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章 妙笔生花
正好想到一句符合此情此景的诗句,杨逍也有些迫不及待了。
方子卿皱了皱眉,吩咐孙轩去拿。
原本只是想搓搓杨逍的锐气,没想到对方居然应下来,而且还这么快就想好了?
前前后后才多长时间,就短短几步路的时间,就能想好?
四宝呈上,原本乱糟糟的桌面,也被清理的干干净净。
虽说是临时整理,但,对方只是个无人问津的少年,众人也不可能给他一个更好的环境。
不过对于杨逍而言,这已经足够了。
“哼,还懂挺多门道。”
见杨逍端起笔来有模有样,站在身后的一个中年男人,有些不屑的喃喃一句。
“这么说,你也懂一些?”杨逍转过头,看着那个男人问上一句。
“那是自然。”那男人很骄傲的抬起了头。
“那麻烦你帮我磨墨吧。”
杨逍说完就坐下了。
啥?
叫他磨墨?
那个男人都懵了,他好歹也是一方文客,磨墨都是家丁或者书童才会做的事,竟然叫他去磨墨?
但他看到方子卿在那杵着,而且现在拒绝,岂不是说自己不懂四宝的门道?
这小子,好生狡猾!
看待会儿你写不出来,还有没有脸在这坐着。
见那男人开始磨墨,杨逍也把玩了下这里的笔。
巧的是,这笔正好属于宣笔的一类,很小的时候,杨逍便听说过‘毛颖之技先天下’之说,其指的,便是宣笔。
只可惜所用的毫算不上上品,若是用紫毫所致,才能达到尖、齐、圆、锐的要求。
不过,要求也不能太高,随性写写罢了。
过了几分钟,墨已经磨好,围观的人也越来越多。
当听说是方大师与一位小辈较量提诗时,都只是一笑而过。
可看见方子卿大师就在场上时,他们不得不肃然起敬,也开始打量这个少年,开始在记忆中翻找,究竟是哪个书香门第的公子。
他们苦思冥想了许久也未曾有印象,正好,杨逍开始动笔。
尖锋如锥、笔根为柱。
笔走龙蛇。
才写两三个字,杨逍也开始上头了,左手将一旁放置的酒壶直接端起,一饮而尽。
“这……”
有人不太理解,正常人作诗,都需要特别安静,达到‘无我’的境界才能写出好诗。
可是杨逍这笔锋,豪放、洒脱,带着几分不羁与逍遥,一边写,一边喝。
仅有几分不一样的意境!
不仅如此,杨逍饮酒之余,几滴酒酿滴在宣纸之上。
毛毫所及,笔头之上,竟然生出几朵花瓣!
“这……竟然是,妙笔生花?!”
方子卿大惊失色,满脸震撼,眼珠子都快瞪出来了。
“什么?这就是传说中的妙笔生花?”
“不可能吧,那,那只是传说中才会出现的啊,从来没人见过吧。”
“不对,你们仔细看,他的笔毫,似乎真的开出花了!”
周围的人瞬间爆炸。
在这酒楼的大多都是文客,交谈好词,是他们一贯的雅致。
妙笔生花,他们大多都听过,但若拿出来说,就显得有些无知了。
可是,今天。
他们正在看见一个二十岁的少年,一边喝酒,一边提字,竟然达到笔中生花的奇景!
这简直就是史诗级的场面啊!
如果只是听说,一个仅仅只有二十岁的少年,达到妙笔生花的境界。
他们绝对会不屑一顾,并且直接给那人一拳,再痛骂一句。
妈了个巴子,就算打娘胎开始练字,也不可能达到这种传说的境界啊!
但!
他们今天见识到了,这简直就是活在梦中,别说他后面写的诗会怎样,光是这笔中生花的奇景,足以让这少年传名于天下。
杨逍没有理睬已经爆炸的场面,饮完壶中酒,笔中如传神。
我以斗酒传世佳作,我以豪气闻名天下!
落笔。
诗成!
杨逍将笔轻放于砚台,将诗拿起,欣赏了一番。
“看来,我的技术也进步了不少。”
看着这字迹,杨逍十分佩服自己。
随即,他转过头,看着所有人满脸震撼的望着他,着实有些发毛。
“咳,这是我写的两句,各位,可以提点一下。”
杨逍将纸先递给方子卿,毕竟是方子卿一开始让他写的,理当由他先看起。
接过宣纸,方子卿还没从刚才震撼中回过神来,满脸不可思议的看着眼前这个少年。
先不说这诗究竟写的如何,光是刚才的情景,足以让他佩服不已了。
是他眼拙了啊。
方子卿自嘲一声,不过他对自己的诗,还是很有信心的。
笔力神乎其神,可以练。
诗写的如何,可是需要日积月累的。
如此想到,他看了看宣纸上的诗。
这一看,彻底让方子卿心服口服,差点连他这般见识的老者,也想要下跪拜师的冲动。
“这,这诗。”
方子卿喃喃了几声,依旧未从诗句中的意境回过神来。
如果将他之前作的诗,与这一首相比,那绝对是蚍蜉撼大树,萤火与皓月啊!!
“方大师……”
一旁的孙轩叫了方子卿好几声,对方都没有回过神。
此时的他,不由得再打量了一番杨逍。
万万没想到,这样平平无奇的一个少年,竟然有这般实力,真的让他们有一种半辈子活到狗身上去的感受。
随即,方子卿将诗递给了其他文客,自己反倒是喃喃自语起来。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一连叨叨了好几句,依旧回味在这诗意当中。
有一种化身为鱼,畅游在诗海的意境之中,无比快活。
当他真正领悟到诗意之时,不由得叹息落泪起来。
一传十,十传百。
所有文客全部瞻仰了这一段诗词,皆是啧啧称奇。
也有的无法理解诗意,无疑是被其他文客所鄙夷,排除在外。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出自北宋,黄庭坚最经典的诗《寄黄几复》,为之盛极一时。
其意,便是在春风下观赏桃李,共饮美酒。江湖落魄,一别已是十年。
如今正值初春,在这小镇之中,大多都是落魄的文客,以此句相赠,无疑最为贴合此景。
果然。
在感悟了这诗句之后,大多数文客已然怅然落泪,似乎想到了年轻时的自己,如何胸怀大志。
奈何,如今只能坐在这里,壮志难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