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高歌手里拿着十块兵符,颠了颠,“走,朕要御驾亲征,带朕去会会他们。”
  清雾阁总兵力五百万,大明帝国总兵力两千万,却不知为什么会排在大明帝国之上,这也是我一直疑惑不解的地方。如今看来这些都不重要了,朕,马上就要清雾阁一个好看。
  “朕的天下,怎么能在这个时候灭亡,朕的天下,只有更强,更强,所有阻挡朕的国家变强的敌人都将变成朕的垫脚石。”高歌一马当先的坐在中军军帐的中央,身穿深红色的战袍,手中拿着一柄精致的长枪,威风禀禀,浑身充满了煞气。
  常遇春很明显是第一次上战场,虽然有些生涩却好似一个绞肉机一般,血红色的龙卷风就这样形成,清雾阁的成员与军人根本无法阻挡半步。
  很快,清雾阁的将士就纷纷阵亡,清雾阁的首领双目中一片茫然,战争是残酷的,高歌不会停下攻击,战场上自己的军队正以每秒几百个成千个的速度阵亡减少,好在那龙卷风的速度渐渐慢了下来,常遇春的体力都有些不支了。
  正当高歌想要一展雄姿,大振士气的时候,一把刀突然抵住了他的喉咙。
  是兵部尚书刘翔,他一手勒住高歌的脖子,一手用力抵住了高歌。
  高歌刚刚吃下了五颗经验丹,实力达到了青六段(寻常划分五六段)的修为,兵部尚书刘翔则只有四五段(绿斗气五段)的实力。却不知为何被他锁得一动不动。
  “你想造反吗?刘翔,朕待你不薄,你怎能在这关键时刻背叛朕呢?”高歌临危不乱的说道。
  “哼,我刘翔原本就是刘家之人,入朝也不过是为了光复刘家,如今,你穷兵黩武,只想着打地盘,何曾在意过我刘家儿郎的身死,若是这些也就还罢了,但是现在多了两个不知名高手的变数,我可不会让你这个做惯了皇帝不到三千年的人打乱了我刘家的计划与气运。”
  “计划?你刘家怕是早就密谋造反了吧?”
  “哼,现在才知道,已经没什么用处了,没有我刘家,你大明帝国就直接少了一半的军队与三百张的兵符,排名至少下跌五百有余,和你说这些,还是看在我刘家初入十万荒岛,你带我等不薄的份上,若不是五宗四家就在你的帝都附近,我刘家早已取而代之了。”
  “你真以为我什么都不知道吗?”
  “什么意思?”
  “你们刘家背后的小伎俩,甚至包括皇宫中全部被你们收买的大臣们。这些又算什么?”
  “哼,知道又如何,不过是死到临头而已。”
  “你觉得我不曾防范过你刘家?不会留任何后手?”
  “你做了什么。”
  “你的妻子和儿子”
  “这些算什么,要不是我从万象宗购买了一个摄魂符,还险些拿不住你你”
  刘翔迟疑了一秒,就是这一秒钟,高歌从系统里掏出了天子御魔剑,直戳刘翔的心脏。
  等他反应过来,眼里就只剩下不可思议和死不瞑目了。还好他没有去收买常遇春,不然就会早一点被高歌发现了,将他的尸体,挂在大明帝国最边缘的城墙上。
  “哎,没想到,刘家也是作茧自缚,既然有了谋反之心,定不可轻易饶恕,来人,速速传令,将刘翔刘家之人一干人等尽数擒拿问斩,一个不留。”高歌果断的传达了命令。
  司马懿却是欢喜异常,连连称是,“谨遵圣上口谕。”
  就这样,刘家的阴谋暴露在整个朝堂上下,百官无不激动万分,声称替京都拔去了一颗毒瘤。
  高歌手里拿着的天子御魔剑是一把神品的武器,是杀人越货,越级杀人的必备良品。
  武器分为下品,中品,上品,地品,天品和神品。
  高歌第一次近距离的杀人,看着天子御魔剑上的鲜血,周身泛起一阵波澜,一股强烈的狠意涌上心头,如果不是今天攻打清雾阁的机会,自己不变得更强,那么我就会变成别人剑下的亡魂,这是高歌第一次有了对变强的紧张感,是对自己的要求。
  “这一场战争我不仅要赢,还要赢得漂亮,我要赢回朕的未来和希望,赢回百姓的信任和对天下的雄心,赢回国家未来的昌盛。”这一声声冲破于天际的宣誓,中军内外士气大增,百姓心潮澎湃。
  “大明帝国,要强大起来了,朕做了不到三千年的缩头乌龟,也该伸一伸头颅了。”
  接下来,凭借着常遇春出奇的战术和他的碾压式的实力,外加上士兵的士气高涨,战争就像是单方面的屠杀,敌军早已无心再战,纷纷落荒而逃,可是高歌不会给他们机会。
  他早就吩咐过常遇春与司马懿不要给他们任何逃跑的机会,所以仅仅半天的功夫,敌军上下就被屠杀殆尽,连清雾阁的首领的首级,也被常遇春随手割取了。
  这一次的战争胜利,令大明帝国的士兵,个个神色坚毅,用尽了每一刀每一剑耗尽了全力打出来的胜仗。这一次的考验,高歌带领的大明帝国做到了。
  这一仗之后更加坚定了他们对高歌的追随感与荣耀感,只有这样一个国君才能在战场上攻无不克战无不胜,才能使得国家更加强大。
  这一仗大明帝国的一百万的军队打掉了二十多万,却顺利的拔除了上一名的势力,再次多出了千余座荒岛的势力膨胀,令高歌喜不自禁。这下可就多出了不少可封王的势力地盘了。
  “叮,任务完成。获得任务奖励。”
  顿时,高歌觉得自己的下体一阵激爽,龙根果真进化了。
  接着又获得了一名历史名将:董卓。五一段(青斗气一段)实力。还有一本来自乌鸦魔神录的一本奇书,荒岛奇经。
  没想到这次的收获不是一般的多,此时星空之下。
  一方九十九仗高的古朴石碑静静悬浮着。
  骤然间,一束玄金色的光柱自石碑爆射而出,撕裂苍穹,让得方圆数百里尽然金芒!
  “祖碑震动!我高家有绝世武道天才降临!”
  “叶家!太昊天旭宫!万化魔殿!日月剑宗!灵荒神教!”
  跨过虚空而来的是一名年轻人,高天佑脸上挂着一丝邪邪的笑容,原来是堂弟一支的高家后世之人?
  高歌此时有些不安,伴随着年轻人跨过虚空而来的气势,高歌一阵紧张,来的会是谁呢?祖碑可是好久都没有动静了呢?
  高天佑很是气闷,若不是叶家多此一举,自己就不会再这次的时空逆流中差点丧命,索性天佑高家,让他回到了这片时空的阴间世界,又让他找到了高家的后人。虽然是一个接近三千多年的小伙子,运气还不错嘛!
  高天佑收敛了所有的气势,看起来好似一个普普通通的邻家少年,但是高歌可不会这么认为。
  祭坛上血光涌动,高天佑的眼中蓝光妖异,口中呵呵笑道:“高家幸运的小伙子,能告诉我这里是哪里吗?”
  高歌一愣随即反应过来,连忙恭敬的说道:“这里是阴间,三重天内的十万荒岛,朕是大明帝国的国君,来者是何人?似乎是我高家的嫡祖?”
  “不错,在下高天佑!你听说过我?”高天佑友善的笑了笑道。
  高歌心情紧张之余更多的是好奇,于是回答道:“没有,我不认识高天佑,不知长辈是否听过高天放的名字?”
  高天佑闻言一笑道:“原来你是高天放的长子?已经不再人间了,却在这阴间当起了帝王,高天放那小子确实颇有福分啊。”
  高歌闻言,浑身一震,原来真是自己父亲的祖上长辈啊,看情形还认得自己的父亲,没想到这个人好强,竟然能够凭借肉身直接穿越虚空。而且人长得好帅啊。
  高天佑轻轻一笑接着说道:“看情形,这里是你做主的,见个面,你好,我是来自另一个世界的高天佑。”身着一身五颜六色现代风格服饰的高天佑一脸的玩世不恭。
  高歌觉得自己依稀有些失神,没想到高天佑,呃,似乎不仅是一名和蔼的长辈,更多的像是朋友的感觉,总之很奇怪,很奇怪的感觉,令高歌有些不镇定。
  高歌突然道:“我该如何称呼您呢?”
  “可以叫我天佑,或者高大少爷?ok?”高天佑依然神色没有变化和蔼的说道。
  “好吧,高大少爷,不知道您来自哪里,到这里来是为了什么,是为了来找我吗?”高歌不确定的问道。
  “不,我来这里完全是个错误,绝对不会是来找你的。”接着又道:“我很久没有舒舒服服的饱餐一顿了,这里附近的神坛不错”高天佑一脸的不好意思,似乎长时间的劳累让他颇感疲倦,不仅如此,这里附近的美食?也让他感受到一丝大开眼界的玩味的意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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