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数学奥林匹克竞赛
——“要吃叫你妈烧去,别在我这里跟个乞丐似的丢人现眼,给我滚出去。”
我记得我那时只有六岁,在我的童年记忆里,我一直忘不了这件事,我当时哭了,哭得很伤心,我真的只是想吃一小块鸡肉而已,我大婶怎么会这么小气不给我吃呢!她还说我是个丢人现眼的乞丐,我当时在心里暗暗下了决心,以后再也不开口向人要吃的东西了,我再也不去我大婶家了。
回去之后,当我妈知道了我的委屈之后,也哭了。我家里当时一共就养了两只鸡,一只是公鸡,另一只是下蛋的母鸡,那只公鸡本来是准备放到过年的时候吃的,但为了我,我妈还是把那只公鸡杀了,我到现在还记得这件事。
在我的那些堂弟堂妹里面,我大叔的女儿长得还是挺好看的,叫宁小娟,比我小一岁,但她是七岁上的学,所以和我是一个班的同学,宁小娟很要强,看见别人学习成绩比她好,她心里就嫉妒,而且一遇到一点芝麻大小的屁事就会去老师那里打小报告,非常讨厌。我从不和我说话,她也不理我,我们彼此都看不起对方。
宁家在清朝末年的时候,还是个地主,只是到了我太公手上就渐渐没落了。可即使这样,在民国的时候,宁家还是培养了一个留洋的大学生,也就是我爷爷的亲弟弟宁三万,只是这个宁三万自从留洋之后就从来也没回来过,就是我太公太婆死的时候,他也没回来。
家里人都渐渐忘了这件事,直到我爷爷死后那年的夏天,突然收到了从美国寄来的一笔巨额汇款——整整一百万人民币,汇款人的名子一栏里写着‘宁三万’这三个字,而收款人写得是我的爷爷宁万年。
当时在一九八七年,这一百万可是一个天文数字了,我奶奶拿着这笔巨款,高兴坏了,但我爷爷已经去世了,拿着汇款单去邮局里一问,邮局的工作人员请示了领导,领导说宁万年的直系亲属也可以领这笔汇款,但必须拿上我爷爷的死亡证明、户口本以及结婚证才行,可我爷爷奶奶的结婚证根本就找不到,后来没办法去找到了村上的书记开了一份村里的证明,证明我奶奶确实是我爷爷唯一合法的妻子,这才领到了这一百万的巨额汇款。
这件事情当时在十里八乡都炸开了锅,一个个都在传扬宁家有个非常有钱的海外亲戚,寄了好几千万人民币回来,宁家很快就要在村里建厂了,宁家这一下真的发达了!
农村里这种传闻传播的很快,一传十,十传百的就变得夸张起来,但宁家确实有钱了那是事实,我奶奶拿到这笔巨款之后,首先就召开了一次宁家全体人员的家庭会议,开会的目的就是商量这笔巨款的分配问题。
欲知后事如何,且听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