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临安有龙雀 第七十三章 狼王的故事
人们惊恐万分地跑去衙门报官,但官府只派了三个仵作去将那些破碎的尸块收集回来,并没有对这起案件进行任何彻查,也没有向民众公布任何细节,但有好事者称,那天晚上他们看见了白甲的骑兵在街道上挥舞着赤色的长剑,剑光过后,遍地残尸。
与此同时,在北蛮战场上征伐长达两年的风鹰铁骑终于返回临安城,显赫的战功让临安城里的人高兴了好一阵,皇帝陛下亲自赏赐那些得胜归来的士兵们,锦衣薄纱的女人们托着名贵的绸缎和宝具一一盛放在士兵面前,这些昂贵无比,甚至有些来自国库的宝物让周围的大臣们无比眼红,皇帝陛下脸色不变,轻轻一挥手道:“这是都是你们应得的!”
“谢陛下!天佑大胤!鹰旗不倒!”他们纷纷单膝跪地,高呼着。
在庆功宴上,士兵们左手捧着皇帝赏赐的东西,右手和大腿上坐满了小孩,兴致勃勃地跟他们讲起了北蛮的战事回顾,最后的一场战争发生在北封城下,北封城当时已经气数已尽,城里的贵族开始带着自己的妻儿逃亡,有的看着城下黑压压的金帐国大军,抱着怀里的美娇娘在城头上及时行乐,等着他们军队进城将自己杀死,逃?他们能逃到哪里去,难不成走进北荒之地吗?那里可都是永夜和冰雪,连太阳的光辉都无法触及到那里的土地!
北蛮大君主在得知世子的死讯之后,轻手给了自己两个女儿一人一杯毒奶酒,之后带着最后的六千人军队与金帐国大军决战于北封城下,当时风鹰铁骑根本没有出动,就在远处的山坡上目睹这场倾世之战,蒙羽这两年里学会了一种叫绰尔琴的乐器,这种乐器声音圆润,低回宛转,音量较柔弱,相传有一金帐国牧人怀念死去的白马,取其腿骨为柱,头骨为筒,尾毛为弓弦,制成二弦琴,并按白马的模样雕刻了一个马头安装在琴柄的顶部。
绰尔琴的琴声沉浑悲婉,在山巅上俯瞰整个战场,那冲出北封城的士兵们犹如一片锡箔般,用一个拇指盖便能遮住他们,即便如次他们仍旧与金帐国三万大军持续了整整一天的血战,而蒙羽的琴声亦飘荡在战场上空直至黄昏,最后北蛮大君主身中数箭,被金帐国名将郭尔苏斩下了他的头颅,高高举起,北蛮曾经有过辉煌的历史,但如今这座冰封之国在战火下渐渐蒸发成血雾,随着北蛮大君主的死去,这头鲜血淋漓的巨兽终于躺下了……
就在北蛮皇族气运被斩断的那一刻,意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位于北封城外的龙蒙山涌出了滔天的火焰,顷刻间天地变色,灼热的岩浆遮天蔽日,四处飞溅,浓浓的黑烟,夹杂着滚烫的试石灰,铺天盖地降落到北封城上空,空气中弥漫这令人窒息的硫磺味,城里的贵族奴隶要么被落石砸死,要被被毒烟熏死,郭尔苏让剩余的士兵迅速撤退至一百里外的血鸾河浅滩上,看着这代表北蛮皇权的城市被神之怒火吞没。
直到三天之后,冰雨从浓雾中暴降,北封城城墙顷刻间化作碎石,岩浆冷却后留下的一条一条像河流样长长焦土地带,金帐国萨满说这座城已经被神佛诅咒了,他们在城下设下祭坛,将那些被俘虏的北蛮美奴绑在铜柱上,点燃熊熊火焰,高举着石斧,听着女奴们的哀嚎,祈祷北域诸神平息怒火。
孩子们被这场战争的残酷吓到不断往士兵怀里躲去,将士们相视一笑,拿起杯子的美酒一饮而尽,忽然间觉得这酒似乎不如战场上的奶酒好喝。
遗憾的是他们的统领蒙羽将军当天因为腹泻无法参加庆功宴,用蒙羽的话来讲便是吃惯了两年的风沙裹白囊和烤羊,忽然来了两顿珍馐美馔,肚子一时间没有适应过来。
人们沉浸在胜利的喜悦之中,很快便忘记了那天清晨发生的惊悚惨案,金帐国这场战争的胜利,除了有风鹰铁骑的帮助,和二十年前楚骁华被俘有很大关联,他在金帐国期间,将胤国各种铁铠治炼技术传授给了金帐国的人们,如今他们的装备明显优于北蛮军队,加上人数优势,这场持续百年的战斗取得了最终的胜利。
……
……
樽国,洛京城。
夜深人静之时,气喘吁吁的秃顶男人翻身下床,顺带将锦被盖在床上的豆蔻少女身上,男人的头早已光秃,脸色苍白虚弱,胸前布满棕色的老人斑,少女娇嫩的肌肤形成一种奇怪的对比,他将干枯瘦弱的手拍在少女的臀部上,那女孩娇喊一声:“陛下,还行吗?”
“你比上一个好那么一点……”他冷笑道,上一个女孩因为侍寝的时候不小心抓伤了他的后背,被他拖着头发送到狼圈里面喂了狼,座狼们扑上来一顿猛咬,之后连骨头渣子都没有剩下。
这是他的国土,他想做什么便做什么,没有人胆敢当着他的面反对,那些曾经胆敢反对他的的人,几乎都被他拿去喂狼了。
他在女人的伺候下穿好了内衣,换上那件灰白的皇袍,皇袍上面绣着九头奔狼,张着血盆大口,换上了皇袍的刘康仍然像一个油腻的流氓痞子,缩在那团厚重的雪狼皮下,衬得他眼眸深黑。
樽国的历史比胤国更长,地理上傍着胤国与燕莾的交界处,因产酒而闻名于天下诸国,冬天是樽国最舒服的时候,洛京城里的人们看着屋外飒飒的小雪,温着一杯“白金液”,将一切温情伴随着酒液送入喉中,街头乐师们操着洞箫,箫声幽幽,不绝如缕。
这只是三十年前的樽国,现在的洛京城有三分之一的地方变成了娼妓和流氓的聚集地,街头上随处可见的狼兵牵着一人高的座狼,瞧见谁家的女儿漂亮便将狼拴在门口,招呼着弟兄们直接闯进去,任你去报官喊冤也没用,因为洛京城的衙门和妓院并没用太多区别。
而且这个城市拥有全天下最大的妓馆——仙奴居,里面的女人都是前朝的贵族妇女和妃子娘娘,论质量不是那些街头娼妓可以比得上的,而且这座妓院不是普通的妓馆,而是有樽皇手札的国营妓院,里面的一切利润皆用来给樽国军队充当军费,而且妓院一开始建成之后,樽皇刘康声称,只需要十两银子便能任意摆布里面的女人,小到宫女大到前朝皇后。
刘康是个篡位者,他的父亲为上代樽皇掌管兽舍,圈养狼犬,他是个软弱且没有自知之明的人,一心希望刘康能出人头地,可刘康当时可谓是洛璃城里的一害,强抢妇女,放火烧屋因此他父亲从没少为他赔银子,之后花了大价钱将他送入军营之中,希望他能当上一个小小的校尉,可校尉算是樽国朝廷里位置最低的一个职位,比他爹好不了多少,上面的试白户,副千户等人随随便一句话压死他,他在那群狐朋狗友中也算是老大,可偏偏到了军营后变成了万人压的存在,他不甘心!
他娘在生他的时候便死了,小时候街头小巷的人总说他是扫把星,而他只能牵着他爹养的狗去咬那些说他坏话的人,他从小与那些狼狗很亲昵,据说他不曾学会讲话便学会狗叫,而父亲除了养狼之外,就是喝酒,喝完酒就跑到兽舍里发酒疯,那些狼狗对着他狂吠,他也吠回那些狗,后来他喝醉酒后跑到了街上,当时正是宵禁,被路过的士兵当成疯子用长矛刺穿了身体,第二天刘康找到他爹的时候,连脑袋都被路过的野狗啃烂了……
如今他依旧记得那张血肉模糊的脸,后来他将那张脸复制在了他的敌人脸上,那个经常让他在风雪天里站岗的长官脸上,最后出现在了樽皇的脸上。
之后他辞去了校尉的职位,开始了向金帐国贩卖麻布生丝的生意,希望能做的小生意挣钱,日后可以在洛璃娶妻生子,但是他的商队经常在路上遇到马贼,经常被抢得血本无归,有一次马贼在抢完他的货物后,直接给了刘康后背一刀,濒临死亡的他遇见了一户牧民,那户好心的牧民将他带回了帐篷里好生救养,这才活了过来,醒来的刘康走出帐篷外,一眼望去尽是白茫茫的山脉,就在那时,他听见后背传来了一声低吠,他扭头望去,发现那并不是狗,而是狼。
那匹狼浑身灰白,后背还有点点棕斑,更让他惊骇的是那匹狼的体型居然像马一样大,上面还有特制的鞍绳,当时那户牧民告诉他他们管这种巨狼叫座狼,座狼是生活在金帐国南部的一种生物,与极北之地的冰原狼不同,他们的体型比冰原狼大上不少,但动作不如冰原狼迅捷,不过性情温顺,被牧民驯服后可以当做坐骑来使用,或者用来看守羊群也可以。
当时在牧民的鼓励下刘康轻轻抚摸那片座狼,狼毛温顺如丝绸,座狼低头捉弄般咬着他的手,眼眸低垂……当时刘康用一百两银子买下了那匹座狼,一是报答牧民,二是希望下次来金帐国的时候也将这匹巨狼带上,兴许可以吓到路上的马贼。
他当时牵着这匹座狼进入洛京城,街上的人们吓得纷纷推到两旁,之后他将狼关在兽舍里……两个月后,狗舍里的母狗生下了几胎犬崽,他将那些犬崽好生养着,待到他们成年之后每次去金帐国便带着这些狼犬,以免在此受到抢劫,果然在这之后,他的商队从未收到马贼的袭击,那些混血种在三里之外便能闻到马贼的气味,每次都能在马贼进攻前袭击他们的马,将他们全部咬死。
后来刘康的生意越做越大,犬舍也越建越大,里面养着的都是一人高的巨狼,这种混血的狼外观明显更像土狼,肩高可达五尺,身长可以达到八尺长,小眼睛长在头的两侧,耳朵则长在头骨后面。刘康发现这样身形能给他们最大的感受范围的,同时也能保护自身的脆弱部位,刘康发现这有助于它们能抓住猎物的长颈,在撕咬的时候既灵活又能发挥力量,而且它们前腿的肌肉是隆起的,这可以让它的奔跑的更加迅猛,全力扑击下甚至可以撕裂奔马……他开始训练那些座狼后裔,试图挑起它们原本凶悍血腥的一面,他用带倒刺的锁链拴着它们的脖子,在它们停止前进的时候用鞭子抽打它们,训练它们闻到血味所诱发的狂性,渐渐的,那些原本温顺的巨狼变成了疯狂的野兽,但看见刘康手里的鞭子时会下意识的害怕,收起利爪。
刘康建立了一支武装部队,名为狼兵,抛出高额的佣金吸引樽国能人异士参加他的军队,后来甚至向樽皇申请了编制,这支军队帮樽国边疆多次击退来自北蛮的进攻,立下赫赫战功,后来刘康深得当时樽皇信任,还娶了当时的刺史千金洛水儿做夫人。
狼兵编制人数愈发增大,甚至有超过樽国正式军队的人数,为了更进一步取得取得樽皇的信任,他奉献了很多东西给他,但樽皇总是疑神疑鬼地看着他,这种充满怀疑的眼神让他不由得害怕,之后他喝着白金液,看着天上的明月缓缓思索着,过去杯子里这酒得用他三个月的俸禄才能买上一壶,现在他可以随意肉林酒池,腰缠万贯,这时候妻子过来换了一杯温酒给他,他低眼看着妻子窈窕的身段,一个可怕的计划如同阴影在心中成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