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4

  婚宴,设在草坪旁的酒店包厢……
  不同于高朋满座,济济一堂的大婚宴,岳莱和景乔采用的是西餐的自助形式,类似于party,宾客多是年轻的朋友,大家没什么约束,都能尽兴一些。
  毕竟,回娄城,繁文缛节的中式婚礼就没这么随意了……
  相对于虔诚的草坪仪式,此刻,会场里面,气氛就自由散漫多了,吃吃吃,聊聊聊就对了。
  “禾禾,跟我走。”
  薄禾刚刚喝了一口果汁,又被拎走了,早饭吃了饭团,一上午没喝水,感觉自己干的口红都涂不上嘴了。
  想想伴手礼也不是好拿的,小跟班模式立马开启。
  这身敬酒服是薄禾亲自设计,然后请工厂做好,送给景乔的新婚礼物。
  新娘愿意穿着敬酒,作为设计师,薄禾觉得是满满的成就感。
  酒红色丝绸礼服,设计很大胆,斜肩收腰,完美勾勒出曲线,不规则的裙摆,优雅中带着清纯,偏偏侧缝开得很高,露出修长白皙的小腿。
  总之一出场,引起各路口哨声应援,岳莱看着一群打趣的狐朋狗友,瞪了薄禾一眼,作为忠犬老公,是丝毫不敢瞪自家媳妇的。
  薄禾也很冤,她本来是故意设计得性感一点的,毕竟学姐一直走温柔路线,可以突破一下。
  哪知道?学姐很捧场地直接穿来敬酒,她也是,万万没想到系列……
  “小姐,这是给你的。”
  “哎?”
  被新郎狂瞪的薄禾,赶紧溜了溜了,只是看着手里服务员给的碘伏棉签和创口贴,想问一句谁给她的,可惜人家已经在她愣神之际,飘然远去……
  薄禾茫然地环顾四周,毫无头绪,哪里来的小天使吗?这么贴心!
  只是应该没有人知道她被捧花蹭破皮这么丢脸的事儿吧?
  出门右拐去了卫生间,迅速地给伤口消毒,伤口不深,却也是划出血的,碘酒一涂,看着好像更严重的样子,索性贴上创口贴也看不出来什么。只是旁边红红的一片,又是什么时候弄伤的?
  思来想去,怔愣片刻,才想起来估计是孟屿拉她的时候太用力了,真是粗人一个!
  心里又愤愤地吐槽了孟先生一顿,今天刷的好感度,又开始消耗了。
  觥筹交错,好不容易得了闲,薄禾端了杯果汁,拿了蛋挞,披萨还有些小食,找了一个稍微偏僻的角落,享受一波美食!
  忍不住揉了揉发酸的脚踝,这个七厘米的细高跟简直是要了命了!
  “小秧苗?”
  “你是……那个”薄禾记忆里是有那么一个人会叫她小秧苗,但都是小时候的事情了,“方……”费尽脑汁才想到人家姓方,这就有点尴尬了。
  “方卓航。”有些尴尬地挠了挠头,方卓航一进门就看到了薄禾,除了更高更瘦,依稀还是他心里的模样。给自己做了差不多半小时的心理建设,才鼓起勇气来打招呼,结果小秧苗却叫不出他的名字了,有些失望,只是也难怪,已经有十多年没见了。
  “不好意思啊,”这也不能怪她没心没肺的,这个方卓航家搬走的时候,她应该刚上初中吧,“对了,你怎么在这儿?”
  “我跟阿莱是大学室友,”想想可能怕尴尬,又指着一处,“还有他们俩住一屋。”
  顺着方向看过去,可不就是霍庭州和孟屿吗?亏她还以为他们俩一见如故!结果,被俩人合伙给涮了!
  昨天在医院,还因着孟屿的坏脾气,跟霍庭州道歉,现在想想,他们那时候心里暗笑,这姑娘有点傻吧!
  想着,便恶狠狠地瞪了朝她看过来的霍庭州一眼,坏人!
  方卓航是典型的书呆子,各种奖学金拿到手软,智商有多高,情商就有多让人无语。同窗四年,估计班上很多同学没跟他搭过话,所以不善言辞的他,能够主动找薄禾搭讪(打招呼),可谓是惊呆了一众同吃同睡的小伙伴们。
  然而两个人都不是健谈之人,不,应该是,一个不敢说,一个不知道说什么,所以简单的寒暄之后,他就垂头丧气地回去了。
  “馆长,认识那姑娘?”
  为何是馆长?还不是因为方卓航除了上课吃饭睡觉,几乎都泡在图书馆,一天能够在图书馆待够十个小时,比上班的还要积极。因此,人送馆长称号。
  霍庭州还以为,万万年不会离开图书馆的方卓航,大抵婚礼也不会来参加的,只是没想到几年不见,剧情走向有些清奇了。
  因此,八卦的小眼神恨不得直接贴到方卓航身上,万年的书呆子,镇馆之宝,竟然主动找女人说话,天下红雨了?
  “小时候的邻居。”
  这个设定好,破镜重圆,青梅竹马,剧情走向都可以!
  “喜欢她?”
  霍庭州上辈子可能是个媒婆,一旦遇到点苗头,总喜欢问喜不喜欢?
  (孟屿:霍庭州!前一个小时,不是男主角还是我么?怎么突然换设定了?)
  “我对……对……小秧苗……不是,不是……”
  “馆长,你都结巴了,还说不喜欢,拿我们不当兄弟是不是?”
  “我……”
  “小秧苗,我的天呐?酸了酸了,”霍庭州假模假样地抖了抖鸡皮疙瘩,“喜欢勇敢去追呀!”
  霍庭州简直把看热闹不嫌事大,完美诠释在方卓航身上,可怜的零经验选手,被逗得脸色通红,无从辩解。
  孟屿一脸无语地看着霍庭州逗方卓航,一眼就能看出来,一个是在认真地开玩笑,而另一个,却是一本正经地在害羞。
  看来,根据小时候的邻居这个设定,馆长喜欢薄禾不是一天两天的事情了,只是视线微移,那一隅,素手执杯,自成风景的女子,似乎并不知道。
  没想到,这个迷迷糊糊的小朋友,也有人惦记了她一整个青春。
  只是标榜追求自由的薄小姐,若是知道有人惦记了她这么多年,会怎么想?莫名就有些同情方卓航了,喜欢了这么一个没心没肺,连他名字都没记住的姑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