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66章 血族端倪

  这种阴冷的气息,宁凡一共察觉到了五道。
  这五头吸血鬼,全都是机灵鬼。
  最高不过真元巅峰的实力,但对窥视的目光与气息非常灵敏,好几次都疑惑的看向宁凡。
  若非宁凡穿着一身制服,负责现场事情,只怕这些人早就开始怀疑。
  “血族还是有些底蕴的。最起码这份警觉,就超越了寻常武者。”
  其实细心观察,就可以发现。
  在比肩接踵的人潮里,这五个西方人附近,差不多成了真空地带。
  在其附近的普通人,受到气息的影响,本能的避开一旁。
  只不过这里人山人海,所以看起来不明显而已。
  想起刚才的方位,宁凡沉吟一句,“五头吸血鬼,四男一女,似乎划分成是三个阵营。”
  其中只有那个女人落单,不动声色的混迹在人群中,也是唯一没用黑魔法的人。
  “这里交给你们了。”
  说完,宁凡朝着会场内走去。
  露丝今晚的演唱会,作为东道主的许氏集团,许若兰以及一众高管全都出席了。
  万一这五人不遵守族令,那里面将会成为修罗场。
  “如果你们只是老老实实的调查,那我们就相安无事。否则你们就别想回去了。”
  宁凡眼神一冷,只要这五头吸血鬼不作案,他就会坐视不理。
  “欧阳菲菲,你继续调查吸血事件。”
  交代一声后,宁凡来到了后台处,这里有个贵宾休息区,许若兰等人全在里面休息。
  正在布置工作的朱学涛,精神紧张的说道,“宁经理,你来了。是不是外面发生了什么事。”
  看着满头大汗的朱学涛,宁凡调侃道,“朱经理放轻松点,这么紧张会神经错乱的。”
  “能不紧张吗?”
  说着,朱学涛偷偷朝后面看了一眼,门内就是贵宾室,坐着公司老总与高管。
  万一出个小差错,都会在领导心中造成负面形象。
  “外面的情况很好,要不了多久,你就可以休息一下。”
  “我哪敢休息。”
  话是这么说,可朱学涛的神情却明显松了一点。
  等到演唱会开始,整座体育馆除了消防通道外,其他出入口全都会封闭。
  到时候,保安部的绝大多数人,都可以来进来帮忙。
  以朱学涛副经理的身份,都要出来站岗,可见人手的紧张。
  “露丝小姐呢?”
  “还在化妆室。”
  宁凡皱眉道,“谁负责那里的站岗。”
  “露丝小姐的私人保镖。”
  “那我过去看看。”
  明知道自己不受待见,可宁凡却不得不去。
  自从出现这五头吸血鬼后,整个体育馆最危险的人就是露丝。
  血族对鲜血的渴望,宁凡并不清楚。
  可当初与林萧一战,那头有着僵尸与血族体质的怪胎,却表现出对血液的强烈渴望,甚至因此还送了命。
  血族是一种优雅、高傲的生物,是魔物中最会享受的另类。
  在满长的岁月里,血族沉迷在纸醉金迷中,甚至连生存所需的血液,都开始变的百般挑剔。
  血族需要血液,并不一定非要来自人类,就算动物也可以。
  可血族却不会喝那些下贱的畜生血液。
  就连人类的血,它们会根据血型、年龄、性别、性格……等等,将分成三六九等。
  当然也有某些口味重的另类,会据个体嗜好不同,吮吸特定的血液。
  简单来说,血族是个很挑食的种族。
  一个万众瞩目的性感女星,还是一名处子,对于虚荣嗜血的血族来说,无疑于毒品般的致命诱惑。
  宁凡还真有担心,这些吸血鬼会克制不住心底的诱惑。
  “真看不出来,露丝居然是处子。”
  想到这点,宁凡不禁哑然失笑。
  身处娱乐圈这个大染缸,又是以性感艳丽闻名,
  这句话要不是出自血族之口。宁凡是打死都不会相信。
  在与马菲儿相处的那些天,宁凡知道了不少血族的辛秘。
  马菲儿曾经说过,在她所有遇到的魔物中,血族可以说是最温和的魔物,同时也是最难缠的魔物。
  与别的魔物不同,血族除了吸血外,基本上于常人无疑,隐藏在人类社会中。
  而且血族非常低调,基本上不会“惹是生非”,就连吸食的血液,都是从血站购买。
  除了地下黑血站外,甚至有些血族自己开了医院,或鲜血中心,以满足自己的需求。
  就这样血族与人类,形成了一个最简单的供需关系,以金钱购买血液。
  只要食物得到解决,血族根本就不会乱咬人,可以说是相当低调。
  马菲儿说的温和,就是指这些事。
  当然也不排除,有些无恶不作的个别。
  对于这样的族人,就连血族内部都不会管,任由他们自生自灭。
  驱魔总会的猎人,清缴的血族魔物,绝大部分是这种情况,并且也只会对作恶的血族下手。
  只有这类型的情况,猎人们才不怕血族的报复。
  若是只打着驱魔的旗号,胡乱清缴血族,那将会引来血族不死不休的追杀。
  不论对方的修为多高、背景多深厚,血族十三氏族甚至会联手将他铲除。
  因为这个原因,驱魔总会的猎人,发现血族的踪迹后,往往都会视而不见。
  一个有了杀心的血族,可以说是非常难缠的对手。
  血族是速度很快,尤其是展开蝠翼后,飞行速度比直升机还快。
  并且血族天生就具有夜视能力,还能于黑暗浓为一体,
  在夜间作战的能力,简直是堪比梦魇。
  还有最很重要一点,血族对鲜血极为敏感。
  不仅可以清楚的嗅到,方圆几公里的血液。
  还可以根据血液的味道,知道对方的信息。
  因此凡是被血族打伤后,很少有人能逃过追杀。
  无论你逃得多远、潜藏的多精妙,只要记住你血液的味道,血族都可以轻而易举的找到你。
  所以马菲儿这样的猎人,随身都会带一瓶快速凝血剂。
  若是不能止住伤口,隔绝血液的味道,那就永远处在血族的眼皮下。
  在血液方面,血族可以说是当之无愧的大拿。
  只要鼻子一嗅,就可以知道血液主人的各项生理信息,比科学仪器还要准。
  既然血族说露丝是处子,那就做不了假。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