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 书单
整整二十多本英文原版书籍,有的书名祁君都没有听过。
但是大部分书名看得出来同金融、经济没有太大关系,都是是一些文学作品。
“书单上的书最晚明天给我。”铭义说完便没有再理会祁君。
祁君也没有多问,铭义交代她的事,她认真去办就好了。
更何况,今天铭义的脸色阴沉的可怕。
祁君花了大半天天的时间,跑遍了所有的外文书局,总算把书买的差不多了,但是有一本书却怎么也找不到。
只剩最后一本了,累了一天,时间也到了下午三点,祁君还没有吃饭。
她费劲的拿着书,来到公司楼下一家卖馄饨的小摊,准备填饱肚子接着找书。
不一会儿,馄饨上来了,味道鲜美,汤汁清甜,光是香气就让人垂涎欲滴。祁君不顾形象的大口大口吃了起来,几口就吃完了一碗馄饨。
“老板,再来一碗。”想着一会儿还要接着找书,祁君想着索性就不吃晚饭了。
就在祁君回头的时候,突然发现萧铭义走近了小摊。
铭义在祁君对面坐下。
“今天辛苦你了。”铭义帮祁君倒好茶水。
“没有,分内的事情。”祁君慌不迭的回答,她恨不得把空碗藏起来。
两人都没有再说话说话。
“呦,您来了”摊主和铭义打了个招呼,铭义点点头。
“这是您二位的馄饨,请慢用。”
铭义一声不吭,祁君偷偷的用余光看着他。铭义没有说话的意思,也没有抬头的意思,他用勺子舀起一个馄饨,眼睛失神了好久。对于祁君来说,两个认识的人坐在一起不说话,简直像上刑一样难受,所以她决定先开口。
“萧总,这里的馄饨味道很不错,想不到您还喜欢吃这样的小摊?”
“恩,这家店我经常来。”
今天的铭义惜字如金,这和平时的他真的不太一样。祁君心想他一定遇到了什么严重的事情,也就没有再说话,还是不要打搅的好。
铭义注意到了旁边的空碗,问道“看来你很喜欢吃馄饨。”
祁扬的脸有些红了“不是的萧总,平时我吃的没有这么多,只是今天……
铭义看着祁君忙手忙脚的解释,难得的露出笑容。
“其实我原本不喜欢吃馄饨,但是我弟弟鸿晟喜欢。小的时候父母没空,他总是求着我让我带他吃。即使他哭的再厉害,只要一说带他吃馄饨,他马上就不哭了。所以我吃着吃着也就喜欢了。现在偶尔竟然会想念这个味道。”
铭义的话让祁君想到了从小宠自己一直宠到现在的哥哥。虽然只是小小的一碗馄饨,但祁君却突然想让时间停留在这一刻,和煦的阳光,客人不多的小摊,而且有还有坐在对面的他。只是希望,他不再阴云密布,看着这样的他,祁君有些心疼。
“萧总,这些书都是些文学名作,这是您的爱好么?”
“是的。无论多忙都要抽出一些时间来读一两页,已经形成习惯了。不过原来的我并不了解文学,直到遇见……”铭义停顿了一下,就是这个停顿让祁君知道,这个人和他关系一定不一般。
但铭义没有把话说下去,却端起了桌子上还有一丝余温的杯子。
“那个人是谁呢?”虽然祁君知道这样问很不礼貌,可是她仍然问了出来,她很迫切的想要了解他,无论过去还是现在。
铭义抬起头,眼神深邃,像沉入了回忆一般,缓缓的开口
“一位故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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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四点的咖啡厅,祁君懒散的倚着沙发,眼睛微闭,似乎很困倦。
一会儿,一个穿着灰衣灰裤男子进了咖啡厅,在祁君对面坐下。
“大小姐,你这么睡觉就不怕你的东西都丢完么?”许剑华把手里的一踏报纸扔到桌子上。
“你怎么知道我睡着了。”祁君睁开眼,看着桌子上的报纸立刻坐起身来。用手翻着看报纸。
“你说的那本书确实在这几份报纸上连载过。”
“辛苦了,大记者。多亏由你帮忙,这本书我翻遍各大书店都没有找到。”
“大小姐,你慢点翻好不好。这报纸可是从图书馆借出来的。这么冷门的谁会看,你找它到底做什么用?”
“我还没有告诉你,我现在在萧氏集团上班,给萧铭义做秘书,这书是他要看的。”
“萧氏集团?你为什么去那里上班?”许剑华有些诧异,不知道什么时候,萧铭义这个名字总是出现在祁君周围。
“新女性要出去工作,就这么简单。既然书你借来了,我去找地方印出来。”
说着,祁扬站起身来,剑华却伸手拉住了她。印象中剑华第一次拉女生的手,祁君看了看剑华,果然,立刻红了脸。急忙把手松开了。
“咳咳,我想说,你不用去印了,我已经印好了。”说完他从怀里拿出那本印好的书,甚至连封面也用牛皮纸仔仔细细的包装好。
祁君翻看着手里的书,印的不清楚的地方还用钢笔加深了。
“正好我那里有机器,所以就印了一本书给你。”剑华的脸居然更红了。
祁君拿着手里的书,心里沉甸甸的。
“谢谢你了大记者。但是这个从报纸上直接复印下来的字太小。萧总读着会不方便。既然你那里有打印机,打印机借我一台吧。我打印一份出来。”祁君微笑着看着剑华。
许剑华的眼神暗沉了下去。即使他是个榆木疙瘩,即使他再粗枝大叶,此刻也知道,祁君是在刻意拒绝他。
也难怪,这么古灵精怪的姑娘怎么会看不懂他的心意。
“好,我办公室有一台闲置的,我拿给你,等我回来。”说罢转身离开。
出了咖啡店的门,剑华有些惆怅的叹了口气。
想起第一次认识祁君,他正在学校门口的商店仔细挑选着钢笔。正在付钱时却发现钱丢了。
“小兄弟,要不这只笔给你留着,等你回去把钱拿来再把钢笔取走。”
“好……”老板善意的提醒听上去也十分刺耳。
剑华恋恋不舍的盯着钢笔看了好久,因为他知道,这是他父亲省了半年的早点钱,丢了便不会再有。
“老板,这根钢笔多少钱?”一个年纪相仿的女孩眨着眼睛问老板。
“两元钱。”
“这根笔我买了,老板帮我包装一下。”接过钢笔,女孩将钢笔递给剑华。
“这位姑娘,您这是什么意思?”剑华有些生气,难道这位有钱人家的大小姐是在施舍他么?
“这位同学,笔不是白给你的,给你半年时间去做工把钱还我。至于利息,你就每天送我回家当利息吧。”
那是中学开学的第一天,后来剑华才发现,祁君是他的同班同学,也就是那时候开始他天天送祁君回家,直到毕业。
好像护送祁君回家是他的工作一样,毕业这段时间,他一直会想起祁君,甚至有的时候还会担心她回家会不会安全。剑华渐渐萌生出了区别于同窗的感情。
或许这样的感情一直都有,只是他不愿意面对。
过去,他们是同窗,只要天天能见面就好了。
而现在,他们几个月没见,祁君有事找他帮忙,剑华很开心。祁君没有发现,剑华的衣服是全新的。
大概用了一个小时,剑华帮祁君把打印机搬到她家里。
安装调试完毕,祁君为他倒好热茶端给他。
“等用完了告诉我,我再来取。”
屋里有些热,祁君看着剑华装订好的那本书突然觉不知道该说些什么。过了好久,她缓缓地说
:“谢谢你,一直这样帮我。我们永远都是最好的朋友,对吧?”
“当然。”然后他在心里默默的说“永远都是。”
姚母热情的邀请剑华留下来吃晚饭,剑华拒绝了。
送走剑华,祁君开始一个字一个字的敲,她必须在天亮之前完成这一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