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佃户
虽然农户留下的只有三成,但这些农户在宿家的大伞下,除了农忙可以种地外,其他季节宿家还要组织青壮练武,在也有在宿家铺子里帮忙的,这些都会另外给工钱。
这样大家的收入就不仅仅是地里打下的那点儿粮食了,收入相当可观,也勉强能够糊口,这也是大家一听换了新东家,不愿意留下的最主要原因。
但傅家毕竟没有功名,肯定要交赋税,去除给佃户的三成,还要交给朝廷七成,傅家就什么也剩不下了。
因此,宿致远提议,傅家的这个庄子还是挂在宿家名下,这样可以免除朝廷的赋税,那七成的粮食就都是傅家的了,薛一梅和傅松自然求之不得。
薛一梅和傅松在听了宿致远详细的解说之后,也决定庄子里执行和宿致远一样的政策,青壮们训练时也承诺给些补贴,只不过傅家没有店铺去帮扶,只能想别的辙了。
不过,留下的人们也是听庄头李壮说了,以后新东家也会让大家有别的进项,就算没有,宿家以后也不会丢下他们不管,这才将大家留了下来。
当然,这一点,薛一梅自然是不知道的。
薛一梅见只走了两户人家,正好也不用补充其他佃户,大哥他们种植他们两家留下的地就行了,于是就冲着李壮说“李庄头,既然大家都选择留下了,那就给我介绍一下其他人吧?”
自己现在只剩下八家佃户,薛一梅自然想要将这些人的资料记在心里,自己心里也有个数。
李壮急忙说“好的好的!”
于是,薛一梅在李壮的介绍中,简单了解了一下自己手下的佃户。
李壮,三十二岁,是七屯的庄头。
家里有妻子钱氏,三十岁,两个孩子,一儿一女,儿子李小聪十岁,女儿李小雪七岁。
家里还有父母兄弟姐妹,他是家里的老大,全家大小加在一起有二十多口人,租种着庄子里四十亩耕地。
李壮还有担任庄头的工钱,每月二两银子,每次训练庄户和出外帮工,还有另外的贴补,总之日子是这里过的最富裕的。
王满仓,四十五岁,妻子刘氏,四十二岁,有三个孩子,租种四十亩地
大儿子王来财,二十一岁,妻子刘桂花,十九岁,刚刚怀孕。
二儿子王来富,十八岁,还没娶媳妇
小闺女十四岁,还没婆家。
王满仓还有父母和两个弟弟,四十岁的王满囤,三十八岁的王满粮,都各有子女一大家子人,加上父母,也有三十来口人,也算是一户。
赵金明,三十八岁,妻子王氏,三十五岁,有四个孩子。
女儿赵小雨,十六岁,儿子赵小光,十三岁,小儿子赵小亮九岁,小女儿赵小灵,五岁。
家里还有老母亲周氏,两个弟弟,赵金山,赵金川,也是子女一大家子,算是一户,加在一起三十来口人,租种四十亩地。
刘孟山,二十六岁,妻子王秀秀,二十四岁,一个儿子,刘小宝,五岁,有个老母亲,还有一个二十岁的妹妹刘小燕和妹夫陈水生带着一个女儿陈雪梅住在这里,加在一起七口人,租种二十亩地,算一户。
周建,二十九岁,妻子赵小凤,二十八岁,有两个孩子,大女儿周小朵九岁,小儿子周小磊五岁,还有父母兄妹多人,总共有十口人,租种二十亩地,算一户。
陈万仓,三十九岁,是家里的老大,妻子薛氏三十七岁,有四个孩子。
大儿子陈顺,二十四岁,妻子王巧莲,二十一岁,儿子陈耀祖,三岁。
二儿子陈风,二十岁,妻子魏小英十八岁,还没有孩子。
三儿子陈康,十七岁,闺女陈小花十三岁,还有父母,二弟陈万富,三弟陈万财等家人,总共三十来口人,租种耕地四十亩,算一户。
胡天福,五十岁,老伴已逝,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
大儿子胡宝贵,二十八岁,妻子王盼弟二十五岁,女儿胡小红八岁,儿子胡天赐四岁。
二儿子胡宝安,二十四岁,妻子周采莲,二十一岁,女儿胡小燕两岁。
女儿胡巧妹,二十岁,丈夫韩忠骏,二十五岁,儿子韩武两岁,住在岳家。
全家共有十二口人,租种耕地三十亩,算一户。
孙江,二十五岁,妻子钱小月二十三岁,儿子孙一武四岁。
二弟孙海,二十二岁,妻子陈红二十岁,女儿孙小云,两岁。
两家总共六口人,合在一起租种了二十亩地,算一户。
还有准备离开的王小田,赵贵富,总共十户,租种耕地共二百九十八亩地,还不算后山和一个五六亩的水面。
此外还有耕牛十二头,骡子十五头,犁杖十五把,铁锹五十把,铁镐五十把,木锨三十把,镰刀五十把、骡车十五辆,小锄头、笸箩、筐子、麻绳等杂物若干。
另外,庄子里还有仓库十座,牲口棚三十个,车棚十五个,草料棚三个。
奇怪的是,在李壮的介绍中,没有说到马匹,也不知是怎么回事。
仓库自然用以存放庄子里收取的租子,各家的牲口和大车,用完后都归拢到牲口棚、车棚里存放,庄子里有专人轮班照应。
在李壮介绍之前,庄子里的佃户除了一些上了年纪的老年人和一些年幼的孩子外,其余人都来到了庄子外面,拜见新的东家。
一时间薛一梅也认不全,但总算知道这十户人家是怎么回事。
她算了算,七屯这八户人家,总体加在一起,就有一百五十多口人,加上大哥一家,足有一百六十口人。
古代家族观念颇重,不管父母在不在世,兄弟之间很少出现分家单过的,因此一户的人数往往有数十口人,这让薛一梅有些意外,也有些释然。
原来一户是这么算的,怪不得十户就能种植这么多地。
不过,人多有多的好处,也给庄子增加一些人气,出现个意外啥的也能自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