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排挡家的狗

  我的肚子饿得咕咕叫唤,今晚的食物仍没有着落。在熙熙攘攘的烧烤街上绕了一圈,不是被喝醉酒的人一脚踢开,就是被来往的车辆吓得不轻。好不容易看到一块被人吐掉的鸡骨头,转眼不知道又被人类踢到哪儿去。就这样周而复始,到嘴的食物一块也没捞着。我爬上天桥朝下探头,城市的夜景在我眼里发光发亮,风吹得我晕头转向,头疼欲裂。
  下了天桥,满脸尽是无精打采。纵然天桥上风景再好,也不能填饱肚子。许是饿晕了四肢无力,或是被风吹得迷迷糊糊,鬼使神差般的我既会来到一栋屋檐下,死活迈不开腿。眼前是一块极肥美的腊肉,油光滑亮的肥肉娇嫩欲滴,似乎是腌肉的人嗮在屋外来不及收拾。我左顾右盼,眼下正是绝好机会把它叼走。这全然不怪我,人们总得为自己疏忽付出代价吧。
  最终,我放弃了这种念头。“我不能这样做,”我劝自己说,“我得做一只善良的狗。”
  “为什么停下来?”一只卡斯罗从角落里蹿出来吓我一大跳。
  “我不能这样做。”
  “是不敢?”他摆出一副高傲的神情。
  “并非如此。”
  “那是为什么?”
  “我想做一只善良的狗。”我回答它。
  “做一只善良的狗?”他重复我说的话,“一个连饭都吃不饱的毛小子既然说出‘我要做一只善良的狗’前所未闻的大蠢话?”他大为震惊,眼睛睁得大大的。
  “这并非是蠢话。”我回怼他。
  黑夜里我没能看清他的表情,但从他脸上布满沟壑的褶皱不难看出,他的脸色一定非常难看。“你很幸运!”他说,“你值得为自己的善良庆贺一番,毕竟它刚才救了你的命。”我无法揣测其年纪,但他老态尽显,疲惫不堪。对于他此刻转变的态度,我捉摸不透。
  “抱歉,我不太明白?”我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
  “真是个大蠢蛋。”
  不得不说他的脾性不太好,好在我的脾气随和,不像他那般气到爆炸。他一度让我想起爸爸,不可否认他的年纪比我年长许多。大人们总爱用作为长辈的口吻引导别人对其表达敬意,殊不知在他们背后颇有微词。不仅没能得到应有的爱戴,反而得到倚老卖老的骂名。
  “告诉你吧,”他说,“肉里面注射了稀释的异烟肼。”
  “那是什么?”
  “这东西在人类手里可能是某种治病的药方。对我们,却是致命的毒药。”
  起初我并不在意,认为盗窃只是违法行为,现在听到有关“致命”这个词,惊呼于背后隐藏的危险性质,吓得手脚发软,脊背发凉。我能感觉到整个身体毛骨悚然,它因害怕而颤栗着。尽管危险解除,心中仍隐隐后怕。虽然我自以为对生死早就看开,但实际上这一天真的到来仍无所适从。没人能够在死亡面前完全做到临危不惧,除非他想一死了之,或对国家做出杰出贡献而心甘情愿慷慨赴死。
  “不说一声谢谢吗,”他说,“好歹我救了你。”
  我白了他一眼,明明是我“善心”大发抵住了美味的诱惑,怎么成了他的好心好意。不过也多亏他提醒,若不是他说出肉里暗藏玄机,假使没有战胜心里的罪恶,放弃偷盗的行为,我早已命丧九泉,不知现在魂归何处。想起这种事就胆战心惊。我虽保全性命,难保兄弟姊妹不去吃。照此下去,留它始终是个祸害。首冲其要就是对症下药,找到投毒的人防止类似事件发生,避免不计其数同类免遭于难。
  “该怎么称呼您?”
  “鲍勃。你呢,你叫什么?”他把一支稻草含在嘴力夸张地摆出一副大佬的派头,在我不经意间咂了一下嘴巴,就好像他嘴里叼着的不是一根细小的木棍,而是一支独具风味的古巴雪茄。
  “您是怎么知道里面有东西的?”我好奇的问。
  “我是对面开着大街排档家的狗。”
  “大街排档?”
  “你不知道?整条大街仅此我们一家最大的排档店。那里的肉是大块鲜美,连啤酒都是咕噜咕噜冒泡味道极佳。”他对我大肆炫耀。
  我知道那里,也到过那里,就在刚刚我还挨了醉汉一脚,因而不小心弄断指甲。我尝试抽离脚趾上断了一大截的指甲,直到皮肤上血痂凝结。幸运的是我终于咬到一块看似猪肉的东西,它有效的分散我在断了指甲这件事上的痛楚。我合上双眼,虔诚祷告一番便决定咬碎它。然而正是这份无用的举措害了我,到嘴的肥肉转瞬即被臭烘烘的下水道所吞噬。我心疼不已,只能用长长的舌头绕唇一周,把嘴角沾有部分油水舔舐干净,连同粘稠的鼻涕也带进嘴里。那地方的确肉质鲜美,没得挑剔。但不知怎的,我越是这样想,越是没有胃口。那些亨煮的腥臭气味不断腐蚀肠胃,令我作呕。好长一段时间我对食物兴致索然,以至于经过大街排档都绕道而行。尽管如此,大街排档依然宾朋满座,完全不受我的影响。
  “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他四周环顾,小心翼翼,“主人其实是个狗贩子。”
  “狗贩子?”我既惊异又兴奋。
  “大排档老板身份只是为了掩人耳目,实际上主人做着挂羊头卖狗肉的勾当。”他把“雪茄”狠狠吐在地上还不忘踩两脚,生怕火星子会从哪个不知名的角落里冒出来。
  “您不是一直都相安无事?”我突然兴奋起来,也可能是他的防火意识打动了我。
  “主人不敢。”他呵呵笑了起来,“主人有女朋友……不,现在应该叫女主人。如果哪天我不见了,女主人准会找他拼命的。”
  “您能带我去见您的主人吗?”
  “嗄,小心他把你捉去当下酒肉?”他吓唬我。
  “我只是想看看是不是他捉了我的朋友?”
  “你的朋友?”他若有所思,“现在想想,这几天主人的确有些古怪。”
  “您能帮帮我吗?拜托了,不止我的朋友,还有公园里的狗狗也失踪了。”
  出于“狗道主义”方面的考虑,最后他终于答应下来帮我,还不忘对我和朋友之间的伟大友谊大加赞赏。“请您务必尽快一点,不然我的朋友会有生命危险。”我们相约好明天这个时间点还在这里见面,以一短三长狗叫为街头暗号。接下来,我在不安和恐惧中度过,由于受到当初杰克梦靥的干扰,心绪全都乱了套,整夜不敢入眠,期待明天会有好的消息。时间在缓慢爬行,一夜好比一年。镶嵌在夜幕的星陨发出薄弱的光晕,我生怕那微小光亮,承受不住来自漫漫长夜的暗流涌动,就连那仅存的小小希望也一点一点吞噬干净。
  第二天傍晚,我在这里早早等候。此时大街排档的“羊肉”已提早挂在案架上经营,剁了的碎肉被竹签来回穿插扔在烧烤架上翻滚,直到肉熟程度均匀,发出滋滋响声。因为事先知道案板上挂着并非正宗羊肉而是狗肉,现在我的胃肠里全是一股脑酸水。到晚上九点钟,狗叫声准时响起。“我还以为你会到处乱跑呢?”他跑过来含糊不清的说,嘴里还叼着什么东西。
  “给你。”他朝我丢过来一串钥匙。
  “这是我从主人那里偷过来的。”他说,“你怀疑的没错。主人的小仓房里果然有猫腻。”
  “有猫腻?您是说那里面是猫?”我假装惊恐道。
  “少给我扯淡。”他登时凶神恶煞,“难道你听不出我在说事情的古怪?”
  我吐了吐舌头,当是赔罪。我自然明白事情的古怪,无非是想捉弄它好缓和接下来的紧张气氛。但仔细想想,朋友们还等待我去营救,继而也跟着严肃起来。我们商定万无一失的方案后,准备好在晚上10点半各自见机行事。10点半的时候大街排档主人将准时到达就近的夜市购买材料,而大街排档暂由老板娘看管,待主人走后,卡斯罗大叔(我对他的尊称)会留在门外放哨,一有风吹草动仍以一短三长狗叫为暗号,而我则负责潜入排档后面存放储物的小仓房里明查暗访。眼下还有两个小时的时间,我们无所事事,便蹲下来聊起天儿来。
  “你身上的毛是怎么回事?”他把目光聚焦在我那像一排排被砍倒的树,剩下一小半不忍直视突兀出来圆滚滚树桩一样的毛孔上。
  “不知道,总之遇水就掉光。”
  他“噌”的从地上爬起来,围着我左三圈右三圈,然后就是从头到脚一直看。看着我心乱如麻,看得我眼花缭乱。
  “我有点晕,您能不能别在我眼前转悠。”我说。
  “我知道了,”他突然吓我一个激灵,最后缓缓吐出一句话,“你怕是得了犬皮肤病”。
  “什么是犬皮肤病。”我说。
  “你真笨。”他说,“就是我们狗狗患得一种皮肤病。”
  “我当然知道这是我们狗狗患得皮肤病。”我白了他一眼。
  “所谓犬皮肤病指通过蝨,疥螨,蚤叮咬,癣菌引起的一种犬类常见的皮肤病。”这是我听到过最完整的解释了。
  “您以前也得过?”我问。
  “是的,它是一种犬类常见病,连我也无法避免,就像人类得天花一样,总要经历过才知道它的可怕。”他的脸色变得沉重起来。
  说起天花病,恐怕曾经作为人类的我最有话语权了吧。7岁那年我得过一次,感觉像被溅起的油水烫得满身起泡,火辣辣疼痛,但也无非全身裹着纱布躺在床上,像木乃伊一样一动不动。记得当时别提有多开心,宁愿天花天天在我身上扎根,多长出几朵‘花’来,好不用去上学。可能那时只是长水痘,不像现在浑身长满毛。
  “嘿!你知道吗?”他说,“我第一次得犬皮肤病的时候,真像人类得天花一样。我把衣服一条条给撕开,弄成麻花形的布条包裹起来不敢出门。我躺在布条堆里,也是第一次,我看见了阿努比斯。我以为,我快要死了。”
  “阿努比斯?”
  “是的,阿努比斯。没有哪一条狗不害怕他,尊敬他。”他的眼神变得不安起来,“阿努比斯,我们的祖先,无比神圣的神。传说在古老的埃及,他掌管生死,帮助死者身体不被腐化。他也可以轻而易举夺取任何人的生命,包括你我。”
  “他是不好的神吗?”
  “哦,不全是。传说他可以帮助那些死去的人生前没完成的事。前提他只帮助那些善良的人,但不实现他们的愿望,让他们得以复活过来。”他的眼神又恢复了正常。
  “换作一只善良的狗狗也可以吗?”
  “可以的,我知道,你是一只善良的狗。”
  “您也是。”我笑着说。
  “谢谢你,孩子。不过我可没那么好命。每天我见证太多我们的同胞被屠夫杀害血肉横飞的样子。打那时起我的灵魂早已跟随他们的手起刀落而灰飞烟灭了。”
  话虽如此,但不知道为什么我突然觉得,这句话从他口中说出来,本身就很假。假在哪里?我又说不出哪里不对劲。后来,我追随他以往所说的话找到原因。原来,当他跟我炫耀大街排档那一刻开始,我就一直对他耿耿于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