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三章 金子
但他没。
老人又不是部落的巫或者领,知道一些比较久远的事。
毕竟从祖地出来的焱部人到了大荒后,不久就将部落易名为大焱,一些往事也就随风埋葬在故纸堆中。
或许,偶尔会有人在讲古论今时,为了显示自己的阅历会拿出来晒一晒。但没事的时候,更多的是不会被人提起,那么老人当然也就无从得知了。
公良对老人的话也没什么,只是笑笑,又送上一颗天香果,道:“老人家,你们这里不是鬼方部吗?怎么变成鬼方国了。”
“家伙你应该是偏僻部落出来的吧!竟然连这事都不知道?”
老人家一边咬着天香果一边道:“我们鬼方国主可是天资卓绝之辈,以前曾经去东土人族读过书,还娶了那边大虞国的一个娘来。”
到这里,老人低声道:“你不知道,那大虞国的娘竟然细皮嫩肉,比之青桑部的女娘,也是不差分毫。”
老人完,似乎感觉和公良这家伙这种话有点为老不尊,连忙转移话题道:“我们国主可不只是娶了那东土娘,还从东土带了很多东西。看看前面那田,里面种的全是国主从东土带来的稻种。那稻谷成熟后去皮,里面的东西叫米,吃起来味道清甜可口,比兽肉不知好吃多少,就是没什么用;另外还有一种麦,磨成粉后,做成面条,味道爽滑可口,好吃得不得了,可惜就是有点不顶饿。”
“家伙,进城后,你可以去左边客栈尝尝面条的味道,保证是你们那些偏僻部落没有尝过的美味。若是喜欢,还可以买一点去自己煮。晚上时候,你也可以住在那客栈里面,就是我介绍过去,那客栈老板会给我面子,让你免费吃住一天。但隔天就要付钱了,不管是你们部落的特产还是什么,客栈都收。”
来到大荒这么久,蓦然听到面条、麦、稻子、客栈,这些前世熟悉的名词,公良恨不得立刻就去看一下,那城里到底是什么模样。
他连忙向老人告辞,又礼貌的问道:“不知您老人家怎么称呼。”
这老人不是客栈会给他面子吃住一天吗?没名字人家怎么知道。
槐仁似乎清楚他的心思,也没戳破,道:“我们国主了,我鬼方国以神槐为祖神,自然以槐为姓,老朽就叫槐仁,去客栈时记得报上我的名字。”
看看天色,已然不早,公良就向老人拜别,见槐仁呆在这边,依然没走的意思,不由好奇道:“老人家,您还不去吗?”
“等会儿再,有一阵没晒太阳,身上都堆了一堆臭虫,得把这些家伙晒出来才行,要不然整天在身上跳来跳去。老了,有点受不了。”
公良听到老人的话,神色大恐。这时候,他才看到老人坐的石头上,竟然跳着一些细的跳蚤,连忙带着圆滚滚和鸡往后退了几步,免得被跳蚤跳到身上去。
槐仁看到他的作态,不觉怒喝道:“有什么好怕的,不过是一些虫子而已,谁身上没几只虫子?”
谁身上没几只虫子?
公良感觉全身都不好了,也不敢分辨,连忙告辞,转身拔腿就跑,就怕那些跳蚤跳到他们身上。
槐仁看着他飞离去的背影,气得笑骂道:“这兔崽子。”
公良跑出一阵后,才停了下来。这老头真是太恐怖了,竟然一身跳蚤。其实他自己倒不是很怕,最怕那些跳蚤跳到圆滚滚身上去,它全身是毛,跳蚤最喜欢在它这种多毛的动物身上打窝。
到时,若是让跳蚤展起来,那可就成大麻烦了。
粑粑,那个人身上好多虫虫喔。米谷扑扇着翅膀在公良身边道。
“你要记住,以后看到这种身上有很多虫子的人,记得跑开,知道吗?”公良道。
嗯嗯,米谷听话的点着头,可是她才不怕那些虫虫呢!
走进城门,为了避免米谷乱飞,公良就让她骑在自己脖子上。家伙是第一次骑在上面,兴奋的扭着屁股,尾巴更是不停的摇来摇去。公良感觉不时有风被她那九彩尾巴扇进耳朵,连忙道:“米谷,不要让你的尾巴动来动去。”
米谷看了看自己尾巴,脸很无辜的道,粑粑,它自己要动的,偶可管不了。
公良恶狠狠的道:“既然不听话,那就把尾巴给割了。”
米谷一听,连忙将尾巴收起来,不敢再摇。
只是一会儿,她又故态复萌。
这次没有往他耳朵里扇风,而是在背上摇来摆去,一阵阵凉风在背部扫来扫去,一时没什么,久了就让人感觉凉飕飕的。公良瞄了米谷一眼,只见家伙正高兴的四处看着,也不好去破坏她的兴致,只得作罢。
很无奈,有时候,他对这家伙完全没有办法。
走过城门,眼前出现一条巨石铺就的大道。
道路两旁,石头搭就的房屋整整齐齐的矗立在那里。
每一间屋子面前都种着一棵鬼方部人所的神槐。
神槐树身高大,树叶浓密,将道路上空遮得严严实实,都不见半点阳光。走过去,一股凉气扑面而来,让人感觉阴气森森。不过,城中最大的神槐还要数远处那一株。那株神槐华盖重重,树高无算,树身巨大不可以计,也不知生长了多久,竟然能长成这个样子。
城门左边,有一家写着客栈两字的高大房子,应该就是槐仁所的客栈,公良带着米谷、圆滚滚、鸡走了过去。
客栈里面空间宽广,几个人坐在桌椅上吃东西。
只是服务很差,进门竟然没人上前招呼。
公良找了张桌子坐下,才有一名大汉慢慢走过来问:“家伙,想吃什么东西?”
公良也不知道槐仁的话是真是假,就试着对大汉道:“你好,我是槐仁老人家介绍过来的。”
大汉一听,也没再问,就道:“那我去给你下碗面条。”
“不好意思,要四碗。”公良比了比四个手指。
“嗯。”
这时候,店里一个吃完东西的人起身,也没话,直接扔了几颗东西在柜台上。公良眼睛顿时瞪大起来,那分明是几块拇指粗的金子。大汉看到他的表情,哈哈一笑,走过去拿起金子,扔了一块给他,“送你一个。”
公良仔细看了看,又咬了咬,有点软,感觉是金子,但又不大确定,就问道:“这是金子?”
“当然是金子。”
“那他怎么用金子付账?”公良不解道。
“这金子有什么用,我们鬼方国旁边就是金山,随便挖就有。要不是国主吩咐本国人买卖必须用金子,我都不想要,还不如来几斤兽肉合算。”大汉不满的道
公良想了想,确实也是这种情况。
大荒百部之间还处在很原始的社会状态,主要是以物易物为主。金子在以钱币为主的地方或许有用,但在大荒这种荒莽的地方,还真的不如荒兽肉来得实在。
公良摸着下巴,感觉这其中似乎有些章可以做。
想及大汉的,他们部落旁边就是金山,顿时有点心动的问道:“那我可以去挖金子吗?”
大汉摇了摇头,“不行,国主过,除了我们鬼方国人,外面部落的人都不能去挖金子。”
完,他又悄悄的低声道:“不过,你要去挖的话,也不是没有办法。”
公良看着他的表情,心道:这家伙不会是刚才那老头的儿子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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