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宫主

  混沌是万物之始,万族之源。整个世间万物都是由混沌世界演化而来。
  混沌中无边无际,无量的混沌之气充斥其中,绞碎任何不属于混沌的事物。
  这里不计时间,因为根本没有意义;这里空间无序,因为无法分辨出方向。
  混沌中,构成混沌的地水火风肆无忌惮地在四周横冲直撞,时间乱流、空间裂缝等无时不有,无处不在。
  混沌罡风、混沌紫雷、混沌煞火等极为危险的景观也随处可见。
  混沌深处,一座庞大宏伟的巨型宫殿却屹立于无尽混沌之中。
  宫殿中,占地无比广阔,一眼望不到尽头。
  这里的花草树木很多,似乎没有经过什么智慧文明的开发,一只只奇形怪状的生物穿梭在其中。
  这里面还分有许多的小型空间,景象不一,却异常和谐。
  宫殿的某一处,传来幽幽琴声。
  一片似被秋天染红了的枫林中,火红火红的枫叶不时调皮地落下,铺在地上,仿佛一张大红毯。
  空间产生一阵阵波浪似的波纹,之后,空间裂开,一个黑衣老妪从中走出。
  “铮铮铮……”
  琴声传入她耳中,突然一只红色的长得很像仓鼠的生物扑入她怀中,用全身的毛发蹭着老妪。
  老妪笑了笑,和声道:“好了,枫红,我找宫主有事,下次再来看你。”
  枫红用水汪汪的灵动的眼睛看了看她,点点头,然后又钻入一个树洞中。
  老妪不打算撕裂空间过去,那是对宫主的不敬。
  老妪轻轻地走着,不愿发出声音破坏这悠长悦耳的琴声。
  近了,更近了,琴声也越发清晰。
  不知是老妪的错觉还是别的什么原因,她感受到了琴声中充满了欢快与轻松。
  不久后,老妪面前出现一座四柱尖顶的小石亭,亭中盘坐着一位正专注地弹着琴的美丽女子。
  女子身穿淡紫色宫装,赤着双脚;她一头柔顺的长发随意披散着,却不让人觉得凌乱;她的脸上带着淡淡的笑容,给人一种温婉贤淑的感觉;她柳眉如画,轻轻舒展开来;她一双清澈的大眼睛随着睫毛的扑闪不时流露出丝丝的柔色;她那葱白如玉的灵巧的手指在琴弦上来回飞舞,使一个个杂乱无章的音符组成动听的曲调,即便是所谓的“嘈嘈切切错杂弹,大珠小珠落玉盘”也不能言其万一。
  一曲奏毕,女子停下手中的动作,望向老妪,顿时笑靥如花,女子笑着道:“魂婆婆,你来了。”
  “卡号西阔乎开咧。(洪荒语。翻译:拜见宫主。)”老妪,也就是魂说道,魂对着女子屈身行礼。
  “魂婆婆,我不是说了吗,要说中文。”宫主有些无奈道。
  “礼不可废,语种也要讲规矩啊。”魂解释道。
  “行吧,随你吧。”宫主摆了摆手。
  “宫主,事情已经办好了。人,老身也见到了,挺好的一对姐弟。”魂恭敬道。
  “嗯。叫下面那些知情的人不要乱搞事,特别是控情使和斩情使那两个丫头,否则按宫规处理!”宫主缓声道。
  “是,老身知晓了。”
  话毕,魂还是没有要退身的意思。
  “还有什么事吗?”
  “宫主,盘古道尊让老身转告您,以后不要随意搅动时间长河了,上回您的那次行动已经使两个大千世界时间线紊乱,一百三十二个中千世界天道崩溃,九百多个小千世界被时间长河湮灭。”
  “哦,这个啊,我知道了。不会有下次了。叫盘古那个傻大个不用担心。”宫主眉头一挑,然后又恢复正常,漫不经心道。
  魂失笑摇头,自家宫主做事真是太任性了,不过人家也有任性的实力。
  “宫主为何迟迟不超脱大道呢?”
  “因为超脱了就要一个人了呢……”宫主想起了某个人,脸上浮现出温柔的笑容。
  ……
  “姐,我们竟然被调到前线去了。”
  “这很正常,出了昨晚那种事,是谁都会怀疑回来的人的。”
  皇家的人疑心病最是严重,稍一不对就要怀疑。不过这也是他们的生存之道,否则活不了多久,毕竟生活在一个时时勾心斗角的环境。
  “这倒是正合我们的意,离任务时间结束只有两天多一点了,到前线可以尽快完成任务,还可以刷积分。”
  “阿然,事不宜迟,我们出发吧。”
  ……
  花了几个时辰,两人赶到前线。
  将调遣证明交给拦路的士兵,然后又经过层层审查,确认无误后,两人才被允许进入军营。
  军营是由一个个帐篷组成的,保守估计得有两千个,而一个帐篷大概能住二十个左右,这么算的话,这里驻扎了四万多的士兵。
  四万名士兵已经很多了,毕竟这不是唯一的战场,类似这样的还有五个。
  两人被安排到比较靠近交战区的帐篷,以便出手。
  这个世界很尚武,以至于其他领域的发展程度都很落后,即使是李昊也很难在短时间内改变这种情况。
  比如军事方面,这里并不兴谋略这种东西,双方的普通士兵一般都有后天二至四重的修为,已经具备较强的机动性了。
  往往策划方的计谋还没有完全落实,计谋就不适用于敌人下面的行动了。
  久而久之,军队逐渐摒弃谋略,转而去研究排兵布阵。
  因而每次交战,双方都是运用各自的战阵直接厮杀。
  此时双方都处在一个广阔的平原上,中间只隔了三千米的交战区域。
  林修然看向交战区,那里正在有许多双方的士兵在收拾己方士兵的尸体。
  尸体如果不及时进行焚烧的话,很容易引起瘟疫,这对双方来讲都是没有好处的。
  那里的中间还有一条分界线,断手断脚的话,就由分界线那边的人处理。
  收拾尸体时,双方都很有默契的没有交手,这已经成为一种传统了,没有人会轻易打破。
  那里的土地被染成了暗红色,血腥味扑鼻而来,尸体在那里堆成一个个小山,显得有些渗人,然后尸体被焚烧。
  林修然微微皱眉,除了感慨一声人命不如狗,倒也没什么不适,这种场面他见过几次了。
  夜晚很快就到了,一个个火把照亮了整个营地。
  一个帐篷外面,一个士兵恭敬道:“两位客卿大人,请出来拿你们的军装。”
  林修然走出来,疑惑道:“我们又不是军人,穿军装干嘛?”
  士兵解释道:“这是为了避免客卿大人被敌方高手针对,也方便击杀敌人。”
  林修然恍然,这才接过军装。
  士兵弯腰退去。
  “姐,军装。”林修然对穿军装并不感兴趣,还不如他的黑色劲装好看呢,而且后者还耐脏……
  “人家都这么说了,那就换吧。”林紫仙选择入乡随俗。
  “好吧。”见林紫仙开始换衣服,他自觉地转过身,虽然也有点想看来着……
  不一会儿,两人换好了。
  二人此时都穿着灰色的铠甲,还有只露出呼吸孔和眼睛的头盔,总重量并不重,有五斤左右。
  经过了这么多年的战争,军铠的轻便性得到了较大的提高。
  “咦,这不是百夫长的专用军装吗?”
  “嗯,千夫长及以上军衔的都是在后方进行兵力调度的,百夫长是这个战场厮杀中军衔最高的,实力也是最强的。但这也比我们不穿军装安全得多。”林紫仙分析道。
  “也是哦。”
  夜晚是没有战斗的,因为不方便。点上火把也会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士兵的实力,得不偿失。因此战斗只有在白天才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