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33章 知子莫若父

  那可是他们师父啊……
  逆境之中,走出来的Щщшlā
  “我倒觉着吧。”陆阿惠摸着下巴,咂了咂嘴:“走一样的也没意思,毕竟无双公子就一个,我们可有二十来号人啊!”
  要怎么样走得更有意思呢?
  “来来,我们琢磨一下,怎么样才能……”
  不能再听下去了,陆爸爸捂着胸口默默挪上楼。
  他的心啊,都稀碎稀碎的了!
  此时的金雨桐仍不自知将大祸临头,提着工具箱气极败坏地回了宾馆。
  “爸!”她四下查找一番,发现他又不在,气呼呼地道:“肯定又是去打牌去了!”
  她爸没别的爱好,就喜欢打牌,上了桌子那是天上落钉子都不会起身的。
  回想起刚才在展厅里受到的挤况,金雨桐气得把桌上的东西全砸了。
  “怎么就不是银花丝了!怎么就不是!”她将杯子摔在地上,四分五裂。
  明明她是照着做的,明明步骤没有乱。
  为什么她的没办法像任老头的那样自然而然地结合在一起?她的银丝为什么缠起来有缝隙?
  她拉出一条细细的丝,明明拉丝这么好,这么完整,拉出这么长也不会断。
  但是只要两根银丝绞在一起,它中间就必然会有缝隙。
  用力捏的话,银丝就扁了。
  “根本就不可能!”金雨桐恨恨将手里的银丝地股脑地砸在地上,崩溃大哭:“根本就不可能不用辅料就将它们弄在一起!”
  轰隆隆!
  久未下雨的长偃,忽然间下起了倾盆大雨。
  乌云阴沉沉地笼罩着天空,压得极低。
  仿佛一伸手就能摸到天一般,让人感觉无比的压抑。
  金雨桐茫然地望着窗外,这一幕何其熟悉。
  印象里,她依稀是见过这样的雨的。
  那时候她还很年轻,十来岁的小姑娘,嫩得能掐出水来,正是最迷人的时候。
  姐夫和姐姐新婚,她放假也跑去任家玩儿。
  新婚夫妇蜜里调油,哪有时间管她这小姨子,索性放她到处玩。
  平时她都是四处撒欢的,但是那天,也是下着这样的雨,她没法出去,就自个儿找乐子。
  仿佛冥冥之中注定的缘分,让她推开了那扇厚重的门。
  一脚踏入,便是万劫不复。
  而当时的她,只是试探地伸进脑袋,小心翼翼地道:“有人吗?”
  昏暗之中,有一簇火光,坐在工作台前的老人推开眼罩,回过头来,和蔼地笑道:“哦,是小桐啊,进来坐吧。”
  任家没什么钱,这所有人都知道。
  她姐就看中任家的这门手艺了,常年和她说那银花丝有多好多美。
  金雨桐心里其实是不以为然的。
  银的而已,哪有金的好?
  不说戴久了就黑了,就那色泽也不怎么好看。
  惨白惨白的,弄多了太重,弄少了显得小气巴啦的。
  哪有金子来得漂亮,随便戴一条都金光闪闪的,好看极了。
  结果这话一说,任老爷子哈哈大笑:“你这观点倒是新奇得很,有意思,果然有意思,雅与俗,每个人的观点都不一样,哎,这个我得记下来。”
  大概是两人聊得很是投缘,任老爷子破天荒地没把她赶出去。
  用任老爷子的话来说,就是:“反正下着雨呢,聊聊天歇歇脚也是好的。”
  到底是熬不过她的纠缠,任老爷子最后还是答应了做银花丝给她看。
  一坨丑丑的,带着坑洞的银坨块。
  把它拉长,用小锤子慢慢地敲,手指头轻轻地捻。
  掐丝这个工序,远比常人想象中要来得复杂。
  真正有技巧的大师傅,是可以将银丝捻到比头发丝还细的。
  那个有些单纯的,对这项工艺并无多少敬重之心,纯粹只是好奇的小姑娘,歪着脑袋看着那个人变魔法一般,将那坨丑陋的银块,拉成了一根根细丝。
  这种比棉丝硬,比针软的银丝,在那双并不灵巧的手上,缠绕,翻飞。
  每个动静都恰到好处,它好像是在缠,但是又不是。
  镊子掐着尖端,慢慢将银丝固定。
  拿在手里会朝下边垂下的银丝,竟然可以织成一小朵花。
  花瓣与她见过的任何一种都不同,这竟然全都是一条条的细丝,努力地朝天空伸展。
  带着一个个婉转又迷人的弧度,带给人一种细嫩脆弱的感觉。
  与其说是花瓣,还不如说是须。
  但是偏偏这样开得有些随意的花朵,竟比任何花朵都来得摄魂夺魄。
  那是一种璀璨多姿,近乎妖冶的美。
  “这花真好看。”小姑娘喜不自胜,笑得眼睛弯成了月牙:“任叔叔,这是什么花呀?可以送给我吗?”
  当时正值壮年的任老爷子手一顿,转瞬又神色自若地拈花一笑:“……这花,不太吉利,我送朵更好看的给你。”
  小姑娘有点不太高兴,但随着他指间重新绽放的一朵优雅的牡丹,还是很快又笑了起来。
  毕竟是在别人家里作客,心里有不高兴,也会默默忍着。
  但是那朵奇形怪状的花朵,却在那一刻起,就在心里头扎了根。
  它的须,毫不留情地扎进她心里,吸干她的精气,茁壮成长。
  日复一日地,几乎成了她心里的执念……
  轰隆!
  暴雨倾盆,狂风席卷着雨滴从没关严的窗户疯狂地涌进来。
  金父就是在这样恶劣的环境下,浑身湿透地回来的。
  “你这死丫头,这么大雨也不知道给我送把伞!”他气极败坏,一进来看到一地的残渣,顿时又心疼得直抽抽:“你想死是吧!老子……”
  轰!
  屋里没有开灯,一道闪电劈亮了人间。
  他顺着光亮望去,看到窗前的金雨桐狰狞的脸,顿时吓得倒退了一步。
  “我,我去叫人来打扫!”他落荒而逃,甚至都不敢进来换套衣服。
  被打断了思绪的金雨桐扯了扯嘴角,重新望向窗外。
  雨真大啊。
  ……
  陆家。
  “今天这雨一时半会不会停了。”陆子安关上窗,却拎了衣服下楼。
  暗自揣度着该用什么姿态面对他的陆爸迅速发现了他的动静,赶在他出门前拦住了他:“干啥去?疯了吧?这么大的雨!”
  “曼曼没带伞。”陆子安晃晃钥匙:“马上要放学了,我去接她。”
  这样啊。
  陆爸讪讪松开手,有些不大自然地道:“那你小心着点……”
  “爸,你放心,我不会感冒的。”陆子安非常清楚,现在的时机很关键,他绝对不能留在长偃。
  “我我又不是担心你!”陆爸死鸭子嘴硬,哼哼道:“我是说小心着点,别让曼曼感冒了!”
  陆子安递过来一个了然的眼神,不置可否。
  走了两步,又倒了回来,定定地望着他。
  被他看得心里头毛毛的,陆爸顿了两秒,顿时吹胡子瞪眼睛地骂道:“看啥看!”
  “爸,要不,你跟我一块儿去西安吧?”陆子安笑眯眯地道:“刚好把妈也带上,你们不是一直想去看看秦始皇陵。”
  “那……”
  一旁偷听的众弟子暗暗猜测,究竟是:那次不是去过了吗?还是:那玩意儿有什么好看的?
  不管是哪种,陆爸都没有说出口。
  他下意识地想反驳,想拒绝,他不去,他要留在长偃。
  因为他怕那群狼崽子搅出大事情来,一个皮猴子把天都捅穿了,一群皮猴子……
  他不敢想象那后果。
  但是,拒绝的话梗在喉咙口,就是说不出来。
  “安哥重情……”
  “如果您不是他父亲,是他叔叔,他会这样吗?”
  “您应该理解他。”
  “……”
  邹凯的话,来来回回地在他心口捅刀子。
  字字句句里,透露的意思无非就是:您在拖他的后腿。
  看着他儿子仍然年轻,却已经略带疲惫的眼角,陆建伟再多的话,都说不出来了。
  “我……”陆建伟内心遭受着无比的煎熬,眼前闪过许多的画面。
  知子莫若父。
  陆子安在这当口提出这样的要求,绝对不会只是表面上的,带他去旅游。
  可是他虽然心里很清楚,却不能挑明。
  如果他留在长偃,会遇到什么?
  以应轩为首的这群徒弟,将会去挑战那些迂腐的守旧派。
  那明明是一件万夫所指的事情,但是陆子安却派了他们去做。
  他们没一个退缩的,甚至还都很兴奋。
  这样一群不受控制的狼崽子,绝对不会有什么手下留情的分寸。
  到了那时,他又要怎么办?
  劝?劝得动吗?
  劝得动就不叫守旧派。
  陆建伟思索着自己可能的下场:不仅劝不了任何人,还很有可能会被倒打一耙。
  要么是说服应轩他们主动道歉,要么是强压着他们道歉并退出。
  而这两种,他都不想。
  陆建伟悚然一惊,发现自己真的不能再留在长偃。
  想清楚这一点,他再看向儿子的眼神,就带了些许复杂和……隐约的自得:“好。”
  瞧见没有,这个算无遗策的,可是他儿子!
  虽然,他连他老子都没放过!
  回过神来的陆爸,脱下拖鞋就抽过去了:“你个瓜娃子!连你老子都算计!”
  陆子安已经走进雨里,看着掉到跟前的鞋子,顿了顿,抬脚。
  力道不轻不重,刚好把拖鞋踹到墙角根的花坛里。
  暴雨倾盆,他爸最喜欢的拖鞋,眨眼便成了坨泥巴
  “你个瓜娃子!给我把鞋子捡回来!”金鸡独立的陆爸在屋门口直蹦跶,风中零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