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五十八章 痴恋红尘度虚年
桌子上摆着四盘菜,红烧鸡、酱焖鱼、炒山菇、花生米。因为这座村庄被苍山环抱,所以从不缺野味。而且这座村庄隐世千百年,村民们早已学会了自给自足,除了鸡鸭鱼虾之外,食用的米饭都是自己种植的。
闻着空气中弥漫的浓浓香气,凌瑀和夜晴雪的肚子不争气地发出了“咕噜噜”的响声。他们二人被欧阳帝藏吸入苍山秀水图,被剥夺了修为之后又从山巅滚下,经过这一大天的折腾,早已是饥肠辘辘了。如今嗅到饭菜的香气,他们自然无法抑制的被勾起了腹中的馋虫。虽然这些饭菜并不如东来阁中的饭菜那样,蕴含着浓郁的灵力和天地道痕,但却是果腹的美味。于是,凌瑀二人端起饭碗,大快朵颐,品尝着珍馐佳宴。
这顿饭凌瑀三人足足吃了半个时辰,直到月起三竿之时,三人才心满意足地拍了拍肚子,离开了饭桌。经过这一顿饭的补充,凌瑀和夜晴雪的体力几乎完全恢复了。阿三为二人沏上香茗,三人围绕着饭桌谈天。
“阿三,这里山高路远,又与世隔绝,那么你们平日里都靠什么为生啊?”凌瑀喝了一口浓茶,扭头望向阿三,好奇地问道。凌瑀知道,这处世界虽然是一方极乐净土,但也需要吃喝拉撒,也需要柴米油盐。
“我们平日里也就是砍柴打猎,采药耕种啊。就像你说的,因为我们出不去,所以只能自给自足。怎么了?南笙哥,你为什么突然间问起这个?”阿三不明白凌瑀话中的含义,他为凌瑀蓄上香茗,轻声回答道。
“我想既然我们被困在这里出不去,而我和落华又忘记了以前的事情,那么我们总不能白吃白住啊。这样吧,我明天跟你一起出去,帮你做点力所能及的事。”凌瑀生性洒脱,既然忘记了从前,那就过好当下。
“南笙哥,看你说的,我们都是贫苦的百姓,就算你们在这里住一辈子,我阿三也养得起你们。再说了,我们哪有那么多的要求啊。能够有衣暖身,有饭暖胃,就已经满足了。当然了,如果还能够有人暖心的话,那就更完美了。”说到此处,阿三的眼中不觉地流露出一抹深情,那是一种脑海中思念着某位心上人的淡淡情义。阿三只是一名少年,正值情窦初开的年纪,所以,对于感情这种事,他很笨拙,并不善于隐藏。
“既然这样,那你明天叫上你的心上人,我和南笙哥与你一起进山。”夜晴雪看到阿三流露出的淡淡思念,莞尔一笑,对阿三说道。她冰雪聪明,虽然未经爱情,但也猜透了阿三已经心有所属,并且堕入爱河。
“落华姐,你”听到夜晴雪的话,阿三吓了一跳,他从未接触过像落华这样的人,明明隐藏在自己心中的想法并未说出来,可是对方却猜到了他心中所想,这种能力,着实有些可怕。而当他望向南笙的时候,发现南笙也是同样若有深意的看着自己。阿三知道,南笙哥也猜出了他心中的想法。想到此处,阿三露出了不好意思的神色,他脸色微红,腼腆地说道:“他是隔壁曹叔家的女儿,今年十九岁,叫曹楚楚。”
“放心吧,这件事包在我身上,明天我们就跟你一起进山采药,到时候你叫上曹楚楚,我们两个帮你撮合撮合。”凌瑀拍了拍阿三的肩膀,笑着说道。凌瑀本就是豁达乐观之人,而且急公好义,自然有心相助。
三人又借着月色喝了几杯香茶之后,才各自回到房中休息。阿三家有三间房子,两间住人的房子,一间储存杂物的房子。所以,凌瑀和阿三住在同一间房子里,至于夜晴雪,则独自一人住在西侧的房子中。
一夜无话,次日清晨,凌瑀早早的梳洗已毕,来到院中迎着远处即将升起的朝阳打坐冥思。其实连凌瑀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会这么做,这就像是一种本能那样。凌瑀虽然失去了记忆,可是他的习惯却没有消失。就算他忘却了所有的前程往事,即便他痴恋红尘,妄度虚年,那些早已融进血液和骨子里的修行天赋却始终都在。
当夜晴雪和阿三二人起床的时候,凌瑀已经将米粥熬好了。闻着米粥散发的浓郁香气,阿三食欲大开,他一口气就喝光了米粥,对凌瑀赞不绝口的夸道:“南笙哥,你做的饭居然这么好吃,我觉得你之前一定不是普通的百姓。”阿三虽然是被禁锢在村庄中的普通人,但他却不是傻子,凌瑀性格豪爽,心思聪敏。虽然他现在失去了记忆,可是凭借他下意识做出的许多事情,让阿三感觉到,面前的南笙和落华绝不是普通人。
“这个问题只能等我恢复记忆之后再告诉你了,赶紧吃吧,我们今天还有任务呢!”凌瑀笑着摇了摇头,对阿三说道。经过昨晚的深思,凌瑀已经看开了很多事情,既然无法改变眼前的事实,那就顺其自然吧。
吃过早饭后,在凌瑀和夜晴雪的怂恿下,阿三果然叫来了曹楚楚。凌瑀和夜晴雪站在一旁,打量着这个让阿三魂牵梦绕的女孩儿。曹楚楚相貌清秀,皮肤粉嫩白皙,虽然不及夜晴雪那样惊艳,但也是一位美人。
因为昨天曹楚楚见过凌瑀和夜晴雪,所以经过简单的介绍后,四人便朝着远处的苍山进发了。阿三平日里以采药为生,有时候也会顺手打几只野鸡和野兔什么的。而他们今天的任务,便是前往之前发现凌瑀和夜晴雪的那座山中采药。在这座村庄中,有一位德高望重的老郎中,他负责医治村中百姓的疾病。因为他医术很高,德行又好,所以阿三经常帮着他去山中采药。这座村庄中的百姓不知道钱财是何物,他们每个人都自觉地各司其职,有人耕种,有人打猎,有人缝制衣衫。每隔一段时间,百姓们便将多余的稻谷和肉食分给其他食不果腹的人,而另一些人,也会将做好的衣服鞋子等用品送给其他衣不蔽体的人。所以,村庄中人人无私,十分和谐。
凌瑀四人来到昨天阿三发现他们的山脚下时,凌瑀仰头望去。这座青山约有百丈高,山崖陡峭,怪石嶙峋,他和落华二人从山顶跌落而只是受了轻伤,的确是命大。因为此处地势险要,所以为采药增加了难度。
“楚楚妹妹,看你今年也有十**岁了,不知道曹伯伯有没有给你许配人家呀?”四人一边向着青山攀爬,一边谈心。夜晴雪望着阿三每走一步都要拉扯曹楚楚一把的暖心举动,手捂朱唇,轻笑着对楚楚问道。
“我,我的父亲还没有给我许配人家,他说,只要是我看中的男孩子,父亲都不会反对的。”听到落华的询问,曹楚楚的俏脸微红,她不自觉地抬头偷瞄了一眼阿三,脸上升起一团红霞。她低着头,小声说道。
“嗯,看来曹伯伯也是一位开明的父亲啊!女孩子嘛,就要找一个能够照顾自己,对自己好的人。那个人能采药,能打猎,心肠好,甚至连登山都放心不下钟情的女子,这样的男孩子才值得依靠。”凌瑀顺着夜晴雪的话茬儿,继续说道。言辞之间,凌瑀还故意看了看头顶的阿三,其话中所指不言而喻。其实对于曹楚楚的话,凌瑀对她的父亲也格外钦佩,在这样重男轻女的时代,还有这样一位开明的父亲,的确很不容易。
“哎呀,南笙哥,落华姐,你们两个在说什么呀!”听到南笙和落华呼之欲出的名字,曹楚楚脸上的红霞更浓,她抿着嘴,露出一脸的羞涩。楚楚抬头望着向自己伸出手的阿三,眼底流露着一抹深情,娇羞道。
“妹妹,姐姐是为你好。这么多年,你觉得阿三对你怎么样?你们是邻居,经常一起玩耍,难道你还看不出他对你的心意吗?”落华看得出来,楚楚对阿三也有着很深的爱慕之意,只是因为女子的矜持所以才含而不露。
“那,姐姐,你和南笙哥也是一样吗?你们也是相互爱慕的情侣吗?”听到落华的劝问,楚楚抬头望向身旁的落华,认真地问道。其实在她说出这番话的时候,就已经默认了自己对阿三心存好感,爱慕至深了。
“我,我们,我们都失去记忆了,所以我也记不得和他到底是什么关系了。臭妹妹,明明是姐姐在撮合你,你怎么反倒开起我的玩笑了!”对于楚楚突然的疑问,让夜晴雪有些猝不及防,她的脸色甚至要比曹楚楚更加红润,一时之间不知道该怎么回答。说实话,在昨天刚刚苏醒的时候,夜晴雪的确感觉身边的南笙有些熟悉,那种感觉就像是找到了某种依靠一样。虽然她不愿意承认,但不得不说,她的确对南笙心存好感。
“小心!”正当夜晴雪、阿三和曹楚楚三人都陷入了羞涩的情绪中时,凌瑀突然大喝一声,提醒众人。
此时的他们已经爬到了半山腰处的一座约有三丈的缓台之上,在缓台的尽头是一条曲折的山路,通向远方。而在缓台的另一侧,盘踞着一只长约两丈的巨型雄狮。这头雄狮毛发油量,体型健硕,眼中充斥着慑人的寒光,紧紧地盯着凌瑀四人。相对于凌瑀几人来说,这头雄狮是庞然大物一般的存在。他们知道雄狮的四肢有力,奔跑的速度极快,所以,他们想要逃命应该是不可能了。而且雄狮的牙齿锋利,若全力咬合之下,恐怕连四人的骨头都能轻易咬折。也就是说,他们在正面与雄狮对抗的情况下,更加不是雄狮的对手。如果凌瑀尚存记忆的话,便会知道,这头雄狮正是昨天将他们赶下山巅的那头。但可惜,凌瑀和夜晴雪已经失忆了。
如今的凌瑀四人陷入了两难之境,逃也逃不掉,打又打不过。而且他们之中还有两位弱不禁风的女子,这样看来,他们恐怕无法逃脱了。本来几人开开心心的进山采药,没想到最终却要葬身狮口,的确不甘心。
“南笙哥,一会儿我去引开它的视线,你带着落华姐和楚楚赶紧逃命。我从小在村庄里长大,登山爬树的本领很强,它追不上我的。”正在这紧要关头,阿三咬了咬牙,头也不回地对身后的凌瑀三人说道。
“阿三哥,不行,我不能让你独自去引开它。我要跟你在一起,即便是死,我也不会离开你的!”也许是危机之下让楚楚不再矜持,她眼眶泛红,美目中流转着担忧地神色,对阿三郑重地说道。
然而,雄狮却不会给四人交谈的机会,见曹楚楚对阿三互诉衷肠,更加激起了雄狮的凶性,它厉吼一声,朝着最前方的阿三扑杀而去。
望着急速朝着阿三冲去的雄狮,楚楚不知哪里来的力气,她娇叱一声,挡在了阿三的身前。看到楚楚的举动,阿三目眦欲裂,他伸手将楚楚抱在怀中,同时将后背对向雄狮,誓死也要保护曹楚楚。
绝望之下的阿三紧闭双目,等待着末日的来临。可是,一刻钟过去了,他没有感受到任何剧痛,也没有听到其他人的凄厉尖叫。好奇之下,阿三扭头望去,而当他看见了身后的场景时,不禁目瞪口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