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零四章 烈火灼夜
深夜,暗夜家族内。
轰——
一声惊天的炮火声炸响了寂静的黑夜,一片漆黑的暗夜家族内火光四起。仿佛黑夜中的红云,带着虬龙的怒火,肆意燃烧着,似乎要冲破黑暗的牢笼。
一道黑色的人影迈着沉重而傲气的步伐一步步得踏进暗夜家族的大门,身后跟着一道瘦小的身影。
石不眠负手而立,站在家族门内的庭院中,静静地看着朝他走来的身影。
火光中隐约可以辨认清这人的脸,他与半年前的容貌没有什么区别,但是气势却已经天差地别。
“好久不见了,灼夜!”石不眠风度不减,只是整个人变得成熟了几分。
“石不眠。”石灼夜缓缓抬起头,整个人都带着戾气,眼中难掩的恨意,“这么多年了,我终于杀回来了!”
石不眠没有说什么,半年之后的他早已不是半年前那个天真得以为自己可以说服石灼夜的傻哥哥了。
“来吧!灼夜,你我终有一战。若是你输了,我要你回到家族中,从此以后做一名闲散的暗夜家族小少爷!”石不眠身上金黑双色的元素之力缓缓汇聚。
“我若是输了,至此以后,你就是暗夜家族的少家主!”
石灼夜冷哼一声,周围的景象瞬间变了。
黑暗彻底笼罩了周围,巨龙的咆哮声此起彼伏。
暗龙领域——
没有人知道这一夜石不眠和石灼夜之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只知道暗夜家族一夜之间火光冲天。
所有的房屋全部被炮火洗礼,墙壁也全部坍塌,偌大的暗夜家族一夜之间化成一片废墟。
今夜将是暗夜家族的噩梦!
梦沁儿至始至终站在一边,看着石灼夜的战斗。
半年时间,石灼夜不知多少次临近死亡的边缘,如今,终于扬眉吐气。
帝都拍卖场。
君无念的战斗才刚刚开始。
“还魂草,顾名思义,是一种可以使人起死回生的灵药,起拍价100万!”
“命只有一次,千金散尽若能在关键时刻救自己一命又何妨!”
“还魂草,拍卖开始!”
“一百五十万!”一上来就有人加了五十万元币。
“二百万!”
“三百万!”
这不是买药,这是买命的节奏啊!
就在这时,隔壁的四号贵宾室传出了声音。
“五百万!”这个价格一下子惊呆了贵宾室外拍卖场观众席上的人。
听到这个声音君无念和兰笙都纷纷打起精神,终于等到了,暗夜家族家主!
君无念刚想开口报价,只听一道熟悉的声音响起:“一千万!”
这声音威严中带着三分虚弱,君无念忽然有种恍若隔世的感觉。
兰笙的身体紧绷,眼中闪过复杂的神色。
没想到二号贵宾室中的是天元帝国长公主!
兰笙很清楚长公主要买这还魂草是为了补足自己缺失的生命力。虽然还魂草未必有用,但是聊胜于无。
君无念知道兰笙一向对长公主印象极好,于是给兰笙递去个征询的眼色,询问自己还要不要出价。
兰笙默默比了个手势,静观其变。
“一千三百万!”暗夜家族家主继续报价。
“一千五百万!”长公主也丝毫没有退让的意思。
“一千八百万!”
“两千万!”
论财力,暗夜家族和天元帝国皇室旗鼓相当,但是这里毕竟是天元帝国皇室的帝都,长公主可以调动的财力远远高于暗夜家族家主。
就在君无念以为长公主可以把还魂草拿下的时候,变故陡生。
“不知三号贵宾室的是哪位朋友,在下暗夜家族家主,不知朋友可否高抬贵手让在下这株还魂草,暗夜家族自当记得朋友的情分。”暗夜家族的家主在隔壁贵宾室开口了。
虽然听起来很彬彬有礼,但是无形之中总有一种以势压人的感觉。
天元帝国与暗夜家族在财力上不分胜负,但论及法师实力,天元帝国就差得远了,作为天元帝国长公主,自然要以国家的利益优先。
不出君无念所料,长公主在听到这句话之后沉默了。
不被强权所迫,是一种很好的品质,但是也要分人。尤其像天元帝国长公主,她有着自己的责任,她背负的比常人更多。不能由着自己的性子来。
“既然三号贵宾室的朋友不加价了,那石某就不客气了。两千一百万!”
兰笙在这时给君无念示意了一下,君无念忍不住嘴角抽了抽。兰笙对这个天元帝国长公主是真的不错,明摆着要君无念给长公主找回场子。
不过君无念本来也就打算不惜代价拿下这株还魂草,毕竟这可是暗夜家族家主要的东西,君无念说什么也要抢过来。
君无念比了一个手势,随后朗声道:“两千五百万!”
全场鸦雀无声,所有人都在想这是哪来的愣头青为了一株草,冒着得罪暗夜家族的危险。
三号贵宾室中的长公主认出了君无念的声音,神情猛得一震,手不由得微微收紧,替君无念担心。
得罪了暗夜家族,后果可是极其严重的。
“碰——”君无念听见了隔壁传来杯子碎裂的声音。
看来这暗夜家族家主气急败坏了呢!
君无念心中默默说道,灼夜,你等着吧,这些欺负你的人我会替你一点点地讨回来!
“不知五号贵宾室中是哪位朋友?能否报出姓名,我暗夜家族倒想领教一下。”暗夜家主的声音中难掩怒意。
君无念悠悠地开口道:“拍卖场一向价高者得,难不成堂堂五大世家之一的暗夜家族今天想要强取豪夺吗?”。
君无念戏谑而嘲讽语气让暗夜家主觉得仿佛有一只无形的手扇在了自己脸上。暗夜家主腾地一声站起身,气鼓鼓地想要去隔壁贵宾室看看是哪个不长眼的敢挑衅暗夜家族。
这时,一直静谧无声的二号包厢传出了一道阴冷的声音:“有人试图破坏拍卖场的规矩,拍卖场难道不出来管管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