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小子程元龙

  我长达十九年的寿命中,看过许多的,其中最好看的就是屠魔,这是本仙侠,书中猪脚十分厉害,这本书开创了强者重生、随身老**、升级换地图乃至黄金三张等等写法,作者是一个叫做无名的青年,比我小一岁,现在在读高三,我真是,失败啊!
  我现在是一名大一新生,龙国国立大学的一名大一新生,经过为期半年的军训的操练以后,我已经快人不人鬼不鬼了。被老大拉着一起出来喝酒,老大徐元培,龙京本地人,身高一米八二,体格健壮,穿着一件小背心,坐在那里招呼我们吃串,这个老王烤串的串串味道正宗,非常不错,虽然只吃了三回,但已经是流连忘返了,所以一行四人也毫不客气,大口吃了起来,当然,我们一个寝室六个人,没来的是老五,老五张忠,是无锡人,去陪他那个魔都女朋友去了。听说最近有部大导演张烨的电影在上映,叫什么泰囧,因为军训的原因,直到现在才有机会去看,所以老五立马被女友拉去看电影去了。吃着吃着,我拿起地上的一根筷子,这谁扔在地上的?这么不讲卫生!我把筷子扔进垃圾桶,然后继续准备吃起来,周围很安静,安静到一点声音都没有,连我自己的呼吸都听不到了,虽然平时也不怎么听得到,如果不大口喘气或者用力呼吸的话,一般是听不到的,毕竟听力没那么好。我抬头看向周围,没有问题。是夜,我和老六一人一边扛着一个,总共三个醉汉,就这样被我们两个扛回寝室,我累瘫在了床上,很快就睡着了。
  我醒来的时候,教室里很安静,老师在上面趴着睡觉,**们在睡午觉,可问题是这里是哪儿?我这是在哪儿?我这是在做梦吗?我想要站起来,但站不起来,我从抽屉里只能摸出一本书,这本书上面写这几个字《演员的自我修养》,这本书在哪儿见过?对了,是张烨的喜剧之王,张烨虽然有着娱乐圈毒瘤的绰号,但是他的作品还是很不错的,这其中就包括了这部喜剧之王,虽然我没看过这部电影,但是听我的高中班长说过,而这本书在里面出现过。我翻开这本书,书里什么都没有,空白的书页上一个字都不存在,这是怎么回事?我把书放回抽屉,然后看向桌子上的书,只有一本书,这是本,摊开着的,还是本盗版、书籍,《凡人修仙传》,没听说过,这是本什么书呢?我翻看了起来,书里的世界让我着迷,当我看完结局,正在遗憾,这书咋没了呢?就这么完了?的时候,一阵眩晕传来,我看向床边,老二正冷眼看着我:“上课了!”老二就是这样的,看人的时候就像冷眼相向,如果不是有所了解,你一定会以为他是一个高冷的人物,然而这位喝酒只能喝一瓶盖的老兄其实是个热心肠。
  英语课上,我坐在下面,老师在上面叽叽歪歪,这个带着浓重的东北口音的英语老师说着一口流利的英语,虽然听不懂。过了会儿,就记得什么“金莲”“葡萄”的我看向老大他们,他们也正一脸懵逼的互相看去,老师似乎布置了一个作业,应该是作业,当老大从英语课**那里问了一下,我们才知道,这个看上去很年轻的英语老师给我们不知的到底是什么任务,是一个短篇,用英文写的短篇故事,说实话,用中文写的短篇故事我们都写不好,用英文?!呵呵。但老师是天,**是地。军训后第一天上的课是星期四的课,只有英语和高数两节,高数在下午,老师放了我们鸽子,人没来,但我们不能走,直到下课,老师都不知去向。回到寝室,我看着电脑,从口袋里摸到一根牙签,昨晚吃烤串的时候剔牙用的,我拿着牙签,眼前不断旋转,旋转,旋转,然后我猛然惊醒,我拿着报纸,站在地铁里,看向报纸,一片雾蒙蒙的,什么都看不清,我在看向周围,周围的人倒是蛮清楚的,有男有女,有老有少,我还看到了美女,我心想这可能是梦境,胆子不由大了三分,然后走向美女,或者说是挤向美女,人比较多,地铁可能是要停了,因为要到站了,然后我已经到了那美女身后,我用咸猪手摸向那美女,然后还没有碰到,到站了,美女迅速下了地铁,我站在那里,半伸着手在空气中,有点尴尬,最后把手放到旁边的柱子上。我不知道自己应该在哪里下站,所以很快就跟上了那个美女,就像尾随,好吧,就是尾随。这个美女出了地铁站,而我,则站在那里看着手上的小册子,我看着小册子上的内容,对于一个人物的介绍,成、龙?又名陈元龙?我也叫程元龙,不过不是耳东陈,而是程中的程。看着这片英文短文,我眼前一亮,这也许就是解我燃眉之急的东西!我赶忙记了下来,虽然英语学得并不是很好,但是记这篇英语短文还是很轻松的,过了会儿,我放下册子,就像被人撞了一下,猛的惊醒。
  我醒来的时候,只看到老大躺倒在地上,老二站在那里,老四老五老六几人也站在那里,门外站着几个人,是篮球队的,他们中的领头的看着老五:“你以后别再去找陈欣了!否则别怪我不客气!”这人说话真不客气,我站起身,走到那边,那人面前,一脚就把他踹倒在地,他似乎没想到有人会偷袭,事实上是根本就没人想到会有人偷袭,所以那几人全躺下了,我把脚放在那人的裆部上方,离着有点距离,我看着有点惊恐的他:“你小子是干嘛的?来找揍啊!”那人兀自强硬的说道:“我告诉你,我爸可是副校长!”“我爸还是教育局副局长呢!”我很不客气的骂了回去,这人旁边一人似乎发现了什么,连忙大喊道:“龙少,龙少脚下留情!是我们不对,我们马上就走,马上就走!”然后拉着还在愤愤不平的几人走了,当然也包括那个“我爸是副校长”那位。一切就像没发生一样。
  我们一个星期有三节英语课,星期一一节,上午的,星期四一节,上午的,星期五一节,下午的,每节课分两个课时,每个课时三十分钟。英语课上,挨个上去念自己的短文,有念得磕磕巴巴的,有流利的飞起的,有完全不知所谓的,而我就是那个磕磕绊绊的,没办法,学了那么久的哑巴英语,念成这样已经很不错了,当我念完,那个英语老师没有让我下去,而是一脸惊异地看着我,嘴里不知念叨着:“VeryGOOD!”当然我是没听清楚,这还是靠着瞎猜的,但应该是这个。然后英语老师说普通话了,他似乎看出我完全听不懂他在说什么了,只听他说的是:“你叫什么?”“程元龙。”英语老师看着我,一脸的真诚:“那么我们的程元龙,这篇短文是你自己写的吗?”怎么回事?难道他知道这篇短文?可为什么我不知道那个什么成龙呢??!然后我立马点头,然后英语老师似乎很激动,脸有点变红了,他立马大喊道:“你真是个天才!”天才?我倒是不觉得自己是个天才,只不过是觉得这有点夸张。
  回到寝室,我摸着一根牙签,这牙签很普通,我洗过了,原本已经被我扔进垃圾桶了,现在又捡了出来,我看着这跟普通牙签,这牙签绝对有问题!可问题在哪儿呢?晚上,我在书店醒来,书店里有很多人,签名售书会?只听人们喊的是“韩寒!”之类的声音,似乎是一个叫韩寒的人出了新作,虽然不知道韩寒是谁,但他应该很厉害,我看到旁边有本书,《寻秦记》?这是什么书?我翻开来看了看,一个叫项少龙的人穿越到了秦朝?脑洞不错,而且还不是强者重生或者异界穿越之类的套路,我把书记了下来,我的记忆似乎变得比以前好了很多。我走出书店,然后又走回书店,走不出去?我看向周围,又拿起一本书,是《陆小凤传奇》,作者是一个叫古龙的,可这本书作者不是无名吗?我记得很清楚,无名靠着三本书成为武侠名家,其中就有这本《陆小凤传奇》,但这本书上写的作者是古龙,古龙是哪位?我摸不着头脑,但很快就不去纠结了,这种事情没必要管他,先管好自己!我发现自己看不了别的书了,就想到要醒来,也许是回去,但不知道怎么做,我想到了咬舌自尽,死亡也许能唤醒我,应为现在的我失去了痛觉,所以是掐不醒自己的。怎么说呢?很疼!真的成功了!我喝了一大口水,看着镜子里的自己,没有任何变化的地方,唯独有变化的是我的左手,在我的大拇指指甲上,有一根牙签的图案,像是指甲上本来就有的。我再看向镜子里,我坐在位子上,不知道该怎么办,然后想到了写书,成名?赚钱?我爹是教育局副局长,我妈是一个商人,我并不缺钱花,成名之类的也没那个欲望。就像是下定了某个决心,我决定还是把东西写下来,就算不发表也可以作为一种纪念。本书首发来自,第一时间看正版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