  但是,也正是这个观点,将让墓鸩和他的子孙堕入尘埃,这个凶残的帝国和凶残的统治者注定失败。
  必裂的必败,却便宜了青荷。她又得以重归缘城,继续保持低位,上善若水。
  时光荏苒,飞逝如电,如今的青荷,更是全心全意呵护她的儿女,尤其是她的掌上明珠——绿芙。
  绿芙本就生得眉目如画,及至长大,更加亭亭玉立,顾盼神飞,娇如梨花待雨,怯如杨柳扶风,美如明月悬空,艳如朝霞映雪。
  虽然只有十七岁,绿芙的绝世才情,倾国美貌,已令众生颠倒,无数儿郎为之迷失心窍。
  别人还好,储君元臻的痴情的眼神处处闪耀,最让青荷心惊肉跳。
  作为大哥哥,青荷除了踢球不可一世,别的一向虚怀若谷,难得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可是元臻的痴情,太过露骨,让她一览无遗,不由身心战栗:“作为卓云嫡长子,元臻一出生便被立为储君,日后注定要登上君王宝座。历朝历代,哪个君王,不是三宫六院?身为女子,已是悲惨。倘若不幸入宫,岂不是惨到极点?绿芙若遭此劫难,被元臻骗到蜀玉宫,岂不是进了婚姻坟墓,一世孤独?”
  念及于此,一根筋的青荷,一门心思“防火防盗防元臻,保山保水保绿芙”。
  直到绿芙长到十七岁,成为一个闭月羞花的大姑娘;直到比绿芙小一岁的元竹开始谈婚论嫁,青荷才懂得焦虑:“绿芙再是心肝宝贝,早晚也要嫁人。俗话说先下手为强,后下手遭殃,既然要嫁,早嫁胜过晚嫁。”
  可是,嫁到哪?那还用问?绝不能远嫁他乡,决不能隔山隔水。
  可是,嫁给谁?那还用问?最好是个球星,踢球也算后继有人。
  可是,除了阿龙,除了笛龙,除了小鱼儿,还有谁算得上球星?
  青荷睁开慧眼,左顾右盼,前考后量,将缘城适龄青年,个个品头论足,个个指手相面,终于大彻又大悟,思想大逆转:“无论球品、球技、球缘,还是元臻最顺眼,是个上上之选。”
  青荷就是因为踢球,每日要遭遇多少白眼?如今储君亲自上阵助威,谁敢说三道四、指指点点?
  这些还在其次,他多爱绿芙?上阵踢球,赴汤蹈火,万死不辞。
  且问,女娃辛苦奋斗一生,究竟图个什么?还不是一个字:玩!
  为了踢球,青荷不惜大改初衷:“何况这几年,卓云宠堇茶,绝对是专宠,指定是盛宠,根本是隆宠。元臻多随他爹?今日之堇茶,或许就是明日之绿芙。如此看来,绿芙若嫁给元臻,绝对不会孤独,更不会进坟墓,而是不亦乐乎。”
  念及于此,青荷悔不当初:“何必不分敌友,隔心隔肺,拒元臻于门外?不行,事到如今我为了踢球,必须亡羊补牢,化敌为友。”
  转念又想,自我否定:“还不行!堇茶即便是盛宠,那不过是表面,她心里的苦,如何说得出?我绝对不能为了蜀球,出卖我的绿芙,让她走堇茶的老路。”
  虽是抱着如此坚定的信念,青荷对元臻的态度,依然是一百八十度大转弯。
  于是,再没有横眉冷对,再没有拒之门外。
  如今的青荷,每每见了元臻,都是:“暖若三伏盛夏,笑若十里荷花。”总而言之一句话:“只要能踢球,何必分敌友?”
  元臻受宠若惊,大喜过望,更是活力四射,爱意横生,浑身上下充满无穷的力量。为讨绿芙欢心,但有一分闲暇也要挥足上阵。
  就因为绿茵场上有了储君,日益盛况空前,人满为患。无数热血青年,热血沸腾,踢得热火朝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