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穿制服的男人

  冬日的夕阳打在易安公寓楼角。
  方瑾瑜的邻居姚姐家的门铃响了。姚姐出来开门,见一个身穿制服的男人立在眼前。
  “您好,我是供电供司的,正在给咱们小区换电表。”
  “哦,需要我干啥?”
  “不需要,跟您说一声,家里暂时要停会儿电。”
  “哈,那没事儿。”
  “您家里正在使用的电器先拔一下。”
  “好嘞。”
  姚姐转身进屋断完电以后,又回到楼道里看热闹。桦江这个地方,从来不缺少爱看热闹的人,尤其是女人。
  姚姐看热闹的时候,还不忘扯闲话:“小伙子,今年多大了?”
  “22。”
  “这么小就上班了?”
  “嗯,学习不好,没考大学。”
  “供电公司蛮好的。”
  “还行吧。”
  “听说挺不好进,你家里是有人吧?”
  小伙子没有回答。
  姚姐继续道:“关系肯定很硬,一般人真进不去。”见小伙子依旧不做声,姚姐问,“小伙子,你渴不渴,我给你倒点水呀!”
  “不用麻烦了,大姐!一会就完事儿了!”
  “小伙子真会说话!我儿子16啦,三杠子压不出一个屁来,愁死我了!”
  “大一点就好了。”
  姚姐不知说什么好。
  小伙子又说:“大一点指定能好。”
  “谁知道呢!”
  又过了一会,姚姐忽然想起方瑾瑜的嘱托,便说:“小伙子,对门这家也一起给换了吧,她工作忙,交代给我了。”
  “好嘞,没问题!”
  姚姐就在一旁看着。渐渐地身体上下竟有些暖意涌来,那感觉就像第一次月经初潮。看着看着,原本苍白的一张圆脸忽然红润了起来。
  空气突然从聒噪变得冷清,那电工还有点不太适应,忙问:“大姐,咋啦?你还有啥问题吗?”
  “没有,没有。”姚姐说。
  “那你老盯着我干啥?”
  “没啥,就是觉得你们工作服怪好看的!”
  重案组召开第三次案情分析会。
  陈年再次给疑犯做了画像:青年男性,身高1米75到1米80之间,体态健壮,自闭,偏执,但思维缜密,具有反向型人格特征,仇视女性,很有可能在童年时期受过伤害。
  目前掌握的线索有:塑料戒指、口红、与马怡然相识、经常穿制服。
  “等等。”方瑾瑜有些疑问,“制服这条线索从何而来?”
  陈年眉毛上挑,用左手食指敲了一下自己的太阳穴,一副不言而喻的样子。
  方瑾瑜轻点下巴,没再多问。多年的搭档使她对陈年的特异功能多少有些了解。虽然说不清道不明,但也没有理由不信。就像她对他的情愫。
  接下来,陈年开始布置任务:“大周去排查一下马怡然的社会关系,重点关注有没有在机关单位上班并且有职业着装的人。瑾瑜和我继续查找戒指和口红的来源。放子做技术配合。大家抓紧行动,凶手很有可能会再次犯案。”
  “那我呢?”丁晓白问。
  “你看家。”陈年道,“要是觉得无聊,陪尸体聊聊天。”
  陆步平的掩护身份是回国投资的商人。他投的第一个项目是江北孤儿院的重建。因为这个项目,他盯上了一个人——宋德龙。
  这天,他来到宋德龙的场子。
  “我是应该叫您宋老板呢,还是应该叫龙哥呢?”陆步平说。
  宋德龙似笑非笑:“名字只是个代号,叫啥都无所谓,是吧,汤米先生?”
  “久闻宋老板跟普通的大哥不一样,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我不做大哥已有好多年……那个,下一句是啥来着?”
  “我只想好好爱一回。”站在宋德龙身后的一个梳凤梨头的胖子俯身说。
  宋德龙清了清嗓子:“人生不易,创业艰难。宋某人不才,头些年为了积累财富做得业务是杂了一些,现如今我的布拉德集团主要做房地产和公益事业。饮水思源,吃果拜树。也算我为这座生我养我的城市尽一点微薄之力。”
  陆步平双手合十:“有宋老板这话,我想这个项目,我们一定能合作得既顺利又愉快。”
  “好说,好说。”宋德龙说,“你出钱,我出力,各尽其能便是。”
  “只是,”陆步平说到了重点,“重建工期内,现有的32名孤儿的安置问题……”
  “这个不用汤米先生费心,我来办。”
  “好好好。我也是这个意思。宋老板在桦江树大根深,各方面的打理还得仰仗您。”
  “好说,好说。”
  陆步平走后,梳凤梨头的胖子将一根雪茄递到宋德龙手上,一边点火,一边赔笑道:“龙哥威武,您说话真是越来越有水平了,龙哥,带劲!”
  宋德龙抽了一口雪茄,严声说道:“跟你们说多少回了,以后少拍点马屁,多读点书。”
  “是是是,龙哥教训的是。”
  “对了,蛇头联系得咋样了,这次是个机会,争取多带几个出去。”
  “放心吧,龙哥,一切都在掌握之中。”
  此时,陆步平已走出布拉德集团的大门,但他像忽然又想起了什么似的转身回到大堂,冲着前台的姑娘问了一句:“你们公司为什么叫布拉德?”
  前台姑娘噗嗤一笑:“brother,兄弟的意思。”
  陆步平也笑了,嘴角上带着一丝轻蔑。
  办案途中,陈年和方瑾瑜来到一家小砂锅店吃饭。
  这是在桦江这种北方城市里常见的小吃店。店面不大但临街,一般是半地下的,招牌就在与人的视线平行的位置。每逢冬季,扑面而来的砂锅的香气与暖融融的水蒸气,总能让走在路边的行人欲罢不能。
  二人正吃着,走进来两个穿貂皮的美女。其中一个刚一坐下,就掏出化妆盒和小镜子涂抹起来。
  陈年放下筷子看了一会,忽听一个声音在耳边响起:“俗气!”
  陈年回过神来,低声说:“我没看,我只是……”
  “吃你的饭吧!”
  方瑾瑜不想听陈年辩解,挑了块巨大的骨头扔进陈年的锅里。
  陈年就闭上嘴,低头啃骨头。
  有些事情很奇怪,越是不想在意什么,越是会下意识地留心和关注。陈方二人嘴上说好好吃饭,但耳朵却对邻桌姑娘的谈话尤为在意。
  只听一个说:“哎,你这口红真好看,啥色号的?”
  另一个说:“Dior999。”
  “我跟你说,我前两天也买了一支Dior的,跟你这个有一点点像。”
  “嗯,他们家口红挺好用的。”
  “是挺好用的,但我刚用了两天就丢了,钱不钱的不说,在桦江这小地方不好买到呀!”
  “是啊,丢在哪了?”
  “不知道呢!可能坐公交车时丢的。我跟你说,我有种预感,我就怀疑是每天站我旁边那个供电公司的小哥偷的。”
  “就那个天天挨着你,想占你便宜又不敢的家伙?”
  “咯咯咯……”
  说到这,两个女生发出秋天般的笑声。
  听到此,陈年和方瑾瑜抬眼对视,彼此交换了眼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