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4章 新的发现
川岛秀子讲了一通大话,连忙退了出去。自从获知刘达成的真实身份,她这个特工几乎是废材,没有破获一起中国特工案,也从来没有杀过中国人。无形之中,她仿佛变身为中国人。这一点影佐祯昭一定是发现了,这才说了一通鼓励的话。
临湖山庄。密室。
黑泽丽珍正在陪大岛今川喝酒。大岛今川的行动失利,让她很失望。
茶几上有一张纸。纸上的名单都是中国人,只有一个日本人,那就是川岛秀子。
“今川君,凭你的枪法,不应该啊。”
黑泽丽珍点然一支香烟,轻轻吹了一个烟圈。香烟袅袅,酒气熏人。大岛今川的脸上一阵火辣。这些年来,几乎没有人能从他的枪下逃脱。今天就像是撞见了鬼。刘达成和川岛秀子两个人同时从驾驶室跳车逃跑。
“我的枪下从来没有逃过人。今天是第一次。”
大岛今川郁闷地说着,端起一杯酒,一饮而尽。黑泽丽珍深知这位大师兄的厉害。他所说的话没有半点虚假成份。
令人奇怪的是,刘达成是怎么发现危险的?
“我明明锁定的川岛秀子的额头,只需要轻轻扣动扳机,她就会被爆头。谁知他们就像是有神仙相助。从开门到跳车,连一秒钟的时间都不需要。当时正是红绿灯变换,给了他们足够的逃亡时间。考虑到他们两个人都是行动高手,我开了一枪,也按照事先侦察好的路线撤退了。”
刘达成和川岛秀子的神奇,这在日伪特工界早就不是新闻。这次连大岛今川都没有搞定他们,更加证实了黑泽丽珍当初的猜想。这对宝贝并不是轻松可以搞定的。
柿子总是挑软的捏。
黑泽丽珍的纤纤细手戳向桌子上的一个人名:张其亮!
“这个人是从军统投降过来的。现任七十六号特工总部苏州站站长。我认为他的实力并没有刘达成强悍,你可以选择从他身上下手。反正这个名单上的人,一个一个地铲除。时间、方式都可以不固定。我们要的是结果。”
“哈依!”
号称“狙杀之王”的大岛今川出师不利,一个目标就失手。无论是大岛今川,还是黑泽丽珍,都觉得不是一个好兆头。暗杀名单上的人物,详细标明了单位、住址和照片。大岛今川具有过目不忘的本领。看了几眼,便把这些人的形象全都刻进了大脑。
接下来的日子,他能针对不同的人物进行有目标的狙杀。
怀疑即杀。这是岗村次郎为了铲除内奸制定的一项秘密行动计划。这个计划只有他和黑泽丽珍知道。这也是刘达成这些日子以来感到莫名恐慌的原因。
自从万国商厦之行,刘达成交待川岛秀子,但凡出门必须两个人一起,回家的时候也是他去接她。其他人不敢保证,自己的女人可不能让她受害。这是刘达成的最低限度。
那个隐藏在暗处的杀手,刘达成还弄不清对方是何方神圣。邓飞和吴文康两个人,他都已经问过了,他们都没有安排过刺杀行动。
晚上,川岛秀子躺在刘达成身边,像一条蜷缩的小猫。温柔。安静。刘达成生怕一个不小心就会失去她。
“秀子,那个杀手,我怀疑是岗村次郎的幕后人物。在还没有弄清楚对方的底牌之前,你的出行一定要小心。还有,就是不排除岗村次郎借工作之便,安排杀手除掉你。”
“他敢?”
“他有什么不敢?南京之行教训还不算深刻吗?假如不是洪帮的人当了替死鬼,说不定你已经遇害了。”
“那也不一定。你的警告我还记得的。当时一接过皮箱,你就认为这个皮箱有自毁装置。我至今还在郁闷呢,你是怎么知道的?岗村次郎告诉你的吗?”
刘达成不由笑了。这丫头真是天真!能这么开玩笑的吗?但他内心隐藏的秘密,是不可能向川岛秀子说的,永远也不会说。
刘达成是有底线的人。他就是这么神奇,在川岛秀子面前永远保持着他神秘的一面
傍晚时分。
黑泽丽珍开着一辆军用吉普车,如一阵风似的向郊外驶去。她每次出行,车上至少有三名保镖。大权在手,又有岗村次郎撑腰,黑泽丽珍的腰杆总是挺得很直。
吉普车一路呼啸,很快来到临湖山庄。汽车进入山庄后,一辆白色轿车也尾随着在两百米开外停下来。这时,从车上走下来下娉娉婷婷的少女,长头女,大眼睛,皮肤白净,身材高挑。这个女人便是刘达成所扮。
刘达成身材高挑,皮肤又好,扮女人特别有成效。只见他几个纵跳,爬上一颗参天古树。从这里居高临下,能将临湖山庄的景色尽收眼底。
此时已是夕阳西下。一道金光映在天边。望远镜里,黑泽丽珍和一个络腮胡子的男人走在一起,他们一边走,一边还有着较为丰富的肢体语言,看来两个人都比较激动。
看见那个络腮胡子的男人,还有他那鹰隼一般的眼睛,刘达成瞬间明白了!
上次刘达成和川岛秀子从万国商厦出来,他看到的是狙击步枪镜片反射的光芒,并没有看到狙击手的脸。今天他用望远镜,能仔细地观察到他和黑泽丽珍的表情。这是一个镇静、阴险、狠毒的男人。男人表现出来的镇静,这一名狙击枪手所特有的镇静。
咔嚓,咔嚓。刘达成连续按下照相机,拍了两张照片,然后从容地从大树爬下来,走了。
吴文康接过刘达成冲洗出来的照片,问道:“你怀疑是这个男人伺机狙杀你和川岛秀子?”
“不是怀疑,而是可以肯定。你没有注意到,这家伙的眼睛比常人更专注而有神?这是一名枪手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素质啊。再说,只要是在临湖山庄出现过的人,不管他是日本人还是中国人,随便杀,也不会有冤死鬼。”
吴文康笑道:“这个观点,我赞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