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77章 相遇不期而至
才一会会的时间,就来了一个偷花贼。
以后叫他怎么放心?
就算把一颗卫星戴在她的身上,他都没有安全感,怕她像上一世一样抛下他。
……
林重带着一大批的记者过来了,“就是这个房间,待会儿我打开房门,你们尽情的拍,登上明天的娱乐头条,再找几个微博大V把这件事炒上热搜,君家二少和璇玑私定终生,婚期将近,你们懂了没?”
这些记者都很开心,这可是君二少和林璇玑的爆料,他们拿紧了手里的相机恨不得现在就冲进去一阵抓拍了。
“林总,都说生儿不如生女好,你有璇玑这个宝贝女儿,很快就会和君家联姻了。”
“林总,到时你飞黄腾达了,一定要多多想着我们。”…
听着这些拍马屁的声音,林重心里一阵得意,只要打开了这个房间门,林家就会成为叶城的四大豪门之一了。
林重拿出了房卡,直接打开了房间门。
这时一道娇腻的声音响起,“亲哥哥,我爱你。”
“美兰,我们在酒店里不好吧,我们给你老公林重戴绿帽子了。”
“不要提那个糟老头,他根本就不能给你比,如果不是指着我们的儿子航航可以继承他的家产,我才不会伺候他呢。”
“美兰,林重那个糟老头被我们耍的团团转,我不但睡他的老婆,他还要替我养儿子,哈哈哈。”…
林重整个僵在了当场,美兰是他最心爱的小娇妻,前些年还让他老来得子,给他生了一个儿子航航,他简直将航航当成了自己的命。
但是现在航航竟然不是他的儿子!
他最心爱的小娇妻还在这里偷汉子!
林重完全愣住了,他觉得世界都玄幻了,这个房间里不该是君二少和璇玑么?
为什么突然换成了美兰和这个野男人?
这些记者们也僵住了,他们看到了什么?
毕竟是娱乐记者,最喜欢拍的就是偷-情之类的劲爆八卦,没有君二少和璇玑,拍这一段也不错。
明天的娱乐头条就是——林重亲领记者捉奸,娇妻大战野汉子!
记者们像打了鸡血般蜂拥而上,拿起相机就“咔嚓咔嚓”的一阵拍。
美兰和那个野男人是被打晕了送到这个房间里来的,两个人醒了之后又嗅到了迷-情香,所以很自然的滚到了一起。
现在记者们都来拍了,他们还是没清醒。
林重是最后一个反应过来的,他的面色变得狰狞可怕,“贱人,你敢背叛我!”
他冲上前,一把扯住美兰的头发就是“啪啪”两巴掌。
“啊!”美兰尖叫一声,清醒了。
“老爷,怎么是你?我…我…这些记者怎么来了,出去,不要拍了!”美兰想遮住自己的身体。
林重不解气,抬脚直接踹上了美兰,“你们竟然将我耍的团团转,我要弄死你们,还有航航这个小野种,我回去就摔死他!”
林重转身就走,回去找人了。
“老爷,饶了我吧,我是冤枉的,不要伤害我的儿子!”美兰撕心裂肺的大叫。
那个野男人见状,直接跑上前推了林重一把,“你要弄死我,我先弄死你!”
林重没有防备,整个人往后摔去,“砰”一声,他的后脑勺直接撞上了桌子尖锐的菱角。
林重倒在了地上,后脑勺大片大片的鲜血流了出来。
“啊!杀人了!”有记者尖叫。
整个房间乱成了一团。
……
纤长的羽捷颤了颤,林璇玑缓缓睁开了眼。
她茫然的看着头顶的水晶吊灯,她这是在哪里?
突然,昏倒前的一幕窜入脑海,那两个黑衣人在说话——老爷交代的,快点将二小姐送到君二少的床上。
她被捂住了口鼻,挣扎不了,最后的时候她一把拽下了耳朵上的耳钉,丢在了地毯上。
她都想起了。
她的爸爸要将她送到君莫生的床上!
林璇玑那双澄眸剧烈缩了一下,她猛地从床上坐起了身。
发生了什么?
君莫生毁了她的清白?
怎么会这样?
为什么?
林璇玑眼眶一红,大颗大颗的泪珠砸落了下来,为什么爸爸要这样对她?
她可是他的亲生女儿。
她的清白没了。
林璇玑蜷缩起来,抱住了自己的双膝,细白的贝齿紧紧咬着水润的下唇,直到咬出了一道血痕。
她颤动着香肩,开始哭。
脑海里浮现起了一张英俊倨贵的容颜,陆先生…
她喜欢的陆先生。
在酒吧里,她没有说,其实陆先生,她喜欢他,说不出有多喜欢,就是看见他就心跳加速,甜蜜蜜的。
可是,现在她被君莫生毁了清白。
18岁少女的羞耻观了,她已经是不洁的了,她已经没有资格跟陆先生在一起了。
怎么办?
心里好痛。
真的好痛好痛。
……
林璇玑没能沉浸在自己的悲伤里,因为林重被撞了后脑勺,送进医院里变成了植物人。
美兰和那个野男人早就联合吞没了林重名下所有的财产,他们带着航航跑了。
林家垮了。
林璇玑好像一夜之间从那个天真烂漫的少女长大了,她离开了叶城,去帝都念大学,虽然爸爸卖过她,但是她会努力赚钱,填补爸爸每天高额的医药费。
帝都大学。
班级里,林璇玑坐在自己的座位上,纤白的小手拿着一支铅笔,在画珠宝设计。
外面聚集了一批男生,男生挤在窗户那里,争先恐后的偷看着林璇玑。
这一入学,林璇玑就成了X大的校花——
哇,林璇玑真的好美啊——
你是不是想追求林璇玑,别做梦了吧,每天都有好多男生给她送情书送花送巧克力,她一律拒收的——
那我们就多看她两眼,这样的美人每天看着都会长寿的。
林璇玑坐在靠窗的位置上,夕阳西下,绚烂的金黄透过窗户镀了她一身,她身上穿了一件简单慵懒风的红色毛衣,下面黑色铅笔裤,脚上一双小白鞋,一头乌黑的长发无比清纯的披散下来,现在的她干净明媚,璀璨夺人。
她没有理会外面那些男生,那些男生走了一批又来一批,大都都是她的爱慕者,但是她没有正眼瞧过。
拿着铅笔的小手缓缓的停了下来,她的脑海里突然多出了一张英俊不凡的容颜。
陆先生。
这半个月,她会经常想起他,每每想起,心里总是很痛很痛。
她已经没了清白了。
她丢了女孩子最宝贵的东西。
纤白的五根手指拽紧了铅笔,直到将手心拽的生疼。
这时突然有一团白绒绒的东西飘了进来,轻轻的落在了她的设计稿上。
是…彩色的蒲公英。
林璇玑那双澄眸瞬间一亮,是她最爱的蒲公英。
她拿起蒲公英,缓缓勾起了红唇,精致的眉眼里溢出淡淡的欢喜。
每次看到蒲公英,她就什么烦恼都没有了。
这时耳畔响起了一阵骚动,“哇,你们快看,彩色的蒲公英。”
林璇玑起身,走了出去,她缓缓抬起了小脑袋,晴空万里,夕阳无限,无数的彩色蒲公英飘了过来,像小精灵一样,好美好美——
怎么会有这么多的蒲公英,这个季节应该没有蒲公英了吧?——
这你就不懂了,这种彩色蒲公英是蒲公英里的贵族,应该是从国外移植回来的,不知道是哪个有钱人种了这么多的蒲公英——
我看蒲公英像是从釜山路的方向飘来的,釜山路可是帝都城最昂贵的地段,寸土是金,住在那里的非富即贵——
你这么一说我倒想起来了,釜山路建了一栋庄园,现在正紧急施工,那天我在外面一看,乖乖的,那庄园最起码有几千平,一望无际——
壕!真是壕啊!——
帝都城有钱的大佬都是排号的,究竟是谁出手这么阔绰啊?
大家议论纷纷,林璇玑不感兴趣,她伸出小手又接了几片彩色蒲公英,然后夹在了自己的书本里。
“璇玑。”这时霍艳梅跑了过来,“我已经帮你找到房子了,一间单身公寓,环境设施安保都很好。”
霍艳梅是霍家的长女,霍家在帝都城是有房产的,所以她住在自己家里。
林家倒了,林璇玑需要自己找房子住。
患难见真情,霍艳梅一直陪着她,帮助她。
“艳梅,谢谢你了。”
“璇玑,我们之间还要说什么谢谢,你对帝都城又不熟,行了,我已经帮你垫付了半年的房租,你今天就可以住进去了。”
“艳梅…”
“记得连本带息的还给我!”
林璇玑眼眶一红,真的很感动,她紧紧的握住了霍艳梅的手。
霍艳梅将钥匙递给她,“璇玑,有什么问题就给我打电话,我先走了。”
……
放学了,霍艳梅走了,林璇玑怀里抱着几本书,也离开了学校。
这时一串悠扬的手机铃声响起,她兜里的手机响了,来电话了。
拿出手机看了一下,她一滞,是陆瑾文。
这都快半个月了,他都没有主动的联系过她。
她还以为…他忘了她呢。
其实,忘了也挺好的,一段无言的结局。
细白的贝齿轻轻的咬了一下水润的下唇,她没有接,而是将手机放回了兜里。
两条纤臂将书本和设计稿抱在怀里,她往公寓而去。
公寓离学校很近,走路五分钟就可以到的。
此时,马路对面停靠着一辆劳斯莱斯,至尊奢华的豪车吸引了一路的目光,尤其是那些刚出大学校门,青春俏丽的女孩们。
女孩们纷纷停驻眺望,开这种限量级豪车的,不知道里面坐着什么样的男人。
只可惜车窗没有滑下,蹭冷的黑色车膜让外面的人也看不到里面。
但是那些女孩们挺起了胸,脚踩着细高跟鞋扭着纤软的腰肢,就期盼着被某个有钱又有颜的大佬给看上了。
寂静的车厢里,外面的骚动与之无关,陆瑾文坐在驾驶座上,掌心里拿着手机——
对不起,你所拨打的电话无人接通。
她没有接他电话。
陆瑾文掀起英俊的眼睑透过前面的挡风玻璃看去,刚才她出来的时候,他一眼就看到了她,大学校园争芳斗艳,而干净明媚的她就是那绽放的红玫瑰,艳压群芳。
他的目光追随着她,她抱着几本书在街道上走着,长发飘飘,满是芬芳。
她是不是生气了?
气他半个月没有联系她?
他有点忙。
叶城的事,他派了叶管家在暗中打理,是他动的手,林重毕竟是她的爸爸,他必须让自己干干净净,滴血不沾。
将掌心里的手机丢在了副驾驶座上,他踩下油门上前。
“叮”一声汽车鸣笛,林璇玑停下了脚步。
她侧眸一看,一辆劳斯莱斯缓缓驶了过来,车窗缓缓滑了下来,露出一张英俊非凡的脸庞。
陆瑾文。
林璇玑一滞,没想到在这里看到他。
他也来帝都城了?
相遇不期而至。
让她惊慌无措。
陆瑾文两只大掌按在方向盘上,身上一件手工版的黑色衬衫,人人都说权倾叶城的君二少面冠如玉,其实陆瑾文这男人愿意退去一身的深沉戾气,他犹如天工雕琢的英俊五官被黑色衬衫衬的宛如璞玉,璀璨耀眼。
看着女孩,他缓缓勾起了唇瓣,“上车。”
他让她上去。
林璇玑心头一紧,细白的贝齿又咬了一下唇。
她似乎很爱咬唇,陆瑾文看着她,温和斯文的滚了滚凸起的喉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