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九章 事不过三

  转眼入学已经快一个月,军训生活接近尾声,明天最后一天正规方阵举行阅兵仪式,学校还请了省领导参加阅兵活动。夏久跟李煜走混方,顾清和陈实走女生方阵,其他男生有些走男生方阵,我顺拐不出意料地进入垃方。
  垃方军训就是半天训练,连训练的场地都选到了树荫下;大半天就是拉歌、表演才艺,其实也挺爽。今天是垃方最后一天训练,自从分方阵之后,教官就跟我们训练,正规方阵安排有其他教官。他个子虽小,但是唱起军歌来,深情款款,中气十足,十分可爱。现在是接近下午五点,教官把垃方分成两队,左右两队正在拉歌嘶吼,喊声震天,虽然我也混在方阵喊,我知道自己的声音接近没有,只有我一个女生在垃方,心里却有点落差。教官看出了我不开心,他说:“我看咱们方阵唯一的军华好像不在状态,让她跟我们表演一个才艺怎么样?”
  大家齐呼:“好!”
  教官:“花年年,来一个!”
  大家就喊:“花年年,来一个!”一遍比一遍声音高。我就不得不站起来出方阵。我说:“教官,我不太会唱歌,我连歌词都记不住。”对自己的无能我感觉很惭愧。
  教官说:“那你表演跳舞好了。”
  我说:“教官,我也不会跳舞。”我心想如果我会跳舞,还能顺拐进入垃方吗,但也不能太不给自己面子。
  队伍里提议:“你找人跟你合唱吧。”
  最后大家说:“教官和她合唱。”
  我就跟教官说:“教官你跟我合唱吧。”
  教官有些害羞,黑色的脸上有点泛红,他问我:“你想唱哪一首。”
  我说:“《当你的秀发拂过我的钢枪》。”这个是我最喜欢听他唱的一首。但是我心里没底,我记不住歌词,到时候只能摸鱼了。
  教官说:“好,我数到三,我们就开唱。”
  我对他点点头。
  “当你的秀发拂过我的钢枪
  别怪我仍保持着冷静的面庞
  其实我既有铁骨也有柔肠
  只是那青春之火需要暂时冷藏
  当兵的日子既短暂又漫长
  别说我不懂风情只重阳刚
  这世界虽有战火但也有花香
  我的明天也会浪漫的和你一样
  当你的纤手搭上他的肩膀
  我也会回过头泪流两行
  也许我们的路不是同一方向
  我仍衷心祝福你姑娘
  当我脱下脱下这身军装
  …”
  教官唱的很深情,刚开始我一不小心唱错,转向脸去看他,他也会看向我,眼神里满满鼓励。之后我被教官感染,进入状态,跟他对望,无论是是这歌词还是他饱满的深情,我心里都非常感动,我觉得我们都应该更加珍惜现在的生活,眼泪突然就溢满眼眶。
  我们唱完之后,下面的人又在起哄:“抱一个!”
  “抱一个!”
  “抱一个!”
  教官腼腆地问我:“可以吗?”
  我对他点点头。
  他只比我高了一点点,我却感觉他在我心里很高大,他轻轻地拥抱了我,马上就松开,大家起哄的声音还在继续,我还是听到了我耳边的耳语“不要哭了”。
  最后大家一起唱《咱当兵的人》,垃方的军训正式结束。
  昨晚军训结束,我晚上看到一点多,第二天睡到自然醒,已经早上十点,宿舍空无一人,心想她们都去阅兵去了,自己一个也挺自在。
  我洗漱完毕,吃过早午饭之后,一个人来到图书馆的文学分类区,开始一个书架一个书架地浏览,看看Z大图书馆的藏书。我看到一本书叫《生命不可承受之轻》,我对这本书是有印象的,语文老师提起过。借过书,在八楼阅览室我发现这本书并不怎么适合我。我当时看过许多中外名著,会惊喜于作者的遣词造句、优美的描写、生动的人物心理,这些都会被我放入自己的摘抄,但是更深层的东西却不能理会。就比如这本,我无法理解一个花花公子为什么会对一个平凡的女孩动心,放弃自己的生存法则。所以我看一会,便觉很困。
  吃过午饭李煜去图书馆八楼休息,顺便去看最新科技杂志。他在阅览室,看到前面位置上有个熟悉的后脑勺,她的发色偏黄带有自来卷,让他想起自己家的那条小狗果子,她仍然穿了一件白色T恤,刚军训过的皮肤黑得尤为明显。他过去打招呼,发现她身体慢慢开始向椅子的右边偏斜,越偏越多,才明白她在打瞌睡。他用手轻轻把她扶正,在她旁边凳子坐下。她是典型的鹅蛋脸,脸部婴儿肥,长长的睫毛,可以碰到眼镜片,睫毛不翘,直直伸展开来,鼻子寿上正中央有一颗浅褐色的痣,平的不突出,嘴唇是天然的枫叶色更有光泽。她嘴角那串口水,挂了很久都落下。现在不是高三上课,她趴在桌子上不是更舒服。
  她后来身体又倾过来三次,前两次他都轻轻扶正,最后一次他没有,他看着她慢慢地倒过来,靠在了自己的胳膊上,睡得像个婴儿。她面前的这本书他看过,他喜欢那个比喻,“对这个几乎不相识的姑娘,他感到了一种无法解释的爱。对他而言,她就像是个被人放在涂了树脂的篮子里的婴儿,顺着河水漂来,好让他在床榻之岸收留她”,高中读这段的时候他不懂。现在他突然觉得自己懂了,她就像那个漂向自己的婴儿,靠在自己的胳膊上,像是终于靠了岸。
  半个小时之后他要去训练,不忍心叫醒她,便把书包放在自己的凳子上,让她睡下。留了小纸条,“睡完不要把我书包丢下,我晚上向你拿”。
  我迷迷糊糊醒来,看手机已经下午两点多了。我讨厌睡午觉超过两个小时,醒来头会特别痛感觉也特别衰。外面的阳光是一天中最好的时候,光芒万丈却不耀眼,所有被照耀的东西都特别美好,显得自己尤平庸。我坐在靠西边的位置,阳光微微照进来,阳光正好,青春正好,却觉百无聊赖。青春总有一种患得患失的伤感。
  我看到树下的小纸条,才发现凳子上的一个黑色书包,那块书包上有一大片口水,我想这下完了。我记得没有拿别人的书包睡觉,那位阁下没有留名,我带了书包回宿舍区。
  晚上九点,她们全部回来,那个书包还没人认领。
  我说:“你们为什么这么晚才回来啊?”
  夏至说:“我们阅兵之后跟教官一起聚餐吃饭。”
  顾清说:“哎呦,你都没去看阅兵,你没有看到李煜和夏至两个人的样子,相互看对方的眼神,今晚大家还起哄他们喝交杯呢,是吧,陈实?。”
  陈实是个不爱说话的姑娘,她说:“是啊。”
  夏至说:“顾清,你别讨厌啊,我们又没喝。今天训练一天,晚上又去吃饭,身上臭死了,我要去洗澡了。”
  我心里有点酸,这时候我的手机响了,有一条短消息,是李煜的。
  “我在二食堂旁边的篮球场等你,把我书包拿出来。”没想到又是他,为什么要是他。
  我回复:“好的,马上出来。”
  我穿着我舒适凉爽的上面短泡泡袖、下面七分裤白色棉质睡衣,睡衣的领口、袖口、下摆都有一圈很窄的白色蕾丝边,是花仙仙给我的大学礼物,睡衣前面还印有HelloKitty图案,我很喜欢。确认睡衣不会暴露,就拿着书包出门了。夏至洗完澡出来刚好看到。
  她说:“你这么晚出去干嘛?”
  我说:“我要还人书包,一会就回来了。”
  她说:“谁的书包?什么情况?”
  我说:“真没情况,这才开学几天,我十几年都没过情况,这才来大学几天。”
  晚上八点钟篮球场还有很多男生打球,作为一个偏理工科类的学校,这样的场景再熟悉不过,拿着书包绕球场转了一圈,我并没有找到他人。
  我发短信“我已经出来了,你没找到我吗?”
  “我找到你了,只不过你没发现我罢了。”有人在我身后说话,我感觉每次私下见他,他都很幼稚要么就是天真。
  我扭头看他,橙黄的灯光下,李煜笑意盈盈,让我想起学过一首诗的场景,他就像三月的春闱里等到了归人的怨女。
  我把书包递给他说:“我的口水流到你书包上了,没有味道。本来想给你洗洗,我怕侵犯你隐私,就没动。”
  他拿过书包,笑得更傻:“你的口水我已经欣赏过了。”我想到我睡觉时候流口水的痴呆样,就后悔莫及。
  他说:“花年年,你的脸为啥这么红?”
  我说:“你管我。为啥我出丑的时候都能被你发现?”
  他说:“是啊,事不过三,你已经是有三次了,你该向我道歉才对,让我看到这么丑的东西。”
  我有点生气,说:“你才丑,你才是东西。我要回寝室了。”
  他说:“我晚上喝酒了,现在有点口渴,你能不能陪我去买杯饮料?”
  我看看自己的睡衣,说:“不行,我这样被人看到不好。”
  他好像没有听到我说话,一把拉起我的胳膊就要走。
  我挣扎着说:“真不行,你放开我,这样拉拉扯扯影响不好。”
  他松开我的胳膊,幽幽地说:“昨天你还跟别人抱过,你怎么不说影响不好?”
  我感觉突然气氛有些奇怪,对他说:“昨天大家都起哄,教官是迫不得已才做的。”
  他说:“那你可以拒绝。”
  我觉得他这样有点不可理喻,所以我说:“我学习了。我回宿舍了。”
  我回到宿舍,夏至看到我便问:“为什么李煜的书包会在你这里?”
  她这么问,我想她肯定是在窗户那里看到我和他了,我有点生气,他们要谈恋爱,我为什么会夹在中间不尴不尬的,除了家里人,我不太轻易向其他人发作,所以我说:“在图书馆碰到了,他让我帮他拿回来,我就帮他拿了。”