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56章 还来

  轩辕冥殇倒不是真想剥夺了自家媳妇儿的善良,善良是个好东西,这玩艺儿人要是没了,那是真连畜生都不如。
  他只是不希望媳妇儿将人幸想得太过美好,将来会在这上面吃亏。
  这个世界就是这样,没有谁能陪另一个人同生共死,除非慢的一个自愿放弃生命,他也不是要给自己唱衰,可末世中,谁能保证自己能活到自然那啥的一天?
  媳妇儿很强,这是公认的事实。
  而强,就意味着你身上要背的责任也重,要么你就索性天生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可显然他媳妇儿不是那种。
  所以,媳妇儿能善,但这个善,一定要有个度。
  这样,将来哪天他翘了,再不能当媳妇儿的最后守护关卡了,媳妇儿应该已经能独当一面,他不用再担心她会被人欺负。
  但轩辕冥殇也真没昏君到那种地步,不会做出拿八百里加急运荔枝的事,更不会玩烽火戏诸侯,此行他当然有着其它的目的。
  比如有和冰夫人间的合作为名,行挑乱整个联西大局之举,就非常有意义嘛。
  这时他突然听到外面传来细微的声响,走到阳台朝下一看,“嚯~~”
  好难得的,他差点被突然窜到街上扬头朝上瞅的金光闪闪给直接送走,瞎的。
  太亮了,全身在阳光下那叫一个金光四射,尤其是一对眼睛,反光得跟钻石一样,布灵布灵的。
  但问题是,正面那家伙块头高有两米多,壮实壮实的,这体格你卖啥萌?
  轩辕冥殇只是被某家伙的外形惊了一下,某人却是因他突然的这一眼给吓得一蹦跳出好几米远。
  可能是丧尸对于危险的天然感知,这人明明什么都没干,可只要一瞅见他,对方什么都不用干,他身0体比脑子反应更快的已经躲了。
  胖子自觉自己是个不同于其它丧尸的丧尸皇,事实上也的确如此。
  但他打小到大都懒惯佛惯了,与众不同是与众不同,可他没大志向大抱负,更没想整个什么丧尸军0团统0治世界这些乱七八遭的想法。
  以前吧,唯一的爱好就是吃,末世了丧尸对于人类的食物那叫一个恶心,这唯一的爱好被老天剥夺了。
  于是,他就改成娶老婆。就是啥都不能干他本也不想,但看着心里爽啊。
  他觉得,这样的曰子也挺好的。
  不过,有个前提。
  在听到查理亲口和他告别,说他要回一海之隔的东方去了,胖子这下佛不住了。
  胖子这人,以前受身0体限制又‘控寄不住我寄已’,成丧尸了都是个尸宅。
  要问他佛到什么地步呢,这里有个小故事可以解释一二。
  是在他刚能出门时。
  正巧的有支队伍路过他家附近的一超市,对方人挺多,可中间没异能者,就几支木仓还子弹贫瘠。
  那时胖子已经是三0级丧尸,若真要对付这些人,加起来都不够他虐菜的。
  躲超市里的人也是同样想法。
  谁知道这货走到超市门口后就不再往里,而是就在门外找了个相对平的地方给躺下了。
  一丧尸就这样在一群人类的目视下,他丫躺着晒太阳。
  还时不时的翻个身,晒了正面晒背面,晒了肚子晒后背。
  总之是咸鱼得不行,也奇葩得不行。
  他把出口给堵了,里面一群人又判断着干不过他一个三0级丧尸,于是……
  等胖子在那晒了几天的太阳离开后,又有另一支队伍打从这路过,进去一瞧……那个惨啊!!!
  里面已经没一个是能站起来的人,更准确的说,是没有一个还能喘气的。
  人幸【有些字会频毕,以同音字代替啦】中的恶劣在这些人中显得尤为明显。
  他们不敢出去直面三0级的丧尸,这个超市又早就被人光顾过根本没有食物,本来就又饥又渴的一群人,没什么心里负担的就盯上0了对方。
  联西就是这么特别神奇又奇葩的地方,本来他们就属于好0战一挂,末世一来弱者更是几乎没了生存空间,因为你一弱,在食物紧缺时,就会变成【食】物,不太缺时是备用。
  胖子瘦身到能从门挤出来,末世已经过去了三年有余,哪还剩有备用‘食物’在?
  因此,就形成了个奇怪的现象,几乎是所有的队伍,就算是上面有一个两个是强大超前的领0导0者,但大部分都是实力相当的队员。
  被胖子堵在超市里的一群,就是这样一群实力相当的。
  你不想成【食物】,他也不想,不就掐起来喽。
  然后,然后就没然后了。
  胖子什么都没干,又像是什么都干0了,他成了丧尸后的第一次出行,真是硕果累累。
  但再佛,人……呃……丧尸,不对,是有智商的丧尸,心里终是有一处柔软的地方,有着牠的执念。
  胖子很寂寞,就是娶了十七八个老婆,他还是感觉寂寞,为人类所不容,和纯正的丧尸不是同一个圈子。
  那是种已经被世界所抛弃的孤寂,是看不到未来的绝望。
  所以没有因为他是丧尸而歧视他,并且还愿意跟他做朋友的查理,在他心里比谁的地位都要重。
  有话不造谁说过的话——女人如衣服,兄弟如手足。
  何况那些衣服还都是染了血的。
  所以他一听查理说要走,立刻就急了,匆匆跑来要找明显是当家做主的人。
  在来的中途中,这位丧尸仁兄觉悟是真高,他怕吓着人类,都是尽量的躲开人类走,于是,就听到了些八卦。
  其它的没怎么上心,被丧尸病毒侵蚀过的脑袋也不太记得住,就只记住了有个男人说他们夫人曾经有一个金系丧尸的战宠,后来送人了。
  这话胖子还是能理解的,讲白了就是要想留在人类生活区域中,他就得先给人类当奴隶。
  这点他是完全能接受的,只要不赶他走,让他偶尔能看到朋友,再有个地儿给他躺着,在哪他都OK的。
  金系嘛,很巧哦,他也是。
  而且,最吸引他的,是送人这点。
  说明那位夫人不缺战宠啊,到时他和查理说说,也许夫人就把他送给查理了呢?
  这就有了差点闪瞎轩辕冥殇的一幕。
  “嗬嗬,嗬嗬嗬。”朋友,我身上够不够亮?够不够格当你老婆的战宠?
  要是这个颜色不漂漂,我是双系,还可以变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