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第一百二十三章重要的证据
听着姜乐的话,罗浩当即冷笑着回忆,紧接着便是将目光给挪了回来。
为什么?还不是害怕姜乐这个家伙又不知道在那里给他挖坑着
这种事情不得不防备!
当下午三点整的时候,最高法院的法官还有双方的律师全部都已经到齐,伴随着一声开庭二字的道出,整个大厅的气氛顿时变得紧张了起来。
别看此时罗浩跟周涛两个人风轻云淡的样子,但其实他们两个人的心里面,可谓是慌得一比。
毕竟这可是牵扯一百多亿的现金问题!
对于某些人而言,这些钱光是利息一年就有着7亿!倘若是按天算的,每一天都有着二十多万的利息!“好,接下来请双方律师呈上证据。法官敲了敲那小锤子,随即沉声道。
“嗯,法官大人你好,我是姜乐的律师,在刚刚呈上的文件,我方有大量的举证都能够直接证明,罗浩跟周涛所持有的大公司传媒有限公司,不光是在模仿,甚至都扰乱了这个行业的正常秩序,所以我方决定,向大公司传媒有限公司要求赔偿150亿。”
姜子容的律师这话音刚刚落下,罗浩那边的律师便不乐意了。毕竟各为其主,既然立场不同,哪怕两个人乃是同事,可在某些时候,该下黑手就得快准狠才行!
罗浩的律师一拍桌子猛地站起来,那趾高气昂的气焰还没来得及发泄出去,便直接给法官打断。
“肃静!这是什么地方!你作为一名律师,怎么能够不遵守法院的规矩!”
“我
“坐下!重新申请发言”
无奈之下,罗浩的律师只能够愤愤的坐下,直接开口说道,这一次,罗浩的律师可谓是学聪明了。
“法官大人,我方申请发言。”
可话音刚落,姜乐的律师便直接将其打断,缓缓开口。
“请看下我们提供材料的第七页第八行。”
法官点点头,仔仔细细的看了一分钟之后,喃喃的说道。
“嗯,原告提供的证据十分充足嘛。”随即便将目光落在了罗浩律师的身上。
"被告还没有要提供的证据?如果没有的话,那就休息10分钟,我们最高法院商量一下最终的结果。'
一时间,罗浩周涛还有那请来的律师直接愣住了。这又是什么鬼操作?
不是说好刚才要让我发言的吗?怎么刚上来就休息???
"好,既然被告没有反驳的证据要提供了,那就请各位保持安静,耐心等候十分钟。’
法院宣布完了之后,便跟身旁的两个人飞快的讨论着,在这十分钟之内,罗浩的律师三番四次站起来想要发言,可全部都被法官用各种理由无视了。
而不远处的姜乐,那嘴角浮起的淡淡笑意,让林若若十分的不解,小声问道。
“老公,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我怎么看着法官向着我们这一方啊
"哈哈,其实真正的结果已经出来了,只是因为罗浩跟周涛背后家族在其中发力的缘故,这才导致了今天的局面。
"再说了,罗浩的家族也不是吃素的,法官也需要给一点面子不是?但是这件事情的结果早已经定了下来,所以今天就是走一个过长罢了,也就是说,罗浩的律师在不在都已经不重要。
林若若一听,那一双美目内弥漫着笑意,望向罗浩律师的目光中,弥漫着同情之色。
但凡不是一个傻子,都能够一眼看出来,罗浩的律师跟姜乐的律师,平日里面肯定有很多恩怨,而这次的开庭不光是罗浩跟姜乐之间的对决,在某些方面而言,同时也是两个律师之间的生死博弈。
只是罗浩的律师做梦都没有想到,还能够这么操作。
罗浩此时都直接傻眼了,被旁边的周涛用力戳了好几下,这才反应了过来。
“我去,你不是说你老爸已经把这里都摆平了吗?在证据相同的前提下,会尽量照顾照顾我们,这就是你说的照顾???”
此时此刻,周涛恨不得直接把罗浩这个不靠谱的货直接一脚踹死。
想不到小的不靠谱也就罢了,没想到老的也是满嘴跑火车!”我怎么知道呀,你怪我有什么用?再说了,我老爸保证的时候,你不也在旁边吗?只是今天的这事,太奇怪了呀。”
“何止是奇怪!这分明就是走一个过长罢了,罢了,赔偿就赔偿吧!只是我总有种奇怪的感觉。”
听着周涛的话,罗浩直接皱起了眉头。“什么感觉?难道我们能赢不成?”
“如果我说,我有一种好像我们两个人要再次进局子的感觉你信不信?”
其实罗浩很想说不信的,只是那话都已经到了嘴边,右眼皮却开始狂跳不止!
十分钟的时间很快便过去了,等到法官再次敲响小木锤的时候,整个大厅内所有人的目光便齐刷刷的望去。
那后面几十个摄像机更是将目标对准了最中间带着假发的法官大人。
“好,现在我市最高人民法院将公布这件事情的最终结果!"
这句话落下,罗浩跟周涛二人立马紧张了起来,而姜乐的律师却直接冲着罗浩的律师竖起了一个中指。
“法官大人,我要发言!原告律师对我进行人身攻击!”
听到了罗浩律师的声音,那法官的眼眸中明显有些无奈之意,但嘴上却依旧镇定自若的说道。
"好,刚才是我的疏忽没有看到,下一次原告律师再对你进行人身攻击的时候,你要提醒我,方便我将过程记录下来。”
“啥?”
罗浩的律师瞬间变凌乱了起来?难道说自己当律师这几十年,当了一个假律师不成?
什么时候还有这种操作?记录?
这个怎么记录?记录你妹啊!!!
法官没有继续理会罗浩的律师,反而是将目光落在了面前需要宣读的结果,可就在这时,姜乐缓缓开口,从口袋中拿出了一个u盘出来。”等一下,我还有重要的证据要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